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教案2(26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代汉语教案2(26页).doc(2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三節 偏旁、部首及其與字義分析的關係我們在分析一個個漢字的形體結構或到字典辭書中查檢難字時,經常提到“偏旁”和“部首”這兩個詞。那麼,究竟什麼是“偏旁”、什麼是“部首”?它們同漢字的字義分析到底有什麼關係? “偏旁部首”常常連在一起說,於是有人認爲“偏旁”和“部首”是一回事,這是一種誤解。偏旁和部首,雖然有某些聯繫,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本節中,我們將對這些問題進行討論。一、偏旁及其與字義分析的關係我們知道,漢字有獨體字與合體字之分。所謂獨體字,是指那些單獨成字的結構形體,它們不可拆開分析。例如,“日”、“月”、“山”、“水”、“火”、“天”、“木”、“人”、“手”、“口”、“刀”、“牛”
2、、“羊”、“末”、“本”、“刃”、“亦”、“旦”等字,都不能拆開分析。如果把它們強行拆散,只到得到一些“點橫豎撇捺”等筆劃,而不能得到形音義三者統一的獨立漢字。這些字都是單獨成字的,所以,它們都是獨體字。一般來說,象形字和指事字都是獨體字。象形字中雖有少數合體字,但如果把它們拆開來,至少能得到一個不成字、無讀音、只能依附于成字部分的形體。如“巢”字,可以拆成上、中、下三個部分,但除了下部是“木”字外,其上部、中部都不是字(上部像三隻鳥形,中部像鳥築在樹上的窩)。因此,嚴格地說,“巢”字並不能算真正的合體字,而只能算以上、中、下三部分整體象形的獨體字。所謂合體字,是指那些由若干個字結合而成的結構
3、形體,它們可以拆開分析。例如,“初”、“分”、“看”、“休”、“采”、“林”、“淼”、“詁”、“江”、“灼”、“吾”、“仞”、“遂”、“穿”、“曠”、“烘”、“煎”、“地”、“妖”、“裔”、“說”、“宮”等字,都能拆開分析:“初”可拆爲“刀”、“衣”,“看”可拆爲“手”、“目”,“采”可拆爲“爪”、“木”,“詁”可拆爲“言”、“古”,等等。拆開之後的每一個分體,都可單獨成字。這些分體,有的是獨體字,有的仍是合體字,仍可繼續拆開分析,直到全部分體都是獨體字爲止。例如,“語”字可拆成“言”、“吾”,“吾”又可拆成“五”、“口”。又如,“燃”字可拆成“火”、“然”,“然”又可拆成“火”、“肰”rn,
4、“肰”又可拆成“月(肉)”、“犬”,等等。這些情況,說明了合體字內部的層次性。所有合體字都是會意字或形聲字。在說文解字中,獨體字被稱爲“文”,合體字被稱爲“字”。“文”是個獨體字,本義是花紋。“字”是個合體字,從宀(義爲房屋)、從子(嬰兒),其本義是“人及鳥生子”。把獨體字稱作“文”,含有“描摹外物形象”之義。把合體字稱作“字”,含有“孳生繁衍”之義(合體字是在獨體字的基礎上產生的,就像人生子、鳥下蛋一樣)。說文敘云:“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由於“文”產生在前,“字”產生在後,所以“文”又常被稱作“初文”。據統計,漢字中
5、的初文大約有五百來個,其餘都是“字”。許慎把自己編寫的中國古代第一部字典命名爲“說文解字”。“文”不可析,故以“說”明之;“字”則可析,故以“解”剖之(“解”的本義是“判也”,字形“從刀,判牛角”。即用刀分割動物或人的肢體)。可見,許慎對“文”和“字”的界限,是劃得很清楚的。但“文”和“字”二字,古人經常混用,所以段玉裁指出:“析言之,獨體曰文,合體曰字;統言之,則文字可互稱。”弄清了獨體字和合體字的內涵與外延,就容易理解什麼是偏旁了。“偏旁”是從分析具體漢字的結構角度所提出來的專門術語。“偏旁”是專門針對合體字而言的:合體字左邊的分體叫“偏”,右邊的分體叫“旁”。例如,“偏”字,其左“亻”是
6、“偏”(俗稱“站人旁”),其右“扁”是“旁”;“初”字,其左“衣”是“偏”,其右“刀”是“旁”,等等。但在習慣上,合體字上、下、左、右、內、外的各個組成部分,都統稱爲“偏旁”。偏旁可以分成兩類:形旁和聲旁。形旁表義、聲旁表音。會意字只有形旁,沒有聲旁(“亦聲”字除外);形聲字既有形旁,又有聲旁。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偏旁是就一個個具體的合體字的結構而言的,合體字的每一個組成部分,都可以稱偏旁。偏旁中的形旁,同字義分析有直接關係;聲旁,純表音的與字義分析無關,兼表義的與字義分析有關。由於漢字絕大部分是形聲字,由形旁和聲旁組成,所以“偏旁”,主要包含形旁和聲旁兩類。在分析字形時,常
7、常提到“部首”這個術語,人民教育出版社編輯出版的小學語文第一冊教師教學用書“附表”裏有部首名稱表。那麼,什麼是“部首”呢?一般地說,部首是表義的偏旁。部首也是偏旁,但偏旁不一定是部首,偏旁與部首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在偏旁中,部首的數量很少,常用的不過一百多個,前面提到的部首名稱表列出的部首是99個。大量的偏旁是表音成分,主要是聲旁,常用的有一千多個。聲旁中將近90%是獨體字,如“偏”、“駕”、“固”等字中的“扁”、“加”、“古”,這類聲旁叫做“成字聲旁”。在小學語文教學中,把那些構字能力強的成字聲旁叫做“基本字”。把表義的偏旁叫做“部首”,起源於以說文解字爲代表的古代字典。古代字典給漢字分類採
8、取“據形系聯”的方法,把具有共同形旁的字歸爲一部,以共同的形旁作爲標目,置於這部分字的首位,因爲處在一部之首,所以稱爲“部首”。如“媽”、“妹”、“妙”、“姑”等字,具有共同的形旁“女”,“女”就是這部分字的部首。 二、部首及其與字義分析的關係“部首”是在字典中就它所統屬的字而言的。在古代的許多字典中,在形體結構上具有相同的組成部分的若干個字,被歸爲一類,稱作一個“部”;每部中排在第一個的字,就是該部所有字在結構上所共有的那個組成部分,這個字就被稱作“部首”或“部首字”。可見,“部首”就是它所在的那一部所有字的“頭”。最早提出“部首”的,是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部首”可以分爲兩類:造字部首和檢
9、字部首。 1造字部首造字部首專指說文解字的部首。說文一書以小篆爲標準字形,收字9353個。說文共分540部,它的540個部首是根據篆文的形體構造加以分析歸類而概括出來的,絕大部分都是獨體字,只有少數合體字。說文540部的分部原則是“據形系聯”,即根據字形結構上的聯繫,排列部次。540個部首以“一”字起頭,以“亥”字終了。許慎在說文敘中說:“其建首也,立一爲耑(端)。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條牽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引而申之,以究萬原,畢終於亥,知化窮冥。”段玉裁指出:“五百四十部次第,大略以形相連次,使人記憶易檢尋”,“部首以形爲次,以六書始於象形也。”可見,許慎對部首的建立和排列,
10、是經過鄭重思考並花費了大量心血的。在540個部首中,除了“三”、“久”、“才”、“克”、“錄”、“丐”、“冉”、“能”、“燕”、“率”、“它”、“四”、“五”、“六”、“七”、“甲”、“丙”、“丁”、“庚”、“壬”、“癸”、“寅”、“卯”、“未”、“戌”、“亥”等36個部首沒有被統字(因爲這些字在形體結構上無法同其他字歸爲一類,只能單獨列部)外,其餘504個部首都有所屬之字。這540個部首本身即標示著它們領統之部所有字的本義所屬的意義類別、意義範疇,因爲這些部首是從六書造字角度分析合體字的構成情況後歸納出來的,它們實際上都是偏旁中的形旁,或者說意符。 例如,“示”是一個部首字,根據南唐文字學家
11、徐鍇研究,“示”就是古“祇”(q)字。古代“神祇”二字常連用,“神”是天神,“祇”是“地祇”(即地神)。因此,所有從“示”之字,都同神鬼之事有關。示部的字,按其意義可以分爲四類:1 神的類別。如:神,天神;祇,地神;社,土地神,等等。2 祭祀的類別。如:祰,“告祭也”;祠,“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詞也”;礿,“夏祭也”;祓,“除惡祭也”;禱,“告事求福也”,等等。 3 有關宗廟的詞。如:祖,“始廟也”;祏,宗廟中藏神主的石屋;祔,新廟;祪,遠廟,等等。4 有關禍福之事。如:禍,“害也,神不福也”;福,“祐也”;祿,“福也”;祟,“神禍也”;祺,“敬也”,等等。又如,目部的字,如“眩、盼、瞟、睢
12、、相、眷、看、眙、睡、眯、盲、眇”等,都跟眼睛有關;火部的字,如“煙、燭、灰、炳、燦、然(燃)、光、熬、煣”等,都跟火有關,等等。2檢字部首檢字部首是指明清以來的大型字典(明人梅膺祚的字彙和清代官訂的康熙字典)中通用的214個部首。這些部首是爲了查檢漢字、方便使用而創立的。它們所依據的字形,不是含有較濃的圖畫意味、基本上能反映造字意義的小篆,而是基本上喪失了形象性、由“點橫豎撇捺”等筆劃組成的楷書。因此,它們同說文的540個部首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來說,檢字部首是對造字部首加以簡化、歸併之後產生的。把214個檢字部首和540個造字部首相比較,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1 有的部首,是從說文直接繼承而
13、來,保持了說文部首的原貌。這些部首仍能表示其所統之字的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因此,它們應當是所統之字的形旁。例如:“囗”、“女”、“巾”、“弓”、“戈”、“斤”、“月”、“牙”、“皿”、“示”、“衣”、“穴”、“竹”、“缶”、“網”、“羽”、“老”、“耳”、“肉”、“角”、“豆”、“豕”、“貝”、“車”、“邑”、“金”、“門”、“阜”、“頁”、“食”、“馬”、“骨”、“鬼”、“鳥”、“髟”、“黍”、“黑”、“鼠”、“鼓”、“齒”、“龍”、“龜”等。2 有的部首,是將說文部首歸併而來,歸併之後基本上不影響字形結構的分析。例如,“玉”部是由說文“玉”、“玨”、“琴”等部合併而來,如排除“琴”、“瑟”
14、、“琵”、“琶”等少數字,其餘的字幾乎都與“玉”有關。又如,“火”部是由說文“火”、“炎”、“焱”等部合併而來,如排除“熊”、“營”等少數字,其餘的字幾乎都與“火”有關。其他如“羊”、“毛”、“鹿”、“犬”、“魚”、“日”、“人”、“蟲”、“力”、“口”、“心”、“工”、“木”、“水”、“山”、“見”、“土”、“子”、“禾”、“立”、“田”、“言”、“辛”、“虎”、“隹”、“目”等部,也屬這種情況。因此,這些部首基本上都是其所統之字的形)旁。 3 有的部首,是將說文部首歸併而來,但歸併之後打亂了字形結構的分析。例如,“乙”部,是將說文“乙”、“九”、“氣”等部的全部或部分字合併而來,“乙”只是
15、原說文“乙”部字如“乾”、“亂”的形旁,而不是其他字的形旁。又如,“匕”(b,本義爲“相與比敘也”)部,是將說文“匕”(b)、“匕”(hu,本義“變也”)、“北”等部的部分字合併而來,“匕”(b)只是原說文“匕”(b)部字如“匙”的形旁,而不是其他字的形旁,等等。因此,“乙”、“匕”(b)等部的字的本義,並不屬於同一個意義範疇。4 有的部首,雖有其字,但意義不明。如康熙字典把說文中“亡”、“亢”、“交”、“亥”、“亦”、“京”等部首字全都放在“亠”(tu)部,字彙中雖有“亠”字,並注明其讀音爲“徒鉤切,音頭”,但“義闕”。因此,“亠”決不可能是“亡”、“亢”、“交”、“亥”、“亦”等字的形旁。
16、“亠”只是上述諸字楷書形體的前兩筆罷了。最近幾十年,由於簡化字的廣泛推行,以及大型字典的編纂,在新編字典中,部首的分合變化和字的歸屬,又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1996年7月修訂第3版),共有189個部首,其中“幾”部收有“凡”、“鳳”、“凰”、“鳧”、“夙”、“禿”、“憑”等字,而這些字在說文中分屬“二”、“鳥”、“夕”、“禿”、“幾”部。又如,1993年11月出版的漢語大字典,收字54678個,分爲200部(將康熙字典214個部刪去8個部,合併6個部),又調整了不少單字的歸部(如將原屬“水、火、禾”部的“潁、熲、穎”一類字統歸
17、“頁”部,將原屬“肉”部的“胖、腎”等字改歸“月”部,將原屬“耳、口、心”部的“聞、問、悶”一類字,統歸“門”部,等等)。所有這些做法,都是爲了方便讀者檢索。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檢字部首雖然在查檢漢字時,比造字部首簡單方便,但是,如果要分析漢字的字形結構並進而掌握其字義,則必須以造字部首爲依據。 三、漢字常用造字部首簡介 我們在上面談到,漢字的造字部首通常也就是合體字的形旁,同一部首的字,屬於同樣的意義範疇。因此,瞭解常用造字部首的含義及其所表示的意義範疇,對分析常用字的字義,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我們介紹20個常用的造字部首:“口”的本義是“人所以言食也”。口部的字主要有四類:1 跟
18、“口”有關的器官。如:噭(jio馬口)、噣(zhu鳥嘴)、喙(hu獸嘴)、吻(“口邊也”。即.嘴唇;嘴角)、喉。2 跟“口”有關的行爲。如:吞、咽、哆(“張口也”)、咀(含而味之)、含、吮、喘、呼、吸、吹、喟(“大息也”)、哼、噤(“口閉也”)、呷、吐、啖、籲(y“驚也”)、叫、呻、吟,等等。 3 象聲詞。如:呱(“小兒啼聲”)、啾(ji“小兒聲也”)、喤(hun小兒大聲)、咳(“小兒笑也”)、啞(笑聲。亦作“唖”),等等。4 跟言語有關的事。如:命、問、唯(應答)、咄(欲相語而先驚之之詞)、唉(應也)、吃(口吃)、哽(“語爲舌所介也”)、嗑(“多言也”),等等。言部的字,主要有三類:1 與語
19、言有關的動詞。如:語、談、謂、請、謁、許、諾、諷、誦、讀、訓、誨、譬、諄、謀(“慮難曰謀”)、訪(“泛謀曰訪”)、論、議、訂、詳(“審議也”)、訊、誥、詁、誅(斥責)、識(記住)、誣、譎(ju權詐也),等等。 2 與語言有關的形容詞。如:諒(“信也”)、謹、信、誠、詐。3 與語言有關的名詞。如:詩、誓(自表不食言之辭)、話(善言也),等等。心部的字,主要有兩類:1 關於人的德性和品質。如:性、慎、忠、惇、慷、慨、願(“謹也”)、慧、恭、恕(“仁也”)、慈、忱、懼、恐、怕、愚、悍、怠、慢(怠慢、傲慢)、懦,等等。 2 關於人物的心理活動。如:情、意、志、快(“喜也”)、念(“常思也”)、怡、懷、
20、想、怙、恃、悟、慰、愐、恤(“憂也”)、怪、悔、悲、惕、愁、慚,等等。“頁”(xi)的本義是人的頭,所有從“頁”的字,幾乎都與人的頭或臉有關。如:顏(面上兩眉之間的部位)、頌(“貌也”)、顛(頭頂)、題(“額也”)、領(脖子)、項(脖子的後部)、碩(“頭大也”)、頒(“大頭也”)、頎(“頭佳貌”)、顆(“小頭也”)、顧(回頭看)、頓(“下首也”,即磕頭)、頗(頭偏)、顉(“低頭也”)、顥(白首貌)、顫(“頭不定也”)、煩(“熱頭疼也”),等等。肉部的字,主要有兩類:1 指身體的有關部分,爲名詞。如:脰(du項也)、肓(hun古代中醫指心臟與膈膜之間)、腎、肺、脾、肝、膽、胃、腸、膏(脂肪)、膺
21、(胸也)、背、脅(xi“脇”亦作“脋”。“肋”的繁體字。指身軀兩側自腋下至腰上的部分。亦指肋骨)、膀、肋、肩、臂、肘、腹、股、胯、肯(附在骨節間的肉)、脛、胡(牛脖上下垂的肉)、脩(幹肉),等等。2 指有關身體的某些性狀,爲形容詞。如:腴(y,“腹下肥也”)、肖(“骨肉相似也”)、肥、臞(q“少肉也”)。 手部的字,絕大部分表示與手有關的動作,如:抑(壓低)、拉(“摧也”)、承(用雙手捧或接)、排(“擠也”)、扶(手相助也)、操(把持也,即拿著)、據(倚杖而持之)、把(“握也”)、按(“下也”,即以手抑之使下)、控(開弓。“引也”)、措(“置也”)、招(“手呼也”)、掉(“搖也”)、揚(“飛舉
22、也”,用手舉起)、振(“舉救之也”)、扮(“握也”)、援(攀引)、探(“遠取之也”)、扣(“牽馬也”),等等。“又”的本義是右手,又部的常用字:右(“助也”,手口相助)、厷(即“肱”,“臂上也”)、曼(引也,長也)、尹(治理。“治也”)、及(“逮也”)、秉(手持禾束)、反、叔(“拾也”)、取、友、度(法度),等等。“攴”(p)的本義是“小擊也”。攴部的字多與敲打、治理及行爲義有關。例如:敏(“疾也”)、整(“齊也”)、效(仿效)、故(“使爲之也”)、政、數(“計也”)、敞(“平治高土可以遠望也”)、斂(“收也”)、救(“止也”)、赦(“置也”)、攸(“行水也”)、敗(“毀也”)、寇(“暴也”)
23、、放(放逐)、牧(“養牛人也”)、收(“捕也”),等等。“行”(hn)的本義是四通的路。行部的字一般與路有關,如:術(“邑中道也”)、街(“四通道也”)、衢(四通的路)。疒疒(chun)部的字,一般與疾病有關。例如:疾(一般性的病)、病(重傷或重病)、痕(傷痕、瘡疤)、疲(勞累)、疫(“民皆疾也”)、痼(“久病也”)、瘥(病好)、瘉(病好),等等。 歹“歹”(ni)的本義是殘骨。歹部的字,一般與“死”有關。例如:殊(死;斷絕)、殤(未成年而死)、殛(殊殺)、殆(危險)、殃、殘(毀敗)、殄(盡也,絕也)、殲、死,等等。土土部的字,都跟土有關,下列字值得注意:坤(八卦名,表示“地”)、坪(“地平也
24、”)、均(土地平坦)、埴(黏土)、基(牆基)、垣(牆)、堵(一面牆)、堪(地之突出者)、堂(“殿也”)、在(“存也”)、封(壘土爲界)、型(製作陶器的模子)、塞(邊塞)、壞(牆毀)、場(“祭神道也,一曰:山田不耕者。”)、塊(土塊),等等。邑“邑”的本義是城鎮,作偏旁時,在字的右邊,俗稱“右耳朵”。邑部的字,一般與城鎮或國名、邑名、行政區功能變數名稱有關。例如,鄭、鄧、邦、郡、都、郊、鄙(五百家;邊邑)、鄰(“五家爲鄰”)、郢(楚國都城)、郎(魯國邑名)、郵(傳遞文書的驛舍),等等。廠 “廠”(hn)的本義是山崖。廠部的字一般與山崖或石頭有關,例如,厥(“發石也”,即把石頭射出去)、厲(磨刀石
25、)、仄(山崖傾斜)、厚(山陵厚),等等。阜“阜”(f)的本義是高的土山。阜作偏旁,在字的左邊,俗稱“左耳朵”。阜部的字,主要有以下幾種意義:1 與高山義有關。例如:陵(“大阜也”)、陸(高而上平的土山)、阿(,大陵)、隅(山角)、陰(山之北)、陽(山之南)。 2 與高義有關。例如:陟(“登也”)、陷(自高處入於下)、降(從高處下來)、墜(從高處掉下)、隕(從高處落下)、際(兩牆相鄰之縫),等等。3 與障礙義有關。例如:險(險峻不平坦的地勢)、阻(險也)、限(阻也),等等。4 與登高的階梯義有關。例如:階(臺階)、除(殿階)、陛(殿階),等等。 廣“廣”(yn)的本義是“因廠爲屋也”,即依傍山崖
26、蓋屋。廣部的字,一般與房屋之義有關。例如:府(文書所藏之處)、庠(商代學校之名)、廬、庭、庖(廚房)、庫(“兵車藏也”)、序(“東西牆也”)、廛(chn老百姓家裏的住宅)、廉(堂邊)、龐(高屋)、庶(“屋下眾也”,即屋下的老百姓)、廢(房屋傾倒)、廟(祭祀先祖的宗廟),等等。屍(sh)屍部的字,可分爲兩類:1 “屍”表示“人”的意思(“屍”的金文、篆文象人形)。如:居(“蹲也”,今作“踞”)、屑(屑屑,勞碌不安)、展(“轉也”,轉身)、屆(ji同“届”“行不便也”)、尻(,“臀也”)、尼(“從後近之”)、尾、屠(“刳也”,宰殺),等等。2 “屍”表示“宮室房屋”,是“屋”的省形寫法。如:屋、屏
27、(照壁,蕭牆)、層(“重屋也”,即樓房),等等。巾“巾”的本義是“佩巾也”。巾部的字一般與布有關。例如:帥(“佩巾也”)、幣(“帛也”)、幅(“布帛廣也”)、帶(“紳也”,腰帶)、幘(z頭髮上有巾)、常(旗幟)、帳、帷、幕、帚、席、布,等等。“方+人”(yn)的本義是旗幟招展之貌。“方+人”部的字一般與旗幟有關。例如:旗、旌(用旄牛尾和彩色鳥羽作竿飾的旗)、旃(zhn“旗曲柄也”)、施(旗幟飄動的形狀)、旄(mo竿頂用旄牛尾爲飾的旗)、旅(軍隊編制,有五百人,聽旗指揮),等等。貝“貝”的本義是貝殼。古人曾以貝爲貨幣,所以貝部的字多與財物有關。例如:賄(“財也”)、貨(“財也”)、資(“貨也”)
28、、賑(“富也”)、賁(b“飾也”)、賀(“以禮物相奉慶也”)、貢(“獻功也”)、貸(以財施人)、賂(贈送錢財)、賞(“賜有功也”)、賴(“贏也”)、贅(“以物質錢”)、質(作抵押的物品)、貿(“易財也”)、責(“求也”)、貴(“物不賤也”)、賤(價少)、賦(斂財)、貪(貪圖財物)、費(耗費財物)、賈(買賣財物)、購(懸賞徵求),等等。第四節 假借字、古今字、異體字和繁簡字假借字、古今字、異體字和繁簡字,是古漢語學習中經常碰到的幾個概念。下面我們來討論這些問題。一、假借字“假借”是個大的概念,它包括“造字”的假借和“用字”的假借,前者指“六書”中的假借,後者指古代文獻用字中的通假(又叫“古音通假
29、”)。用六書假借法“造”的字,叫“六書假借字”;由古音通假而使用的字,叫“通假字”。1、六書假借字我們知道,“六書”是專講造字理論的。六書中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能產性的造字方法,它們能從無到有創造新的字形,因此歷來被稱作“造字之本”;轉注和假借由於不能創造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之外的新的字形,因而被稱作“用字之法”。段玉裁說:“戴(震)先生曰: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四者,字之體也;轉注、假借二者,字之用也。聖人複起,不易斯言矣。”戴震和段玉裁的這種觀點,簡稱叫“四體二用”,又叫“體用說”,在學界有很大影響。實際上,假借是一種不造新字的“造字方法”,它的本質是“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也就是
30、說,語言中已有某一個詞,但在文字中沒有記錄它的字,於是就在已有的文字中找一個與它讀音相同但意義不同的字來兼記它,而不再爲它另造專字。例如,“其”是象形字,它本來記錄語言中含義爲“簸箕”的名詞。語言中又有一些虛詞,意思是“那”、“他的”、“如果”,或者表示委婉語氣、反問語氣,它們的讀音與“其”相同;照理,應當分別爲它們專造新字。但古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爲它們造字,而是直接借用“其”字來記錄它們。於是“其”除了本義“簸箕”外,又兼表了上述幾種虛詞假借義。例如史記項羽本紀:“今欲舉大事,將非其人不可。”“其”表“那,那個”之義。論語衛靈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其”表“他的”之義。荀子勸學:
31、“蘭槐之根是爲芷,其漸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表“如果”義。左傳僖公三十年:“吾其還也。”“其”表委婉語氣,可譯作“還是”。左傳僖公五年:“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其”表反問語氣,可譯作“難道”、“豈”,等等。上述例句中的“其”,就是六書假借字。因此,從漢字的絕對數字來看,六書假借並沒有增加新字,僅是借用音同的已成之字來記錄新詞,確實是“用字之法”;但是,如果從整個文字體系發展變化的角度來看,由於它能以一個字表示若干個詞,免卻了爲每一個詞造一個專字的勞頓,節制了文字無限制地繁衍滋生,所以它又確實是不造新字的“造字方法。”六書假借字在古漢語書面語言中用得十分廣泛。如果一個詞的詞義同用來
32、記錄它的專字的字形結構所反映的本義沒有任何內在聯繫,那麼,就可以把表示這一詞義的專字看作六書假借字。虛詞“之”、“所”、“而”、“則”、“然”、“若”、“夫”、“莫”、“或”、“爲”、“也”、“邪”、“焉”等,都是六書假借字。2、通假字 通假字是古漢語書面語言中在“本有其字”的前提下,由於音同或音近而借用的字,它是由古音通假而產生的。所謂古音通假,就是古漢語書面語言裏音同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古音通假純屬用字之法,它的本質是“本無其意,依聲托字”(清代著名學者朱駿聲語)。也就是說,語言中的某一個詞,已有專字記錄它,但古人在寫文章時,卻不用這個專字(又叫“本字”),而借用另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
33、意義不同的字來記錄這個詞。那個被借用的字即通假字。例如,“眉”是記錄“眉毛”的專字,但在荀子非相“伊尹之狀,面無須麋”一句中,卻借用了與“眉”古音相近的“麋”(本義是一種鹿)來表示“眉毛”之義,“麋”即通假字。凡通假字,一定能找到本字。這是通假字與六書假借字的區別。由於六書假借字和通假字都是以音同或音近爲原則而借用的字,所以,人們往往把兩者合稱爲“假借字”。近代學者劉師培曾以“制字之假借”和“用字之假借”來區別六書假借和古音通假,他說:“制字之假借一字兩用,用字之假借是兩字一用。一字兩用之假借由於字少,兩字一用之假借由於用字之寬。”他的話頗有道理。為什麼“本有其字”放著不用,而用音同或音近的字
34、去代替?原因有二:一是訛誤。說文叙:“其始書之也,倉卒無其字,或以音類比方假借為之,趣於近之而已。”陸德明經典釋文敘錄 說得淺近一點,就是寫了“別字”。二是趨簡。寫的人知道本字,但認為筆劃太繁,就用筆劃少的音同或音近的字去代替。通假字在先秦典籍中最為盛行,這與秦始皇焚書和漢代經學的發展密切相關。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曾焚滅經書,滌除舊典,又嚴禁私人藏書。到了漢初,儒家經典漸漸受到尊崇,但有的經傳是憑記憶,靠背誦,由口耳相傳下來的,這在記錄時就難免寫了“別字”,而迷信經傳的人相沿成俗,在社會上取得了合法的地位。通假字,如果從音同替代的角度看,實際上就是現代人所說的“寫別字”。但通假字與別字之間也有差
35、別,即通假字具有社會約定俗成性和歷史沿用性,而別字則具有任意性。別字往往出於文化水準不高者之手。他們由於識字不多,對許多字的含義、用法不能細辨,於是,在寫字時,就隨便亂寫,只要音同或音近,不管字的含義如何。例如,“豆腐”一詞,就有“頭付”、“頭夫”、“鬥府”等多種別字寫法,張三李四錯得不同,北京上海寫法各異。通假字則不同。寫通假字的人,一般都是古代文化知識很高的人。通假字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同的時代、不同的作家的作品中,都這樣寫。例如,“早晨”的“早”字,在古書中經常寫成“跳蚤”的“蚤”字:詩經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國語越語下:“孰使我蚤朝而晏(晩;迟)罷者?非吳乎?” 孟子離婁
36、下:“蚤起,施(y)從良人之所之。” 史記項羽本紀:“項伯許諾,謂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 論衡問孔:“顏淵蚤死。”在古書中,“蚤世”即“早死”,如國語周語中:“叔孫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若皆蚤世猶可,若登年以載其毒,必亡。”“蚤知”即“先知”、“早知”;戰國策燕策二:“蚤知之士,名成而不毀,故稱於後世。”,“蚤食”即“早食”;淮南子天文:“日出於暘谷,浴于咸池,至於曾泉,是謂蚤食;至於桑野,是謂晏食。”“蚤莫”即“早晚”,“莫”後來寫成“暮”。儀禮曲禮上:“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蚤達”即“早年顯達”。宋書王僧綽傳:“爲侍中,時年
37、二十九。始興王濬嘗問其年,僧綽自謙蚤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虛自退若此。”等等。可見,通假字是相沿成習的寫法,不是隨便亂寫的。“澡”、“找”雖然也與“早”同音,但古書中似乎沒有以“澡”、“找”代“早”之例。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通假字不像“別字”那樣可以任意寫。當然,在通假字的形成過程中,也不能排除古人作文時偶寫別字、偶然筆誤,或爲了快速簡捷而有意用筆劃較少、容易書寫的字來代替本字的情況。 在先秦古籍中,用通假字的地方較多。據有人統計,1973年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中出土的老子乙種本,共5800餘字,其中有320個通假字。荀子天論一文,不到兩千字,通假字有二十幾個。但唐宋以後,文人作品中除了仿古沿
38、用的通假字外,新生的通假字罕見。下面,再舉一些古書中通假字的用例:惠,本義是“仁慈”、“恩惠”,借作“慧”。列子湯問:“甚矣,汝之不惠!”生,本義是“生長”,借作“性”。荀子勸學:“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距,本義是“雞距”,即雄雞蹠(zh亦作“跖”,足跟;脚掌)後角質性的、突出像腳趾的部分,通用義是“距離”,借作“拒”。史記項羽本紀:“當是時,秦嘉已立景駒爲楚王,軍彭城東,欲距項梁。” 歸,本義是女子出嫁,借作“饋”(贈送)。論語陽貨:“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直,本義是“曲”的反面,借作“特”(表“僅只”之義)。孟子梁惠王上:“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
39、是亦走也。” 逝,本義是“往”,借作“誓”。詩經魏風伐檀:“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壺,本義是器物之名(如“水壺”),借作“瓠”(葫蘆)。詩經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由,本義是“從”,借作“猶”(猶如,如同)。孟子梁惠王上:“今之樂由古之樂也。” 驩hun,本義是“馬名”,常借作“歡”。左傳昭公四年:“寡人願結驩於二三君。”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以一璧之故,逆彊秦之驩,不可。”辯,本義是“巧言”,借作“辨”。莊子秋水:“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涇流之大,兩涘渚崖之間,不辯牛馬。” 信,本義是“誠也”,借作“伸”。周易系辭下:“尺蠖(hu蟲名)之屈,以求信也。” 時,本
40、義是“四時也”(即一年四季的“季”),借作“是”(這些)。詩經周頌噫嘻:“率時農夫,播厥百穀。” 靡,本義是“倒下”,借作“無”。詩經大雅蕩:“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等等。 二、古今字 1什麼是古今字古今字指的是這樣一種文字現象:同一個詞、同一個概念,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字形來記錄;產生在前的那個字,叫古字,產生在後的那個字則叫今字。古字和今字是不同歷史時期的產物。“古”和“今”也是相對的概念,段玉裁說:“古今無定時,周爲古則漢爲今,漢爲古則晉、宋爲今。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可見,“古”、“今”只是指表示某一詞義的字產生的時代性而言的。古今字是漢字在發展孳乳過程中所產生的一種文字現象。上
41、古時期,漢字的數量較少,不少字除表本義外,還往往借作他用,產生了假借義,再加上詞義的引申發展,就使“一字多義”變成了不可避免的現象。後來,隨著文字的不斷增多,爲了把多種意義加以區別,使一字“兼職”過多的情況有所改變,人們就另造新字來表示其中的某一個意義。這樣,在這個義項上,先造字和後起字就形成了古今字關係。因此,從本質上來說,古今字就是區別字,是以不同的字形來區別不同的意義。人們有時稱古今字爲“分化字”,其原因即在於此。例如:“辟”這個字,說文解曰:“法也。從卪(ji“節”的簡化字。古代出使等用作凭证之物)辛,節制其罪也;從口,用法者也。”原來,“辟”是個會意字,由“卪、“辛”、“口”三部分組
42、成:“卪表“節制”,“辛”表“罪”,“口”表“用法者”即執法之人。“辟”的本義是“法”,如詩經大雅板:“民之多僻,無自立辟。”(民间多邪僻之事,徒劳无益枉自立法!)漢毛亨傳:“辟,法也。”但在古代、特別是先秦著作中,“辟”經常借作他用:1 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 2 孟子梁惠王上:“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3 孟子梁惠王上:“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爲已。” 4 論語季氏:“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 5 禮記中庸:“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6 莊子田子方:“心困焉而
43、不能知,口辟焉而不能言。”(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引司馬彪云:“辟,卷不開也。”)7 荀子正論:“不能以辟馬毀輿致遠。” 8 左傳成公二年:“齊侯以爲有禮。既而問之,辟司徒之妻也。”(晉杜預注:“辟司徒,主壘壁者。”) 9 詩經大雅靈台:“于論鐘鼓,於樂辟廱。”(漢毛亨傳:“水旋丘如璧曰辟廱,以節觀者。”) 10 詩經邶風柏舟:“靜言思之,寤辟有摽。”(漢毛亨傳:“辟,拊心也。”)禮記檀弓下:“辟踴,哀之至也。”(唐孔穎達疏:“拊心爲辟,跳躍爲踴。”) 上述十例中的“辟”,後來分別寫成:1避;2“門+辟”;3僻;4嬖(b寵愛);5譬;6襞(b折疊衣物);7躄(b亦作“躃”,腳病,腳不能走);8壁;9
44、璧;10擗(p捶胸,極度悲傷)。“辟”與上述十個字,分別構成古今字。 2古今字的形成情況古今字形成的情況十分複雜,主要有三種:1 在本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今字占用古字的本义)古字是記錄某一詞義的本字,由於經常借作他用,後來又另造新本字來專表該詞義。這樣,先造的本字和後造的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例如,“莫”的本義是“傍晚”,說文:“莫,日且冥也。從日在茻中,茻亦聲。”(“茻”從二艸會意,義爲“眾草也”。)詩經齊風東方未明:“不能辰夜,不夙則莫。”但“莫”又被借作虛詞(六書假借字),如:荀子天論:“在天者莫明於日月,在地者莫明於水火,在物者莫明於珠玉,在人者莫明於禮義。”國語魯語下:“女知莫若婦
45、,男知莫若夫。”(韋昭注:“言處女之智不如婦,童男之智不如丈夫也。”)前句中的“莫”是否定性的無定指代詞,義爲“沒有什麼(東西或人)”;後句中的“莫”是否定副詞,義爲“不”。“莫”還常被用作通假字,如:詩經小雅巧言:“秩秩大猷(yu謀略),聖人莫之。”清人陳奐傳疏:“莫,讀爲謨,此假借字。”“謨”即謀劃之義。莊子逍遙遊:“何不樹之於無何之鄉,廣莫之野。”“莫”爲“漠”之通假字,義爲“大也”,等等。後來,就新造“暮”字表示“傍晚”之義。南唐文字學家徐鍇(公元920974)在說文解字繫傳一書中解說“莫”字云:“平野中,望日且莫將落,如在茻中也。今俗作暮。”“莫”、“暮”二字即爲古今字。這種類型的古
46、今字,常見的如:然燃、孰熟、隊墜、縣懸、何荷、責債、其箕、暴曝、要腰、止趾、奉捧、匪篚、益溢、虛墟,等等。今字佔用古字的本義,有兩種情況: 一、古字被引申義佔用,另造新字表示本義,如“益溢”。“益”的本義是水溢出來,由“水”和“皿”會水滿溢出器皿之意,引申出富足、增加、利益等意義,由於引申義使用頻率高,跟本義的聯繫漸遠。因此,在“益”的基礎上累加形符“水”另造今字以明確本義。類似的情況還有“州洲、厲礪、止趾、奉捧、丞拯、要腰、衰蓑、禽擒”。等等。二、古字被假借義佔用久假不歸,另造今字表示本義,如“隊墜”。“隊”字本義是從高處墜落,後來假借為佇列意義,於是另造“墜”字表示本義。類似的情況還有“采彩、其箕、孰熟、縣懸、然燃、莫暮、新薪、自鼻、匪篚、垂郵、無舞”。等等。以上兩種為今字佔用古字本義造字的情況,傳統文字學上叫“累增字”。2 在假借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今字分擔古字的假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