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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乡镇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基本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3.运行机制 3.1预料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 信息发布 3.4复原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2应急经费保障 4.3应急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4.6交通运输保障 4.7通信保障 4.8治安维护 4.9指挥场所保障 4.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4.11科技支撑保障 4.12法制保障
2、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扬教化和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6.附则 6.1名词术语、缩写语说明 6.2预案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xx镇“十四五”规划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发展思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核心,以提高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务的实力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应急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应急资源,夯实应急基础,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为xx镇持续推动“平安发展”、“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供应重要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务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宣城市人民政府
3、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xx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务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峻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平安的紧急事务。 根据突发公共事务的性质、演化过程和发朝气理,突发公共事务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难。主要包括水旱灾难、气象灾难、地震灾难、地质灾难、生物灾难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生产平安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务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务。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食品平安和职业危害
4、、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平安的事务。 (4)社会平安事务。主要包括恐怖攻击事务、民族宗教事务、经济平安事务、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务和群体性突发事务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务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务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务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务,具有连锁性、困难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应当详细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务根据其性质、严峻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殊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 级突发公共事务。是指事态极其困难,对全镇的公共平安、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严峻危害或威逼,造成或可能造成特殊重大人员伤亡、特殊重大
5、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公共事务。须要由市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市各方面资源和力气实施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一级,用红色表示。 级突发公共事务。是指事态困难,对肯定区域内的公共平安、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严峻危害或威逼,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峻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公共事务。须要由区应急委(以下称“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区各方面资源和力气进行联合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二级,用橙色表示。 级突发公共事务。是指事态比较困难,仅对辖区肯定范围内的公共平安、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肯定危害或威逼,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
6、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公共事务。由区应急管理局或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调度有关部门或相关专业应急机构实施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三级,用黄色表示。 级突发公共事务。是指事态简洁,仅对辖区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平安、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一般危害和威逼,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突发公共事务。由镇党委、政府或授权的镇直有关单位和专业应急机构实施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四级,用蓝色表示。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xx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务。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务应对工作。 1.5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削减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7、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削减突发公共事务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平安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加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平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打算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
8、公共事务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镇政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气,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养。加强公共平安科学探讨和技术开发,采纳先进的监测、预料、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及技术措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大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科技水平和指挥实力,避开发生次生、衍生事务;加强宣扬和培训,提高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实力。 1.6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务应急
9、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规范性文件,是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村(社区)应急预案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依据,由镇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负责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施行。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务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各专项指挥部主要责任单位牵头制定,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称“镇政府应急办”)审核,报镇政府批准。 (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镇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
10、务制定的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镇政府应急办审核后备案。 (4)各村(社区)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应急预案是各各村(社区)依据镇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镇突发公共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村(社区)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详细包括:各村(社区)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各村(社区)应急办的领导下,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应急办备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务制定的工作安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由企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镇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大型企事业单
11、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再镇政府应急办备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的节会、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责成相关部门根据重大活动平安保障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审定,由镇政府应急办备案。 各类预案应依据实际状况改变,由制定单位刚好修订,并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xx区xx镇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应急委是全镇突发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探讨制定全镇应对突发公共事务重大决策和指导看法;审订镇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
12、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处置特殊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务;应对突发公共事务工作中协调与区委、区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当突发公共事务超出xx镇处置实力时,依程序恳求区政府支援;领导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事务的相关应对工作;做好全镇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总结分析工作。 镇应急委主任由书记、镇长担当,副主任由党政领导担当,成员由镇政府部门负责人、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当。 镇应急管理工作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负责,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办主任为总协调人,负责协调全镇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镇政府应急管理站是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是镇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
13、责是:负责综合协调本镇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工作,对突发事务预料、上报、预警、救援四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详细担当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镇应急委确定的事项;组织编制、修订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扬培训工作。 2.3工作机构 镇应急办是应急委的一个工作机构,设在政府办。有处置突发公共事务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镇应急委处置突发公共事务的详细工作机构;突发公共事务未有专业应急机构管理的,由分管副镇长牵头,事务主管单位为详细指挥机构;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由镇应急委指定。 各专项应急机构和事务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
14、是: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务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实行镇应急委有关确定事项,担当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在突发公共事务发生时,刚好向镇政府报告重要状况和建议,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担当相应工作;指导和帮助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务的预防、应急打算、应急处置和复原重建等工作。 2.4各村(社区)组织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等级突发公共事务的先期处置或处置工作;制定完善本区域(单位)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指导本区域(单位)开展基层
15、应急工作;为突发公共事务现场指挥供应相关保障;开展本区域(单位)应急演练和应急宣扬教化等工作;根据属地为主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单位)各类突发公共事务的应对工作。 3.运行机制 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预料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复原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实力和指挥水平。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要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务实力建设。 3.1预料与预警 镇政府应急办、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务,完善预料预警机制,留意收集在本区域内外可能造成重
16、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务信息,对突发公共事务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3.1.1突发公共事务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务的预料预警信息并刚好上报,仔细执行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镇政府应急办会同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依托区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务预料预警系统。 3.1.2突发公共事务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公共事务的预警信息后,依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刚
17、好开展部署,快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实行行动,防止事务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1.3预料将有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务发生时,镇政府应急办、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应亲密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依据事务的发展状况和严峻程度,快速将动态信息报告镇应急委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信息报告应刚好、精确、规范。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务时,事发单位必需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应急办或分管领导,说明事务主要状况,并随时续报相关处置状况。依据事态严峻程度,镇政府应急办适时建议应急委启动应急工作组。 3.1.4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依照突发公共事务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级(特殊重大
18、)、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务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实行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平台、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警报器、宣扬车(牌)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别人群以及学校等特别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实行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依据突发公共事务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一般或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务预警,由提出预警建议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重大或特
19、殊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务的预警信息发布,由镇政府应急办报区应急办批准,统一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应马上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担当的职责。 3.1.5预警预料支持系统 加强突发公共事务的预料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本辖区各突发公共事务的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平安生产、气象、消防、水务、环保、地震等监测。 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实力,刚好预料不同等级突发公共事务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实行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
20、发生的突发公共事务的刚好预警。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突发公共事务发生后,各事发地所在各村(社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强化首报意识,坚持快报事实。突发事务发生后,要实行一切措施尽快驾驭状况,逐级上报(报告流程:事发地责任人镇应急办或值班负责人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应急办)。镇应急办接到突发事务信息报告后,要依据事务大小或重要性确定下一步报告程序,无特别状况不得越级上报;重特大突发事务信息力争15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敏感性信息及较大突发事务信息力争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刚
21、好主动调查核实突发事务线索,对达到或可能达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务标准的,切实做到应报尽报,报快报好;对敏感性信息和各类预料预警信息、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事务的信息,要加强分析研判并刚好报告,不拘泥于分级标准相关规定。报告要做到重点突出、表达精确、文字精炼、要素完整(包括时间、地点、事务起因、性质、过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实行的措施和须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做到初报刚好,续报精确,终报全面。 镇政府应急办要刚好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务重要信息和状况,同时将市、区、镇领导的指示或批示快速传达给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并跟踪反馈落实状况。 突发公共事务涉及到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根据相关规定
22、办理。 3.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务发生后,事发地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应马上判明状况、实行措施,依据职责和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限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将处置状况刚好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处置工作要具备超前预料实力,快速限制事态实力,区分事务性质实力,组织指挥实力,有效限制局势,防止事态升级,避开冲突激化。 3.2.3应急响应 3.2.3.1分级响应(预案启动) (1)特殊重大突发公共事务(级):由镇应急委先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同时报告区、市应急委,在区、市应急救援机构未到达之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区、市应急委到达之后就地转交指挥权。由市、区应急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分
23、管副市长、区长和分管区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市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和镇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负责参加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市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和镇应急委相关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务的详细指挥和处置工作。 (2)重大突发公共事务(级):由镇应急委先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同时报告区应急委,在区应急救援机构未到达之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区应急委到达之后就地转交指挥权。由区应急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分管副区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区政府应急办及有
24、关部门和镇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负责参加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应急委的主要负责人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务的详细指挥和处置工作。 (3)较大突发公共事务(级):由镇应急委、区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由各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和镇应急委主要负责人全权指挥。必要时区政府副区长赶赴现场,参加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工作。 (4)一般突发公共事务(级):由镇应急委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区应急办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机构负责人)赶赴现场,参加制定方案。整
25、个事务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社区)或企事业单位全权负责处置。 发生特殊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务,区应急委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应急部门。发生较大、一般等级的突发公共事务,镇应急办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应急部门。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应急办。 3.2.3.2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务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根据“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
26、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刚好驾驭事务进展状况,随时向镇政府应急办、区相关专业应急机构和事务主管单位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状况,尽快探讨确定处置方案。 (3)参加突发公共事务处置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马上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专项预案分工和事务处置规程要求,相互协作、亲密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镇应急委依据突发公共事务的级别和种类,适时组织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阅历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专家组,共同参加事务的处置工作。专家组依据驾驭的状况,对
27、整个事务进行分析推断和事态评估,探讨并提出减灾、救灾等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供应决策询问。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状况,一旦发觉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限制实力,应马上向镇应急委发出恳求,由镇应急委协调其他应急资源参加处置工作。同时应刚好向事务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状况。 (6)与突发公共事务有关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加事务处置的相关部门供应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供应各种便利条件。 3.2.3.3扩大应急 发生特殊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务,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气无法限制和消退其严峻危害时,须要实施扩大应急
28、行动。 (1)假如突发公共事务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料凭xx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这时应以区镇急委的名义,联系市、区应急救援机构等单位参加应急工作。 (2)当突发公共事务已经涉及到本镇大部分地区,造成的危害程度已非常严峻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涉及周边地区,超出自身限制实力,须要周边地区、xx区或宣城市供应救济支持时,镇应急委应将状况刚好上报,恳求xx区委、区政府干脆指挥。指挥权移交后,镇应急委负责统一协调本地区资源参加处置工作。 3.2.4指挥与协调 镇应急委处置的突发公共事务,由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或由镇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事发地村(社区)
29、、企事业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发地村(社区)、镇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与协调下,实行应急联动,共同进行应急处置。 3.2.5应急结束 (1)由镇应急委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务的应急状态解除,应依据镇应急委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须要提出,或者由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部门提出,报镇应急委批准后实施。 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状态解除,由镇应急委宣布解除。 (2)处置突发公共事务各责任部门和村(社区)接到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吩咐后,根据预案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
30、生突发公共事务的有关状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状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向镇应急委报告。 (3)应急状态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并马上向社会公布。 3.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务的信息发布应当刚好、精确、客观、全面。在事务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状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依据事务处置状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镇应急委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务的信息发布,由镇政府应急办会同镇政府新闻办和牵头处置的镇政府主管部门形成通稿,经镇政府领导审定后,由镇政府新闻办负责发布。 信息发布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实行新闻发布会等。 3.4复原
31、与重建 3.4.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稳妥、深化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务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人员的物资,要根据规定赐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疫情监控和环境污染消退工作。有关保险机构要刚好做好有关单位、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3.4.2调查与评估 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对特殊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务的起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阅历教训和复原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地调查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镇应急委。镇应急
32、委依据以上报告,总结阅历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3.4.3复原重建 依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复原重建安排,组织实施复原重建工作。复原重建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状况、重建实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仔细制定灾后重建和复原生产、生活的安排,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实施复原重建工作。须要区、镇政府救济的,由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提出恳求,镇政府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和市政府批准。 4.应急保障 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务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镇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
33、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须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复原重建工作的顺当进行。 4.1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援、抗洪抢险、环境监控、危急化学品事故救援、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
34、等各种社会力气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以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公众应急实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等在应对突发公共事务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4.2应急经费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各级财政部门,包括镇财政、村(社区)财政和企事业单位,每年要根据财政支出额的适当比例支配应急预备费,并依据本单位应急管理的须要,重点保证处理突发事务的应急经费需求。 处置突发公共事务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务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和评估。激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
35、国际组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救济。 镇政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财政部门负责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 4.3应急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依据不同危机事务和灾难种类,拟订应急物资保障安排,经镇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镇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镇水利站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森林防火物资、设备和器材的储备、管理和调拨;镇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我镇工业企业生产的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镇商务办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依据有关
36、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在保证肯定数量必需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主动探究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储备发展,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 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状况,要刚好予以补充和更新。 各专业部门依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相关灾难事务的抢险和救援。 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实行政府资助、托付
37、等方式,每年由政府供应肯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紧急状况下,镇政府可干脆调用。 4.4基本生活保障 镇应急管理部门等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务中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刚好治疗。 4.5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健办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依据须要刚好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限制等应急工作。有关部门要刚好为受灾地区供应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镇政府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气参加医疗卫生救助工作。要加强我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精确驾驭本镇急救资源状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
38、病预防限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实力和专长等,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紧急处置实力。 4.6交通运输保障 镇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状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支配、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平安畅通。依法建立紧急状况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刚好、平安送达。 在应急状态下,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当开展。 4.7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体系,确保通信畅通。 4.8治安维护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应急治安保障,拟订治
39、安保障安排,明确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突发公共事务发生后,公安部门要快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爱护。突发公共事务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发动和组织员工(群众)和社会力气,开展群防联防,帮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全力维护突发公共事务地区的社会稳定。 4.9指挥场所保障 按现行防灾救援体制,xx镇应急指挥中心(镇应急委)是全镇处置特殊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务的基本指挥场所;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本级本部门的常备指挥场所;
40、依据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须要,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开设突发公共事务现场临时指挥场所;依据应急工作须要,可临时调用相关部门机动通信指挥车辆及器材,开设机动指挥场所。 4.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依据集镇建设规划,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依据突发公共事务的性质和程度,刚好征用空闲房屋(建筑)、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和场所,用于受灾群众的紧急避难。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方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的公众平安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4.11科技支撑保障 镇应急管理站会同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建立镇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
41、意各种困难状况下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务的指挥要求。主要包含: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突发公共事务快速评估系统、信息报送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系统等。 各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各类事故隐患和危急源监控数据库、统一规范的专业数据库、信息共享的应急预案库、应急决策询问专家库、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协助决策学问库以及危机管理信息资源书目体系,刚好维护和更新,确保数据的质量,实现对突发公共事务应急指挥的可视化定位与分析决策支持,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精确和
42、高效。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突发公共事务专业应急机构、镇应急管理站有关部门和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类应急预案,有安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识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打算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务的应急处置实力。镇政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 5.2宣扬教化和培训 5.2.1把平安教化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内容。各部门和单位举办的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培训班要开设平安教化课程,普及平安防范与应急救助学问
43、,提高平安防范与应急处置实力。 5.2.2在市民中广泛进行平安防范与救助学问普及教化。各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要主动向群众宣扬突发公共事务紧急应对、处置基本常识和技能。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要对员工、居民加强平安防范、自救互救学问的宣扬和辅导并进行必要的演示演练。结合九年制义务教化开展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处置常识教化。 5.2.3应急工作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必需进行上岗前专业学问、技能培训。镇应急管理站有安排的组织应急管理、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各专项应急救援机构应有安排的分期对专职、兼职救援人员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44、。对参与突发公共事务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赐予表彰和嘉奖;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务重要状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部门应依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6.附则 6.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党委、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规范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务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有关部
45、门依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务制定的预案。 应急保障预案:是在预案保障措施部分涉及到的,由相关部门制定的指挥系统技术、通信、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和应急避难场所等保障预案。 应急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每年根据财政支出额的适当比例支配政府预备费,主要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突发公共事务专项指挥部:指为应对某类突发公共事务成立的指挥部、领导小组等机构。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政府有关部门:指与突发事务的预料、预警、处置、善后、保障等环节有关的镇属各站、所、办。包括职能部门、预料部门和协作部门。 6.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站制定,镇政府审批,由镇政府应急办负责说明与组织实施。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镇政府依据实际状况改变,刚好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