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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一、工程概况及专业特点二、总则三、监理依据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六、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七、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 安全会议制度(二)、 安全报审制度(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五)、 定期检查制度(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八、“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九、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十、 监理资料十一、监理旁站计划表一、工程项目概况1、建筑特点=2、项目建设相关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 3、塔吊专业特点:
2、本项目配置1台塔吊进行运输,一号塔吊布置于18#楼北侧,主供18#楼、19#楼、20#楼、21#楼施工,(型号为QTZ56),由=公司负责安装及拆卸,基础混凝土标号为C30。二、 总则为了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厅颁发的湘建建2009303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三、监理依据: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范GB 514420125、建
3、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6、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7、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8、已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3.提高业主满意度。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五、安全监理工作流程:1、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塔吊安装准备阶段监理签证设备安装报审资料,熟悉设备有效证明文件及规范文件监理。塔吊电气设备安装阶段监理检查塔吊初次登记、安装告知巡视监理、见证点监理。塔吊
4、调试阶段监理初次检测、使用登记审核签证塔吊调试方案,旁站检查巡视监理、见证点监理。审查未批准施工单位搭设完毕,检查验收,监理核查;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挂牌联合验收投入使用巡视、检查、督促施工方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现场搭拆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安拆单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批准补充、整改未通过补充、整改通过施工升降机搭拆方案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监理工作流程:六、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2.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
5、证体系。3.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塔式起重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2. 对“塔式起重机”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3.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4. 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式起重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5.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6.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7.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8.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七、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 安全会议制度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1) 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2)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3) 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
7、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部位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
8、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二)、 安全报审制度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2. 对“塔式起重机”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3.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 条要求重新审批。(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 总 安监 全理 监工 理程 人师 员重大危险源列 纠 正 检 查 验 收 对 策基础阶段危
9、险源部位结构阶段危险源部位装饰阶段危险源部位 说明: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2.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3.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
10、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式起重机”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
11、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五)、 定期检查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3. 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4. 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
12、工作月报,在次月5 日以前汇报给所属受监安质监站。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
13、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7.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2. 对“塔式起重机”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3. 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
14、危险源交底记录。4. 对“塔式起重机”实施旁站监理,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填写旁站记录。5.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6. 该“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必须到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后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挂牌才能使用。7. 对“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
15、开具整改通知书。8. “塔式起重机”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工程师提出销号手续,填写“危险源销号单”。旁站监理的具体部位:1、塔吊基础土方开挖2、塔吊基础砼浇筑3、塔吊安装4、附着安装过程5、塔吊顶升加节6、塔吊的拆除八、“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1. 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业务。 1. 2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
16、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 3施工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2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条件2.1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国外制造的塔式起重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2.2 塔式起重机应结构完整,符合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2.3 有下列情况塔式起重机的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评估不合格的
17、;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2.4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必须经维修保养,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结构件有可见裂纹的、严重锈蚀的、整体或局部变形的、连接轴(销)、孔有严重磨损变形的应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安装。2.5 塔式起重机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地基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设计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2.6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轨基础及路轨的铺设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且应符合GB5144的规定。3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3.1 塔式起重机安装实施前,安装单位应编制塔
18、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指导作业人员实施安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3.2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满足相关法规、规程的规定。3.3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的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3) 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安装顺序和质量要求;4) 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5) 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6) 电源的设置;7) 施工人员配置;8) 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9) 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0) 应急预案等。3.4 塔式起重机的位
19、置选择原则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场地平整结实便于安装拆卸、满足塔式起重机在非工作状态时能自由回转、对周边其他构筑的影响最小等。绘制塔式起重机位置平面图和立面图,须标明塔式起重机与建筑物(工作对象)、周围建筑物、架空输电线、相邻塔式起重机(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和其他障碍物的相对位置,应确保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在非工作状态下自由旋转。3.5 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制作应优先采用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推荐的方法。地基的承载能力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确认。3.6 附着装置的设计3.6.1 塔式起重机的附着装置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
20、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3.6.2 当附着装置的水平布置的距离、型式或垂直距离不符合使用说明书时,应依据使用说明书提供的附着载荷参数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经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或通过专家评审。3.6.3 附着点的荷载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施工(总承包)单位。3.7基础预埋件、附着连接构件和预埋构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相应能力企业制作。4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作业4.1安装前应检查以下项目:基础位置、尺寸、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确认所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地耐力、预埋件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照明等。4.2 安装作业的实施4.2.1 安
21、装前应根据安装方案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装拆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每个装拆人员已清楚自己所从事的作业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以及重大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交底书上签字。专职安全员应监督整个交底过程。4.2.2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塔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 2)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专项方案及交底记录; 4)对安装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整改。4.2.3辅助设备就位后、实施作业前,应对其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作业。4.2
22、.4 应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和辅助支架等起重用具按方案和有关规程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用具的完好要求见附录A。4.2.5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无关人员进严禁入作业区域内。4.2.6 安装拆卸作业中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视线阻隔和距离过远等至使指挥信号传递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或多级指挥等有效的措施进行指挥。4.2.7 吊装物的下方不得站人。4.2.8 联接件和其保险防松防脱件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严禁代用。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联接螺栓,必须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说明书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值。4.2.9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23、每次加节(爬升)或下降前,应检查顶升系统。确认完好才能使用。附着加节时应确认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并遵循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塔式起重机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4.2.10 安装作业时,应根据专项方案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动。4.2.11雨雪、浓雾天和风速超过13m/s时应停止安装作业。4.2.12 在安装作业过程中,当遇意外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安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4.2.13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设置齐全可靠。4.2.14 安装电器设备应按生产厂提供的电气原理图、配线图的规定进行,安装所用的电源线路应符合JGJ46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4.2.15 塔式起重机安装的技术标准按附录B中的技术要求栏目执行。4.3 安装完毕后应拆除为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需要而设置的所有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工具、辅助用具等各种零配件和杂物。5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自检和验收5.1 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报告书。自检项目可参照附录B。5.2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检测单位应遵照相关规程和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测和评判,检测结束后应出具检测报告书。5.3 安装自检和检测报告应记入设备档案,并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
25、建质200876号)进行备案。5.4 经自检、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6塔式起重机的使用6.1 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使用前,机械管理人员应对司机、司索信号工等特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6.2 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的要求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的应编制专项的使用方案,专项方案应包含各台塔式起重机初始安装高度、每次升节高度和升节次序,并有防碰撞安全措施,以免发生干涉现象。6.3 塔式起重机使用操作人员要求6.3.1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6.
26、3.2塔式起重机使用时应配备司索信号工,严禁无信号指挥操作。对远距离起吊物件或无法直视吊物的起重操作,应设多级指挥,并配有效通讯。6.4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使用6.4.1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6.4.2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吊钩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6.4
27、.3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操作人员在操作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鸣笛示意。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6.4.4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6.4.5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应严格按专项使用方案执行,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平衡重等部件与低位起重机的塔帽、拉杆、起重臂等部件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6.4.6塔式起重机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
28、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应满足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6.4.7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后停止提升,并对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起吊。对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6.4.8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6.4.9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置于零位,
29、并切断总电源。6.4.10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6.4.11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安全距离电压(kV)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系指塔式起重机的任何位置与输电线的距离。7 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7.1应在班前做好塔式起重机的例行保养,并做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液位、油位、油压、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电源、电压。7.2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30、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7.3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各级保养工作。转场时,应做好转场保养,并做好记录。7.4应对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7.5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7.6塔式起重机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维修时应停止工作。8.塔式起重机的拆卸8.1 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应符合本则1.1条规定。8.2 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8.2.1 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应满足本则3.1、3.2、3.3条规定。8.2.2 拆卸专项方案的内容:1)工程概况;2)塔式起重机位置
31、的平面和立面图;3) 拆卸顺序;4)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5)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6)电源的设置;7)施工人员配置;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0)应急预案等。8.2.3 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宜连续完成,当特殊情况拆卸作业不能连续完成时,应明确允许中断时塔式起重机的状态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8.2.4 塔式起重机有附着的,应明确附着装置的拆卸顺序、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塔机自由端的高度始终满足说明书的要求。8.2.5 拆卸辅助设备不能设置在地面上的,应对其设置位置锚固方法,承载能力进行设计验算。8.3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8.3.1 拆卸前应检查以下
32、项目:主要结构件及连接件、电气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顶升机构、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照明等。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修复后才能进行拆卸作业。8.3.2 拆卸作业的实施8.3.2.1 拆卸作业应满足本细则4.2.14.2.7及4.2.114.2.13条款的规定要求。8.3.2.2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降节前,应检查顶升系统、附着装置联接等,确认完好后才能降节。降节时应遵循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的原则。塔式起重机的自由端高度始终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8.3.3 拆卸完毕后,应拆除为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需要而摄制的所有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工具等各种零配件和杂物等。九、监理工作的方法
33、及措施(1)塔吊安装和拆除及使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各种指令如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工程暂停令等,都要求有文字记录,并列入主要安全档案,这是塔吊安装和拆除及使用过程中实施安全监控和管理的方法。(2)、安全监理工作措施组织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及塔吊安、拆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审查塔吊安、拆人员及塔吊司机和司索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
34、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及证书是否过期等。技术措施:监理机构应编制塔吊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3)工地会议协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关系,对塔吊施工过程中的塔吊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在工地会议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十、 监理资料监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2)进场检查验收记录;(3)施工单位报送的安装、拆卸及使用方案;(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35、证;(5)验收记录;(6)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7)备案证明;(8)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9)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0)巡检及定期检查记录;(11)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十一、监理旁站计划表质量监理旁站计划表序号部位内容依据职责1基础土方开挖及钢筋制安、砼浇捣监理规范施工规范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塔吊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原材料质量、砼配比及质量情况、模板牢靠性、施工缝留置位置钢筋位移情况及浇筑全过程。安全监理旁站计划表序号部位内容依据职责1塔吊安装安装、安全法律法规、安拆方案、及有关规范规程检查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方案的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监督安装,发现隐患及时制止。2塔吊拆除拆除安全法律法规、安拆方案、及有关规范规程检查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方案的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监督拆除,发现隐患及时制止。3附着及顶升附着的安装及顶升加节安全法律法规、安拆方案、及有关规范规程检查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方案的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监督拆除,发现隐患及时制止。 -第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