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就业面试题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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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础部分基础部分的顺序:基本语法,类相关的语法,内部类的语法,继承相关的语法,异常的语法,线程的语法,集合的语法, 的语法,虚拟机方面的语法,其他、一个源文件中是否可以包括多个类(不是内部类)?有什么限制? 可以有多个类,但只能有一个的类,并且的类名必须与文件名相一致。、和的区别。 和都可以用作逻辑与的运算符,表示逻辑与(),当运算符两边的表达式的结果都为时,整个运算结果才为,否则,只要有一方为,则结果为。还具有短路的功能,即如果第一个表达式为,则不再计算第二个表达式,例如,对于( (“”)表达式,当为时,后面的表达式不会执行,所以不会出现如果将改为,则会抛出异常。( ) 会增长,( )不

2、会增长还可以用作位运算符,当操作符两边的表达式不是类型时,表示按位与操作,我们通常使用0f来与一个整数进行运算,来获取该整数的最低个位,例如, 0f的结果为。 备注:这道题先说两者的共同点,再说出和的特殊之处,并列举一些经典的例子来表明自己理解透彻深入、实际经验丰富。 、有没有? 中的保留字,现在没有在中使用。、在中,如何跳出当前的多重嵌套循环? 在中,要想跳出多重循环,可以在外面的循环语句前定义一个标号,然后在里层循环体的代码中使用带有标号的 语句,即可跳出外层循环。例如,:( )( )(“” “” );( ) ; 另外,我个人通常并不使用标号这种方式,而是让外层的循环条件表达式的结果可以受

3、到里层循环体代码的控制,例如,要在二维数组中查找到某个数字。 ;( )( )(“” “” );( ) ; 、是否能作用在上,是否能作用在上,是否能作用在上? 在()中,只能是一个整数表达式或者枚举常量(更大字体),整数表达式可以是基本类型或包装类型,由于,都可以隐含转换为,所以,这些类型以与这些类型的包装类型也是可以的。显然,和类型都不符合的语法规定,并且不能被隐式转换成类型,所以,它们不能作用于语句中。 、 ; ;有什么错? ; ;有什么错? 对于 ; ; 由于运算时会自动提升表达式的类型,所以结果是型,再赋值给类型时,编译器将报告需要强制转换类型的错误。对于 ; ;由于 是语言规定的运算符

4、,编译器会对它进行特殊处理,因此可以正确编译。 、型变量中能不能存贮一个中文汉字?为什么? 型变量是用来存储编码的字符的,编码字符集中包含了汉字,所以,型变量中当然可以存储汉字啦。不过,如果某个特殊的汉字没有被包含在编码字符集中,那么,这个型变量中就不能存储这个特殊汉字。补充说明:编码占用两个字节,所以,类型的变量也是占用两个字节。备注:后面一部分回答虽然不是在正面回答题目,但是,为了展现自己的学识和表现自己对问题理解的透彻深入,可以回答一些相关的知识,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编程题: 用最有效率的方法算出乘以等於几? ,因为将一个数左移位,就相当于乘以了的次方,那么,一个数乘以只要将其左

5、移位即可,而位运算直接支持的,效率最高,所以,乘以等於几的最效率的方法是 。、请设计一个一百亿的计算器首先要明白这道题目的考查点是什么,一是大家首先要对计算机原理的底层细节要清楚、要知道加减法的位运算原理和知道计算机中的算术运算会发生越界的情况,二是要具备一定的面向对象的设计思想。首先,计算机中用固定数量的几个字节来存储的数值,所以计算机中能够表示的数值是有一定的范围的,为了便于讲解和理解,我们先以 类型的整数为例,它用个字节进行存储,表示的最大数值范围为到。在内存中对应的二进制数据为,如果两个相加,不考虑运算时的类型提升,运算后会产生进位,二进制结果为,由于进位后超过了类型的存储空间,所以进

6、位部分被舍弃,即最终的结果为,也就是,这正好利用溢位的方式实现了负数的运算。在内存中对应的二进制数据为,如果两个相加,不考虑运算时的类型提升,运算后会产生进位,二进制结果为,由于进位后超过了类型的存储空间,所以进位部分被舍弃,即最终的结果为,也就是,这样的结果显然不是我们期望的,这说明计算机中的算术运算是会发生越界情况的,两个数值的运算结果不能超过计算机中的该类型的数值范围。由于中涉与表达式运算时的类型自动提升,我们无法用类型来做演示这种问题和现象的实验,大家可以用下面一个使用整数做实验的例子程序体验一下: ; ; ;(“”);先不考虑类型,由于的正数范围为的次方,表示的最大数值约等于*,也就

7、是亿的大小,所以,要实现一个一百亿的计算器,我们得自己设计一个类可以用于表示很大的整数,并且提供了与另外一个整数进行加减乘除的功能,大概功能如下:()这个类内部有两个成员变量,一个表示符号,另一个用字节数组表示数值的二进制数()有一个构造方法,把一个包含有多位数值的字符串转换到内部的符号和字节数组中()提供加减乘除的功能 ; ; ( ) ; ; ( ) ( ) ( ) ( )备注:要想写出这个类的完整代码,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参看中自带的类的源码。面试的人也知道谁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写出这个类的完整代码的,他要的是你是否有这方面的概念和意识,他最重要的还是考查你的能力,所以,你不要

8、因为自己无法写出完整的最终结果就放弃答这道题,你要做的就是你比别人写得多,证明你比别人强,你有这方面的思想意识就可以了,毕竟别人可能连题目的意思都看不懂,什么都没写,你要敢于答这道题,即使只答了一部分,那也与那些什么都不懂的人区别出来,拉开了距离,算是矮子中的高个,机会当然就属于你了。另外,答案中的框架代码也很重要,体现了一些面向对象设计的功底,特别是其中的方法命名很专业,用的英文单词很精准,这也是能力、经验、专业性、英语水平等多个方面的体现,会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在编程能力和其他方面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英语好除了可以使你获得更多机会外,薪水可以高出一千元。 、使用关键字修饰一个变量时,是引用

9、不能变,还是引用的对象不能变? 使用关键字修饰一个变量时,是指引用变量不能变,引用变量所指向的对象中的内容还是可以改变的。例如,对于如下语句: ();执行如下语句将报告编译期错误:();但是,执行如下语句则可以通过编译:(!);有人在定义方法的参数时,可能想采用如下形式来阻止方法内部修改传进来的参数对象: ( ) 实际上,这是办不到的,在该方法内部仍然可以增加如下代码来修改参数对象:();、和方法究竟有什么区别?操作符专门用来比较两个变量的值是否相等,也就是用于比较变量所对应的内存中所存储的数值是否相同,要比较两个基本类型的数据或两个引用变量是否相等,只能用操作符。如果一个变量指向的数据是对象

10、类型的,那么,这时候涉与了两块内存,对象本身占用一块内存(堆内存),变量本身也占用一块内存,例如 ();变量是一个内存, ()是一个内存,此时,变量所对应的内存中存储的数值就是对象占用的那块内存的首地址。对于指向对象类型的变量,如果要比较两个变量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即要看这两个变量所对应的内存中的数值是否相等,这时候就需要用操作符进行比较。方法是用于比较两个独立对象的内容是否相同,就好比去比较两个人的长相是否相同,它比较的两个对象是独立的。例如,对于下面的代码:();();两条语句创建了两个对象,然后用这两个变量分别指向了其中一个对象,这是两个不同的对象,它们的首地址是不同的,即和中存储的数值

11、是不相同的,所以,表达式将返回,而这两个对象中的内容是相同的,所以,表达式()将返回。在实际开发中,我们经常要比较传递进行来的字符串内容是否等,例如, (“”),许多人稍不注意就使用进行比较了,这是错误的,随便从网上找几个项目实战的教学视频看看,里面就有大量这样的错误。记住,字符串的比较基本上都是使用方法。如果一个类没有自己定义方法,那么它将继承类的方法,类的方法的实现代码如下:();这说明,如果一个类没有自己定义方法,它默认的方法(从 类继承的)就是使用操作符,也是在比较两个变量指向的对象是否是同一对象,这时候使用和使用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如果比较的是两个独立的对象则总返回。如果你编写的类希望

12、能够比较该类创建的两个实例对象的内容是否相同,那么你必须覆盖方法,由你自己写代码来决定在什么情况即可认为两个对象的内容是相同的。、静态变量和实例变量的区别? 在语法定义上的区别:静态变量前要加关键字,而实例变量前则不加。在程序运行时的区别:实例变量属于某个对象的属性,必须创建了实例对象,其中的实例变量才会被分配空间,才能使用这个实例变量。静态变量不属于某个实例对象,而是属于类,所以也称为类变量,只要程序加载了类的字节码,不用创建任何实例对象,静态变量就会被分配空间,静态变量就可以被使用了。总之,实例变量必须创建对象后才可以通过这个对象来使用,静态变量则可以直接使用类名来引用。例如,对于下面的程

13、序,无论创建多少个实例对象,永远都只分配了一个变量,并且每创建一个实例对象,这个就会加;但是,每创建一个实例对象,就会分配一个,即可能分配多个,并且每个的值都只自加了次。 ; ; ();(“” ” );备注:这个解答除了说清楚两者的区别外,最后还用一个具体的应用例子来说明两者的差异,体现了自己有很好的解说问题和设计案例的能力,思维敏捷,超过一般程序员,有写作能力!、是否可以从一个方法内部发出对非方法的调用? 不可以。因为非方法是要与对象关联在一起的,必须创建一个对象后,才可以在该对象上进行方法调用,而方法调用时不需要创建对象,可以直接调用。也就是说,当一个方法被调用时,可能还没有创建任何实例对

14、象,如果从一个方法中发出对非方法的调用,那个非方法是关联到哪个对象上的呢?这个逻辑无法成立,所以,一个方法内部发出对非方法的调用。、与的区别是提供的种原始数据类型之一。为每个原始类型提供了封装类,是为提供的封装类。的默认值为,而的默认值为,即可以区分出未赋值和值为的区别,则无法表达出未赋值的情况,例如,要想表达出没有参加考试和考试成绩为的区别,则只能使用。在开发中,的默认为,所以用表达式在文本框中显示时,值为空白字符串,而默认的默认值为,所以用表达式在文本框中显示时,结果为,所以,不适合作为层的表单数据的类型。提供了多个与整数相关的操作方法,例如,将一个字符串转换成整数,中还定义了表示整数的最

15、大值和最小值的常量。、()等於多少? ()等於多少?类中提供了三个与取整有关的方法:、,这些方法的作用与它们的英文名称的含义相对应,例如,的英文意义是天花板,该方法就表示向上取整,()的结果为()的结果是;的英文意义是地板,该方法就表示向下取整,()的结果为()的结果是;最难掌握的是方法,它表示“四舍五入”,算法为(),即将原来的数字加上后再向下取整,所以,()的结果为,()的结果为。、作用域,以与不写时的区别这四个作用域的可见范围如下表所示。说明:如果在修饰的元素上面没有写任何访问修饰符,则表示。作用域 当前类 同一 子孙类 其他 备注:只要记住了有种访问权限,个访问范围,然后将全选和范围在

16、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分别按排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就很容易画出上面的图了。、和的区别。的方法是否可以改变返回值的类型? 是重载的意思,是覆盖的意思,也就是重写。重载表示同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名称相同的方法,但这些方法的参数列表各不相同(即参数个数或类型不同)。重写表示子类中的方法可以与父类中的某个方法的名称和参数完全相同,通过子类创建的实例对象调用这个方法时,将调用子类中的定义方法,这相当于把父类中定义的那个完全相同的方法给覆盖了,这也是面向对象编程的多态性的一种表现。子类覆盖父类的方法时,只能比父类抛出更少的异常,或者是抛出父类抛出的异常的子异常,因为子类可以解决父类的一些问题,不能比父类

17、有更多的问题。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只能比父类的更大,不能更小。至于的方法是否可以改变返回值的类型这个问题,要看你倒底想问什么呢?这个题目很模糊。如果几个的方法的参数列表不一样,它们的返回者类型当然也可以不一样。但我估计你想问的问题是:如果两个方法的参数列表完全一样,是否可以让它们的返回值不同来实现重载。这是不行的,我们可以用反证法来说明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有时候调用一个方法时也可以不定义返回结果变量,即不要关心其返回结果,例如,我们调用()方法时,虽然方法有返回值,但是我们通常都不会定义接收返回结果的变量,这时候假设该类中有两个名称和参数列表完全相同的方法,仅仅是返回类型不同,就无法确定编程者倒底

18、是想调用哪个方法了,因为它无法通过返回结果类型来判断。 、构造器是否可被? 构造器不能被继承,因此不能重写,但可以被重载。 、接口是否可继承接口? 抽象类是否可实现()接口? 抽象类是否可继承具体类( )? 抽象类中是否可以有静态的方法?接口可以继承接口。抽象类可以实现()接口,抽象类是否可继承实体类,但前提是实体类必须有明确的构造函数。抽象类中可以有静态的方法。备注:只要明白了接口和抽象类的本质和作用,这些问题都很好回答,你想想,如果你是语言的设计者,你是否会提供这样的支持,如果不提供的话,有什么理由吗?如果你没有道理不提供,那答案就是肯定的了。、写()方法时,通常都有一行代码,是什么? 有

19、缺省行为,();因为首先要把父类中的成员复制到位,然后才是复制自己的成员。 、面向对象的特征有哪些方面计算机软件系统是现实生活中的业务在计算机中的映射,而现实生活中的业务其实就是一个个对象协作的过程。面向对象编程就是按现实业务一样的方式将程序代码按一个个对象进行组织和编写,让计算机系统能够识别和理解用对象方式组织和编写的程序代码,这样就可以把现实生活中的业务对象映射到计算机系统中。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有封装、继承 、抽象、多态等个主要的特征。封装:封装是保证软件部件具有优良的模块性的基础,封装的目标就是要实现软件部件的“高内聚、低耦合”,防止程序相互依赖性而带来的变动影响。在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中

20、,对象是封装的最基本单位,面向对象的封装比传统语言的封装更为清晰、更为有力。面向对象的封装就是把描述一个对象的属性和行为的代码封装在一个“模块”中,也就是一个类中,属性用变量定义,行为用方法进行定义,方法可以直接访问同一个对象中的属性。通常情况下,只要记住让变量和访问这个变量的方法放在一起,将一个类中的成员变量全部定义成私有的,只有这个类自己的方法才可以访问到这些成员变量,这就基本上实现对象的封装,就很容易找出要分配到这个类上的方法了,就基本上算是会面向对象的编程了。例如,人要在黑板上画圆,这一共涉与三个对象:人、黑板、圆,画圆的方法要分配给哪个对象呢?由于画圆需要使用到圆心和半径,圆心和半径

21、显然是圆的属性,如果将它们在类中定义成了私有的成员变量,那么,画圆的方法必须分配给圆,它才能访问到圆心和半径这两个属性,人以后只是调用圆的画圆方法、表示给圆发给消息而已,画圆这个方法不应该分配在人这个对象上,这就是面向对象的封装性,即将对象封装成一个高度自治和相对封闭的个体,对象状态(属性)由这个对象自己的行为(方法)来读取和改变。一个更便于理解的例子就是,司机将火车刹住了,刹车的动作是分配给司机,还是分配给火车,显然,应该分配给火车,因为司机自身是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将一个火车给停下来的,只有火车自己才能完成这一动作,火车需要调用内部的离合器和刹车片等多个器件协作才能完成刹车这个动作,司机刹

22、车的过程只是给火车发了一个消息,通知火车要执行刹车动作而已。抽象:抽象就是找出一些事物的相似和共性之处,然后将这些事物归为一个类,这个类只考虑这些事物的相似和共性之处,并且会忽略与当前主题和目标无关的那些方面,将注意力集中在与当前目标有关的方面。抽象包括行为抽象和状态抽象两个方面。例如,定义一个类,如下: ; ;人本来是很复杂的事物,有很多方面,但因为当前系统只需要了解人的姓名和年龄,所以上面定义的类中只包含姓名和年龄这两个属性,这就是一种抽像,使用抽象可以避免考虑一些与目标无关的细节。我对抽象的理解就是不要用显微镜去看一个事物的所有方面,这样涉与的内容就太多了,而是要善于划分问题的边界,当前

23、系统需要什么,就只考虑什么。继承:在定义和实现一个类的时候,可以在一个已经存在的类的基础之上来进行,把这个已经存在的类所定义的内容作为自己的内容,并可以加入若干新的内容,或修改原来的方法使之更适合特殊的需要,这就是继承。继承是子类自动共享父类数据和方法的机制,这是类之间的一种关系,提高了软件的可重用性和可扩展性。多态:多态是指程序中定义的引用变量所指向的具体类型和通过该引用变量发出的方法调用在编程时并不确定,而是在程序运行期间才确定,即一个引用变量倒底会指向哪个类的实例对象,该引用变量发出的方法调用到底是哪个类中实现的方法,必须在由程序运行期间才能决定。因为在程序运行时才确定具体的类,这样,不

24、用修改源程序代码,就可以让引用变量绑定到各种不同的类实现上,从而导致该引用调用的具体方法随之改变,即不修改程序代码就可以改变程序运行时所绑定的具体代码,让程序可以选择多个运行状态,这就是多态性。多态性增强了软件的灵活性和扩展性。例如,下面代码中的是一个接口,它定义引用变量指向的实例对象由()在执行的时候返回,有时候指向的是这个实现,有时候指向的是这个实现,这样,不用修改源代码,就可以改变指向的具体类实现,从而导致()方法调用的具体代码也随之改变,即有时候调用的是的方法,有时候调用的是的方法: (); ();比喻:人吃饭,你看到的是左手,还是右手?、中实现多态的机制是什么? 靠的是父类或接口定义

25、的引用变量可以指向子类或具体实现类的实例对象,而程序调用的方法就是引用所指向的具体实例对象的方法,也就是内存里正在运行的那个对象的方法,而不是引用变量的类型中定义的方法。 、 和有什么区别? 含有修饰符的即为抽象类, 类不能创建的实例对象。含有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 , 类中的方法不必是抽象的。 类中定义抽象方法必须在具体子类中实现,所以,不能有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方法。如果的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类型。接口()可以说成是抽象类的一种特例,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接口中的方法定义默认为 类型,接口中的成员变量类型默认为 。下面比较一下两者的语法区别:.

26、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接口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不能有非抽象的普通方法。.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访问类型可以是,和默认类型,但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只能是类型的,并且默认即为 类型。. 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静态方法,接口中不能包含静态方法. 抽象类和接口中都可以包含静态成员变量,抽象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的访问类型可以任意,但接口中定义的变量只能是 类型,并且默认即为 类型。.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下面接着再说说两者在应用上的区别:接口更多的是在系统架构设计方法发挥作

27、用,主要用于定义模块之间的通信契约。而抽象类在代码实现方面发挥作用,可以实现代码的重用,例如,模板方法设计模式是抽象类的一个典型应用,假设某个项目的所有类都要用相同的方式进行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那么就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的基类,让所有的都继承这个抽象基类,在抽象基类的方法中完成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的代码,在各个子类中完成各自的业务逻辑代码,伪代码如下: ( , ) 记录访问日志进行权限判断(具有权限)();( )记录异常信息 ( , ) ; 注意访问权限定义成,显得既专业,又严谨,因为它是专门给子类用的 ( , ) 本处理的具体业务逻辑代码 父类方法中间的某段代码不确定,

28、留给子类干,就用模板方法设计模式。备注:这道题的思路是先从总体解释抽象类和接口的基本概念,然后再比较两者的语法细节,最后再说两者的应用区别。比较两者语法细节区别的条理是:先从一个类中的构造方法、普通成员变量和方法(包括抽象方法),静态变量和方法,继承性等个方面逐一去比较回答,接着从第三者继承的角度的回答,特别是最后用了一个典型的例子来展现自己深厚的技术功底。、的是否可同时是,是否可同时是,是否可同时是? 的 不可以是的,因为抽象的方法是要被子类实现的,而与子类扯不上关系!方法表示该方法要用另外一种依赖平台的编程语言实现的,不存在着被子类实现的问题,所以,它也不能是抽象的,不能与混用。例如,类要

29、硬件打交道,底层的实现用的是操作系统相关的实现,例如,在用语言实现的,所以,查看 的源代码,可以发现的方法的定义如下: ( ) ;关于与合用的问题,我觉得也不行,因为在我几年的学习和开发中,从来没见到过这种情况,并且我觉得应该是作用在一个具体的方法上才有意义。 、什么是内部类?内部类就是在一个类的内部定义的类,内部类中不能定义静态成员(我想可能是既然静态成员类似语言的全局变量,而内部类通常是用于创建内部对象用的,所以,把“全局变量”放在内部类中就是毫无意义的事情,既然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就应该被禁止),内部类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中的成员变量,内部类可以定义在外部类的方法外面,也可以定义在外部类的方

30、法体中,如下所示: ; () (); 在方法体内部定义的内部类 () ; (); 在方法体外面定义的内部类在方法体外面定义的内部类的访问类型可以是,默认的,等种类型,这就好像类中定义的成员变量有种访问类型一样,它们决定这个内部类的定义对其他类是否可见;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可以在外面创建内部类的实例对象,创建内部类的实例对象时,一定要先创建外部类的实例对象,然后用这个外部类的实例对象去创建内部类的实例对象,代码如下: (); ();在方法内部定义的内部类前面不能有访问类型修饰符,就好像方法中定义的局部变量一样,但这种内部类的前面可以使用或修饰符。这种内部类对其他类是不可见的其他类无法引用这种内部

31、类,但是这种内部类创建的实例对象可以传递给其他类访问。这种内部类必须是先定义,后使用,即内部类的定义代码必须出现在使用该类之前,这与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的道理也是一样的。这种内部类可以访问方法体中的局部变量,但是,该局部变量前必须加修饰符。对于这些细节,只要在写代码试试,根据开发工具提示的各类错误信息就可以马上了解到。在方法外部定义的内部类前面可以加上关键字,从而成为静态内部类,或者叫 。 与普通类在运行时的行为和功能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编程引用时的语法上有一些差别,它可以定义成、默认的、等多种类型,而普通类只能定义成和默认的这两种类型。在外面引用 类的名称为“外部类名.内部类名

32、”。在外面不需要创建外部类的实例对象,就可以直接创建 ,例如,假设是定义在类中的 ,那么可以使用如下语句创建类: ();由于 不依赖于外部类的实例对象,所以, 能访问外部类的非成员变量。当在外部类中访问 时,可以直接使用 的名字,而不需要加上外部类的名字了,在 中也可以直接引用外部类的的成员变量,不需要加上外部类的名字。最后,在方法体内部还可以采用如下语法来创建一种匿名内部类,即定义某一接口或类的子类的同时,还创建了该子类的实例对象,无需为该子类定义名称: () ( () ();)();备注:首先根据你的印象说出你对内部类的总体方面的特点:例如,在两个地方可以定义,可以访问外部类的成员变量,不

33、能定义静态成员,这是大的特点。然后再说一些细节方面的知识,例如,几种定义方式的语法区别,静态内部类,以与匿名内部类。、内部类可以引用他包含类的成员吗?有没有什么限制? 完全可以。如果不是静态内部类,那没有什么限制! 如果静态内部类,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但是如果外部类中的成员是静态的,那也是可以的,例如,下面的代码: ; ()();如果问静态内部类能否访问外部类的成员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答题时,也要能察言观色,揣摩提问者的心思,显然人家希望你说的是静态内部类不能访问外部类的成员,但你一上来就顶牛,这不好,要先顺着人家,让人家满意,然后再说特殊情况,让人家吃惊。、 和 的不同。 参见前

34、面的什么是内部类的那道题、 (匿名内部类) 是否可以(继承)其它类,是否可以(实现)(接口)? 可以继承其他类或实现其他接口。、是最基本的数据类型吗? 基本数据类型包括、和。 类是类型的,因此不可以继承这个类、不能修改这个类。为了提高效率节省空间,我们应该用类 、!;这两行代码执行后,原始的对象中的内容到底变了没有?没有。因为被设计成不可变()类,所以它的所有对象都是不可变对象。在这段代码中,原先指向一个对象,内容是 ,然后我们对进行了操作,那么所指向的那个对象是否发生了改变呢?答案是没有。这时,不指向原来那个对象了,而指向了另一个 对象,内容为!,原来那个对象还存在于内存之中,只是这个引用变

35、量不再指向它了。通过上面的说明,我们很容易导出另一个结论,如果经常对字符串进行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者说,不可预见的修改,那么使用来代表字符串的话会引起很大的内存开销。因为 对象建立之后不能再改变,所以对于每一个不同的字符串,都需要一个对象来表示。这时,应该考虑使用类,它允许修改,而不是每个不同的字符串都要生成一个新的对象。并且,这两种类的对象转换十分容易。同时,我们还可以知道,如果要使用内容相同的字符串,不必每次都一个。例如我们要在构造器中对一个名叫的引用变量进行初始化,把它设置为初始值,应当这样做:;.;.而非();后者每次都会调用构造器,生成新对象,性能低下且内存开销大,并且没有意义,因为对

36、象不可改变,所以对于内容相同的字符串,只要一个对象来表示就可以了。也就说,多次调用上面的构造器创建多个对象,他们的类型属性都指向同一个对象。上面的结论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字符串常量,如果内容相同,认为它们代表同一个对象。而用关键字调用构造器,总是会创建一个新的对象,无论内容是否相同。至于为什么要把类设计成不可变类,是它的用途决定的。其实不只,很多标准类库中的类都是不可变的。在开发一个系统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也需要设计不可变类,来传递一组相关的值,这也是面向对象思想的体现。不可变类有一些优点,比如因为它的对象是只读的,所以多线程并发访问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当然也有一些缺点,比如每个不同的状态都要

37、一个对象来代表,可能会造成性能上的问题。所以标准类库还提供了一个可变版本,即 。、是否可以继承类? 类是类故不可以继承。 、 ();创建了几个 ? 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两个,一个放在常量区,不管写多少遍,都是同一个。 每写一遍,就创建一个新。、 和的区别平台提供了两个类:和,它们可以储存和操作字符串,即包含多个字符的字符数据。这个类提供了数值不可改变的字符串。而这个类提供的字符串进行修改。当你知道字符数据要改变的时候你就可以使用。典型地,你可以使用来动态构造字符数据。另外,实现了方法, (“”)( (“”)的结果为,而没有实现方法,所以, (“”)( (“”)的结果为。接着要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

38、说明,我们要把到的所有数字拼起来,组成一个串。 (); ( )();上面的代码效率很高,因为只创建了一个对象,而下面的代码效率很低,因为创建了个对象。 (); ( ) ;、如何把一段逗号分割的字符串转换成一个数组?如果不查 ,我很难写出来!我可以说说我的思路:1. 用正则表达式,代码大概为: (“,”);2. 用 ,代码为: (,”,”); .(); ;()();、数组有没有()这个方法? 有没有()这个方法? 数组没有()这个方法,有的属性。有有()这个方法。、 里有一个语句,那么紧跟在这个后的 里的会不会被执行,什么时候被执行,在前还是后? 会执行,在前执行。 * * , * ( ) (

39、()(); () ; ;执行结果 、, , 的区别。 用于声明属性,方法和类,分别表示属性不可变,方法不可覆盖,类不可继承。 内部类要访问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必须定义成类型,例如,一段代码是异常处理语句结构的一部分,表示总是执行。 是类的一个方法,在垃圾收集器执行的时候会调用被回收对象的此方法,可以覆盖此方法提供垃圾收集时的其他资源回收,例如关闭文件等。不保证此方法总被调用、运行时异常与一般异常有何异同? 异常表示程序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非正常状态,运行时异常表示虚拟机的通常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异常,是一种常见运行错误。编译器要求方法必须声明抛出可能发生的非运行时异常,但是并不要求必须声明抛出未被捕

40、获的运行时异常。、和有什么区别? 表示恢复不是不可能但很困难的情况下的一种严重问题。比如说内存溢出。不可能指望程序能处理这样的情况。 表示一种设计或实现问题。也就是说,它表示如果程序运行正常,从不会发生的情况。 、中的异常处理机制的简单原理和应用。 当程序违反了的语义规则时,虚拟机就会将发生的错误表示为一个异常。违反语义规则包括种情况。一种是类库内置的语义检查。例如数组下标越界,会引发;访问的对象时会引发。另一种情况就是允许程序员扩展这种语义检查,程序员可以创建自己的异常,并自由选择在何时用关键字引发异常。所有的异常都是的子类。 、给我一个你最常见到的 。 , , , , , , , , ,

41、, , , , , , , , , , , , , , , , , , , 、语言如何进行异常处理,关键字:分别代表什么意义?在块中可以抛出异常吗? 通过面向对象的方法进行异常处理,把各种不同的异常进行分类,并提供了良好的接口。在中,每个异常都是一个对象,它是类或其它子类的实例。当一个方法出现异常后便抛出一个异常对象,该对象中包含有异常信息,调用这个对象的方法可以捕获到这个异常并进行处理。的异常处理是通过个关键词来实现的:、和。一般情况下是用来执行一段程序,如果出现异常,系统会抛出()一个异常,这时候你可以通过它的类型来捕捉()它,或最后()由缺省处理器来处理。 用来指定一块预防所有异常的程序

42、。紧跟在程序后面,应包含一个子句来指定你想要捕捉的异常的类型。 语句用来明确地抛出一个异常。 用来标明一个成员函数可能抛出的各种异常。 为确保一段代码不管发生什么异常都被执行一段代码。 可以在一个成员函数调用的外面写一个语句,在这个成员函数内部写另一个语句保护其他代码。每当遇到一个语句,异常的框架就放到堆栈上面,直到所有的语句都完成。如果下一级的语句没有对某种异常进行处理,堆栈就会展开,直到遇到有处理这种异常的语句。、中有几种方法可以实现一个线程?用什么关键字修饰同步方法? ()和()方法为何不推荐使用? 有两种实现方法,分别使用 ()和 ()形式,第一种直接调用的方法,所以,我们往往使用子类

43、,即 ()。第二种调用的方法。有两种实现方法,分别是继承类与实现接口 用关键字修饰同步方法 反对使用(),是因为它不安全。它会解除由线程获取的所有锁定,而且如果对象处于一种不连贯状态,那么其他线程能在那种状态下检查和修改它们。结果很难检查出真正的问题所在。()方法容易发生死锁。调用()的时候,目标线程会停下来,但却仍然持有在这之前获得的锁定。此时,其他任何线程都不能访问锁定的资源,除非被挂起的线程恢复运行。对任何线程来说,如果它们想恢复目标线程,同时又试图使用任何一个锁定的资源,就会造成死锁。所以不应该使用(),而应在自己的类中置入一个标志,指出线程应该活动还是挂起。若标志指出线程应该挂起,便

44、用()命其进入等待状态。若标志指出线程应当恢复,则用一个()重新启动线程。 、() 和 () 有什么区别? 是线程类()的方法,导致此线程暂停执行指定时间,给执行机会给其他线程,但是监控状态依然保持,到时后会自动恢复。调用不会释放对象锁。 是类的方法,对此对象调用方法导致本线程放弃对象锁,进入等待此对象的等待锁定池,只有针对此对象发出方法(或)后本线程才进入对象锁定池准备获得对象锁进入运行状态。 、同步和异步有何异同,在什么情况下分别使用他们?举例说明。 如果数据将在线程间共享。例如正在写的数据以后可能被另一个线程读到,或者正在读的数据可能已经被另一个线程写过了,那么这些数据就是共享数据,必须进行同步存取。 当应用程序在对象上调用了一个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来执行的方法,并且不希望让程序等待方法的返回时,就应该使用异步编程,在很多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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