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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中医院智能化工程顾问及监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 43 页国内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东采公2008 号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智能化工程顾问及监理采购项目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08-10-13目 录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3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4商务需求明细5用户需求书6第1条工程概况6第2条服务范围6第3条顾问监理阶段及监理服务期限6第4条顾问及监理内容6第5条顾问及监理服务要求7第6条投标人应满足条件10第7条现场踏勘11第8条投标会要求12第9条投标费用12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一 说明141 资金来源142 采购人143 采购代理机构144 合格的投标人145 合格的货物和
2、相关服务146 投标费用14二 采购文件147 采购文件构成148 采购文件的澄清159 采购文件的修改15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510 投标的语言1511 投标文件构成1512 投标文件格式1613 投标报价和货币16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6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616 投标保证金1717 投标有效期18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20 投标截止时间1921 迟交的投标文件19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23 评标委员会19五 开标与评标1924 开标19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026 投标文件的初审2027
3、 评标2028 评标结果公示22六 授予合同2229 资格后审22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331 中标通知书2332 签订合同2333 中标服务费2334 履约保证金243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5第四章 合同格式26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81. 投标书39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03.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1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25.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436.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47. 已完成智能化顾问或监理项目一览表458. 目前在监的主要顾问项目一览表469. 用户需求偏离表4710. 商务条款偏离表4811. 顾问及监理技术方案4912. 顾问技术质量控制手
4、段、措施及建议5013. 拟委派本项目驻场机构人员及分工一览表5114. 驻场顾问人员简历表521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5316. 投标一览表5417. 投标费率说明5518.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5619. 承 诺 书5720. 公证书格式5821. 退保证金声明函5922. 其他60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日 期:2008年 月 日 采购编号:东采公【2008】 号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东莞市中医院智能化工程顾问及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对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产品或服务名称数量东莞市中医院智能化
5、工程顾问及监理1项2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区309室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采购文件。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 月 日起至2008年 月 日止,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室(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 月 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5 定于2008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
6、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6 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309室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电话:0769-22805817联系人:张小姐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913室邮 编:523009联 系 人:梁先生、余先生电 话:0769-22806630传 真:0769-22806632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东莞市中医院智能化工
7、程顾问及监理采购项目需求明细商务需求明细需求名称需求说明资格标准一、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含临时);5)在广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6)已完成一个单项投资额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智能化项目的顾问及监理业绩;7)必须有一名计算机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或电气或电子类专业并持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师作为项目总顾问并全过程驻场,总
8、顾问须具有5年以上智能化工程监理经验并担任过单项投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智能化工程顾问及监理项目负责人;8)必须提供一个不少于3名顾问及监理人员小组全过程驻场,其中智能化工程师必须由计算机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工程顾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二、供应商已在采购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报价1、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安全管理和项目的验收组织、项目的文档管理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顾问及监理项目下的全部费用。2、顾问及监理费以所顾问及监理项目的已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为
9、投标报价基数。(目前未有施工图预算,暂按2200万元投资报价,中标后,政府批准的投资额如有改变,顾问及监理费率不作调整)3、本次招标实行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为废标。投标报价的顾问及监理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不足三位的以0补足。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服务期限包括顾问监理阶段的全部时间。(计划顾问及监理责任期为24个月,其中顾问期为从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智能化工程招标为止,计划为9个月,施工监理工期为从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算完成为止,计划为15个月。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为期2年。)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
10、0天并提交请款报告后30天内,采购人支付10%合同款,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后,采购人再支付20%合同款,施工阶段按施工单位工程完成进度预算价款乘以顾问及监理费率的50%支付,工程顾问及监理费累计支付达到施工图预算价乘以顾问费率的80%时即停止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并顾问及监理费结算完毕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在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支付。用户需求书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项目说明 1.1.1 工程名称:东莞市中医院智能化工程顾问及监理采购项目;1.1.2 工程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大道南侧;1.1.3 工程建设规模(概况):总建筑面积为118367平方米,设
11、计床位800床,日门诊量3500人次,总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1.1.4 智能化工程投资: 投资估算约为2200万元人民币 ;1.1.5 工程性质(民用 市政 工业 交通项目等): 民用 ;1.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第2条 服务范围2.1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编制设计需求任务书和智能化系统方案,审查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是否达到智能化系统方案和招标要求,提交主要设备选用、主要材料的书面分析报告,编写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含设备清单),提出改进设计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建议。2.2 配合总监理单位,做好四控制(本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二管理本
12、工程的合同管理(含变更工程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本项目与其他专业项目各方的关系)。第3条 顾问监理阶段及监理服务期限顾问监理阶段包括:工程招标前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结算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服务期限:包括顾问监理阶段的全部时间。(计划顾问及监理责任期为24个月,其中顾问期为从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智能化工程招标为止,计划为9个月,施工监理工期为从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算完成为止,计划为15个月。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为期2年。)第4条 顾问及监理内容在顾问及监理服务期限内对服务范围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13、2000)、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1-200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技术(GBJ232-8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及省、市有关规定展开顾问工作,要求全程做周报。 4.1工程招标前期:4.1.1 了解甲方与使用单位要求,编制设计需求任务书和智能化系统方案;4.1.2 审查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是否达到智能化系统方案和招标要求;4.1.3 提出改进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的建议;4.1.4 结合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准确统计智能化弱电工程各房间、功能分区中的信息点位,监督设计单位出具智能化弱电信息点位布置图和预留埋
14、线管施工图;4.1.5 提交各子系统的主要设备选用、主要材料、信息点数量的书面分析报告;4.1.6 编制智能化弱电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4.1.7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4.2 施工准备阶段4.2.1 审核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恶意漏项,或不平衡报价,督促施工单位无条件免费补足或澄清;4.2.2协助招标人参与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4.2.3对图纸会审中发现可能存在的变更调整及时提出,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4.3 施工阶段:4.3.1 按投标承诺派驻技术人员,按投标承诺和进度要求为现场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及办公、生活条件(不得与施工单位共用);4.3.2协助招标人编写开工报告,协助招标人
15、办理开工手续;4.3.3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并在2日内编写会议纪要及完成会签;4.3.4按创“优良”的标准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并编制监理细则,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并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安全文明保证,并监督实施;4.3.5根据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室内装修承包单位等)落实解决现场交叉作业中发生的问题;4.3.6严把设备、材料进场关,禁止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材料、配件、设备进场;4.3.7应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方案、工程测试方案及时间表,对系统各子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常规性测试;对工程项目的不规范部分
16、提出整改意见;对工程不规范部分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提交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按照智能化国际规范组织预验收;4.3.8审核设备及工程变更,向招标人提出科学的合理性建议。4.4工程验收结算阶段监理:4.4.1 工程施工完成后至竣工验收完毕,配备1人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智能化施工单位编制、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签署相关验收资料;4.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工程结算完毕,配备1人配合招标人进行结算工作,配合智能化施工单位编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并签署相关结算资料。4.5保修阶段:4.5.1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试运行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4.5.2对保修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调查研究,
17、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归属,监督保修直到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满足使用要求。4.5.3把好保修金的支付关,当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时,向质量责任方提出索赔。第5条 顾问及监理服务要求51对质量控制措施的要求1) 制定完整的质量控制流程,控制项目施工方的工程质量;2) 采取先进的质量控制工具和控制方法,控制施工过程质量;3) 在关键的质量控制点,要有清楚明确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纠正的具体措施;4) 监理方应在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就开始制定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确保项目顺利开工;5) 监理方应有明确的措施或方法来确保采购方提供的资源能够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6) 监理方应有一套方法能评估工程商在
18、项目准备阶段工作的适度性,确保不因项目准备不足而出现质量问题;7) 监理方应具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防止有缺陷的设备被使用,有监控设备运输、保管、安装过程的具体措施,防止设备的意外损坏;8) 监理方应有措施或方法确保设备采购到货后的存放安全,防止设备在存放期间出现意外损坏;9) 监理方应有对设备安装过程中不可逆工序的实施控制,必要时要进行工序评估语确认;应有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10) 监理方应建立能够及时发现采购设备的质量问题的机制,以及问题通报和处理流程;应有问题处理跟踪流程;11) 监理方应有一套有效的控制设备采购质量的测试方法,使用该方法可以准确地验证设备的质量,或显
19、露存在的质量问题;12) 监理方应有一套控制设备安装质量的测试流程或方法,使用该方法可以准确地评估设备安装的质量;13) 监理方在设备采购的验收阶段应有控制措施,以确保设备采购验收后的设备质量不会发生变坏;14) 监理方在设备安装的验收阶段应有控制工程质量的能力或措施,确保工程商的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52对进度控制措施的要求1) 在设备采购和设备安装施工开始之前,监理方应会同采购方、工程商等确定项目进度安排,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严格审查工程进度,确保工程的工期;2) 监理方应有一套完整的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进度控制的工具;3) 监理方应有处理项
20、目进度延期的能力和策略,确保不因局部延期影响整体项目进度;4) 监理方应有控制项目进度的具体措施,操作细则;5) 监理方应有检查项目进度的机制,应有进度延期的预警机制,应能准确评估局部进度出现偏差对整体项目的影响;6) 监理方应有项目进度动态管理方法,应有项目进度可视化的方法或措施;7) 监理方应有分析进度延期原因的能力,应有跟踪解决导致进度延期原因的措施或方法;8) 监理方应建立项目进度协调与控制机制。53对项目投资控制的要求1) 监理方应有项目投资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2) 监理方应有计量工程量与投资的能力,有控制投资的具体措施或方法;3) 监理方应有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与控制能力;4) 监理
21、方应有确保独立、公平、公正的竣工结算流程。54对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1) 监理单位应有完整的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条款;2) 监理单位应有安全管理的经验,具有防止发生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办法或安全条款;3) 监理应有一套完整的能够用于设备安装施工方面的安全检查与考评的方法,监理方应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检查与考评方法。55对合同管理的要求1) 监理单位应有一套合同管理的方法;2) 监理方应有控制合同变更的流程和方法;3) 监理方应有控制变更的流程和方法,确保不出现随意变更现象。 56关于项目暂停及复工管理措施的要求1) 监理方应该根据项目的特点,针对系统在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各种方案和
22、预案,列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项目暂停令的暂停条件;2) 当出现项目暂停情况之后,监理方应该行使有效的项目暂停管理工作,以确保项目暂停令得到有效执行,并能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3) 监理方应有项目暂停管理制度与措施;4) 监理方应有项目暂停时期的沟通协调管理机制;5) 监理方应有项目复工管理制度与措施;6) 监理方应有项目复工的评估方法,确保导致项目暂停的原因和问题得到解决。57对项目延期管理及处理措施的要求1) 监理方应制定明确的合理的项目延期受理条件;2) 监理方应有针对项目延期影响的评估方法;3) 监理方应建立项目延期的协商沟通制度;4) 监理方有项目延期费用索赔的评估方法或协调机制
23、。58关于费用索赔与合同争议调解的要求1) 监理方应列明项目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下的费用索赔的处理依据;2) 监理方应列明费用索赔的受理条件,受理流程;3) 监理方应编制费用索赔处理程序;4) 监理方应制定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5) 监理方应制定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6) 监理方应制订关于违约处理的措施。59对项目例会管理的要求1) 监理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例会的管理制度;确定各种例会的启动流程和参加对象;2) 监理方应有项目例会的结果跟踪制度。510对监理工作成果的要求1) 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制度,应有监理工作成果清单;2) 监理方应对监理工作成果的内容制定明确的达标标准;3) 监理方应有明
24、确的签字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成果的真实性;4) 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责任保管制度,应符合文档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5) 监理方应制定明确的资料分发制度,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确保资料送达的及时性。511对系统完成验收的保修阶段的要求1) 监理方应跟踪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2) 监理方应对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和寿命进行评价,对项目投资效益进行评价,并提交评价报告。第6条 投标人应满足条件6.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2)具有信息
25、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含临时);(3)在广东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顾问工作必要的软硬件设备;(4)已完成一个单项投资额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智能化项目的顾问及监理业绩。6.2 项目总顾问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计算机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或电气或电子类专业的工程师并有5年以上智能化工程监理经验,持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单项投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智能化工程顾问及监理项目负责人。6.3 驻场顾问机构的专业配套要求:智能化工程师必须由计算机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其他人员职称、人数配备符合国家有关顾问规范的规定且专业配套;工程顾问人员必须持
26、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主要工程顾问及监理人员组成必须不低于“主要工程顾问及监理人员组成强制性标准”所列条件。主 要 工 程 顾 问 及 监 理 人 员 组 成 强 制 性 标 准序号职务/专业职称或资格人数驻场 时间备注1总顾问监理工程师计算机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或电气或电子类专业的工程师1全过程2智能化工程师计算机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的工程师3全过程6.4 驻场顾问及监理机构至少应具备适合于本项目检测用常规仪器等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备常规检测设备、仪器”所列的设备仪器。以下仪器要求组成试验室,且各种仪器必须在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在合格期限内使用。自 备 常 规 检 测 设 备、 仪 器序
27、号名称规格数量用 途1万能电表1电流、电压、电阻等检测2兆欧表1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电阻检测3漏电测试仪1漏电检测4接地电阻表1电阻检测5电气工程检测仪子(钳表)3测试电流6信号检测仪5测试信号注:其他的仪器设备可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添加。6.5 驻场顾问及监理机构的所有顾问及监理人员必须保证每人拥有1部或以上的本地手机,且办公时间不得关机。6.6 驻场顾问及监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必须配备一台常驻现场的工程服务车辆,且不得与其它工程共用。6.7 顾问及监理单位自备设施的费用已包含在顾问及监理单位的投标报价中。顾问及监理单位自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殊办公设备、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7.7.1
28、特殊办公设备:P4以上计算机(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7.7.2 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顾问人员日常办公的纸张、油墨、胶卷、计数器、文具等。第7条 现场踏勘7.1 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7.2 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本顾问及监理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3 招标人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第8条 投标会要求8.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顾
29、问智能化工程师在召开投标会当日,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达评标现场,并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顾问及监理方案答辩。第9条 投标费用 9.1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准备和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 资金来源1.1 东莞市财政资金。2 采购人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简称采购人或买方。3 采购代理机构3.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简称采购
30、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913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余先生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9-22806630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28066324 合格的投标人4.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供货人均可投标。4.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4.3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 本采购项目为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5.2 货物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
31、造生产或行业标准。5.3 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5.4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采购文件7 采购文件构成7.1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15) 第一章 投标邀请16) 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1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8) 第四章 合同格式19) 第
32、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 采购文件的澄清8.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l5)天以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 采购文件的修改9.1 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
33、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9.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的语言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11 投标文件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 投标书;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6)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7) 已完成
34、智能化顾问监理的主要工程及业绩;8) 目前在监的主要顾问项目一览表;9) 用户需求偏离表;10) 商务条款偏离表;11) 顾问及监理技术方案;12) 顾问技术质量控制手段、措施及建议;13) 拟委派本项目驻场机构人员及分工一览表;14) 驻场顾问人员简历表1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16) 投标一览表17) 投标费率说明;18)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19) 承 诺 书;20) 公证书格式;21) 退保证金声明函;22) 其他。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一
35、览表”、“投标费率说明”等(投标文件格式1至22)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13 投标报价和货币13.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13.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1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13.4 如果投标人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设备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4 投标人资格
36、的证明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中列出的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 对
37、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5.2(3)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本项目人民币:柒仟元整(RMB:¥7000.00 )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
38、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支票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果是以投标人分支机构转入,应提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不接收由私人帐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中标单位的银行账户。保证金到帐后,投标人应凭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
39、件,原件开标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收款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开户行:东莞银行莞城支行银行账号:500076884103012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本项目评标结果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和评标结果通知书原件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手续。16.6 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和合同正本以及招标代理已收取代理费证明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
40、科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手续。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4)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17 投标有效期17.1 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
41、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伍份)副本以及一份电子版,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42、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或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3、。19.2 内外层信封均应:1) 清楚标明递交至: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309室313室)。2) 注明采购编号(东采公【2008】 号)、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智能化工程顾问及监理采购项目)和“2008年 月 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3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截止时间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2008
44、年 月日9时30分)。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0.3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
45、、密封、标记和发送。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被没收。23 评标委员会23.1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五 开标与评标24 开标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2008年 月 日9时30分)于开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309室313室)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4.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4.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条递交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