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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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能呼和浩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和对内 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 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宜业”城市建设战略部 署,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开展改革 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 知(人社部发2021) 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 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开展改 革委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 “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 31号)要求, 结合我

2、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 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 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北疆工匠为先导,以服务“六 大产业集群”为重点,围绕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 “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和我市“宜业”首府建设目标,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内蒙古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各相关 企业)2.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开展通道。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 业技术人才融合开展,逐步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 术职称贯通互评领域。推动企业建立技能人才与管理、专业 技术人员之间

3、的转换通道,实现技术、管理、技能人才在任 用、晋升、薪酬绩效等方面的联动管理,畅通技能人才多通 道职业开展路径。有序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开展空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 位:内蒙古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各相关企业)3,完善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以 赛促训”引领带动作用,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支持 行业企业举办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1、 以赛促评、以赛促建,评选青年岗位能手,引导青年岗位建 功,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建立3个市级职业技能竞 赛集训基地,打造2个自治区级或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 基地。加强职业技能竞赛专家

4、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技能竞赛 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开展,提升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整体 水平。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各相关培训机构、企业)4,加大优秀技能人才激励力度。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 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 2021) 79号)精神,推动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资正常增长 机制,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关键技术岗位及紧缺人 才倾斜,实现技高者多得。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 信息,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工资水平。组织“内蒙 古自治区技能大

5、奖”“全区技术能手”评选推荐活动。将高技 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类型享受相应政 策,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在落户、子 女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组织开展高技能领军 人才技能研修交流、体疗养和节日慰问活动。(牵头单位:市 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旗县区、相关培训机构和 企业)(三)实施技能强企计划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以“六大产业 集群”为重点,广泛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 训,突出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储藏性技 能培训、技术技能融合性培训,每年组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 培训1万人次以上,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6、具体任 务措施:1. 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 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目标, 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 内容,通过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 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的联合培养 模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 徒制培训。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提升培训层次,助推企业技 能人才培养,开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各旗县区、相关培训机构 和企业)2. 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动企业建立 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将技能人才培养

7、、评价、使用、待 遇有机结合。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平安技能提升培 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 支持校企合作共同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工程制培训。发挥 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 开展职工培训。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平安技能提升行动,严格 执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 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 待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工商 联,配合单位:各旗县区、相关培训机构和企业)3. 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鼓励各类企

8、业 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技 工院校,对征集评估为就业技能实训基地的纳入就业补助资 金“以奖代补”范围。在建设蒙牛、伊利等自治区级高技能 人才培训基地基础上,继续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 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在高危企业集 中的地区建设平安生产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 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应急局,配合单位:相关 培训机构和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 证、谁负责”的原那么,推动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

9、价职业 (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 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鼓励企业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初期,广泛开展定级评价。 可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参照有关规 定直接认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支持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 定与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新型学徒制、职工技能培训 等各类活动相结合,建立与薪酬、岗位晋升相互衔接的职业 技能等级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比例等限制, 对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企业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相关企业)(四)实施重

10、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需求,为劳动者提供差异化培训方 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就业能力、工作能力 和职业转移能力。具体任务措施:1. 实施青年技能培训专项计划。面向高校和职业院 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结 合新职业、新技能和新就业形态,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 云计算等新技术培训,媒体运营、网络营销、电子竞技等新 职业培训,以及网络平台就业创业等新业态就业培训,增强 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开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助力 “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青团市 委,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2. 实施退役军人培训专项计划。

11、结合退役军人实际 和就业愿望,推行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 理就业预期。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 训、创业培训指导等,逐步实现退役军人跨地区异地培训。 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 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实训基地),现有培训实 训基础设施面向退役军人开放,建立职业技能证书、专业资 格证书等军地衔接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退役局, 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3. 实施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对 脱贫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员和转移就业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 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开展贴近企业 岗位需

12、求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的定向、定岗培训。组织返乡农 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服务乡村 振兴,积极推进乡村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村高技 能人才和乡村工匠。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 民种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和乡村创 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他涉农 涉牧技术培训,提升农村地区产业开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经营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乡 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4. 实施其他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做好妇女 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适合女性就业的育婴、家政、养老护理 等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和编

13、织、手工制作等专项技能培训。结 合失业人员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 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转岗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对服刑人 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回归社会为 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 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配合单 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5. 实施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创业阶段 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 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开展等培 训

14、,提升参训人员的工程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 针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特点,探索采取“互联网+职业培训” 等多种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开展数字技能、媒体 运营、电子商务等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五)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重点帮扶地区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努力实 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 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 意愿的帮扶家庭“两后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到2025 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养50名以上 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建

15、立2个自治区级或市级高技能人 才培训基地,建立3个自治区级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具 体任务措施:1,加强重点帮扶地区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养。组织职业院校与重点帮扶旗县建立对口支援机制,面向当地 经济社会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 乡村工匠。(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提高培训针对性,提升就业质量。支持脱贫户、农村地区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按规 定给予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资助。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培训 机构面向脱贫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员开展定向、订单、定岗 培训和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对具有一定文化素

16、质 的农村地区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及返乡留乡人员 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领域技能培训 和创业培训;围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病虫害防治、 农畜产品加工等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围绕乡村特色产业、乡 村旅游、家庭服务业等开展特色培训;围绕就业地区经济发 展和用工企业需求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 中心、各旗县区)加强重点帮扶地区培训能力建设。鼓励职业院校采取合作办学、联合招生、专业联建、师资交流、教研共享、 网上课堂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援助重点帮扶地区改善基础条 件,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支持生源数量较

17、充足、 具备开展技工教育条件旗县区,依托现有资源,建立技工院 校。在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师资能力提升行 动和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师资研修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等工作中,向重点帮扶地区倾斜。选择就业需求量大、操作 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 力争每个旗县区至少实施一个专项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围绕 农村地区实用技能,定期举办全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搭建农村地区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能、切磋技艺平台,带动 广大农村劳动者学习技能、掌握技能的积极性,实现技能成 才、技能增收。支持重点帮扶地区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开展状 况,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牵头单位:市

18、人社 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就业 服务中心、各旗县区)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帮扶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给予补助,原补 助标准、补助方式、发放程序、资金来源保持不变。职业院 校要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 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 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地区劳 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 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旗县区人民

19、政府领导下, 各地要切实承当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 本方案的衔接,确保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和行动落到实处。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开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 司法、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牧、商务、退役军人、应 急管理、乡村振兴、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等部 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 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果。(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做 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 资本投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支 持。对购买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 惠

20、政策。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 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 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 费补贴。高危行业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平安生产费 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平安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从业人员平安技 能培训。(三)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督。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 理服务和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绩效评 估和信息公开,对培训机构、培训工程、培训资金等进行规 范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效衔接,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为我市经济 社会高质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二)基本原那么坚

21、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大力弘扬和培育劳模精 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 并修,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注重培养劳动者的职业道 德和技能素养。坚持就业导向、提质扩容。牢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 为就业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为 劳动者储藏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作能力。坚持共建共享、协同发力。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资 源的统筹利用,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下同)等功能作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社会资源依法参与 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 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

22、业技能培训 体系,引导劳动者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需求,积极参与职业 技能培训。(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和组织实 施体系更加完善,共建共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健全,职 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力度更大效率更高;创新型、应用型、 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进“制度+科技” “人防+ 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 和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 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大力营造“技能呼和浩特行动”社会气氛。聚焦 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技工院校“工 学一体化”改革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 宣传

23、力度,讲好技能成才故事。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开学第一 课、7-15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大师进校园等主题活动, 树立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品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拓展宣传 阵地,充分利用报纸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 和手机客户端等载体,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推广技 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技能呼 和浩特行动“良好社会气氛。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开展壮大,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技能 劳动者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多元化 评价方式不断完善,技能等级与薪酬分配的联系更加密切, 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和推动技能成才的作

24、用更加显著。到2025年,开展补贴性培训15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民 工参加职业培训2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3万人以上, 高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口比例到达25% 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到达30%以上。二、重点任务和措施(一)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计划强化就业导向,加强政策引领,增强培训能力,扩大培 训规模,突出培训重点,提升培训质效。具体任务措施:1.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建设。进 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 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开展需求的终 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政府补贴培训I、企业自主培训I、市 场化培训

25、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技 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 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 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 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配合单 位:各相关单位)优化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建设2家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服务区域经济开展需求的自治区级、市 级公共实训基地;在旗县区建设3-5家以初、中级技能培训 和地方特色为主,促进当地劳动力和农牧民就业的旗县级公 共实训基地。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地区特 色、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培训品牌。引导各地建设功能完备、 承

26、载力强、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家庭 服务示范实训基地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3个自治 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8个市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 训基地。完善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构建覆盖面广、布局合理、能够基本满足高质量开展和现代 经济开展需要的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 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配合单位: 各旗县区、相关单位)2. 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资 金支持,推动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 在全市分类建设培育5-8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产训结合 建设试点,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

27、衔接,为“六 大产业集群”开展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和就业服务。在 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开展产训结合试点,促进企业生产实训 与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内蒙古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各相关企业)3. 鼓励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突出职业技术 (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大力 开展技工教育,支持内蒙古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建设。政府 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 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对承当职业 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政 策规定给予倾斜。面向毕业年度高等院校、职

28、业院校学生开 设中短期技能培训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组建专业化 就业创业导师队伍,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 验、求职指导服务。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 学生,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工程指导和网络创业等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内蒙古技师 学院等培训机构、各相关企业)4. 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规范开展。支 持社会资源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 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监管, 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鼓励依托企业、高等学校、 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进培 训资源库开发应用,

29、支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建设,探索 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建立线上培训平台审核、评价与退出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线 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培训机构目录。(牵头单位:市人 社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内蒙古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 各相关企业)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适应数字经济开展,加快培养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加大人工智能、 云计算、大数据、数字营销等新技术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加 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时, 设立与数字技能相关赛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培育具 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 作室。遴选培育数字技能

30、培训优质职业院校,打造功能突出、 资源共享的区域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全面提升数字技 能实训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内蒙古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各相关企业)5. 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加强专项职业能力开发, 组织同业交流,做好关键技能和绝招绝技传承。通过举办手 工技能大赛,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设 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人走进当地中小 学校,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教育。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等 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创立特 色劳务品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强技能培训、示范引 导、品牌培育。鼓励各地根据本地

31、区产业开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 振兴局、市工商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就 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6. 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对接技术密集型产业,引导培训资源向服务刚需、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 集中,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大力培养先进制造 业高质量开展的急需人才,加强制造业产业工人新知识、新 技能、新工艺培训,加快培养适应制造业开展和企业岗位实 际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着力开展养老护理等现代服务业职业 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市民政局,配合 单位:各旗县区)7.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把师德师风评价贯穿职业技 能培训

32、师资队伍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 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师资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培养既能 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一体化”“双师型”师资 队伍,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培养 和培训。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着力从企业培养师资,完善 培训教师和有关人员执教执训履历档案。建立公共职业技能 培训师资库,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全 区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纳入师资库。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定 期组织“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鼓励优秀创业培训师 资成立“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 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培训机构、企业)8.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33、。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职业 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 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推动评价服务惠及更多劳动者。支持驻呼职业院校普遍成立 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学历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双证书行动,助力“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加大社会 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 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结合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非物 质文化遗产传承工程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程。 有序开展新职业培训评价试点工作。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人员技能等级认定渠道。(牵头单位:市 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34、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就 业服务中心、各评价机构)9. 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构建与终身职业 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职业技能培训 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 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 和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对象实名认证,探索 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职业技能培训费和领取补贴费。建立技 术工人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做好急需紧缺职业(工种) 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我市职业技能 鉴定(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 县区)(二)实施

35、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和社会开展需求,依托自治区高 技能人才“百千万”专项培养活动(即:每年培养百名以上 具有绝技绝活、能引领自治区产业技术开展的高技能领军人 才,千名以上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万名以 上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地区产业技能带头人),加大高技能人 才培养力度。到2025年,新建3个国家级或自治区级、5个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4个自治区级和20 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具体任务措施:1.推进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与 企业合作开办“高技能人才直通班”“预备技师培训班”,建 立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组建职教联盟(集团),推动企业和职 业院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科研单 位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和技术革新工程,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实施“青城金 蓝领培训计划二开展内蒙古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与高职 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培养工作,使双方毕业生同时取 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等级证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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