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28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28页).doc(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间接性、抽检性和强制性的宏观质量控制活动,所以,对市政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应着重突出“全”和“预”两个字。所谓“全”,就是要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和所有参建单位及其人员的质量行为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强制性的政府监督。换言之,就是要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控制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和对受监项目的全过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参建人员的质量行为等实施全方位的、强制性的政府质量监督。而所谓的“预”,就是要在市政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和贯彻“预防为主”的质量监督控制方针,采取积极、主动的质量监督控制措施
2、,把质量监督控制的关口前移至项目的正式实施之前,切实把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达到有效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因此,实施对受监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控制,应着眼与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推动工作,使其真正发挥“社会监理”和“企业自控”的作用,否则,就无法实现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的目的。现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按照接受监督的对象归纳为对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和对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质量
3、监督控制要点分别介绍如下。一 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是落实受监市政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的责任主体,是建设项目的总策划,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国务院第279号令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简称条例)和建设部第29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在对建设单位实施质量监督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1.1 督促建设单位依规按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因此,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领取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必须携有关资料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同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
4、造价(建安造价)计算的应缴质量监督费数额缴纳质量监督费。 1.2 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并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受质量监督委托(或申报)后,应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受监项目的建设并自觉履行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具体应控制:1、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建设原则,杜绝“三边”工程的出现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的建设程序”。所以作为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担负起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
5、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受监市政项目建设的监督责任。2、应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和重要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受监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建设法规的规定通过项目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和重要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别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权力和义务,确定工程和材料的质量要求。3、督促建设单位依照有关建设法
6、规、质量标准和合同文件组织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依法依规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项目的质监员应督促并检查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有关建设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保证受监项目的建设质量。开工前,应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单位进行审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作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交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已对交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提请当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其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竣工验收。4、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建设档案
7、管理工作,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档案建设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有关的市政工程建设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受监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档案,按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建设项目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建设档案资料。二 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工程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业主)单位委托后,就必须担负起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三控(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两管(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的具体组织落实责任,是保证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其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在整个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扮演着工程项目的“导演”的角色。质量监督机构在实施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过程中,
8、主要控制以下几个要点。2.1 监督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承揽监理业务在接受建设(业主)单位的质量监督委托(或申报)后,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和监理招投标文件,着重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及其监理能力进行核查。若工程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则应及时提请建设单位,重新委托有能力的监理单位实施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若所委托的社会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或其营业范围,不能满足受监项目监理的技术要求时,应立即提请建设(业主)单位,另觅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作。这是有效发挥“社会监理”的作用和有效地实现对受监项目的质量控制的又一重要步骤。发现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
9、时,监督机构应及时制止,并提请当地市政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给予处罚:(1) 工程监理单位非法取得资质证书;(2) 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3) 工程监理单位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4) 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5)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2 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业主)单位委托后,应在“监理合同”授权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建设法规、质量标准、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承包合同,对受监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质监机构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
10、量行为应控制以下几方面。1、督促检查工程监理单位认真编制监理文件质监机构应当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受监项目的技术特点和监理服务合同以及监理投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受监项目的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并按照规定办妥相应的审批签认手续;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在受监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开展监理业务。2、督促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理质量保障体系质监机构应督促监理单位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在施工现场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理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应监督监理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建立材料监理工程师技术
11、岗位,专责受监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或构配件流入施工现场;(2)设立现场质量检测机构,履行监理单位对受监工程的试验监督检查责任,以确保对各种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等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有效的控制;(3)对大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监理的需要,设立中心试验室,其规模、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足实施工程监理中各项试验的要求,并应配备各专业试验工程师及经过转门培训的试验人员,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中心试验室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还应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
12、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此外 ,中心试验室还应承担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等各项现场试验工作,以保证各项质量管理书籍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使现场质量监理工作建立在一个“客观、公正、科学”的基础上。3、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质监机构应监督监理单位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业务水平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理。(1)开工前,应按受监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服务合同、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有关要求,核查工程监理单位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资格证书,并逐
13、一造册登记,以便开工后随时进行核查。(2)开工后,应随时核查所有已派驻现场的各类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凡不符合下列条件的监理人员,一律责令工程监理单位予以清退:1)总监、总监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等相应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等中级技术职称并应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3)监理员(含测量、试验及现场旁站等)应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并经过监理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3)工程施工过程中,受监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应
14、先征得建设(业主)单位同意并获得其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后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备案。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业务质监机构在监督监理单位按监理程序开展监理业务方面,应着重控制:(1)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批受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技术措施;(2)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前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3)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合同”的授权监督施工(承包)企业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工程和施工行为;(4)监督监理单
15、位和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建设法规的规定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5)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严肃、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验收;5、监督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现场质量监督管理质监机构应监督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受监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理: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一律不得在受监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部位或工程,施工单位一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部位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拒绝给予计量、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和进行交、竣工验收。三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一项优良的
16、市政工程,其勘察、设计的质量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勘察工作质量的高低和勘察成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直接影响着施工图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对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施工图设计的质量,决定着工程的质量性能价格比,直接决定着工程的结构性能、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所以,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扮演着工程项目“编剧”的重要角色。为了确保受监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从而保证受监工程的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监督控制。3.1 监督检查勘察、设计单位依法承揽工程设计任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质
17、量监督机构一旦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责成建设(业主)单位重新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受监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并及时报请当地市政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违规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处罚,从而在源头上把住市政工程的勘察质量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关:(1)勘察、设计单位没有依法取得的勘察、设计资质或者超出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任务;(2)勘察、设计单位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任务;(3)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任务;(4)勘察、设计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其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3.2 监督检查勘
18、察、设计单位履行其各项质量责任的义务1、监督检查勘察、设计单位依法、依规和按标准进行工程勘察、设计质监机构应按以下要求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控制:(1)督促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市政工程建设强制性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进行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2)督促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政府市政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文件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范围进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3)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时提供受监市政工程项目的真实、准确、详细的地质、测量和水文等勘察成果、资料,工程勘察文件应反映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状况,评价准确,数据可靠;(4)督促设计单位建立和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
19、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审批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其所承担的市政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质监机构在接受监督任务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深入、细致的学习和审查,重点审查对工程结构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有影响的关键部位的设计质量,对审查学习中发现的存在问题逐一作好记录,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来,要求设计人员作出明确答复;凡主体结构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无法满足国家现行的市政工程强制性质量技术标准或存在设计人员无法作出明确答复的重大质量疑问、或存在严重的明显的或者潜在的质量隐患的施工图,一律不准交付施工;(5)督促设计单位切实根据
20、工程勘察成果进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深度与其设计阶段相符的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有关市政工程建设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设计标准和设计合同的要求;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图应配套,细部节点应交待清楚,标注说明应清晰、完整;4)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注明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5)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主要设备,应注明其规格、型号
21、、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6)设计文件应提供主体结构的主要设计控制技术参数(如桥梁结构的应力、应变、沉降、挠度等主控设计指标值)。2、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质监机构应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审签手续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便及时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从而保证开工前可以向各参建单位和质监机构分发施工图设计文件。3、监督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设计技术服务工作质监机构对此应监督和控制以下各要点:(1)督促设计单位在大中型市政工程和采用“四新”成果等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设
22、立代表处或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质量问题(如解答施工图纸存在的疑问、施工图中出现与图纸不符情况的处理、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工程问题的洽商等);(2)督促设计人员及时进行设计交桩。对施工图的各控制基准线、基准点,逐一在现场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并办理有关的交桩签认手续;参加施工单位进场后对设计基准线、基准点进行的复测,并办理复测记录的签认手续;(3)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法规、质量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变更设计问题,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办理变更设计和技术洽商手续,做好变更后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4)督促设计单位派员依
23、时参加需要有设计人参加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签认手续。4、督促设计单位参加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质监机构应督促设计单位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或部位)结构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分析计算,派员参加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5、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参加交、竣工验收质监机构应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派出项目勘查、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四、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施工(承包)单位是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具体实施者和工程势头质量的制造者,也是施工质量隐患和质量
24、事故的直接制造者,所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他们扮演着工程项目的“主要演员”的角色。质监机构及其派出的质监员,必须对施工(承包)单位及其参建人员的质量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主要质量控制要点如下。4.1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依法承揽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质监机构在实施质量监督过程中,一经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立即责令施工(承包)单位改正,并提请同级市政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1)施工(承包)单位非法取得市政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等级证书;(2)施工(承包)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3)施工(承包
25、)单位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4)施工(承包)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6)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4.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帮助施工单位推动它有效运行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健全且有效运行的质量保证体系,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所以,质监机构在对施工(承包)单位实施质量监督控制过程中,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1、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对受监市政工程项目实施“企业自控”的行动纲领,是进行项目施工组织全盘计划。所以,每项工程在实施前,施工单位都必须编制完整的的、审批签字手续完备的、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施工组织设计(
26、施工方案),并在项目施工前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查。而质监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 施工组织设计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质监人员对其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审查时要着重审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签署和审批手续完备性 对施工单位提交给监督站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时有其上级技术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及审查部门负责人的签认,并获得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批和认可,且办妥有关的签认手续,否则,视作签认手续不完备而要立即退回施工单位补办签认手续,工程在未办妥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签认手续前不准开工。(2)内容的完整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满足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应包
27、括文字说明,事故平面布置图,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供运计划,质量目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等主要内容。(3)事故单位在受监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施工企业在受监项目的施工现场的内部治理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质量管理责任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内部质量检测机构的设置及检测人员与设备的配置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和完善,直到满足受监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为止。2、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在受监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机构工程开工后,
28、质监员应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已按施工承包合同、投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了。3、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在受监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人员真正的到位质监员应当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齐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主要岗位的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现场质量管理的要求。4、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和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质监员应当检查受监项目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和健全了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和各项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检查这些制度是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得到严格的执行。5、监督、检查施工
29、企业配置合适的监测力量和依法按规开展质量检测活动质监员应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设置在受监项目施工现场的内部治理检测的机构、检测人员与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是否满足现场质量管理的需要,监测方法、手段是否满足有关规范和检测规程的要求。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加强信息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的信息管理工作的水平,可直接反映出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所以,质监员应当经常跟踪施工现场的信息管理工作是否满足现场生产管理的需要,检查施工质量技术资料是否与施工进度同步地、完整地收集和整理,这些资料能否如实地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质量状况。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各项质量安全保证技术措施、质监员应当经常到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
30、的各项质量安全保证技术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和有效,各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且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是否处于良好控制状态等,以确保受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4.3 监督、帮助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制,全面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施工(承包)企业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的高低,计量、检测等基础工作的好坏,决定着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质量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所以,质监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控制:(1)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强制性质量标准和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施工,对违反设计文件、不按强制性质量标准或不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的人和事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限令施工现场停工整顿;(
31、2)督促施工(承包)企业认真做好工序质量自检和内部检查验收工作,及时通知建设(监理)、设计及监督单位代表,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认手续;(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及市政构配件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或产品流入施工现场;(4)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工序质量进行抽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5)帮助施工企业做好质量教育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全员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从而提高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不断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4.4协助施工企业广泛、积极采用新技术和适用技术质监员除必须做好受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外,还应热情帮助施工企业广泛、
32、积极采用新技术和适用新技术,协助施工企业提高适用市场竞争的能力。4.5 督促施工(承包)企业严格按照建设法规报告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监督机构应督促施工(承包)企业 严格按照建设部3号令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每一宗工程质量事故。4.6 热情为施工(承包)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监督服务作为质监员,不但要履行各项质量监督的岗位责任,而且还要热情帮助施工企业解决
33、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技术问题,为受监施工单位提供高素质的监督技术服务。 五、对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控制要点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广大城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的大事,每一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它进行科学的、严格的质量检测,以便取得第一手真实、科学、准确的质量数据,只有而且必须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为了保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客观性,质量监督机构应从以下方面对其进行监督控制。5.1 监督质量检测机构依法承揽业务凡从事对外承揽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资格和检测能力且经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治理技术监督主管
34、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并在其认证的检测项目和范围内承揽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企业内部设置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考核合格,并在其批准许可的检测项目和范围内从事本企业承担的市政建设工程的检测任务。未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特别批准,企业内设的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承担本企业以外的检测业务,其所出具的检测数据一律无效。5.2 监督质量检测机构依法按规开展质量检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承担受监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资格及认证许可的检测项目、范围进行认真的核查,并对其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抽查,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准确。一
35、旦发现检测机构超越其资格认可的检测项目、范围承担检测业务或者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资格和检测能力,则立即责令其退场,对违规的检测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清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监督检查承担受监工程的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质量保证能力,坚决制止检测机构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六、对市政工程实体质量及其形成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由于工程实体质量和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控制,是直接的微观质量控制活动,而质监机构和质监员主要从事强制性、间接性的、抽检性的宏观质量控制活动。所以,工程实体质量和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控制,是建设(
36、监理)单位的“社会监理”和施工企业的“企业自控”的主要控制任务。作为质监机构和质监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控制。6.1 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质量的控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受监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实行政府强制性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控制外购材料进场前的质量复检和施工过程的分批抽样检查,以保证用于工程施工的都是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主要外购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的质量复验,应送到质监机构设置的质量检测机构或质监机构认可且计量认证合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此外,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有怀疑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的质量抽检,也
37、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处理。6.2 对关键工序(部位)的质量控制不同的市政工程有不同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其质量的好坏,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工程最终质量,所以,它是质量监督过程控制的一个重点,现将需要加强质量控制的各种市政工程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归纳介绍如下:1、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1)路基工程 道路路基工程质量主要控制天然地基的质量、软土路基处理质量、填土压实质量、路基完成面的质量等。天然地基质量:主要控制原地面在填土前的技术处理、局部软弱地基处理等;软土路基处理质量:主要控制软体的沉降量、固结度及软土路基处理工艺等;填土压实质量:主要控制分层厚度、含水量、压实机具和碾压遍数等;路基完成面
38、质量:主要控制道路中线(位置和标高)、压实度、回弹弯沉(或回弹模量)和CBR值等。(2)路面工程主要控制路面各结构层的配合比(包括设计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路面各结构层的“五度”(即:厚度、密实度、强度、平整度、宽度)、道路中线(位置和高程)等。 各路面结构层配合比:主要控制各种基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设计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路面各结构层的“五度”:主要控制基层和面层的厚度、密实度(压实度)、强度(基层:稳定土类基层为无侧抗压强度、其他类型基层为回弹弯沉值或CBR值,面层:沥青混凝土类为混合料稳定度和路面回弹弯沉值、水泥混凝土类为抗弯拉强度)、平整度与宽度;道路中线:主要控制
39、面层竣工完成面的中线位置和高程。2、市政给水、排水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1)“三基” 工程“三基” 工程就是指给水、排水工程的地基、基坑(或基槽)和基础工程。给水、排水管道及其构筑物工程的施工质量,首先是建立于“三基”工程之上,所以,它是给水、排水工程事故过程实体质量控制过程的关键要点。地基工程:主要控制其承载能力,若未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则需要先进行地基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基坑(或基槽)主要控制给水、排水管道和构筑物的控制轴线、基坑(基槽)标高和基底承载力几项指标。若发现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天然地基地质情况及其承载力与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明显的出入,则必须通知设计人员到场
40、进行隐蔽检查验收,并签署设计人的具体处理意见;基础工程:主要控制基础的施工质量、基础的承载力及其在使用载荷下发生的沉降与变位,若发现有超出设计文件或质量技术标准规定的界限值,则应进行加固或返工重做。(2)构筑物工程主要控制管道安装质量、钢筋混凝土渠箱箱体、水池池体、泵站等混凝土施工质量。管道安装:首先,要把好管材的质量关,外购管材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及质保单,有怀疑时,还需在现场取样进行检验;其次要控制好工序质量验收关,每道工序都要求施工单位安规定进行自检,然后通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及时办理有关的签认手续;钢筋混凝土渠箱箱体、水池池体和泵站构筑物:主要控制好混凝土的施工配合
41、比和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应使用有资质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或选用有自动计量装置的能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设备生产混凝土,并随机抽查拌合物的工作性、强度等质量指标,出现离散时及时予以调整;工序质量控制主要是控制模板支撑、钢筋的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浇筑工艺等,应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做好的自检和按规定的程序与要求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3)结构使用功能污水(或雨污合流)的管渠应该在覆土前进行满水试验,以检查其抗渗能力是否满足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防止返工浪费现象发生;给水管道工程要在覆土前进行气密性(耐压)试验,检查其施工质量是否满
42、足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现问题,马上采取补救措施。(4)管坑回填管坑回填的质量,除对给水排水构筑物的质量产生影响外,还会直接影响到在其上修建的道路的质量。所以,必须严格按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分层碾压,分层检查验收。而作为质量监督员,亦应加强对回填土质量的抽查和控制。3、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1) 基础工程主要控制桥梁各构筑物基础的控制轴线位置、基坑(桩基成孔)的质量及基础实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基础的控制轴线位置:主要控制好各墩、台基础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以保证其平、立面的位置及偏差符合设计文件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基坑的尺寸、标高和天然地基的承载力(或桩基础的成孔质量和持力层强度):基坑的
43、尺寸、标高和天然地基的承载力(或桩基础的成孔质量和持力层强度)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和质量标准的要求;桥梁基础混凝土的灌注质量(或预制构件的制作质量):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按验收程序做好工序的自检和隐检;做好桩基础成桩后桩身混凝土质量和桩基承载力的检测,凡发现桩身混凝土有缺陷或断桩或其混凝土强度不足或承载力不足,均须按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适当、妥善的处理,否则不准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2)墩、台、柱等主体构筑物工程主要控制其平面位置、控制点(面)的高程和构筑物实体质量。主体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控制点(面)的高程:各墩、台、柱的平面位置和主要控制点(面)的高程及其偏差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质量标准
44、的要求,如有差异,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使之符合设计文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各墩、台、柱的的实体质量:主要控制模板支撑质量、钢筋骨架的制作与安装质量、混凝土灌注质量等几项内容,应督促施工(承包)企业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做好每道工序的检查和验收。(3)桥垮结构工程桥垮结构是桥梁工程中,直接承受车辆反复作用的关键部位,故对其施工质量的控制,应作为质量监督控制的重点内容来看待。对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垮结构而言,主要控制模板支架的安装质量、混凝土配合比、钢筋与预应力钢筋的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浇筑工艺、预应力施加、构配件及设备的选用和验收、预制大型构件的制作和安装等;对钢结构而言,则
45、主要控制刚才的采购与检验、钢结构构件的制作与加工工艺、钢结构构件的验收以及归纳钢结构构件的安装等。模板支架的安装:应根据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垮结构的形式、跨度、施工荷载和施工工艺等因素,选择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均能满足施工质量和安全要求的模板和支架,并督促施工(承包)和建立单位在施工前认真对模板支架组织预检;混凝土配合此:混凝土配合比是构成混凝土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在质量的主要因素,故此,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严格控制:一是精心设计配合比,使其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均满足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选用性能优良的伴合设备生产混凝土或选择信誉佳的商品混凝
46、土供应商供应桥垮结构的混凝土;三是在浇筑现场,加强对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工作性、强度)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伴和物浇筑在桥垮结构上。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制作与安装:应对钢筋的钢种、规格、数量、长度、及安装位置等进行认真检查,使之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混凝土浇筑工艺:对混凝土的伴和、输送、振捣和养护等工艺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预应力施加:加强预应力施加过程工作质量的控制,是确保预应力混凝土桥垮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功能的关键,故应从下面积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一是加强预应力张长拉设备和锚、夹具质量的控制。按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标定周期进行抽样检查和定期送检,以确保张拉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
47、作状态;二是加强张拉操作过程的控制。整个张拉过程都必须由专业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且有熟悉张拉工艺施工质量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场指导和检查,逐一作好张拉原始数据的记录和办理签认手续;三是做好预应力施加效果的监测。按“监理细则”和监督计划要求的抽检频率,通知项目监理人员和监督员,到场旁站张拉过程,并签认相应的记录和验收资料。外购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控制:外购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桥垮结构的质量,故应当从下面几方面进行控制:一是对用于受监项目的预应力线材、锚具、夹具、张拉设备以及其他施工机具,应认真查验其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及使用说明书,凡质量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受监项目要求的构配件和施工设备
48、,一律不得使用;二是加强外购件的质量抽查,按规定的抽样检验频率取样送检;三是加强计量仪器的检定标定工作,对用于桥垮结构施工的测量、试验和张拉设备等,均按规定的标定周期送计量单位标定。大型预制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的控制:这是确保桥垮结构实体质量的又一道关键工序,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一是要加强预制构件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控制,以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二是加强预应力钢筋和普通钢筋骨架制作安装质量,保证桥垮结构的构造和结构质量;三是加强预制构件成品质量的检查,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桥垮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凡结构性能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构建,一律不得运到吊装现场安装;四是加强对构建安装质量的控制,严格控制好每一构件的平面位置和高程。钢材的采购与检验:钢材的质量是刚桥垮结构内在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