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商品房购买电子合同2022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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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盘商品房购买电子合同2022范文最新楼盘商品房购买电子合同1出卖人:联系 :买受人:身份证: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 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 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买受人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眉山小区,第号楼 单元室,该商品房用途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辅房储藏室车库单元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第二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据实调 整合同总价款。第三条:房屋计价方式

2、及价款。1 .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计价 元;辅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计价 元。共计总房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2 .水电无开户费,暖气开户费以供暖部门标准,望酿村村委负担20%。3 .除上述商品房价款外,甲方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代收以下费 用:1)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3、上述相关证明囊括:.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 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遵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 设施登

3、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当违约责任。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 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遵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 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4、合同 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 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当 赔偿责任。4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 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 遵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10 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

5、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止匕外,买受 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 约金。3、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 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那么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

6、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 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 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 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 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_xl00%合同约定面积(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

7、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十条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11 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当全部责任。 假设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 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确定告知买受人。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遵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本工程物业管理用房为

8、 m出卖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以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 到使用条件:1、于 年 月 日前通水;2、于 年 月 日前通电;3、于 年 月 日前通气;4、;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到达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 本工程物业管理用房为 m出卖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以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 到使用条件:1、于 年 月 日前通水;2、于 年 月 日前通电;3、于 年 月 日前通气;4、;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到达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的转移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 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

9、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 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那么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 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当。第十四条保修责任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以下部位和设施12第十六条双方可以就以下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第十七条房屋的用途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 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

10、用房屋分摊面积承当义务。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八条物业管理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遵照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 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13,位于 幢 单元房号,轴线范畴.承当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当:1、墙面,保修月;10、,保修 月。2、地面,保修一月;3、顶棚,保修一月;4、门窗,保修月;5、上水,保修一月;6、下水,保修月;7、暖气,保修一月;8、煤气,保修月;9、电路,保修月;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 无

11、须承当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当。第十五条质量争议的处理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定 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照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出卖人: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 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 行为。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 出卖人法定

12、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受人: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 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 行为。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 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十条保密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 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囊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

13、财务 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 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第二十一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14 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 、 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播。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

14、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 变更一方应按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 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局部。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那么,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 损失,由责任方承当。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 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 让,未经另一方书面确定同意,均属无效。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5、也可由有关 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 全部或局部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 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 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 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1

16、5 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 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 行合同的能力,那么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 一方无须为此承当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 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防止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以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 合同全部或局部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囊括 但不限于自然灾

17、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 管曾否宣战L、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 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遵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 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 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合

18、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 份,出卖人、买受人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16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 年月日最新楼盘商品房购买电子合同5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 :邮政编码:委 托 代 理 机 构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注册地址:资质证书号:法定代理人:联系 :邮政编码:买受人:17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 :委托代

19、理人姓名:国籍: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土地出 让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一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 工 许 可 证 号 为第2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广18

20、 州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所购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 屋平面图经 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工程中的:第【幢】【座】【单 元】【层】自然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 结构,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阳台属【封闭式】的 个,【非封闭式】的 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局部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 业管理服务协议。第

21、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 每方米 元,总金额为(币)亿一千一百拾一万一千 百拾 元整。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 内,不再另行计价。2、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币) 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亿一千一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3、该商品房屋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金额为(币) 亿一千一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

22、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 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 种方式进行处理:192);3);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以下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3 .一次性付款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拾一万仟佰拾元整(: )o其中.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50%,共计人民币 元整。该商品房封顶时再支付总房款40%,共计人民币 元整。(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再支付总房款10%,共计人民币 元整。4 .其他款项付款时间.分期付款的时间(封顶、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为准。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

23、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 追究滞纳金。1.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动放弃购房权,乙方 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3.购房客户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悔约的,已收取的房款将作为违约 金被甲方没收。如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 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 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六条:交付期限。本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 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以下特殊原因,交付日 期可予以顺延。1 .受不可抗力

24、因素影响时;2.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响而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时;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那么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 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 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 以内(含本数)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

25、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 产权归买受人。实测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本数)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 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xlOO%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2、双方自行约定:1);2);3);4);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应当及时如期将房价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售房款 银行监控账号上(已竣工工程买受人可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监控银行:监控账号:买受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1)

26、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一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一亿千2)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一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_亿千3)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一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一亿一千4)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一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一亿一千5)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一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一亿千3、其他方式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 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

27、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一日后,出卖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 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 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该比例 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例)的违约金。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一年一月日前,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 定,将具备以下第一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28、 .但如遇以下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 据实予以延期:5、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6、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 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较后交付期限的第2天起至 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一日后,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 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一天内退还全部已

29、付款,并按买受 人累计已付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 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较后交付期限的第2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 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该比例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 例)的违约金。2、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工程的规划、设计。确需 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22 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天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 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期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

30、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 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 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 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当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当全部责任。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

31、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遵照下述第一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出卖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以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到达使用条 件:1 2、3、 23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到达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2、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 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 后一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项处理。3、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 付

32、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4、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遵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承当相应的 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 保修范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当责任,但可协助维修, 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当。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以下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

33、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3、;.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内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24 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 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当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 述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

34、协议。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 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 如下: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一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订后30天内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登记部门:登记时间: 年 月 日253.其它经建筑部门认可的不可预见因素时;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七条规

35、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 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按本合同第七条规 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 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八条:交接。L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届时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2.假设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仍没按要求付清相应款项的,导致商品房不能办 理交接,按乙方违约处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第九条:保修责任及期限。L甲方严格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甲方在交房时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6、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遵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承当相 应的保修责任。但属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进而造成意外 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可协助维修。第十条: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时间的。交房时到达水、电通的基本要求,必须保证客户的正常使用。第十一条:产权及使用权约定。1 .乙方所购房屋交付使用后,产权等由经济开发区及望娘村委统一办理。2 .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和土地部门规定提交 所有有关登记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3 .因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供产权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而导致房地产权属 证书办理延迟或不能办理,责任由乙方承当。第十二条:其

37、他事项。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共同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 时,责任方除负担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另外负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 字具有同等效力。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关 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出卖人(签章)经办人年月日买受人(签章):经办人年月日最新楼盘商品房购买电子合同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购

38、销 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照。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 渡假村 组团内 楼房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面积以 省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为准。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囊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囊括建筑税和公证费。三、付款方法: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 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 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四、交房时间:甲方应于一九一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假设不能

39、 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遵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 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那么应双 倍退还定金。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 一天,甲方向乙方承当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 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八、乙方需要安装 ,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当。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

40、假村管理方法。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 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十三、本合同附件: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2、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地址及 :地址及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最新楼盘商品房购买电子合同3甲方:乙方: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 市房地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甲、

41、乙双方 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一、销售模式说明本工程商业类产品施行分期销售。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对 商业类产品进行认购或者进行类似性质的活动,而仅是甲、乙双方约定,待 商业类产品正式出售后,乙方有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产品的权利。二、标的物.产品:商业产品1 .物业地址:o三、优先权确认姓名公司名称: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公司注册号法人代码: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乙方有意购买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指明的物业产品类型,本协议确认的 优先权号码为 0 居住类产品正式出售后,乙方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本种类产品的权利。四、优先权保证金L

42、为了确保在工程正式开盘销售时,乙方能够遵照所拥有的优先权享有相 应的优先挑选及购买产品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以每套产品 元金额向甲方支付优先权保证金。乙方意向购买的产品数量为 套,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2.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优先权保 证金自动充抵局部乙方所购产品首期款。首期款缺乏局部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需另行补齐。五、优先权终止及失效1 .甲方在正式签订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三个工作日 或书 面通知乙方选房,并办理相关购房手续。2 .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乙方有权放 弃优先权。3 .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选房后的三个工

43、作日内,假设乙方尚未与甲方正式签 署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协议约定的优先权。4 .自甲方接到乙方书面告知其自愿放弃优先权之日起,甲方开始为乙方办 理免息退还优先权保证认金的手续,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按本协议支付的 优先权保证认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六、其他本协议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最新楼盘商品房购买电子合同4合同编号:出卖人: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资格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 :委托代理人:联系 :买受人:

44、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曰:住所(址) :证件名称:号码:联系 :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建设依据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 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H止。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为

4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第二条商品房情况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 县 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元。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元整。3、按套(单

46、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4、.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 元。(小写:万元)2、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 元。(小写: 元)(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 %;币 元。(小写:元)其余局部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 元。(小写:元)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 价款可以向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4、其他方式.第五条房产交付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 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2、出卖人须于 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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