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大全.docx

上传人:叶*** 文档编号:36188441 上传时间:2022-08-25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9.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2023年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大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2022-2023年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大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2023年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大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2023年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大全.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可编辑2022-2023年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大全 集体劳动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对于集体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集体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1 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2、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条 企业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第五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第六条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降低其工资,不随意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应执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 第八条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

3、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九条 女职工分娩后,应保障其产假及相关待遇。 第十条 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一般不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安排夜班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妇科病检查治疗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企业应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4、,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主体是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

5、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

6、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五条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

7、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社部发20_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具体按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8、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

9、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企业在经济效益较

10、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

11、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

12、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委托工会进行 。 第二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第七章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

13、,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工会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和竞赛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八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条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职工违

14、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一条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年度方针目标生产和工作任务、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等方面作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应给予荣誉奖励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对职工记功、记大功、晋级和配发奖金,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会同企业研究决定; 拟对职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与企业协商后,向上级工会推荐。 评定职工奖励的工作应在每年年底前进行,如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及时评定。配发奖金每年宜进行一次,个别确有突出贡献而需作特殊处理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

15、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视情况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在听取职工本人申辨后决定。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开除决定时,应符合下列程序: 1、企业行政提出处理意见; 2、征求工会意见; 3、须由企业行政会议或者专门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开除职工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5、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第九章监督检查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执行,企业和工会职工代表

16、应按人数对等的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合同期限届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报告合同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发生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议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17、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章合同履行及变更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时间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谈判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继续顺延二个月,新生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条款要求的权利。 修改合同的过程应按平等协商的程序进行,修改后的条款,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规

18、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按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签字后应于7日内分别报送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_电力工会。合同自劳动管理主管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5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报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 合同生效后,企业和工会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分别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3 本集体合同由_(以下简称“企业”)与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

19、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

20、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

21、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

22、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3、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

24、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

25、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26、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 第二十八条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元。 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

27、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职

28、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

29、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30、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

31、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

32、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

33、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前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九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工会(盖章):_ 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2021年经典版集体劳动合同大全 21 / 2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公文通知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