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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后勤管理处劳务派遣员工管理 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合理有序使用劳动 力,以满足后勤管理处开展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 后勤管理处劳务派遣用工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劳务派遣员工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委派到后勤 管理处工作的员工。第二章劳务派遣协议第三条后勤管理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 议应包括如下内容:劳务派遣期限、劳务派遣内容、劳务费 用结算与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考核考评、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争议解决及费用的承当、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福利费、 承当工伤事故处理、双方的管理责任、劳动争议处理、违约 责任等
2、条款。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委 派符合相关要求的劳务派遣员工到后勤管理处从事相应工 作,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后勤管 理处人力资源科备案。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负责处内各用工单位劳 务派遣员工的使用、调配及用工的归口管理协调工作。与处 内各用工单位共同催促检查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务派遣员工 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建立社会保险个人台帐,员工档 案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处理劳动用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 纠纷。第六条劳务派遣协议每次签订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第三章招聘与使用第七条后勤管理处需要用工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 用工条件、数量等需求信息,协同劳务派遣公
3、司统一招聘人 员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委派到后勤管理处工作。第八条劳务派遣员工基本条件(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本工作,敬业心强。(二)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要求。(三)初次委派到后勤管理处工作的员工年龄原那么上应 在18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四)具有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 平,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电工、会计、教师等工种的劳务 派遣员工,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五)一般岗位劳务派遣员工需持有校医院出具半年期 限内的体检报告,特殊岗位劳务派遣员工(如餐饮、保育员 岗位等)需持有“健康证”,满足在后勤工作岗位的要求。(六)任何部门不得招
4、聘以下人员:1 .未持有身份证或证件不合要求者;.触犯刑法或受到治安处分被判刑或拘留;2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原单位存在劳动争议者;3 .被后勤管理处辞退者;.后勤管理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用工申请审批流程处内各用工单位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工作岗位需求,将 用工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报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 由人力资源科核对实际情况,将确有需求的用工申请信息汇 总后呈交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请用 工单位。用工审批主要依据工作实际需要情况和人力资源成 本等因素综合考虑。第十条 派遣用工程序(一)由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和用工单位成立面试小 组,通过面试和笔试确定拟聘劳
5、务派遣员工。其岗位、劳酬 必须与用工申请的内容一致。面试结果经部门分管处领导审 批后报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备案。(二)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对拟聘的劳务派遣员工的 基本信息登记并核对无误后,通知相关劳务派遣公司。拟聘 的劳务派遣员工到相关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 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劳务派遣通知单。(三)劳务派遣员工凭劳务派遣通知单到用工单位办理 报到及上岗手续,开始试用工。(四)初次进入后勤管理处的劳务派遣员工,实行1-6 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即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下同)签订期限是3年的,实行6个月的 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是2年的,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
6、;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是1年的,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五)劳务派遣员工试用期满后,用工单位予以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复核。考核合格后 予以正式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退回 劳务派遣公司。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员工主动辞职(需书面报告)、被动 离职(提供有关依据)、擅自离职(提供有关依据)情况发生, 用工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退工通知书并通知相应的劳 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凭退工通知书解除(终止)与员工 的劳动合同,报停社保,转移有关档案与社保关系。第四章薪酬与待遇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待遇由基础工资、绩效工 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五险)组成。第十三
7、条劳务派遣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由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组成。(一)基础工资金额不得低于重庆市当年最低工资标 准。(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 资。1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月考核不合格 不予发放(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2 .奖励性绩效工资于年终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3 .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制定本单位劳务 派遣员工考核方法。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工作业绩等进行月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在绩效工资中 表达,并报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备案。(三)加班工资的发放1 .每月加班事项(应急抢险除外)需在事前报用工单位 负责
8、人批准,经分管处领导审核后,报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 科备案。2 .对参与加班的劳务派遣员工原那么上应安排在寒、暑假 期间进行调休,对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再核发加班费。3 .加班费标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员工的每月薪酬由后勤管理处总体 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至劳务派遣员 工个人工资账户中。第五章管理与培训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员工应参加后勤管理处统一组织的 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凭上岗证上岗工作。第十六条各用工单位要配合劳务派遣公司加强劳务派 遣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参加政治理论 和业务技能培训,列入后勤管理处全员教育培训规划。第十七条技能培训由
9、各用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有 计划、有组织进行培训。第十八条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负责核定劳务派遣用 工人员数量计划,各用工单位必须在后勤管理处规定的用工 数量范围内合理使用派遣员工。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工作由各用工单位具体 负责,各用工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派遣员工进 行综合管理和考核。第二十条 各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考核。第二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协助劳务派遣公司 建立派遣员工的档案,档案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其内容包 括: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原件、学 历技能证明、健康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派遣员工登记表、 派遣员工上
10、岗协议书、绩效考评表等。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员工可参加后勤管理处组织的技 能技术评比、评优以及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 等。第二十三条注意发挥劳务派遣员工中党员骨干的先锋 模范带头作用,安排参加党组织活动。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用工单 位各项纪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各用工单位填写退工通 知单报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科批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接受条件的。(二)不能完成生产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缺勤 的。(三)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给后勤管理处造 成损失或给后勤管理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服务态度差,通过正当理由申告经查证属实的,
11、造成恶劣影响的。(五)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机密,给后勤管理处 造成重大损失的。(六)在规定的岗位和时间内未能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 试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七)在绩效月考核中三次以上为不合格的。(八)在绩效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九)有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二十五条劳务派遣员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可视情 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分。(一)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参与赌博或酒后上岗,但 未造成损失的;(二)散播谣言损害后勤管理处名誉,影响或扰乱后勤 管理处正常生产秩序造成轻微影响或未造成损失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或者 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未造成损失的;(四)违反后勤管理处劳动纪律、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造成轻微影响或未造成损失的;(五)其他轻微违反后勤管理处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二十六条各用工单位因经营方式改变等因素裁员不 能重新安排派遣员工工作的,需提前40天报后勤管理处人 力资源科备案、人力资源科及时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待劳务 派遣公司告知劳务派遣员工后,将其退回所属的劳务派遣公 司。第六章附那么第二十七条 后勤管理处各用工单位根据此方法制定具 体的实施细那么。第二十八条 本方法由后勤管理处解释。本方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