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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监理细则-第 85 页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受控状态:受控文件文件编号:DLFHQB/JLAQXZ/C-2010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监理单位盖章(业务章) 年 月 日目 录1工程项目概况32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特点33危险源(点)的确认3危险源(点)辨识3危险源(点)的评价方法3本工程危险源(点)的辨识与评价结果4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确认5基坑支护、降水工程5土方开挖工程5深基坑工程5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5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6脚手架工程7拆除、爆破工程8其它85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96危险源(点)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2、程安全监理程序10危险源(点)控制工作程序(一)10危险源(点)控制工作程序(二)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程序1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3深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框图(注明1)14暂停令及复工程序157危险源(点)控制要点16危险源(点)监控措施16风险点过程控制17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控制要点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8基坑工程20人工挖孔桩工程24拆除、爆破工程26脚手架工程31模板工程36起重吊装工程4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及安全使用46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及安全使用518.10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除及安全使用54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3、59其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6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641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规模层数地上 层面积地上 建筑总高度 m地下 层地下 结构形式基础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主体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投资总额 万元建筑工程组成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系人姓名施工图审查电话编号2 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特点3 危险源(点)的确认3.1 危险源(点)辨识监理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不同施工阶段、不同施工部位、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施工工艺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点)进行分析和识别;并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及同类工程生产中发生的事故情况,类比判断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
4、,查找施工过程中能够造成物质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危险性,分析事故的可能类型。3.2 危险源(点)的评价方法采用LEC法,使用公式D=LEC对各种危险源进行打分,对于危险等级大于等于70的列为重大危险源,危险等级小于70的列为一般危险源。 各参数评分标准如下: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能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很不可能,可以设想极不可能实际不可能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3每周一次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 1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大
5、灾难,许多人死亡40灾难,数人死亡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7严重,重伤3重大,致残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等级划分:分数值危险程度危险等级320极其危险,立即停止作业并整改 5级160320高度危险,要停止作业立即整改4级70160显著危险,要立即整改3级2069一般危险,需要整改2级20稍有危险,需要注意1级3.3 本工程危险源(点)的辨识与评价结果见附件一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确认4.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本工程基坑(槽)开挖的深度为 m,超过了3m(含3m),不大于5m,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基坑(槽)开挖的深度为 m,虽未超过3m但地质
6、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因此也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4.2 土方开挖工程本工程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深度为 m,超过3m(含3m),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4.3 深基坑工程本工程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深度为 m,超过5m(含5m),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深度为 m,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因地质条件差、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因此,也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本工程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深度为 m,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因基坑施工会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的安全,因此
7、,也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4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本工程 部分采用大模板施工,属于工具式模板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采用滑模工艺施工,属于工具式模板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采用爬模工艺施工,属于工具式模板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应用飞模工艺,为工具式模板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支撑搭设高度 m,高度为5m及以上,小于8m,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支撑搭设高度 m,搭设高度为8m及以上,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8、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搭设跨度 m,为10m及以上,小于18m,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搭设跨度 m,为18m及以上模板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施工总荷载 kN/ m2,为施工总荷载10kN/ m2及以上,小于15kN/ m2的模板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施工总荷载 kN/ m2,为施工总荷载15kN/ m2及以上的模板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集中线荷载 kN/m,为15k N/m及以上,小于20k N/m模板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集中线荷
9、载 kN/m,为20k N/m及以上模板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分模板高度为 m,支撑水平投影宽度 m,支撑系统独立且无联系构件,为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支撑部分,是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支撑部分,是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且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4.5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本工程 结构,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100KN以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10、分项工程。本工程 结构,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结构,利用塔吊(履带吊、汽车吊、轮胎吊)进行构件结构安装,为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属于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属于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属于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 吨桥式起重机的安装) ,为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1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内爬式起重机的拆除),为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4.6 脚手架工程本工程 部位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为 m,为搭设高度24m及以上,低于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位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为 m,为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位采用附着式整体(分片)提升脚手架,提升高度 m,低于150m,为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位采用附着式整体(分片)提升脚手架
12、,提升高度 m,为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位,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架体高度 m,低于20m,为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位,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架体高度 m,为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阶段 部位的施工,采用吊篮脚手架施工,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施工采用的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采用的 脚手架,为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4.7 拆除、爆破工程
13、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采用爆破拆除,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4.8 其它本工程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高度 m,低于50m,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4、本工程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高度 m,为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 m,小于36m,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 m,为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跨度 m,小于60m,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跨度 m,为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开挖深度 m,小于16m,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15、程。本工程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开挖深度 m,为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地下暗挖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顶管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的水下作业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部位的预应力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工程 的施工属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5 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序号姓名职务或专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中的危险源(点)】安全责任
16、分工1总监全部2安全全部3土建4电气临时用电、外电防护、电梯井口安装过程5水暖楼板洞口、管道井安装过程6 危险源(点)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程序6.1 危险源(点)控制工作程序(一)开 始结 束施 工 单 位l 认定本工程危险源(点)施工用电施 工 单 位l 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 工 单 位l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l 技术负责人履行签字手续,并加盖公章监 理 单 位l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合格否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基坑支护降水三宝 四口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塔 吊起重吊装施工设备机具其 他6.2 危险源(点)控制工作程序(二) 监 理 单
17、位 l 检查执行情况否否合格合格施 工 单 位l 执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l 落实安全专项方案监 理 单 位l 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施 工 单 位l 进行整改,并整改后自检施 工 单 位l 制定整改措施施 工 单 位l 危险源(点)消除l 继续施工开 始结 束 监 理 单 位 l 核查6.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程序监 理 单 位l 确认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 理 单 位l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开始施 工 单 位l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五人以上专家组进行论证施 工 单 位l 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l监 理 单 位l 执行施工阶段安全
18、监理工作程序结束模板及支撑体系土 方 开 挖起重设备安拆拆 除 爆 破脚 手 架基坑支护降水起 重 吊 装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否合格施 工 单 位l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关部门审核l 技术负责人履行签字手续,并加盖公章6.4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监 理 单 位 l 检查施组方案等落实情况否否合格合格施 工 单 位l 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措施施工监 理 单 位l 下达整改指令l 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施 工 单 位l 制定整改措施l 进行整改,并整改后自检施 工 单 位l 继续施工开 始结 束 监 理 单 位 l 复(核)查6.5 深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框图(注明1)
19、注明1:1、重要学习文件:l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l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l 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大建安发200569号。2、深基坑工程系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注明2:本规定和报告表格见大建安发200735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备案和竣工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工作通知。勘 察 单 位l 提供真实、准确、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l 地质勘察报告应报送审图机构审核。开 始
20、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l 选择有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l 向设计单位提出基坑有效期时限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室工程资料。设 计 单 位l 在设计文件中,对重点部位和施工关键环节应有注明,并对工程安全性提出指导意见;l 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支护设计的有效期时限;l 须经专家组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建 设 单 位l 出具银行资金保函,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 工 单 位l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履行签字手续;l 需经不少于5人专家组,
21、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同时审查施工图是否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设计;l 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论证审查报告上履行签字手续。施 工 单 位l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结 束施 工 单 位l 向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料:区域内管线、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银行资金保函或证明材料;地质勘察报告;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和施工图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建 设 单 位l 要求地下管线有关主管部门及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l 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22、 门l 接到上报后3日内到现场实地考察;l 合格后,发放施工安全许可证。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专 家l 对坑壁支护进行联合验收,并填写工程深基坑地下主体施工生产安全报告,在地下主体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报告建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注明2);l 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地下室施工。6.6 暂停令及复工程序开 始监 理 单 位l 对施工中出现的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注明1),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暂停令辽统监表B-2。施 工 单 位l 对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返监理单位,对方案进行确认。监 理 单 位l 对整改方案提出意见和确认。否监 理 单 位l 确认?是施 工 单 位l 组织实施,消除隐患;l
23、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辽统监表A-1。监 理 单 位l 对隐患消除进行检查、确认,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签字。监 理 单 位l 确认?否结 束是7 危险源(点)控制要点7.1 危险源(点)监控措施监督施工单位针对已识别出的危险源(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施工组织或各安全专项方案中,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应更具已识别除的危险源(点)编制或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通过风险点所需的材料、机具数量和规格,人员准备,水电的准备,信息联络等。根据已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本单位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危险源(点)管理程序和专项方案的教育培训和技
24、术交底,并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应知应会培训,要求培训有记录、书面交底明确。项目监理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源(点)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源(点)进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对重点监控对象,监理员必须进行连续的旁站监控,并做好记录。 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项目监理部要严格审查进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和证明材料,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
25、上岗证明。并审核现场有关的安全技术签证文件,如总包、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在使用应用中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较底。项目监理部要严格审查电工,架子工(普通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起重司索信号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焊工、爆破工、场内车辆驾驶员等持有其它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项目监理部要督促承包单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定期检查各承包单位安保体系运作情况与防控预案
26、的落实情况;要求其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督促签订安保责任书,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到位,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安全检查。项目监理部要督促总包、分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定期向操作人员宣讲安全施工的基本操作和规范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结合工程外部和内部的不安全因素,通过综合分析,使每个现场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加强季节性的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承包单位注重防雷击、防漏电、防火灾等。强化消防管理,实行用火管制。在各施工区域内划定禁火区,严格
27、实行动火许可证制度。在施工现场保卫上,组织参建各方开展安全联防;在冬施、雨施前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四大节日前组织有业主、总包参加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分为几个专业组,认真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检查后由监理整理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由监理机构组织每周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建设、监理、承包等单位人员组成,对查出的问题分析讨论,并监督承包单位限期整改解决。 7.2 风险点过程控制本工程监理机构将日常巡回检查、定期集中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对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将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改正。如果执行不力或不及时,则在24 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对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或
28、苗头,则坚决行使安全否决权,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不满足安全要求不准复工(工期不予延长)。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部署安全工作。定期与业主联合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包括现场和资料)。 在进行现场巡视时,应包括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坠落、防火、防尘、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交通事故、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在进行现场巡视或定期检查时,重点对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及支撑系统、起重设备、施工用电、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进行检查; 监理的有关安全控制活动必须作好记录,记录具体详细,并作为工程资料备查。有关安全控制的工作情况写入每
29、月监理月报; 对于现场安全控制,不允许实施“紧急放行”。 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控制要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部将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监督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措施,主要有:8.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编制(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
30、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3)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方案的审核(1)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
31、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2)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方案的论证(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2)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32、。(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2)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3)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
33、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5)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6)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监督检查(1)项目监理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34、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2)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监理员每日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对重点监控对象,监理员必须进行连续的旁站监控,并做好记录。 (3)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8.2 基坑工程基坑及土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1)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等防护措施;(2)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防护措施;(3)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4)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5)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详图、计算书;(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
35、7)基坑边荷载限定;(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9)基坑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审批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基坑开挖监测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应包括对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前者指对支护结构桩、墙及其支撑系统的内力、变形的监测;后者指对影响区域内的建筑(构)物、地下管线的变形监测。(1)基坑开挖监控规定 1)基坑开挖前应制订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
36、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3)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5)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确定;6)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
37、监测报告。(2)监测结果分析监测结果分析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对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分析,包括位移速率和累计位移计算;对沉降和沉降速率进行计算分析,沉降要区分由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引起或由于地下水位变化引起;根据各项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相互验证和比较,判断原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全面分析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影响和支护的效果,预测后续工程开挖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经过分析评价、险情报警之后,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调整方案、排除险情,并跟踪监测加固处理后的效果。8.2.4土方开挖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
38、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对坡顶、坡面、坡脚采用降排水措施。(3)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4)基坑周边超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限制条件。(5)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lm。(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9)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8.2.5放坡开挖(1)基坑边坡必须经过验算,保证边坡稳定。(2)对土质较差且施工工期较长的基坑,对边坡宜采用钢
39、丝网水泥喷浆或用高分子聚合材料覆盖等措施进行护坡。(3)坑顶不宜堆土或存在堆载(材料或设备),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载时,在进行边坡稳定性验算时,应计入附加荷载的影响。(4)在地下水位较高的软土地区,应在降水达到要求后再进行土方开挖,宜采用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开挖。分层挖土厚度不宜超过。挖土时要注意保护工程桩,防止碰撞或因挖土过快、高差过大使工程桩受侧压力而倾斜。(5)如有地下水,放坡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内水位和排除地表水,严防地表水或坑内排出的水倒流回渗入基坑。(6)基坑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清理整平,防止坑底土扰动。待挖至设计标高后,应清除浮土,经验槽合格后
40、,及时进行垫层施工。8.2.6有支护结构的基坑土方开挖(1)整个土方开挖顺序,必须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严格一致。要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2)挖土时,除支护结构设计允许外,挖土机和运土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和操作。(3)为减少时间效应的影响,挖土时应尽量缩短围护墙无支撑的暴露时间。一般对一、二级基坑,每一工况挖至规定标高后,钢支撑的安装周期不宜超过一昼夜,混凝土支撑的完成时间不宜超过两昼夜。(4)对面积较大的基坑,为减少空间效应的影响,基坑土方宜分层、分块、对称、限时进行开挖,土方开挖顺序要为尽可能早的安装支撑创造条件。(5)挖土机挖土时严禁碰撞工程桩、支撑、立柱
41、和降水的井点管。分层挖土时,高不宜过大,以免土方侧压力过大使工程桩变形倾斜,在软土地区尤为重要。(6)同一基坑内当深浅不同时,土方开挖宜先从浅基坑处开始,如条件允许可待基坑处底板浇筑后,再挖基坑较深处的土方。(7)如两个深浅不同的基坑同时挖土,土方开挖宜先从较深基坑开始,待较深基底板浇筑后,再开始开挖较浅基坑的土方。(8)如基坑底部有局部加深的电梯井、水池等,如深度较大宜先对其边坡进行加固处理后再进行开挖。8.2.7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在深基坑土方开挖前,应制订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2)
4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4)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5)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6)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7)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动。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8)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
43、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的侧压力。(9)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20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8.2.8其他施工安全应注意事项(1)基坑周边的安全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应设置不低于高的固定防护栏杆。基坑周边的堆载不能超过基坑工程设计时所考虑的允许附加荷载。大型机械设备若要行至坑边或停放在坑边,必须征得基坑工程设计人员的同意,方可实施。(2)行人支撑上的护栏合理选择部分支撑,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作为坑内架空便道。其他支撑上一律不得行人,并采取措施将其封堵。(3)合理设置基坑内扶梯为方便施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有利于特殊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基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