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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编辑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示范文本)新(4)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全部权人。(二)物业运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运用物业的其他人。(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置人。(四)物业交付运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运用。(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构造、室外墙面、屋面、_、_、_等部位。(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
2、住宅的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运用人共同运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等设施。(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区域。(八)专有局部,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运用、处分的物业部位。其次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
3、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页,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刚好协商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纳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一)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本合同期限未满,假设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月内接着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刚好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代管。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后生效。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