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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建议 【摘要】 再保险具有的独特功能对保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但我国再保险业开始时间较晚,目前整个再保险市场很不完善,很多问题丞待解决。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目前状况等,结合中国特殊的国情,总结了中国再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关于如何构建一个完善的再保险市场的建议,以期能促进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 再保险 再保险市场 监管 再保险市场是从事各种再保险业务活动的再保险交换关系的总与,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来说,一个成熟的保险行业十分重要,而再保险市场的改革与完善可以促进整个保险行业又好又快的发
2、展。因此,需要研究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现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的建议措施来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改革、发展与完善。 一、中国再保险市场概况 1、再保险市场业务稳定发展 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原保险市场的发展,以原保险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原保险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原保险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原保险市场主体方面,截止到2014年,我国专业经营原保险业务的公司有13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10家,其中财险公司65家,中资43家,外资22家;寿险公司71家,中资43家,外资28家,形成了一个主体丰富,竞争激烈的市场。其次,原保险保费收入规模方面,
3、截止到2003年底,我国原保险市场总保费收入17222.24亿元,近年来收入规模稳步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左右。我国原保险市场处于强劲发展的时期,同时原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带动了我国再保险市场的进步,特别是我国取消法定分保之后,我国再保险市场取得快速的发展。2014年,我国再保险公司总资产3639.48亿元,比2013年的2103.93亿元增长了72.99%,并且再保险市场总分保费收入超过7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9%左右。 2、市场格局多元化进一步深入 随着近十年的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形成了国有控股公司、股份制公司与外资公司并存的多元化发展的市场格局。截止到2014年,我国内地
4、注册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有10家,中资公司4家,外资公司6家,并且用离岸交易形式接受国内公司分保业务的境外保险公司超过200家。多元化市场格局的进一步深入,便于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接轨,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3、监督管理专业化迈上新台阶 2005年12月我国颁布实施世界上第一部专业的再保险业务监管规章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接着我国又相继颁布实施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的审批规章,这些制度法规建立了外资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了再保险业务流程,开辟了专业化的再保险监督管理道路。2014年12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再保险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5、),目的是建立再保险登记管理制度,这个决定对于进一步强化再保险市场的监督体制,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行为非常重要。 二、中国再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到现在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其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比如目前再保险总分保费收入只占原保险保费总收入的3.5%,与发达国家20%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1、中国再保险市场供需发展不足 (1)供给主体缺乏,并且发展缓慢。在我国,原保险公司是可以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但是原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自留比例不合理等因素直接阻碍了其经营再保险业务,并且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是横向的互保,因此原保险公司之间竞争的关系给再保险
6、业务的开展又增加了困难。我国的原保险公司大都不将再保险作为其主要经营业务,甚至有的保险公司选择不经营再保险业务。从第一家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即中国再保险诞生到现在,近二十年(1996年到2014年)的时间里我国先后只成立了4家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 (2)分保需求不足。一是我国国内的保险行业目前仍然处于扩张阶段,各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停地设立分支机构以扩充业务,公司领导尚未注意到财务的稳定性与长期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性,他们对于费率高的业务不愿意分出。二是那些具有实力的全国性保险公司认为自身的业务风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分散,分保对其来说吸引力不大。 2、中国再保险市场技术力量薄弱 一般情况下
7、,再保险公司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比原保险公司的要求更高,因为它需要对每一类型风险的状况进行更加全面的分析与研究,向原保险公司提供建议,包括厘定费率、改进策略等,并且根据原保险公司与市场的需求开发新的再保险产品,以便提供灵活的再保险保障。中国的再保险市场的建立比国际再保险市场晚了一百多年,并且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人员基本来自于国内原保险公司,因此我国再保险的技术服务水平不仅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而且也落后于原保险公司技术水平,再保险产品功能相对比较简单。此外,我国的专业再保险公司缺乏学习与创新意识,很少主动开展再保险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或者进行服务创新等,难以成为先进技术水平的领导者。 3、中国再保
8、险业务大量外流,产生贸易逆差 目前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有一半以上的外资机构,还有200家以上的境外保险公司承担国内分出业务,境内外资公司与境外公司已经占到了再保险市场份额的60%以上。再保险业务大量外流的原因有:第一,原保险公司的激励竞争。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原保险人在办理再保险业务时对其分保业务有告知义务,并且分出人要向接收人解释自身业务的情况,因此在缺乏专业再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国内保险公司倾向于与外国公司洽谈再保险业务,防止国内竞争公司知道自己的业务信息;第二,再保险市场秩序不规范。据调查,国内保险公司的分保佣金为20%左右,但国际再保险市场上的佣金在32%左右,国内外的分保利益相距较大,同时国内一些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利用不正当手段扰乱国内再保险市场,使得国内保险公司更愿意选择国外公司。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