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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农民工维权工作汇报范例两篇篇一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劳动争议,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构建“工会+检察”劳动争议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 积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农民工维权防护网。建 立“工会+检察”劳动争议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 检察院在劳动争议纠纷调处中的部门优势,以问题为导向,紧紧 围绕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做好调处工作,推动解决引发劳动 争议纠纷的深层次问题。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区检察院等单 位,成立劳动争议检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有关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 依托1
2、2309检察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劳动争议检调工作室。制定 关于建立“工会+检察”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 见的文件,明确任务目标、基本原那么、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 利用检察院自主研发的“依法治区信息共享监督平台”,实现涉 及农民工案件线索网上移送、网上办理和网上反应,实现劳动争 议信息共享。二、创新司法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一是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行政检 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又监督行政机关的 行政执法行为。区检察院在做好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同时,协同 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比方,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 工资260余万元,几
3、十名农民工屡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区检 察院及时调查核实案情,支持人社部门约谈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 经多方不懈努力,建筑公司支付了拖欠一年多的农民工工资,有 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扎实做好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切 实破解农民工诉讼和执行难题。对农民工申请的民事诉讼监督案 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优先办理。比方办理的张某 等六人申请执行监督案,某建筑公司拖欠张某等六人工资款68 万余元,经过法院调解,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但是当事人申请 强制执行后,迟迟未得到执行,六人屡次信访。区检察院受理后 及时展开调查,多方查找,查明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可供执行, 在及时催促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同时,
4、与法院共同作当事人的 和解工作,破解执行障碍。人民法院将到期债权扣划后直接支付 给了当事人,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三是有效运用支持起 诉职能,以诉讼方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工会+检察”机 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优先处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法院缓免交诉讼费等工作机制,切 实有效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发挥检察机关的检调对接 机制,在调查核实案情的基础上,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把 问题解决在诉前,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履行职责。农 民工是弱势群体,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自身合法权益极易 遭受侵害
5、。近年来,*始终注重对农民工利益的维护,分别以支 持起诉、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等有效方式开展检察监督,切实维 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王某某受雇于丁某某,在其承包的工地打工, 丁某某拖欠王某某劳动报酬19800元,王某某通过工会向检察机 关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后,区检察院在多方了解案情的基础 上,充分发挥五方协同机制,主动“上前一步”,与工会、住建、 人社、法院等部门共同作各方的工作,促成王某某与发包方达成 和解协议,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农民工特向 检察机关送来锦旗致谢。今年以来,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区检 察院与工会、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清理活动,共受理农民工欠 薪支持起诉案件11件
6、,达成和解2件,支持起诉8件,终结审 查1件。扁近年来武汉市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为了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武汉市司 法局与全国四十多个大中城市司法局签订了城际间农民工法律 援助工作协议,并根据需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部门、建设 部门、工会等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农民工工作和生活 集聚地、大型企业等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咨询点,开通农民工 法律援助热线,方便农民工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无 论是我市赴外地务工的农民兄弟还是外地来我市务工的农民兄 弟,我们都将一如既往、竭尽所能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努力做 到应援尽援。一、什么是农民工?农民工主
7、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 的劳动者。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假设干意见出:“农 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只新型劳 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 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 业工人的重要组成局部。二、常见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哪些? 1.用人单位 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强行加班加点,却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2 .用人单位没有为就业者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劳动 动保护设施;.女工和未成年工得不到特殊劳动保护;3 .务工者患职业病、因工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4
8、.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7.用人单位收取抵押金,扣押进城就业者有效证件;8.随意辞退或开除 务工者;9.不签书面劳务协议或劳务合同等。三、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申请法律 援助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属于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案 件范围、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和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2 .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 区)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以内执行。3 .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 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4 .申请法律援助时,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 者其他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果在法律援助
9、期间需要到外地打工的, 可以委托亲友代办力理,同时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委托手续。5 .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四、国家采取哪些揩施解决农民工请不起律师的向题?国 务院关回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假设干意见规定,国家将完善对农 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 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有关行 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 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调解及民间调解活动。五、农名工该如何维权?1、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拖欠工资 的相关证据前往工作地点所在地的劳动局进行调解或劳动监察;2、对于单位未提供相应劳动防护用具和劳动动保护设施的 应当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3、对于务工者患职业病、因工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后,用人 单位逃避责任的,应当首先明确是否为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 系那么应向社保局提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程序,并根据结果向单 位索赔;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应在医疗期结束后向法医鉴定部门申 请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