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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国际经济惯例:国际经济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常反复使用、逐步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则。3.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一个国家都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和不容剥夺的权利,“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且可以自由行驶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4.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经
2、济、金融和货币问题做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5.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对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特别关税减免制度的关税制度。6.原产地规则:是指要求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受惠国产品,必须完全原产于受惠国或在受惠国国内经过实质性的加工或制作,并按规定的条件运往給惠国的规则。7.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力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8.国际经
3、济统制关系:国际经济统制关系是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依据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管制的关系。9.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国际经济流转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面目出现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相互之间在平等地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关系。10.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是指在国际货物卖卖中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卖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范围风险界限、费用负担的国际贸易惯例。11.FOB: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了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从这点起承运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办理。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
4、河运输。12.CIF: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13.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将货物作出入国境交易的货物卖卖合同。14.要约:要约又称发价、发盘,是一方当事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愿意与其订立合同并且内容明确的一种意思表示。15.承诺:承诺又称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的规定,对要约的内容表示无条件接受并接受按此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5、表示。16.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之后,但尚未生效之前,要约人将该要约取消,使之失去效力的行为。17.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从而使买方能安安稳稳的占有买来的货物。18.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19.补救:又称救济,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而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受损害的一方为使遭受的损失得到补偿而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采取的适当措施。20.国际货物运输法:是指调整国际货物运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1.提单:是指海上货物运输中
6、的承运人在接受承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其所载明的条件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22.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按约定一个或几个航次,将船舶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租船合同。23.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配备船员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收取约定运费的租船合同。24.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25.票据:出票人按法定形式开具并签署,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向指定人或来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凭证,即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
7、价证券。26.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受票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7.托收:是指出口方发货后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款的支付方式。28.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应开证人的请求,让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内按规定条款保证付款的书面凭证。29.信托收据:是指进口商向代收行出具的,表示愿意以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银行保管和处理货物,承认货物所有权属于银行,并承诺货物处理后所得货款交给银行或代收行暂为保管的一种书面文件。30.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被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后,能够重新恢复到原金额再次使用,直
8、至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限度为止的信用证。31.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或保证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保证在开证人不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的信用证。32.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3.外国投资法:外国投资法(外资法)是指资本输入国制定的关于调整外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4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海外投资保险制是资本输出
9、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35国际金融法: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广义:包括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公法性规范)和国际金融交易法律制度(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私法规范)狭义:国际货币法律制度36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Rights) 37国际借贷协议:国际贷款协议是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订立的货币借贷合同。34、国际银团贷款:由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即银团),按统一的贷款条
10、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35、国际项目贷款:指对某一特定的工程项目发放的贷款,以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收益还本付息。思考题1、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有哪些影响?(1)丰富了国际经济法的内容 (2)促进国际经济法的趋同性和多元化发展 2、简述国际经济法狭义说与广义说的观点及其代表。(一)狭义说IEL是国际公法的分支,调整国际公法中的经济关系。即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二)广义说:IEL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独立的调整对象。IEL是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及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哪些?(1)国际经济法的一般主
11、体: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国家(2)跨国公司 4、试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关系。联系: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国际经济关系(1)、国际经济统制关系:纵向 国际经济统制关系,是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依据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管制的关系。(2)、国际经济流转关系:横向 国际经济流转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以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面目出现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相互之间在平等地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关系。区别:(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同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内立法。(2)、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同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内立法。(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同于国际
12、公法、国际私法和国内立法。 6、试述跨国公司及其特点。跨国公司系指一种企业,构成这种企业的实体分布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论其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各个实体通过一个或数个决策中心,在一个决策系统的统辖之下开展经营活动,彼此有着共同的战略并执行一致的决策。由于所有权关系或其他因素,各个实体相互联系,其中一个或数个实体,对其他实体的活动能施加相当大的影响,甚至还能分享其他实体的知识、资源,并为它们分担责任。特征:(1)经营活动具有跨国性(2)具有全球性经营战略(3)跨国公司由不同实体组成(4)跨国公司内部实体之间具有相互联系性(5)跨国公司利益与跨国公司营业地所在国利益之间的冲突性 7、国家
13、有哪些经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国家有权同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签订有关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或协定。(2)国家有权参加各国际组织中的经济活动,在国际法院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主权和利益。(3)国家有权制定本国的经济政策和法律,依法对本国的涉外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整。(4)国家有权直接参与直接参与国际经济商事活动,成为国际经济合同的当事人。 8、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条约的法律效力?国际经济条约可以做哪些分类?国际经济条约一经生效,便在缔约国之间创设了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缔约各方都具有约束力。(1)声明保留者除外(2)非缔约国不受约束(3)对非缔约国具有约束力 分类:(1)按条约性质的不同,分
14、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2)按缔约国数量的不同,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3)按适用范围不同,分为世界性条约和区域性条约(4)按调整对象不同,分为普遍性条约和专项性条约 11、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其有哪些法律特征?国际货物卖卖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超越一国边界的货物的购入和售出。法律特征:(一)国际货物卖卖的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二)国际货物卖卖的标的物具有特定范围:(1)国际货物卖卖的标的物是有形商品。(2)国际货物卖卖的标的物是非私人或家庭使用而购买的货物。(三)国际货物卖卖是超越一国国境的行为。(四)国际货物卖卖必须办理各类必要手续。(五)国际货物卖卖要受多重法律调
15、整。 12、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主要有哪些?公约:海牙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惯例: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13、简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特征。(1)贸易术语数量变化:由13个改为11个。且D组有变化,适用一切运输方式(2)贸易术语项目的变化:依旧A、B两组分10项。不同在于卖方在每一项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同向中相应义务,而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有所调整(3)术语分类的调整:按运输方式分为2类,不再按买方责任大小分类。分为:a,适用任何运输方式(7种):EXW、FCA、CPT、CIP、DAT、D
16、AP、DDP;b,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4种):FAS、FOB、CFR、CIF(4)船舷概念的取消(5)关于连环贸易的补充:Incoterms2010在连环贸易模式下对买方的义务做了细分(6)指导性说明的增加:除了定义还说明何时使用本术语,在何种情形用其他术语,风险负担的转移,买卖双方交易成本与费用以及进出口手续如何划分,以及用双方明确交付地点以及未明确规定的事(7)贸易术语的内外时的适用:首次正式明确了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8)Incoterms2010作为商标的注册:Incoterms2010。并作出了使用该商标的要求 16、公约对货物的品质担保有何规定?所谓
17、品质担保,指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1)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约定(2)当事人无约定的依据公约第35条的如下规定:a符合通常目的: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b符合特定目的: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下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适的;c符合样品: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d包装: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通用的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3)责任的免除: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18、货物不符合合同,卖方就无须按上面的规定承担不符合合同的责任。 17、试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简述买卖双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公约第53条规定:“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 1.支付价款 (1)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2)按规定的价格付款(3)在规定的地点付款(4)在规定的时间付款 2.收取货物 (1)采取一切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2)接受货物 卖方的义务:公约第30条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1.交付货物 (1)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2)对货物的品质担保 2.单据的交付 公
19、约34条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主要包括提单、商业发票、货检证书、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等等。 3.转移货物所有权 公约30条明确规定了卖方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但公约没有对货物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而是将这个问题交给当事人或有关国家的法律去处理。 18、什么是根本违约和预期违约?它们将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根本违约: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违约方的行为即为根本违约。 法律后果:能使受害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0、预期违约:公约第71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或者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显然不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承担的大部分义务,即为预期违约。 法律后果:非根本性违约的受害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根本性违约的受害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9、买卖各方违约,有哪些补救方法?卖方违约的补救方法:(1)要求卖方履行其合同义务 买方不得采取与此一要求相抵触的某种补救方法,除非卖方表明他将不在买方所规定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其义务,否则买方不得在这段时间内对卖方采取任何补救方法。但是,买方并不因此丧失他对卖方违约可能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2)宣
21、告合同无效 卖方根本违约,卖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公约第49条规定:如果卖方不交货,又不在买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交货,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货,买方也可以宣告合同无效。但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向卖方发出通知。 (3)请求损害赔偿 (4)要求交付代替货物 货物不符须构成根本违约(5)要求卖方修补不符合合同的货物 (6)要求卖方减价。 买方违约的补救方法:(1)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2)宣告合同无效(3)自行确定货物规格(4)请求损害赔偿20、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主要有哪几种原则?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A.法国:合同订立时间为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 B.美国: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转移 C
22、.英国: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 D.德国:订立独立的物权合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我国法律规定:交货时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2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有哪些原则?货物风险转移会产生怎样法律后果?原则:(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原则;(2)当事人约定优先原则;(3)国际惯例优先原则;(4)划拨为风险转移前提原则。 法律后果:若货物在风险转移给买方后发生灭失或损害,买方仍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除非这种灭失或损害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假如货物在风险转移给买方前发生灭失或损害,则卖方要承担损失,并对交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2、试述联合国国际货
23、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1)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2)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的货物买卖 不适用公约的范围:(1)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时购供任何这种使用的(2)经由拍卖销售的物品(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销售的货物(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等有价证券(5)船舶、气垫船或飞机(6)电力(7)卖方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23、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当事人具备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A关于自然人的订约主要依据其行为能
24、力。B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订约能力主要取决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卖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是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卖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这个过程包括两个基本要素:要约和承诺。24、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成立各需要哪些构成要件?要约的条件:(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要约的内容十分确定。(3)要约于送达受约人时生效。 承诺的条件:(1)承诺要由受要约人作出才产生效力。(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3)承诺在送达要约人时生效。 25、公约对要约的撤销有哪些规定?公约第16条规定“(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
25、价人。(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的。” 26、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有哪些规定?(1)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2)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4)合同法第16条关于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一致,
26、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5)合同法第17条至20条关于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失效的有关规定与公约的相关规定类似。 27、公约对于逾期承诺是如何规定的?第21条规定:“(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发价人。(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
27、已经失效。” 28、公约对于修改要约有哪些规定?公约第19条规定:“(1)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价。(2)但是,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29、我国合同法关于承诺是如何规定的?(1)我国合同法第21条至第26条关于承诺的定义、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时间、承诺生效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基本相同。(2)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所谓实质
28、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3)合同法关于承诺的撤回、逾期承诺的效力等方面的规定与公约基本一致。 30、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各有哪些特点?班轮运输的特点:A.具有固定的航线、航期,沿途停靠固定的港口。(最基本的特点)B.具有固定的运费率。C.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D.适用于批次多、批量小的货物。 租船运输的特点:A.在营运上由承租人按需要安排。B.租金随行情涨落。C.提单是租船合同下的提单。D.适用于大宗货物。 30、试论提单的法律性质。(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2)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
29、收到货物的凭证(3)提单是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 31、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提单作哪些分类?(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4)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5)按运费支付的时间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6)租船提单 32、调整提单运输有哪几个主要的国际公约?试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1)承运人责任及免除(2)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及索赔(3)关于托运人责任的规定 33、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哪些
30、重大修改?A.扩大了适用范围B.扩大了责任免除与限制的享受人员的范围。C.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限额。D.延长了诉讼时效。E.增加了有关集装箱的规定。F.规定了提单的最终证据效力。G.提出了合同之诉的规定。 34、汉堡规则对海牙维斯比规则作了哪些重大变更?A.扩大了适用范围。B.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C.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限额。D.变更了承运人的责任原则。E.延长了索赔与诉讼时效。F.增加了管辖权条款。G.增加了对特殊货物的适用。H.提出了保函的规定。 35、租船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简述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主要条款:(1)合同当事人条款(2)船舶的基本
31、条款(3)货物条款(4)受载期条款(5)装卸港条款(6)装卸时间条款(7)运费条款(8)责任终止条款 36、有关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国际公约主要有哪些?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 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公约:国际货约国际货协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37、票据有哪些主要特征?(1)票据是流通证券(2)票据是无因证券(3)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 38、试述本票与汇票,支票与汇票、本票的区别。本票与汇票的区别:A.票据的性质不同。本票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汇票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B.票据的当事人不同。本
32、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两个: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C.出票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本票的出票人承诺自己付款,是绝对的主债务人;而汇票的出票人可能是相对的主债务人。D.票据行为有所不同。本票不存在承兑这种票据行为;而远期汇票一般需要承兑这一票据行为。 支票与汇票、本票的区别:A.付款人有所不同。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或其他的金融机构,而汇票本票的支付人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B.支付的时间有所不同。支票必须是见票即付;而汇票本票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远期的。 C.票据的作用有所不同。支票主要作为支付工具使用;而汇票、本票除了具有支付工具的作用以外,还具有信贷工具的作用。 D.出
33、票人与付款人的关系要求有所不同,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要有资金关系;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不要求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即付款人,不存在与其他方的资金关系。 39、简述汇票的种类及票据行为。种类:(1)按出票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2)按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可以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3)按付款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4)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行为:(1)出票(2)背书(3)提示(4)承兑(5)付款(6)拒付(7)追索 40、试述有关票据的法律规范。A.票据制度的不同体系(a)法国法系(b)德国法系(c)英国法
34、系B.关于票据的国际公约(a)有关票据的日内瓦公约(b)联合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 41试述跟单托收的基本程序。(1)委托人向托收行办理托收委托(2)托收行转托收代收行向付款人收款(3)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单据(4)付款人向代收行付款或承兑赎单(5)代收行向托收行转(6)托收行将款项交付给委托人 42信用证有哪些特征?它可以作哪些不同的分类?特征:A.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为保证的支付方式B.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C.信用证方式是一种“单据卖卖” 分类:A.按是否凭单付款,可以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B.按是否被另一家银行保兑,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C.按付款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即期
35、付款信用证、迟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D.按是否可以转让,可以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E.对于可转让信用证,可以分为可分割信用证和不可分割信用证。F.对开信用证G.对背信用证H.备用信用证 43试述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程序。(1)买卖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开证申请(3)通知(4)交单(5)议付(6)付款赎单 44简述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A.开征申请与受益人之间是贸易合同关系。B.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是以开征申请书形式建立起来的合同关系。C.开证行与通知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D.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E.开证申请人与通知
36、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F.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在该信用证被送到前,则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当该信用证送达受益人时,则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建立了一种互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 45国际投资法的特征有哪些?1、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投资关系。2、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3、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既包括国内方面关系,又包括国际方面关系。 46特许协议的概念和特征特许协议是指一国政府与外国私人直接投资者签署的,赋予外国私人投资者在指定期间、指定地区内以及其他规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东道国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东道国的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领域的协议。特
37、征:(1)协议的一方为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外国私人直接投资者(2)东道国政府授予外国私人投资者在专属东道国投资和经营的领域内进行投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自然资源)(3)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约定投资利润的分配方式(4)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各自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7外国投资法的管制和鼓励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外国投资项目的审批,通过审批才能进行投资(2)投资范围:有鼓励,也有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领域(3)投资方式:共同经营投资或独资经营(4)外国资本,包括外币、实物、产权等(5)投资比例:不同国家投资比例有不同要求(6)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权,由董事会或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总经
38、理负责经营管理(7)投资本金和利润的汇出(8)征收及其补偿(9)劳动力雇佣 48试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1、保险人(1)政府公司作为保险人。(2)政府机构作为保险人。(3)政府与国营公司共同实施保险业务。 2、保险范围(1)外汇险(2)征收险(3)战争与内乱险 3、保险对象(1)合格投资的标准:投保资本合格是指投资要符合法律或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或标准.(2)投资的东道国合格.美国规定:a.必须是事先已与美国政府订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国家。b.投资所在的东道国必须是发展中国家,而且其国民收入较低。(3)合格投资的形式a.股权投资b.贷款c.债券 4、投保人(1)本国国民,指根据本国法律取
39、得本国国籍的自然人。(2)本国公司、合伙或其他社团。(3)外国公司、合伙、社团。依美国法律规定,依外国法设立的外国公司、合伙、社团,其资产的全部或至少95%为美国公民、合伙或社团所有者,才可作为合格投保者。 5、投保程序、保险费和保险期间限(1)投保程序(2)保险费(3)保险期间限 6、索赔(1)保险金的支付(2)投保人的义务(3)承保人取得代位求偿权 49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有哪几种类型?(1)友好通商航海条约(2)投资保护协定(3)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 50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性质外交保护系指一国针对本国国民因受他国国际不法行为损害而提出的诉因,行使自身的权利所采取的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性质
40、:(1)外交保护是一个国家的权利。(2)外交保护不是一个国家的义务。(3)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根据,是本国国民收到他国不法行为的侵害。(4)外交保护的手段限于外交行为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 51关于国际投资的多边协定主要有哪三个?简述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主要内容。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1)宗旨和适用范围(2)国民待遇原则和取消数量限制原则(3)例外规定(4)透明度原则(5)管理执行机构(6)协商和争端解决 52简述“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管辖权。中心管辖适用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
41、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53国际金融法有哪些特点?(1)主体的广泛性(2)客体的复杂性(3)内容的实践性 54简述布雷顿森林体制的主要内容。(1)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3)确立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4)提供资金调节国际收支(5)力图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 55什么是特别提款权?它有哪些特点?所谓特别提款权亦称为“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原有的普通贷款权之外,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特点:特别提款权易于取得,由国际货币基金根据参加国摊额予以分配,参
42、加国不须缴纳任何款项即可取得,任何参加国均可动用特别提款权,也可以将全部获得的特别提款权列入其国际准备。另外,特别提款权的动用,不必按照规定日期偿还。56国际间的资金融通有哪些方式?国际贷款融资、国际证券融资、国际融资租赁57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有哪些融资担保方式?(1)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2)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3)国际融资担保的其他方式 58试述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陈述与保证条款;先决条件条款;约定事项条款;违约事件59国际银团贷款可以采用什么方式?国际银团贷款分为直接式银团贷款和间接式银团贷款两种方式。60国际税法的概念与特征。国际税法是对国际税收关系进行调整与规范的法律。特征:(1)主
43、体的特殊性(2)客体的跨国性(3)法律规范的多样性 61确定纳税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哪些?一、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1)住所标准(2)居所标准(3)居留时间标准(4)国籍标准 二、法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1)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2)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3)总机构所在地标 62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有何异同?同:目的与动机都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税负。异:性质不同。国际逃税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后,以各种非法手段来逃避税负,具有欺诈的性质,是非法行为。而国际逃税则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前,以合法的手段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从而达到逃避交税的目的,其行为时合法的,不具有欺诈性。63什么是税收饶让抵免
44、?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因来源国给予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纳税款而给予抵免的制度。考点之类1重要的国际经贸惯例(选择题)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2国际经济法的主体(选择题)自然人、法人和跨国公司3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论述题) (1)IEL基本原则的含义、特点 含义:被国际社会接受,并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考点)特点:1有普遍效力,被公认的;2贯穿于IEL各个部门,贯穿于IEL的始终;3作为IEL其他法律规范的基
45、础和指导,可以作为原则性的指引 (2)国家经济主权原则(考点) 含义: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内容: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包括: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不仅涉及国家经济主权原则,还有属地管辖权。跨国公司不得干涉所在国的内政。3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回,国有化、征收或征用,包括有关国有化引起的争议均应交由国内法进行管辖。 意义(3)公平互利原则(4)全球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含义: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力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
46、,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内容1必须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尊重其发展权;2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和总则(选择题)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例题A公司是美国商人在杭州的独资公司,03年与在宁波的中国B公司签订100台电脑的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决。后双方因合同纠纷诉至杭州法院。 问:1合同中对适用法律的约定是否有效?如果A公司是美国公司呢?
47、 2如果A公司是美国公司,双方约定合同纠纷解决适用纽约州的合同法,此约定是否有效? (选择题)以下买卖中,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的是:大米、股票,飞机,电力5国际贸易术语的定义(考点):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6象征性交货: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等交给买方手中,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选择题)两种情境下的“交货”:在装运地货交承运人货物风险转移一手交钱一手交单货物所有权转移7(考点)简述FOB/CIF/CFR三个术语的异同。 同: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口,适合海上运输或与海上运输相连的内河运输,风险划分都是以装运港的船舷为界限,交货性质属于象征性交货。(4) 异:由于三者的价格构成不同而产生的与之相关的责任与其他附属费用不同。(1) 例题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货物,为销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谈判,都希望选择INCOTERMS2000中的贸易术语。双方经验丰富,且都与货物运输和保险公司保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