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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力发电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原则 和内容深度规定 SD208-87 1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办法,加强火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高火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和 实现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1.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电厂,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 报告书),可以填表的应参照本规定,并根据(86)国环字第003号文附件二“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定,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预审及省级环保部门或国家环保局审批。 1.3本规定适用于5万kW及以上的大中型火电厂(供热
2、机组为2.5万kW及以上), 5万kW以下的火电厂一般只填写报告表。 1.4火电厂的环境影响评价应由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承担,报 告书应由电力系统持“综合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对评价结论负责。 1.5环境影响评价应先编制评价大纲,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省或国家环保部门审 查同意,再进行环境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报告书。 1.6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是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火 电厂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1.7新建工程的报告书(表)应根据项目建议书的规划容量编制。 扩建工程已按规划容量编制了报告书(表),
3、并已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无较大改变时,不再编制报告书(表),必要时可进行环境 现状调查。 1.8为确保火电厂“三同时”的实施,评价单位应在报告书中提出防治污染的措施 和设施,要有方案比较、工艺流程、工程投资分析,要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 可行。 1.9扩建的火电厂,除按本规定进行工作外,尚应结合老厂统筹规划,对原有污 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 1.10火电厂的环保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对除尘系统、除灰系统、排水系统等 的水量、水质平衡作全面规划,提出综合的治理方案,以达到环境效益、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统一的目的。 2火电厂的环境影响评价 2.1评价步骤
4、2.1.1确定综合评价单位,并与参加专题评价单位协商; 2.1.2现场踏勘; 2.1.3编制评价大纲; 2.1.4审查评价大纲; 2.1.5进行评价,编制专题报告; 2.1.6编制报告书; 2.1.7预审报告书; 2.1.8省级环保部门或国家环保局审批报告书。 2.2评价大纲内容 应包括: a.编制依据; b.工程简介; c.评价对象、目的、范围; d.评价总体方案及框图,评价的计划进度和各项费用预算; e.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的范围、项目、内容、方法、标准、监测成果的精度、费 用;f.环境影响预评价的范围、项目、内容、方法、标准、费用; g.编制报告书的内容提纲。 评价大纲中调查及评价的具体项目
5、可根据厂址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2.3评价方法 应尽量搜集厂址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资料及其它类似电厂的有关资料,进行适 当筛选、类比分析,当资料不够时可进行必要的测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火电厂 建设情况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 2.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4.1一般应包括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特征、计算模式和参数 的确定、允许排放量及地面浓度计算、大气环境影响预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等。 2.4.2大气环境现状评价一般在电厂周围10km范围内进行。调查项目包括降尘、 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季节进行。 2.4.3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特征的测试应取决于厂址的
6、地形、气象等条件。 2.4.3.1一般农村平原地区,可不进行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测试。但要根据有关气 象台(站)资料,提出能代表厂址地区的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资料。 2.4.3.2在下列地区建厂须进行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测试工作,必要时应做扩散试 验或室内模拟实验: a.丘陵山区; b.在电厂周围10km范围内有海域的沿海地区; c.在电厂周围10km范围内有水面面积超过100km2的湖泊或水库的水域地区。 2.4.3.3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测试工作,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季节,并与其它监测、 试验项目同步进行。每季观测有效天数一般不少于10天,每天观测不少于8次。 2.4.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计算,在平
7、原农村、丘陵和城市的电厂区应按火力 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执行。但对建在山区、沿海等复杂地形处的电 厂要论证选用的模式和参数的合理性。 2.4.4.1大气污染物排放计算项目暂定为烟尘和二氧化硫。 2.4.4.2烟尘、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工程规划容量时锅炉额定出力下按设计煤质 计算时从烟囱排出的总量。 每台锅炉的烟尘排放量按公式(1)计算。 (1)式中 Bg锅炉额定负荷时的燃煤量,t/h; c除尘器效率,%; Aar燃煤的应用基灰分,%; q4锅炉机械未完全燃烧的热损失,%; Qar,net,p燃煤的低位发热量,kJ/kg; 4.1816换算系数,1kcal=4.1816kJ; fh锅炉烟
8、气带出的飞灰份额,%。 每台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按公式(2)计算。 (2)式中 Bg锅炉额定负荷时的燃煤量,t/h; 除尘器的脱硫效率,%; Sar燃煤的应用基硫分,%; K燃煤中的含硫量燃烧后氧化成SO2的份额; 2SO2分子量与硫分子量的比值64/32; 其余符号见(2)式。 2.4.4.3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与锅炉型式有关,在未取得制造厂给出的数据时,其 数值可参照表1选取。 表 1 飞 灰 份 额 2.4.4.4除尘器效率应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数值。在未取得数据时,可参照表2选取。 表 2 计算用的除尘器效率 2.4.4.5燃煤中的硫分在燃烧后生成SO2的份额随燃烧方式而定,在未取得数据 时
9、,一般可按表3选取。 表 3 烟气中SO2的份额 2.4.4.6除尘器的脱硫效率随其型式而不同,在未取得数据时,一般可按表4选取。 表 4 除尘器的脱硫效率 2.5水体环境影响评价 2.5.1水体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水体的现状评价和影响分析及预评价。 2.5.2水体现状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现状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调查包括火电厂取水及排水接纳的地表水名称、流量、库容、水位、流向、泥 沙量、水温、水质、水体功能等,有自然或人工养殖水域区必要时应了解水生生物 的情况,当取用地下水时,应收集有关水文地质资料。 对扩建电厂还要进行老厂的水体调查。 监测一般包括火电厂取、排水口的上、下游水质监测,必要
10、时进行灰场附近地 表水、地下水的监测。扩建电厂还要监测各排水口的水质。监测的布点及采样力求 有代表性。水质分析方法应按有关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 评价是指在水体现状的调查、监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标准和评价模式 对水体现状做出结论性意见。 2.5.3水体环境影响预评价是指火电厂排水对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一般包括: a.灰场排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b.电厂废、污水排放对附近地表水的影响,包括酸碱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等。 评价的依据应为水体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有关的排放标准。 2.5.4考虑到厂址条件的差别,对下述项目,可根据厂址的具体情况确定: a.灰场在饮用水源或水源保护区附近时,灰水对
11、地下水影响的预测; b.在重要水生生物的水域区,电厂温排水的热影响及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2.6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噪声环境现状调查及影响预评价。现状调查是指厂址所 在地的噪声水平,对扩建电厂还应加老厂的噪声水平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预 评价是指火电厂建成后的噪声水平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7固体灰渣的评价 固体灰渣评价包括灰渣的处理方案、防止飞灰飞扬措施和综合利用设想。 2.8其他环境的评价 一般应根据厂址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视需要和可能进行必要的其他环境评价。 3报告书格式与内容 报告书的格式一般应按本条文编写,其内容可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3.1前言 3.2编制依
12、据 3.2.1任务依据,包括与环保有关的审批文件、协议等的名称、文号。 3.2.2评价大纲的审查意见。 3.2.3评价标准。 3.3电厂概况 3.3.1电厂的名称及性质。 3.3.2电厂的规划容量、分期建设容量。 3.3.3厂址方案简述,要附厂址位置图。 对扩建电厂除了要附新、老厂位置图外,还应加老厂概述。老厂简介一般应有 如下内容; a.老厂简况,包括地理位置、投产日期、汽机锅炉容量、运行年限、占地面 积、人口、福利区布置、公共福利设施等; b.燃煤量、煤质、配比、来源、灰分分析等; c.除尘器型式、效率; d.烟囱结构型式、高度、内径及运行现状; e.水源、冷却水系统简况、水量平衡图; f
13、.大气质量控制系统,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监测系统、环保人员、 设备等; g.各种废水、污水处理系统,包括系统图、水量、水质、去向、监测情况; h.除灰系统及灰场简况; i.灰渣综合利用; j.老厂的绿化规划及现有状况。 3.3.4工艺流程及框图。 3.3.5燃煤量、煤质、来源、配比、灰分分析等。 3.3.6水源,包括水源地的位置、范围、可采水量、所需水量、水质等。 3.3.7占地面积、人口等。 3.3.8公共设施,包括生活福利区、商店、学校、医院等。 3.3.9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方式等。 3.4建厂地区概况 3.4.1建厂地区的地形、地貌。 3.4.2建厂地区的地质、地震。 3.4.
14、3建厂地区的水文和水文地质情况。 3.4.4建厂地区的气象条件。 3.4.5所需保护的主要对象,包括各种经济作物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 游览区、居民居住区等。 3.4.6建厂地区的天然矿物资源、人口、农作物、工矿企业分布等。 3.5建厂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 一般应包括下述内容: a.大气环境现状; b.水体环境现状; c.噪声环境现状; d.固体灰渣现状; e.其他环境现状。 上述各项均要包括范围、项目、标准、结论。 3.6大气环境影响的分析及预评价 3.6.1厂址地区的污染气象特征 气象台站的地理位置和标高,要说明收集的气象资料适用于厂址的代表性。 应有气象台站五年定时或有代表性一年每
15、日逐时的风、云、日照、气温、气压 资料,统计16方位的地面风速、风频和各类稳定度的各方位频率。 进行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测试的还应包括各稳定度类别及各方位频率、风的垂 直分布、风廓线指数、温度的垂直分布、混合层高度等。 对于复杂地形的地区,尤其要阐述特殊的污染气象特征。 3.6.2扩散参数的确定 引用扩散参数的,应阐明引用的理由。 通过扩散试验或风洞试验确定的,应较详细介绍其试验方法、过程、结论及比 较分析。 3.6.3计算模式的确定 引用模式要阐明理由。 通过试验确定时,应较详细介绍其过程、方法、结论及比较分析。 3.6.4允许排放量计算 3.6.5地面浓度计算 应有各类稳定度、不同方位、评价
16、点的地面浓度。扩建电厂还要计算老厂地面 浓度。 通过试验的项目,还应根据每小时的有关气象参数,逐时逐天计算日平均浓 度。 3.6.6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和预评价 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a.允许排放量分析; b.地面浓度(含评价点)分析; c.逆温层影响分析。 对于复杂地形,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a.沿海(水)域建厂的海(水)陆风环流和局地气团变性引起的污染,特别要注意漫 烟型污染; b.丘陵山区的不利气象条件下的污染。 经过对可能出现的污染作出估计后,预测对环境的影响。 3.6.7大气治理措施 可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a.除尘器选型及效率; b.烟囱高度、出口内径、型式及数量; c.减少二氧化
17、硫排放量措施; d.老厂的改造意见及采取的措施。 3.7水体环境影响的分析及预评价 3.7.1各废水和污水排放量、水质及处理措施 一般应包括以下废水和污水: a.灰场排水; b.循环水排水; c.生活污水; d.含油污水; e.锅炉酸洗水; f.化学处理排水; g.其他废水,指临时性冲水、煤场排水。 3.7.2各排水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包括: a.灰场灰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分析; b.电厂其他排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3.8灰渣治理 3.8.1灰渣排放量及灰成分分析 3.8.2除灰系统简述 3.8.3灰场简述 3.8.4灰渣治理方案 3.9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预评价 3.9.1火电厂附近噪声水
18、平及火电厂噪声防治措施 3.9.2火电厂建成后噪声水平及对环境的影响 3.10其他环境影响评价 3.11绿化 绿化的初步规划及绿化系数。 3.12环境监测 火电厂的环境监测应按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进行。 一般应有: a.监测布点原则; b.监测项目; c.监测机构的设置、人员、设备、面积等。 3.13环保投资 一般应包括下列设备、设施投资: a.除尘器设备、支架、基础; b.烟囱(含基础); c.除灰系统(含厂外灰管、支架); d.灰场; e.废污水处理系统(灰水、生活污水、含油、化学水排水、酸洗水、煤场排水 等); f.灰水回收系统; g.环保测试费用; h.环保监测站费用; i.绿化费用;
19、j.除水器; k.消声器。 环保投资额及占火电厂总投资的百分数。 3.14环境影响评价的可行性结论意见 3.14.1结论 包括: a.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b.建设规模、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c.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能性和经济合理性。 3.14.2建议 从环境保护出发,提出对下一步或初步设计中要做的工作的意见。 3.15附件、附图 3.15.1附件 评价大纲及与环保有关的文件、协议的全文或摘录。 3.15.2附图 包括: a.电厂厂址地理位置图; b.总平面布置图; c.除灰系统图; d.各种废污水处理流程图; e.地面浓度分布图; f.灰场规划图。 _ 附加说明: 1.本规定由水利电力部批准,自1987年5月1日起实施。 2.本规定由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负责解释。 3.本规定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 4.本规定由西北电力设计院阮少明起草。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