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保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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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平口镇街道市场化保洁项目 采 购 人: 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编号: YZC2016-004 采购代理机构: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 谈判通知第二章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 谈判通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 的 平口镇街道市场化保洁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YZC2016-004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1、请你单位于每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00 5:00 ,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 安化县政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号政府采购窗口 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文件售价: 400 元/套,售后不退。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89号四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 15000 (元)。5、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6 年 3月 7 日 17 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人: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平口镇永兴街 联 系 人: 丁 东 电 话: 13511106002 采购代理机构: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89号 联 系 人: 陈小英电话: 18973718430、0737-7866046 保证金汇至: 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行 银

4、行帐号: 4300 1554 0670 5250 5486 2016 年 3月 4日第二章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平口镇街道市场化保洁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采购人及专家推荐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1) 谈判通知;(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投标人提供

5、的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必须有保洁相关内容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自行组织勘察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拒绝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供应商提供其产品的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给予5%审评优惠扣除(优先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审评优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审评优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6、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二、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3款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第二章第1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 95万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要求提供,数额为: 18000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3月8日下午17时前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

7、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收款人: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账 号:4300 1554 0670 5250 548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行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平口镇街道市场化保洁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YZC2016-004 在 2016 年3月10日 9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89号四楼)六、成

8、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6.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7万元整,在中标后签合同前按采购方要求缴纳。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0.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本项目以壹万伍仟元打包收取,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等招标结束后持发票去采购方据实报销。第二章第41.1款其他规定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9、。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 “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2.4 “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0、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

11、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 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

12、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

13、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

14、采购进口产品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

15、章第36.1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9.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组成10.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 谈判通知第二章 谈判须知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

16、部分。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17、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

18、法定计量单位。13.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19、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20、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保证金17.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

21、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 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

23、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

24、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

25、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供应商有本章第16.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

26、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3除本章第16.1款、第16.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4.谈判程序24.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初步审查25.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

27、件规定的。26.实质性响应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澄清27.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

28、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

29、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9.谈判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1)谈

30、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

31、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32、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

33、提出成交供应商30.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0.2按本章第30.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

34、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0条的规定。32.谈判的特殊情形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3.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谈判终止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

35、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重新评审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保密及串通行为35.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

36、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

37、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询问及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

38、7.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

39、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

40、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 其他规定41.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十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平口镇街道市场化保洁项目。 二、履行合同时间、期限承包期限 1 年,自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2017 年 3 月 11 日为承包期。 三、保洁要求(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场)一级保洁区(总面积50202平方米)保洁要求:1.每天

41、7:30以前完成第一次清扫;2.7:30-9:30不间断保洁;3. 每两晚清洗一次;4. 每天中午洒水一次夜间未清扫,白天洒水两次。序号街道名称面积(平方米)1货坪路65442创兴路50003友谊街98564新兴街27205影院路17286永兴路26647建平路31808学校路46309学前路300010兴旺路288011客运.货运码头150012火车站500013立交涵洞150014步行街(包括二楼商业阳台在内)二级保洁区(总面积24530平方米)保洁要求:1.每天7:30以前完成第一次清扫;2.逢重大事项,每天7:30-18:00不间断保洁;序号街道名称面积(平方米)1猴兴路64002安平

42、路51303南区(含封家垅)13000三级保洁区(镇郊结合部和小巷,总面积30000平方米)保洁要求:1.每两天清扫一次;2.逢重大事项,每天7:30-18:00不间断保洁;序号街道名称面积(平方米)1道桂坪20002工业区背街小巷28000四、保洁服务事项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标签订合同之后必须考虑采购方原有临时工。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合法的用工制度,为职工配置专业劳保服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风险自负原则,投标单位聘用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均有投标单位自行负责,采购方概不负责。3.重大活动期间,投标单位必须服从采购方安排,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

43、任务,加班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支付。4.投标单位自行对保洁工具进行维修。采购方提供投标单位的车辆,一切风险事故、保险、维修、油料概由投标单位负担。合同期满之后投标单位归还采购方的车辆要能正常行驶,车身无人为破损痕迹,否则,在承包金中按实扣除维修费。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谈判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二、保证金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6:联合体协议(格式)4、 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 附件7

44、:技术指标说明(货物类适用)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服务类适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10:报价文件(服务类项目适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谈判响应声明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

45、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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