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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审计史稿重点-第 13 页一、夏商西周时期的审计1 审计的产生(论述题)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集体劳动,平均消费,过着无剥削无阶级的平等生活。从母系氏族公社开始,个人虽然有一些财产,但仅仅限于生活用具和少数随身携带的工具和武器,这种财产还没有发展成为氏族集体财产的对立物。并且这些为数有限的个人财产在氏族成员间并没有高低轩轾之分,还没有形成私有观念。只有到父系氏族公社时期,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原始社会才逐渐瓦解。P34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不可能也没必要把氏族财产据为己有。“货恶其弃于地也,不比藏于己。”从审计的最初只能即对财政财务的监督来说,原始社会没有其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
2、性,因此,不可能产生审计的萌芽。P35公元前21实际,中国出现了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夏朝。由于缺乏确凿的考古实物对证,历史学家对古籍中零星记载的夏代情况的看法分歧较大,目前还很难断定是非。笔者认为对古籍中的传说,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否定它,与其信其无,不如信其有。P35从古籍中我们可以大致知道夏禹时代对诸侯的考核是三年一次,其考核的内容是核算各诸侯的贡赋征收,方式是把各诸侯召集在某地进行面地面的统一考核。这种定期会集诸侯当已形成严格的制度。韩非子 饰邪载:“禹朝诸侯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盟会后至当斩,可见其规定之严格。P38总之,夏禹时代之“会计”,乃后世上计制度之端倪。我们说古
3、代审计滥觞于夏代,该是可以成立吧。P382 量入为出(名词解释)据历史学家考证,西周时已经出现“量入为出”的财政预算原则。礼记 王制载:“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这个理财原则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P403 司会、大宰等职位设计司会辅助大宰的具体做法是掌理邦畿内各官府及郊野县都有关各种货物钱财出入登录记载的书契版图副本的存管,根据这些,接受各级官吏呈报的政绩,加以审计考核。以司书的要会副本,职内的收入,职岁的支出参校而成的每日会计,来稽考每十日成事的文书;以一月的会计,稽考一月成事的文书;以一年的会计,稽考一年成事的文
4、书,彻底明了邦畿及诸侯各国的吏治,呈报王者及冢宰,作为升降任免的资料。P46-47(1) 宰夫在机构的设置上,其官阶低于司会一级,司会为中大夫,宰夫为下大夫,但宰夫有权审计司会的会计文书。宰夫为小宰属下的职官,对于小宰内部财经机构的审计属于内部审计,但其对小宰之外的财经部门,如司会及属下机构的审计,则属于外部审计。宰夫在人员编制中下大夫、上士、中士的人数与司会相同,旅下士、府、史、胥、徒的人数还大大超过司会,显而易见其审计的工作面、工作量起码说来不亚于司会会计的工作面、工作量。(2) 宰夫掌治法,使中国古代的审计从它有明确记载开始,就具有司法监督的性质。这对后世比部隶属于刑部有直接的影响。 (
5、3) 宰夫在审计的内容上合经济政绩审计、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于一体,这就是按照治法考核百官府群都县鄙的治绩,稽查他们财用收支的情况。对于浪费公家财物、支出不当和账册不实这,那就要根据官中的刑法报请冢宰加以诛罚;财用充足善于增加财物者予以奖赏。 (4) 宰夫审计是以王朝规定的法规为准绳,即“官刑”;审计的方式是分年月旬定期进行,主要采用复核法,总核考计会计文书。(5) 宰夫的职权是将审计对象的结果报请冢宰加以赏罚。审计的对象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即“百官府群都县鄙”。P47-48二、春秋战国时期的审计4 上计制度上计制度在上古时期已初露端倪,其渊源可追溯到尚书 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
6、陟幽明”的记载以及夏禹时代的会计。春秋时期,国君对官吏的考核已正式称为“上计”。战国时期,这种通过上计考核官员的办法进一步发展,记载也更为可靠。当时所谓上计,就是中央重要官员和地方长官每年要把所属地区的户口、垦田、租税收入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一式两份,木券从中一剖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到了年终,官吏必须到国王那里如实报核一年来财政收支情况,国君根据右券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官吏的升降任免赏罚。P53三、秦汉时期的审计汉代时期,随着同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完善,上计制度更加系统化。汉代的考课,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丞相、御史考课九卿,公府考课掾吏。二是
7、中央课郡国,郡国课县,这是中央到地方的系统。后者主要是每年年终由郡国上计吏携带计簿到京师上计,这叫常课。P65-66但是,皇帝亲自受计终归是特例,西汉中央主管上计机关乃是丞相、御史两府。P67两汉时,上计中的审计方式主要是采用查账法,即审核稽察计簿。上计簿记载的最主要内容就是户口、垦田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P68-69两汉除上计采用查账法外,同时兼用查询法,皇帝或丞相、御史两府亲自询问计吏有关地方的情况,以便对地方政情计簿虚实有充分的了解。P70-71综观史籍,秦汉上计中包含有审计性质的活动,主要是对地方长官进行经济政绩的的审计,即审核稽察地方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课校其功。但也包含着财政
8、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的审计,集三者于一体。这说明审计还处在较原始的阶段,三种职能含混不清。上计中审计的三种基本方法(查账、查询、比较分析法)初步具备,并采取事后定期送达审计的形式,每年岁尽县上计于郡,郡上计于朝廷。这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控制,督促官吏勤于吏治,廉以自守,发挥了较积极的作用P73-745 御史监察职权秦汉时期的御史监察主要是执掌政治、经济上的督察大全,其中也包括在财经上对各级官府的监督。中央掌管国家财政的治粟内史(汉为大农令、大司农)和掌管皇室私人财政的少府,均要受御史大夫的监察。秦代丞相收阅各地的上计,御史大夫有权复查大臣的上奏和地方的上计。两汉御史监察在财经发面比较集中的任
9、务仍然是监督上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每年全国上计时,御史大夫为主持者之一。皇帝诏使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史、守臣以政令得失,令御史察计簿,按察虚实真伪。P776 御史监察制御史监察制始于战国秦汉时期随着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开始全面系统化。中央由御史大夫、御史丞、御史中丞、侍御史等组成的御史府,对监察百官负总的责任;地方由监御史、刺史、司隶校尉等负责监察州郡,形成了自上而下两个层次、垂直系统领导的监察体制。除此之外,丞相属官司直及州督邮也有纠举不法之权,作为御史监察制的补充。秦汉时期的监察官主要兼职进行财经法纪的审计监督,即对官吏在经济上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审查弹劾。这对防止官吏贪污受贿,发挥了
10、重要的作用。这种以御史监察兼职执行审计职能的模式,至秦汉已基本定型。以后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一直被历代王朝所承袭。P807 秦效律(名词解释)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简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秦代经济立法方面极为珍贵的资料。其中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等均有经济立法内容,而效律更集中体现了在经济上对官吏的考核、审计和奖惩。效律的“效”字当为“校”的意思。效律中有关对会计审核的条文,最能体现出其具有审计的性质。P818 上计律(名词解释)汉代的上计律,把上计作为专门制度,并颁布有关法律条款。两汉时对于上计制定了一些奖惩条例。一是上计中,无论公卿考课州郡,或者刺史考课郡守,均须认真负责,如考课不实,则
11、反坐其罪。二是凡计簿中欺谩不实者治罪。三是对负责上计的官员严加要求,如发现执法者犯法则予以重惩。P89-90四、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审计9 比部的产生(解答题)随着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的转化,政府机构中管理财政的部门也发生了变化。魏晋时尚书省下的度支、金部、库部、仓部、民曹等逐渐分曹理财,事权渐重。同时,在刑部下面出现比部。P9510 上计制度的衰亡魏晋循汉旧制,仍有上计之余风。县上计于所属郡国。魏晋时期上计的内容与汉代略同,仍然是以考核地方户口、垦田、赋调、盗贼情况为主。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军阀称雄,朝廷衰微,地方忠则上计,叛则不上。到南北朝初期,史籍中有关上计的记载已十分少见,以后逐渐绝迹。P
12、99-10011 该时期御史监察制变化这一时期,御史监察制有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是秦和两汉时期史府兼管图书秘籍,不能算为一个专职的监察机构。东汉以来的御史台虽然已是专职的监察机构,但在组织上属少府节制。直到曹魏时,御史台才从少府中分离出来,正式成为一个由皇帝直接掌握的独立的监察机构。二是御史在纠察百官的同时,其本身却受到尚书的纠弹。该时期御史在经济上的监察仍侧重于财经法纪的审计。P104-105五、隋唐时期的审计12 勾检制度(问答题)(1) 在勾检机构的设置上,中央有两套领导班子。一是尚书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所在的官府,这是从行政系统领导勾检工作,侧重于勾检日常一般事务和文书的稽失;二是
13、刑部属下的比部,这是从司法系统领导勾检工作,专门进行财政财务的勾检。这两套班子下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府中的同一兼职勾检官,这些兼职勾检官均属于本官府行政长官的领导,一身二任,分别执行着一般事务文书和财政财务的勾检,同时对中央两套领导班子负责。(2)唐代在财政财务上的勾检,其对象上自中央六部诸司,下至地方州县,其内容几乎包括封建国家所有的财政财务收支。而汉代的上计制度,主要是考核稽查地方郡县的户口、垦田数、钱谷入出。相比之下,唐在财政财务上勾检的对象和内容比汉代上计的对象和内容要广泛细致深入得多。(3)唐代财政财务上的勾检如果从勾检者和被勾检者的关系来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处于司法系统的比部,作
14、为独立的专职的审计机构,对各级官府的财政财务是从外部进行勾覆,有较大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具有终审的性质;二是属于行政系统的各级兼职勾检官,其对各自所在官府或下属机构的的财政财务是从内部进行勾覆,具有初审、再审的性质,最后都得呈报比部进行总勾覆。(4)唐比部对财政财务的勾覆还是比较成功的。如旧唐书 杨炎传载:“初,国家旧制,天下财赋皆纳于左藏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其出入,上下相辖,无失遗。”P13113 唐代御史监察制度唐代的御史监察制度比较完备成熟。中央监察机关仍为御史台,已成为一个独立完整的监察机构。(一) 监临户部、司农寺、太府寺等重要财经部门P133(二) 对官吏在经济上
15、的违纪犯法行为进行弹奏纠察P135(三) 监察地方官P136(四) 督察征税,监督铸钱业P13714 比部格比部式(名词解释)其主要内容是对审计工作进行规范性、制度性的规定,以达到提高审计质量,保证监督有效,维持国家财经机制的正常运转。P155-156六、五代宋辽西夏金宋时期的审计15 四柱结算法(名词解释)中国历史上,目前发现最早的比较完备的“四柱结算法”的实物是后唐同光三年(925年)沙洲净土寺编制的年终会计结算账单,账单明确列出承前账回残(旧管)、自(兹)年新附入(新收)、破用(开除)、现在(见在)四部分。P16416 三司三司之下,专门负责审计工作的是三部勾院和都磨勘司。三部勾院在进行
16、财政财务审计时,对官吏在经济上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三部勾院官吏由于职在勾稽天下账籍,对财政收支利弊较为了解,因此也常常提出改进建议。三部勾院还对部分重要的财政财务支出进行事前审计,事前审计的工作范围小于事后审计。但是三部勾院由于隶属于最高理财机构三司,因此在对三司进行财经审计监督时,往往缺乏独立性,有时甚至遭到打击报复。三司内部的第二个专职审计机构是都磨勘司。三部勾院勾稽过的账籍,有的还要经过三司都磨勘司的重新勾磨。因此,三司都磨勘司是元丰改制前北宋的终审机关。P169-17117 诸军诸司专勾司审计三司之下还有一个分掌军队给受之数的机构三司马步军专勾司。此司设立之初,是为防止军队发放俸禄
17、时伪冒、欺弊等,其审计范围很小。到了元丰二年(1079年)三司马步军专勾司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置两专勾司分勾百官、诸军请受,这里的两专勾司当是诸军专勾司和诸司专勾司。P172-17318 元丰改制后户部审计(1)户部点磨(验)钱物文账。(2)户部协同寺监官点检仓库场务。(3)户部岁终比较增亏而为之赏罚。(4)户部对某些重要的钱物支出,进行事前审计。P181-P18419 比部审计元丰改制后,比部作为全国最高的审计机关,户部所驱磨的账籍一般还要经过比部的驱磨。元丰改制废三司,三司之下分管的大部分审计工作转归刑部之下的比部负责。宋代比部的审计形式,仍采取定期勾稽,即“月计、季考、岁块”。宋代比部是国
18、家最高的审计机关,京师诸司经费,经本部磨讫,再送比部勾覆。P186-18720 审计的首次命名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专勾司为避高宗赵构同音讳,改成审计司。这是中国历史上“审计”作为机构名称的首次命名。P19421 宋代财政财务审计的方法宋代比较典型复杂的“四柱”式钱粮奏销报告,充分说明了宋代会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一是四柱记账方式至送趋于精细。P199二是宋代账籍远比秦汉隋唐规范化。P200宋代财政财务审计的水平超过唐代。但宋代没有搞好审计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庞大繁杂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审计权过分集中于中央,使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大得难以承受。二是在账籍勾考难尽、弊端丛生的情况下,宋代
19、统治者频繁改革审计体制,但都是捉襟见肘,未能奏效。三是审计机构置费分合频繁,官员更换形同走马,造成习钱谷者不能专也。四是中国古代从五代、宋开始,吏治渐趋腐败,政以贿成。P204-20522 转运司审计转运使作为督治一路的大臣,其职掌十分广泛,几乎达到无所不总的程度。P211转运使行使财经监察权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稽察州县的财政收支。二是按举官吏经济上的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宋代对地方官的考课一般是由知州、通判考核县令,监司考核知州、通判,然后由中央考课部门总其成而行升黜。P21223 宋代通判在财经上的审计监督通判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对州府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1.巡历仓库,点检官物。3.拘
20、收审覆无额上供钱物和径总制钱。4.通判为州监察官,对知州及属下官吏皆可按察,其中也举劾他们在经济上的违法乱纪行为。5.对官吏经济政绩的考核。P218-219七、元明清时期的审计24 检校和照磨官的审计(解答题)元代中书省和行中书省设有检校所。检校所专门检查、核对案牍是否迟滞和错失。P285元代上自中央中书省、六部、宣政院、宣徽院等,下至地方行行中书省、诸路总管府等均设有照磨一官,照磨官的职掌主要是磨勘钱谷出纳之事。P286元代的检校类似唐代的勾检,也对钱粮进行稽查审核。P287户部令史分掌名头有金科、仓科、内度科、外度科、粮草科、审计科等六科,其中审计科“审计天下见在钱帛可支年月”,其源于宋代
21、的诸军诸司专勾司,元代户部属下审计科是专职审计机构。P291.25 御史台的审计(解答题)元代御史台是中央最高检察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个以御史台为中心,行御史台为重点,各道廉防司为经纬的三级监察网络,P293并与整个行政统治系统形成纵横交错之势。这种组织严密、层次繁复的监察机构设置形式,是元以前历代所没有的。元代御史台弹劾中书省以下内外百官奸邪非违,肃清风俗,刷磨诸司案牍。P294元代御史台在监察中一个重要的工作是照刷文卷,刷卷的内容主要是钱粮、刑狱等方面。P29626 明代监察官的审计(一)比部的取消和都察院的设置明清两代没有专职的审计机构。明初,刑部之下设有比部,但是比部存在的时间
22、短暂,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最终把比部给取消了,从此再也没设。P312明初设有御史台。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十五年改置督察院。名都察院组织与偶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各一人。(二)监察御史审计隶属于都察院者,有十三道监察御史。其分道纠察州县外,还分别带管内府监局、在京各衙门、直隶府州卫所。P313明代十三道监察御史对中央和地方的财经监督可谓达到“无微不至”的地步。(三)六科审计明初,朱元璋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分相权于六部。为了加强对六部的监督,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六科设都给事中六人。明六科不隶属于都察院,为一独立机关,在中央“表里六部”,直接向换地负责。P314六科中吏科、户科、工科兼职审计最为明显。P
23、315户科则对仓库收支进行盘查、监收;对合征税粮、盐课、官吏军队折俸绢布、银两等国家重大财政收支进行磨算注销。工科职掌则较复杂,对建筑工程经费进行会估查验。P317清代因袭明代,都察院仍是监察机关。清在地方按省区划分设十五道,各道都有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清与明一样,十五道并令稽察在京各衙门事务。P326清初沿明制,六科仍为独立机关。后惩明“庭论纷嚣,恣情自肆”,遂于雍正元年始隶都察院。P32827 明清科道双重监察审计(问答题)综合明清科道监察制,可以看出,明清中央六部等重要部门实行科道双重监察。如六科给事中分别稽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而且户部在明又由福建道带管,在清又由江南道带管。科道双
24、重监察的做法是遇事一般科道共同派人登临审查。P338清代科道对财政的双重监督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对宗人府、户部、工部、理藩院、通政使司、各寺监重要部门的日常钱粮收支进行稽核审查。二是对滥征亏空等违法行为,科道接受皇帝的指派,共同查勘纠参。P339明清取消比部之后,财政财务审计由都察院下的某道监察御史和六科中的户科、工科等兼职执行,这一时期的财政财务审计与财经法规审计已同归御史负责。科道官财政财务审计的内容几乎包括国家所有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上自中央部院、寺监、仓库,下至地方直省府州县。此外,科道官还会同仓官库吏,监其收放,就地进行事中监督。明清的科道官对财政财务的审计具有终审的性质
25、,中央各部门以及地方各级衙门的钱粮收支账目都必须经过科道官审核之后才准予奏销。P34028 离任审计清代对地方官员经手钱粮的审计监督中,重视新旧官员交接时的清点考核。3561.清代与中国历代王朝一样,地方官任内最重要的的两件事是钱粮和盗贼之案。3572.清政府认识到新旧官员的交接,稽查引据,全以档案为凭。3583.在新旧官员交接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旧官员升迁后,作为新接任官员的上司。4.清政府为了防止新旧官员乘交接之机窜通无比,大捞一把,还专门设有监盘官。5.清政府规定新旧官员交接之时,其钱粮交送有一定的期限。359综上所述,清政府如能行之有效地按新旧官员交接的规定去做,对防范官吏在经济
26、上贪污盗窃是大有作用的。36029 清末筹备立宪中审计新思想(问答题)在清末筹备立宪过程中,一些有识之士接受了国外近代新的审计思想,注意到审计院与君民、内阁的关系,即审计接受君民的委托对内阁进行监督。而且在立宪国家政权建设中,政府为管理财政者,不能自身监督财政;审计机关作为财经监督机构,应不受政府管辖,其机构、人员的独立性是重要的特征。在这些审计新思想中,已具有初步的民主因素,即出现了君民相提并论和审计以坚国民信服的观点。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清末筹备立宪的最终目的是达到皇位永固,因此,在成立审计院的设想中,审计院只能对君主负责,而不可能对人民对议院(或国会)负责。此外,审计院的独立性也只能
27、体现在作为专职审计机构,独立于内阁之外,其地位大大提高,院长官与六部尚书同为从一品官;并且能亲自直接向皇帝报告工作,报请皇帝钦定院办章程;以及审计官员人身有所保障,非犯刑法及处分则例者,不得罢黜。总之,这些都是中国古代审计转化到近代审计过程中很重要的飞跃,对中华民国时期产生近代意义的审计给予直接的影响。八、民国时期的审计30 北京政府时期审计活动与历史评价审计活动:审查收支计算书,呈请核销;审查支付命令;监督国债;审查新旧官吏交接;对一些因意外事故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予以审查证明;修订普通官厅簿记,举办簿记讲习所、审计讲习所。北京政府时期,审计工作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审计制度依法律的规定是很严格
28、的,但实际上对统治者来说没什么约束力;地方则军阀割据称雄,各自为政,截留财政收入,审计职能在诸省也难以得到实施;北京政府的腐败无能以及客观条件的制约,致使审计院孱弱不堪,常常徒具形式。31 问答题:历史评价北京政府在短短的17年统治时期内,政治黑暗,丧权辱国,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这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对这一时期审计的重大发展予以一概抹杀。中国近代在西方新思想的冲击下,北京政府在实行发动统治的过程中,为装饰门面,标榜民主法治,也不得不实行一定程度的新政。其中在审计上仿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一套不同于中国封建社会、而具有近代意义的审计机构和审计法规,出现了审计人员职业哈和民
29、间审计,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审计机构方面,审计院(或审计处)在整个机制以及机构设置、职权范围和人员编制等奠定了近代新型专职审计机构的雏形;审计员隶属于大总统,对国会负责,使审计在形式上有很高的低位,具有超然独立的性质,有较大的公正性权威性;民国初年,地方专职审计机构的建立,预示着审计工作即将逐步深化的趋势。在审计立法方面,北京政府把审计载入国家宪法,并且屡次补充修正,制定了一套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较为系统完整详细科学的审计法规。这套法规虽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但是它的体系以及具体条文为后世所效法,广东、南京国民政府的一系列审计立法,就是在此基础上的扩大、补充和完善。在审计人员职业化方面,开
30、始培养造就大批审计专业人才,并规定了担任审计人员专业学历条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民间出现了会计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32 1938年审计法第一章“通则”首先规定了审计职权:(1)监督预算之执行;(2)核定收支命令;(3)审核计算决算;(4)稽察财政上不法或不忠于职务之行为。第二章“事前审计”规定,各机关应于预算开始执行前,讲核定的分配预算送审计机关,其与法定预算不符者,审计机关应纠正之;第三章“事后审计”规定,驻有审计人员机关,应将各项目报逐日送该审计人员查核,该审计人员对其各项簿籍,得随时检查并与一切凭证及现金财务等核对;第四章“稽察”规定,审计机关对于各机关一切收支,得随时稽察之;33
31、国民政府时期的审计工作方式(简答题)送请设计;就地审计;委托审计;除此之外,常用的还有巡回审计和抽查审计。34 民政府时期审计活动一是进行预算及收支计算的审计。二是军费审计。三是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事业专款审计。四是银行审计。35 民国审计历史评价(简答)1) 审计职司监督国家财政,公证政府度支,属五权宪法监察权之一部。置审计部于检察院之下,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御史监察制度与西方超然独立的现代审计制度的结合。2) 国民政府时期,审计机构的建设较之以往任何时期,都有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一个从上到戏下,组织严密,分工细致的完整体系。中央设审计部,下设第一、二、三厅,分掌事前、事后、稽察事务,地方设审计处、
32、审计办事处和驻审室。以就地审计及巡回审计为审计部中心工作。3) 国民政府时期,在审计法规的制订上做了大量工作,出现了各种不同层次,适应各个方面的审计法令法规,形成了一个比较详备的体系。当时,作为审计根本法的是审计法和审计法施行细则?审计部组织法。在这一时期所制定的审计法规中,有很多一部分是关于实施审计各项具体制度的法规。4) 国民政府时期审计水平提高的一大标志是出现了徐国近代审计的种类和方法。审计方式由事后核销而兼为事前监督,加之不定期抽查审计和随时随地派员赴各机关办理就地稽察看,向之静态审计,一变而为动态审计。其形式由送请审计而推及就地审计、巡回审计,审计工作逐步深化。审计会议制度有利于发扬
33、民主、集思广益,解决重要或疑难的审计事务;审计公报制度则有利于政府审计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36 谢霖1918年6月,从日本留学归来的他鉴于中国实业界对会计师职业的迫切需要,率先呈文北京政府农商部、财政部、并附酌拟章程三条,建议设立中国自己的会计师制度。谢霖于1918年获取全国第一号会计师证书。1921年,谢霖与秦开、杨曾询两位会计师在京津地区正式开设了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则会计师事务所。37 潘序伦1927年7月,他在上海创办潘序伦会计师事务所,1928年,改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逐步创立并不断发展完善了从事会计师业务、创办会计学校、出版发行会计丛书和会计杂志三位
34、一体的立信会计事业,对推动近代中国会计师执业的发展,引导会计制度和方法的改革,繁荣会计学术研究和教育,以及培养会计人才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38 与审计有关的会计师活动从事会计、审计业务。创办会计刊物、出版发行会计审计图书。创办各种形式的会计学校、培养会计人才。中华民国时期,还有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均创办学校或训练班培养会计人才。如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创办了会计夜校和会计补习学校,武汉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开办公正会计补习学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举办大信会计补习学校等。总而言之,这一时期,中国民间会计师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依托,以执行会计师业务为中心,以创办会计刊物、出版会计图书为导向,以创办会计学校或会计补
35、习班为基础,坚持多位一体和理论联系实践,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走出了一条颇具中国特色的民间会计师职业的发展道路,至今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当然,另一方面由于当时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还相当薄弱;军阀割据,外敌入侵,战乱不已;封建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对会计师职业偏见和不了解;以及会计师队伍自身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不善等原因,使中国会计师职业与同时期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存在较大的差距,进展较为缓慢。3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1934年2月20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号命令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政权以来第一部审计法规。
36、其首先开宗明义指出苏维埃审计是“为着保障苏维埃财政政策的充分执行,裁判检举对贪污浪费的行为,使财政收支适合于目前革命战争的需要”。其次,审计条例规定审计的要求。再次审计条例规定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及分会审查的职权范围。审计条例最后指出:“本条例如有未尽及不适宜之处,得由中央审计委员会随时提议,要请求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修改之。”40 问答,中央苏区审计业绩及经验一是审计委员会最主要的工作是审查、稽核中央及地方各级苏维埃的预决算,及时发现问题,防弊纠错。二是审计委员会还审查稽核国家企业和各机关、革命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三是严肃财纪,查处贪污浪费。四是在节省活动中,督促各部门总结成绩,揭露问题,开展竞
37、赛,进行评判。经验:审计条例是由苏维埃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签发的,通过立法程序产生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的第一部审计法规。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依法管理政权,依法治理经济的指导思想。苏区审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审计,从当时看是为了确保中央红色根据地的存在,反对国民党军队的“围剿”,服从于武装斗争的需要。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制约下,苏区审计具有鲜明工作重心和目标。一是苏区的审计以保护广大工农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提现了让人民当家做主的群众性。二是苏区审计虽然是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初期阶段,但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中不拘一格,灵活机动,工作形式多种多样。三是苏区的审计工作相当深入细致,大至党的方针政策
38、的贯彻,各级苏维埃的预决算,小至一分一毫的经费开支,滥用信纸信套等,都认真审查,一丝不苟。四是由于国民党的重重封锁和烧杀掠夺,苏区经费开支极其有限,人员一再精简,审计机构也不例外。当时客服这一困难的办法是在审计任务繁重时从外单位借用人员组织突击队。41 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阮啸仙,他经常带领审计机关的同志,冒着枪林弹雨,到各苏区稽查财经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他的忘我工作精神,是我们苏区审计工作的榜样。42 陕甘宁边区审计法规1940年起草了审计制度示范。1,示范规定:关于处理审计稽查重要事务及调度重要审计人员,须以审核会议之决议议行之。2,审计机关为行使职权,有权向各机关查阅簿籍凭证、文件证明,或
39、检查财物。3,审计中如有发现不正当或不法之事项,应负赔偿或处分者,则通知各该主管长官执行。4,财政机关各项经费之支出书,应送审计机关核签,非经审签后公库不得付款或转账。5,审计机关对于各机关之一切收支、现金票据证券得随时检查之。6,各机关年度决算应送审计机关审核,审计机关应为符合者发给核准书。7,各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或变卖各种财物验收,应通知审计机关派员监视。43 陕甘宁边区审计活动与历史评价纵观陕甘宁边区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审计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严格财经管理,执行预决算制度,杜绝贪污浪费和一切不正当收支,发展国民经济,支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做出一定的贡献。边区最主要的审计工作是
40、收支预算的审定和决算的核销;在战争的环境中,批审预决算工作重心是掌握人员马匹增减和标准、物价高低等;审批预决算中,审计人员除了落实各机关人员马匹编制外,还要通过供给标准和物价,才能准确计算出实际经费开支;各级机关单位预算决定后,由审计机构监督其执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经济困难,1942年审计工作的中心转到监督与帮助边区财政与生产自给政策的实施;在战争的动荡岁月中,许多经费开支无法实现预算,这些因临时需要而支出的经费都算临时费,也是审计机关查核批准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时期,审计机关还审核公营事业和由政府补助民营事业的收支;从陕甘宁边区所定的审计法规可以看出,揭露检举财经上的违法乱纪行为也是审计
41、人员的一个重要职责;从残存的历史资料中看,当时边区的审计工作已是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由于陕甘宁边区是中共中央所在地,是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因此,即使是在战争环境中,边区的各项工作基本上能较正常的开展;边区的审计在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最主要的是采取报送详审的方式,即被审机关必须定期将有关原始凭证、各种簿籍及其他附属表格一并送审;审计机关还在重点单位派驻审计人员。44 陕甘宁边区的审计经验经验:机构的建置上,逐渐走向系统化。2,审计工作渐趋正规化、制度化。3,边区审计在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贯彻统筹统统支,增加财政收入,厉行节约,惩处贪污浪费,促进为政清廉,巩固和发展边区革命政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
42、的作用,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教训:1,革命队伍中的一些同志主观上对审计工作认识不足;2,正由于主观上对审计工作认识不足,意见不一,在加上客观的战争环境,使审计机构在陕甘宁边区时期时置时废,时分时合,变动相当频繁;3,以上两方面的因素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开展,使审计工作时兴时废。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审计45 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认识(简答题)1) 审计、财政监察和财务检查大同小异,同为财经监督。新中国成立后20多年来,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财政监察、财务检查均属于财政部门领导,三者所从事的工作在对象、范围和内容上也是大体一致的。甚至其人员基本上也是互为调用,如新中国成立初撤并审计机构
43、,审计人员大部分归到财政监察;1983年恢复审计机构,财政监察机构的许多人员又回到审计机构。2) 审计、财政监察工作时断时续。究其原因,一是经济体制的限制,二是思想上对审计重要性认识不足。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大改造,我国所有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地位,私营经济逐渐消失。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政企不分,企业缺乏自主权;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企业和职工吃“大锅饭“。这使人们低估了经济管理上的复杂性,忽视了经济工作中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必要性。因此,新中国成立后,首先是不设立独立的专门审计机构,而把各级审计机构设在
44、财政部门内;继而又取消了设在财政部门内的审计机构,而以财政监察机构取代之;最后连财政监察机构也被取消。尔后,财政监察机构又经历了重置,再取消,再重置的过程。3) 新中国成立后的20多年来,审计工作虽然受到一些不应有的干扰,时断时续,但其所取得的成果还是不少的。审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实现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以及后来在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同贪污盗窃、铺张浪费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做斗争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46 审计机构或组织的设置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了经济建设上来。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工作,1983年9月15日,审计署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厅和
45、财政金融、工业交通、商粮外贸、农林水利、基本建设、行政国防文教审计局和人事教育局。同时设立审计科研培训中心。1985年审计署在沈阳、上海、武汉、广州设立特派员办事处,以加强对这些地方的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署机关设职能司(厅)如下: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工业交通审计司,金融审计司,金融审计司,商贸审计司,农林文教审计司,行政国防审计司,基本建设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财政审计一司,财政审计二司,审计体系指导司,人事教育司,行政司。47 审计法规制度的完善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实施,标志着审计监督进一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在财政审计监督方面有了重大的突破;2,审计法突出了为国家各级审计机关立法的性质;3,审计法在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中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能切实履行职责,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文;4,审计法对审计机关的职责作了一些具体明确的规定;5,审计法对审计机关的权限增加了新的规定。审计法的公布施行,是中国财政经济活动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强化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09注三 曾涛 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