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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 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人代表 李迪 联系人 李迪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 联系电话 18611293730 传真 - 邮政 编码 102600 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型及 代码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M734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59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
2、投资 (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2 预计投产日期 2020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及编制依据一、项目由来及编制依据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公司现拟投资 1000 万元,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建设“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实 验室项目”。 本项目建立基于药物研发技术, 以药物的的质量研究、 工艺研究为核心的创新药及仿制 药研发实验室,年研究开发药物约 5 项,其中包括 1 项片剂、1 项胶囊剂、1 项口服溶液剂、 1 项粉针剂及 1
3、 项水针剂。 2 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由于项目的建设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7 年第 682 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2018 年修正)中第十六条“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 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需编制或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2017 年 6 月 29 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
4、定(生态环境部 第 1 号令、2018 年 4 月 28 日施行),本项目属于“三十七、研究和试验发展”中“107、专业 实验室”中“其他”, 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报告书及登记表项目, 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根据 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 本项目涉及化学反应, 属于“三十七、 研究和试验发展”中“107、 专业实验室”中“涉 及生物、化学反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故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北京绿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工作,由建设单
5、位报送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审批。 二、建设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内容及规模 表表 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览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 1 项目名称 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实验室项目 2 建设单位 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公司 3 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 4 建筑面积 1159m2 5 员工人数 30 人 6 工作时间 8:30-17:30,夜间不运营;工作天数 250d/a 7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立基于药物研发技术,以药物的的质量研究、工艺研究为核心的 创新药
6、及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年研究开发药物约 5 项,其中包括 1 项片剂、 1 项胶囊剂、1 项口服溶液剂、1 项粉针剂及 1 项水针剂。 8 环保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 过管道输送至项目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排放高度 30m; 项 目产生的医药尘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 项目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排放高度 30m。项目共设置 2 3 个排气筒, 分别位于项目所在建筑楼顶的东侧 (1#挥发性 有机废气排放口)和西侧(2#医药尘排放口)。 水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 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黄村再生水厂。 噪声污染防治
7、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交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 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 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三、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 1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 地理坐标为北纬 394537.81、 东 经 1162124.49。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周边关系周边关系 项目所在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30号院6号楼为地上九层建筑,房屋规划用途为实验楼, 企业租用6号楼4层作为本项目经营场所。 项目
8、周边环境如下: 东侧:紧邻所在建筑东边界,向东10m外为30号院4号楼及自然绿环境科技发展公司; 西侧:紧邻所在建筑西边界,向西18m外为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厂房; 南侧:紧邻所在建筑南边界,向南18m外为大通佳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库房; 北侧:紧邻所在建筑北边界,向北35m外为30号院3号楼。 项目周边关系详见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3经营场所平面布置经营场所平面布置 本项目平面布置包括制剂室、药品室、天平室、仪器室、理化仪器实验室等。其中危险 废物暂存间位于经营场所东侧; 项目废气排放口分别位于项目所在建筑楼顶的东侧 (1#挥发 性废气排放口)和西侧(2#医药尘排
9、放口);废水排放口位于项目所在建筑西北侧。 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四、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四、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 1项目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 表表2 运营期间主要设备运营期间主要设备一览一览表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数量数量 型号型号 1 冻干机 1 LGJ-18 4 2 压片机 1 DP-30A 3 多项运动混合机 1 智阳 HD-5 4 灌装机 1 GF-400L/F 5 混合机 1 - 6 包衣机 1 黎明 BY-400 7 湿法制粒机 1 HLSH4-10A 8 旋转压片机 1 ZP-9 9 真空干燥箱 1 DZF-6020 1
10、0 电热鼓风干燥机 1 101-2A 11 烘箱 2 DL-202 12 干燥箱 2 BinDER 13 口服液压盖器 1 - 14 磁力加热搅拌器 1 79-1 型 15 手提式热压灭菌器 1 SYQ.DSX-280 16 硬度测试仪 1 YD-1 片剂 17 水分测定仪 1 MB23 18 智能崩解仪 1 ZB-1C 19 熔点仪 1 YRT-3 20 旋转蒸发仪 1 - 21 药物溶出仪 2 RCZ-8A 22 溶出仪 1 RC806D 23 涡旋仪 1 QL-901 24 电子恒温水浴锅 2 TED 25 空压机 1 AZ-0.3/8 26 真空泵 2 SHD-3 型/ GM-0.5A
11、 27 超声波清洗仪 2 KH5200 28 生物显微镜 1 1600X 29 通风橱 2 - 5 30 搅拌器-1 5 78-1 型 31 pH 计 1 FE-20 32 马弗炉 1 KSW 33 紫外分光光度计 1 UV-2102PC 型 34 恒温水浴振荡器 1 WHY-2 35 澄明度检测仪 1 YB-2 型 36 三用紫外仪 1 ZF-2 型 37 电子天平 2 AR1140 38 电子天平 2 YP2001N 39 梅特勒电子天平 1 ME204 40 对照品贮藏专用冰柜 1 美的 BD/BC-297KMQ 41 药品贮藏专用冰箱 1 BCD-168 42 恒温恒湿箱 3 HWS-
12、250-091151 43 液相色谱 10 Class-vp 44 气相色谱 1 岛津 2010 45 离心机 1 80-3 大容量 46 高精度全自动交流稳压器 5 SVC-8KVA 47 温湿度计 1 WS-A2 48 万用电炉 4 DL-1 49 卡氏微量水分测定仪 1 ZDJ-2S 50 药品强光照射试验箱 1 SHH-100GD-2 51 微波炉 1 美的 52 冰箱 1 海尔 BC-130A 53 试验台 10 - 54 TCL 电磁炉 1 TC18-1 55 离心机 1 TGL-16M 56 稳压器 1 YQS-2KB 57 活性炭吸附装置 1 / 6 58 布袋除尘设备 1 /
13、 59 纯水制水设备 1 / 2项目原材料消耗项目原材料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表 3 运营期间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运营期间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序号 原材料名称原材料名称 原材料年用量原材料年用量 单位单位 1 丙酮 5 L 2 甲醇 256 L 3 乙醇 25 L 4 二氯甲烷 2.4 L 5 异丙醇 24 L 6 乙腈 336 L 7 正己烷 16 L 8 乙酸乙酯 3.2 L 9 磷酸二氢钠 10 kg 10 己烷磺酸钠 10 kg 11 盐酸苯肼 9 kg 12 氯化钡 1 kg 13 溴酸钾 1 kg 14 辛烷磺酸钠 40 kg 15 硝酸钾 20 kg 16 氯化钠
14、20 kg 17 氢氧化钠 5 kg 18 磷酸氢二钾 30 kg 19 硬脂酸镁 50 kg 20 淀粉 40 kg 五、公用工程五、公用工程 1给水给水 本项目给水由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研发用水。 (1)研发用水研发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研发用水包括制剂用水及分析用水, 全部由企业纯水制水设备 提供。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制剂用水量为 0.2m3/d(50m3/a);分析用水量为 0.01m3/d 7 (2.5m3/a),纯水用量为 0.21m3/d(52.5m3/a)。项目纯水机制水率为 70%,则研发用水量 为 0.3m3/d(75m3/a)。
15、(2)生活用水)生活用水 根据建筑物给排水设计规范(2009 年版)(GB50015-2009),员工生活用水量按照 50L/人 d 计, 本项目共有员工 30 人, 年工作时间 250 天, 则生活用水量为 1.5m3/d (375m3/a) 。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 1.8m3/d(450m3/a)。 2. 排水排水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研发废水及生活污水。 (1)研发废水)研发废水 本项目研发用水中制剂用水全部用于研发产品,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研发废水主要为 分析过程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及纯水制备废水,其中实验室废液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90%计算, 则实验室废液产生量 0.009m3/d (2.25m
16、3/a) 。 因实验室废液中含有少量化学试剂, 属于 HW49 类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本项目纯水制水设备制水率为 70%,则产生 纯水制备废水 0.09m3/d(22.5m3/a)。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 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2m3/d(300m3/a)。 综上,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废水总排放量 1.29m3/d (322.5m3/a) 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 经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黄村再生水厂处理。 项目水平衡图详见下图。 总用水量 1.8 职工生活 1.5
17、生活用水 0.3 化粪池 1.2 1.29 黄村再生水厂 纯水制备 0.3 研发用水 制剂用水 0.21 0.018 属于危险废物,交 有资质单位处理 0.09 0.02 0.2 全部用于研发产品,不外排 分析过程 0.009 0.001 0.01 图图 1 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m /d “”消耗量”消耗量 2供电供电 8 运营期间,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用电量 10 万 kwh/a。 3供暖和制冷供暖和制冷 项目冬季采用集中供暖,夏季制冷由中央空调供给。 4其它其它 本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员工就餐外购。 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实行 8 小时工作
18、制,08:30-17:30;工作 250d/a。 运营期间,项目拟定员 30 人。 七、产业政策符合性、七、产业政策符合性、“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及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 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5 号),本项目不在其禁止 和限制目录中。 此外, 本项目属于专业实验室项目, 不在北
19、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范围内, 故本项目无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手续。 由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北京市的相关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项目 所在地周边无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自然保 护区,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最终排入黄村 再生水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研发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 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
20、资质单位处置,不会污染土壤环境;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和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属于高能耗行业,不会超出区 域资源利用上线。 9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准入条件。 3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 权证 (X 京房权证 兴 字第 203024 号),项目所在建筑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房屋规划用 途为实验楼,符合项目使用用途。 本项
21、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内。国家新 媒体产业基地对于入园企业的规划要求:入区企业应以新媒体产业为核心,围绕科技(生产 加工除外)、影视制作、数字出版、设计创意、电子商务等为重点发展领域;入区企业必须 同时符合园区环保、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凡是属于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 止和限制目录中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企业,一律禁止入园。 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主要从事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无生产加工工艺,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其修改单,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符合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规划要求。 八、环保
22、投资八、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 环保投资清单见下表。 表表 4 环保设施及投资清单环保设施及投资清单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治理措施治理措施 投资金额(万元)投资金额(万元) 1 大气污染物防治 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设备 60 2 水污染物防治 车间污水管道铺设、地面防渗 20 3 固体废物处置 固废收集装置 10 4 噪声污染防治 基础减震 10 总 计 100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使用已建成闲置实验楼, 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 要环境问题。
23、 10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一、地理位置 大兴区位于北京市南部,东临通州区,南临河北省固安县,西与房山区隔永定河为邻, 北接丰台、朝阳区。东经 116 13-116 43,北纬 39 26-39 51。全境属永定河冲积平原,地 势自西向东南缓倾。 二、地形地貌二、地形地貌 大兴区地处永定河洪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北向东南缓倾,地面高程 14-45m,坡降 0.5-1。因受永定河决口及河床摆动影响,大兴区全境分
24、为三个地貌单元。北部属永定 河洪冲积扇下缘, 泉线及扇缘洼地; 东部凤河沿岸地势较高, 为冲积平原带状微高地; 西部、 西南部为永定河洪冲积形成的条状沙带, 东南部沙带尚残存少量风积沙丘, 西部沿永定河一 线属现代河漫滩,自北而南沉积物质由粗变细,堤外缘洼地多盐碱土。全区土壤分布与地貌 类型明显一致,近河多沙壤土,向东沉积物质由粗变细,沙壤土、轻壤土呈与地形坡向一致 的带状交错分布,区域土壤熟化程度较高。 三、气象气候特征三、气象气候特征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属于典型的温暖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 春季气温回升快且 少雨多风沙, 夏季炎热多雨, 秋季天高气爽, 冬季寒冷干燥且多风少雪。 多年
25、平均气温 11.7, 一月最冷,平均气温为-5,七月最热,平均气温为 26,极端最高气温为 40.6(1961 年 6 月 10 日),极端最低温度为-27。夏季炎热潮湿,相对湿度一般维持在 70%80%, 冬季寒冷干燥,相对湿度只有 5%左右。多年平均降水量 589.8 毫米,四季平均降水比例为 春季 8%、夏季 77%、秋季 13%、冬季 2%。大兴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东北风,夏季以 东北风、西南风为主,冬季以北风、西北风为主。全年多风,平均风速为 2.6 米/秒。大风日 多出现在 14 月,最大风速 22m/ s。 四、水文地质四、水文地质 本区第四系地下水按开采深度和含水层厚度可分为
26、二层: 浅层埋深 100 米以内, 是目前 农业灌溉主要开采层,含水层累计厚度 30m40m,有 57 层,以中细砂为主;深层埋深 100m以下是目前居民生活及厂矿企业饮用水的主要开采层, 含水层厚度10m25m, 有2m 4 层,岩性以粗砂为主,并含有部分砂砾。第四系含水层单位涌水量为:井深 100m 以内的 浅井单井涌水量 776 m3/d1392 m3/d,井深大于 100m 的深井单井涌水量 10391630m3/d。 11 本区地质构造良好,区内无断层,地基土承载力可达 14-16t/m2。基地内地势平坦、地 块方整、地面平均坡度约为 0.84。 五、地表水和地下水五、地表水和地下水
27、 大兴区境内现有永定河、凤河、新凤河、大龙河、小龙河、永兴河、凉水河等大小 14 条 河流,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全境,分属北运河水系和永定河水系,河流总长 302.3km。全区河 流除永定河外,均为排灌两用河道,与永定河灌渠、中堡灌渠、凉凤灌渠等主干渠道及众多 的田间沟渠纵横交错,形成排灌系统网络,其中除凉水河、凤河、新凤河作为接纳城镇污水 河,永定河作为排洪河外,其余均为季节性河流。 境内目前仅有埝坛水库一座。该水库始建于 1958 年,位于黄村西南部。埝坛水库现状 蓄水能力为 200 万 m3,在汛期起一定的滞洪作用,多年平均泄洪量 0.025 亿 m3,设计洪水 流量 15m3/s。水库坝型
28、为均质土坝,设计洪水位高程 40.05m,防汛上限水位 37.50m,总库 容 360 万 m3。 六、土壤、植被六、土壤、植被 该区域为偏碱性土,随着土建活动的大规模展开,使土壤的物理性质受到破坏。植被属 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区,天然植被较少,植被类型以人工绿地为主。自然植被的分布受地 形、气候及土壤的影响显著,特别是由于坡向和海拔高度的制约和水热条件的影响,使自然 植被呈现出有规律的垂直分布及过渡交替的特征。 12 环境质环境质量状况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
29、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次环评根据2019 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 年 4 月) 中 2019 年北京市及大兴区空气质量状况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 2019 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04) 显示, 2019 年全市空气中细颗粒物 (PM 2.5) 年平均浓度值为 42 微克/立方米, 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35 微克/立方米) 20.0%, 20172019 年三年滑动平均浓度值为 50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值为 4 微克/立方米, 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 微克/
30、立方米),并连续三年保持在个位数。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浓度值为 37 微克/立方米,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0 微克/立方米) 。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浓度值为 68 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 微克/立方米)。全市空气中一氧 化碳(CO)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浓度值为 1.4 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 毫克 /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第 90 百分位浓度值为 191 微克/立方米,超 过国家二级标准(160 微克/立方米)19.4%。 2019 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中, 2019 年大兴区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情
31、 况详见下表。 表表 5 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 污染物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现状浓度 (g/m3) 标准值标准值 (g/m3) 占标率占标率 (%)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 60 6.67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40 100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9 70 112.86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4 35 125.71 由上述北京市及大兴区统计数据可知, 2019 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基本污染物中除 SO2、 NO2年评价指标能够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外, PM10、PM2.5的年评价指标均
32、有所超标,未能达到上述标准要求,分别超标 0.13 倍、0.2 倍, 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东侧 870m 处的凤河。根据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 13 区划中的规定,凤河属于类功能水体。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 2019 年近 1 年的河流水质状况,除 1 至 5 月份、7 月份、 12 月份现状水质为劣类外, 其余月份水质均能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类水质标准要求。 凤河水质状况见下表。 表表 6 凤河水质状况一览表凤河水质状况
33、一览表 日期日期 2019 年年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水质 3 1 1 1 1 1 1 2、地下水质量现状、地下水质量现状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 2019 年 7 月发布的 北京市水资源公报 (2018 年度) 的统计, 2018 年对全市平原区的地下水资源质量进行了枯水期(4 月份)和丰水期(9 月份)两次监测。 共布设监测井307眼, 实际采到水样293眼, 其中浅层地下水监测井170眼 (井深小于150m) 、 深层地下水监测井 99 眼(井深大于 150m)、基岩井 24 眼。监测项目依据地下水质量标 准(G
34、B/T14848-2017)评价。 浅层水:浅层水:170 眼浅井中符合类标准的监测井 98 眼,符合类标准的 49 眼,符合 类标准的 23 眼。全市符合类标准的面积为 3555km2,占平原区总面积的 55.5%;符合 -类标准的面积为 2845km2,占平原区总面积的 44.5%。-类水主要分布在丰台、房 山、大兴、通州和中心城区,其他区有零星分布。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锰、砷、铁、硝 酸盐氮等。 深层水:深层水:99 眼深井中符合类标准的监测井 76 眼,符合类标准的 22 眼,符合 类标准的 1 眼。全市深层水符合类标准的面积为 3013km2,占评价区面积的 87.7%;符 合-类
35、标准的面积为 422km2,占评价区面积的 12.3%。-类水主要分布在昌平的东南 部、海淀北部、通州东部和北部,顺义、大兴有零星分布。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砷、锰、 铁等。 基岩水:基岩水:基岩井的水资源质量较好,除 4 眼井因个别项目超标评价为 IV 类外,其他取 样点均满足类标准。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 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京政函 201625号)的规定,项目不在地下水 14 源保护区范围内。经现场勘查,本项目不在区县级、镇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三、三、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
36、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兴 政发201342 号),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4 层,所在区域属于 3 类功能区,厂房周边 30m 范围内无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等城市道路,执行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噪声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2020 年 06 月 12 日对本项目所在周边的环境噪 声进行了监测。 监测时间: 2020 年 06 月 12 日, 9: 0010: 00; 监测期气象条件: 无雪无雨, 风速5m/s。 根据项目特性,在项目厂区四周
37、共布设 4 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点位置见附图 2。 监测方法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监测要求,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表 7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单位:dB(A) 监测点监测点 监测位置监测位置 噪声值噪声值 监测值监测值 标准值标准值 1# 厂界东侧外 1m 59.6 65 2# 厂界南侧外 1m 58.8 3# 厂界西侧外 1m 60.5 4# 厂界北侧外 1m 60.2 (注:由于项目夜间不运营,故未进行夜间监测) 由表中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的 3 类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
38、标 通过现场调查,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30号院6号楼4层,项目周边200m范围 内无居民住宅、重点文物及珍贵动植物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地下水源防 护区及保护区范围。 本项目要做到废气、 废水、 噪声的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合理处置。 15 评价适用标准评价适用标准 环环 境境 质质 量量 标标 准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 体标准限值如下表所示。 表表 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摘录)二级标准(摘录) 序号
39、序号 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浓度限值 单位单位 1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60 g/m3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2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g/m3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3 一氧化碳(CO) 24 小时平均 4 mg/m3 1 小时平均 10 4 臭氧(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g/m3 1 小时平均 200 5 PM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6 PM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7 TSP 年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3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地表
40、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为凤河,规划水质类别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表表 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限值)限值 单位:单位:mg/L 序号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污染物或项目名称(单位单位) 类标准值类标准值 1 pH(无量纲) 69 2 氨氮(mg/ L) 2.0 3 总磷(mg/ L) 0.4 4 高锰酸盐指数(mg/ L) 15 5 化学需氧量(CODCr)(mg/ L) 40 6 五日生化需氧(BOD5)(mg/ L) 10 16 三、地下水质量标准三、地下水质量标准
41、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类水标准。 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表表 10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限值(摘录)限值(摘录) 序号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污染物或项目名称(单位单位) 类标准类标准 1 pH(无量纲) 6.58.5 2 色度(度) 15 3 溶解性总固体(mg/ L) 1000 4 总硬度(mg/ L) 450 5 硫酸盐(mg/ L) 250 6 氨氮(mg/ L) 0.5 四、声环境质量标准四、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 知(京兴政发
42、201342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 3 类功能区范围内,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噪声标准。 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表表 11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摘录) 单位:单位:dB(A) 时段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昼间 夜间夜间 3 类 65 55 17 污污 染染 物物 排排 放放 标标 准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挥发性有机废气 项目研发过程使用丙酮、甲醇、乙醇、二氯甲烷、异丙醇、乙腈、正己烷、乙 酸乙酯等挥发性有机试剂,使用过程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排
43、放执 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 生产工艺废气及 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应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 表表 12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摘录)(摘录)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 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浓度(mg/m3) 与与 30m 高排气筒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排气筒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 高允许排放速率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甲醇 50 10 非甲烷总烃 50 20 其他 B 类物质 50 - 其他 C 类物质 80 - 注:乙醇
44、、正己烷参考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标准;乙腈工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TWA 值(8小时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30mg/m3,以其他B类物质计。丙酮、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异丙醇工业场所空气 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TWA 值 (8 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为300mg/m3、 200mg/m3、 200mg/m3 、 350mg/m3, 以其他C 类物质计。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规定:排气筒高 度应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 5m 以上;不能达到该项要求的,最高允 许排放速率应按表 3 所列排放速率标准值的 50%执行。 本项目挥发性有
45、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不能达到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内建筑物 5m 以上要求, 需严格 50%执行排放标准, 因此本项目有机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表 13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 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排气筒高度 (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严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严 格格 50% (kg/h) 甲醇 50 30 5 非甲烷总烃 50 10 其他 B 类物质 50 / 其他 C 类物质 80 / 18 (2)医药尘 本
46、项目产生的医药尘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2017)中“表 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应 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 表表 14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摘录)(摘录)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 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排气筒高度 (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医药尘 10 30 2.3 此外,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规定:排 气筒高度应高出周
47、围 200m 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 5m 以上;不能达到该项要求的,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根据 5.1.3 确定的排放速率限值的 50%执行。 本项目医药尘经处理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不能达到高出周围 200m 半径 范围内建筑物 5m 以上要求,需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医药尘排放标准限 值详见下表。 表表 15 本项目医药尘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医药尘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 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排气筒高度 (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医药尘 10 30 1.1
48、5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 3 排 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表 16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单位:(摘录)单位:mg/L 序号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排放限值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pH(无量纲) 6.59 单位废水总排口 2 悬浮物(mg/L) 400 单位废水总排口 3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300 单位废水总排口 4 化学需氧量(mg/L) 500 单位废水总排口 5 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