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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法律制定经历了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会计地方性法规的充实过程。(一) 会计法律我国现有的会计法律有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1985年会计法营运而生。现行会计法是1999年修订并于2000年7月1日实施。注册会计师法是1993年10月31日通过审议,1994年1月1日实施。在补充、细化会计法工作上,国务院发布两个条例:199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小窍门:会计法律-X
2、X法、行政法规-XX条例、部门规章-XX办法XX准则XX规范等、地方法规具体地名XX条例具体地名XX办法。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机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此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依法对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会计工作行政管理包括: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二)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1. 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按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
3、定军队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构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2. 会计市场的管理三方面:准入资格的标准、市场行为的监管和违反规定后的处理。市场准入资格标准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和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3. 会计人才评价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和会计行业领军人物培养评价体系,另配相应表彰奖励机制。4. 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这些组织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一) 中国注册会
4、计师协会本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设立,在财政部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二) 中国会计学会1980年成立,财政部所属的具有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跨行业、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非营利性国际一级社团组织。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包括:(1)单位负责人职责;(2)会计机构设置;(3)人员选拔任用;(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二) 会计机构的设置影响单位设立会计机构的因素:1.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简繁;3.经营管理的要求。(三)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会计机
5、构的负责人或主管除取得会计资格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总会计师要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四)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反应职能也称核算职能,最基本职能之一。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会计总体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二是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一) 会计核算的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填制会计凭证,
6、登记会计账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二)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 会计资料的产生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2. 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该规章对会计档案的内容、管理部门、归档、移交、查阅、保管及会计档案的销毁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 会计档案的内容会计档案是会计工作提供的资料,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
7、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3) 财务报表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4) 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移交清册、(二) 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三) 档案的归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你,负责整理立卷归档,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四) 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移交注意三点:(1)当年档案,年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2) 未
8、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3)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五) 会计档案的查阅我国境内所有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借会计档案,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和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时,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六)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期满但债权债务未清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事项完结。(七) 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四节 会计监督三个层次监督机制:第一层,单位内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监督。第二层,依法成立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也是对第一层监督的再监督。第三层,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
9、部门的监督,对第一层监督和第二层监督的再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和要求单位内部的监督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包括服务于单位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针对会计工作质量的内部审计。(二) 内部控制(三) 内部审计1. 了解内部审计概念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自己组织,通过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计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财物收支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2. 内部审计的内容财物、经营、经济责任、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3. 内部审计的特点由于机构和人
10、员在单位内部,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为主;审计内容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和执行。4. 内部审计的作用预防保护、服务促进和评价鉴定。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表1-7) 会计工作是社会监督(一) 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已发对委托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定的一种外部监督。此外,个人和单位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是社会监督的范畴。社会群体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单位、个人监督方式审计和鉴证;举报和检举;(二) 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关系联系:(1) 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 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
11、性和有效性;(3) 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等。区别:(1) 审计独立性不同。(2) 审计方式不同;(3) 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4) 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表1-8)(三)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资,岀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审计业务,出相关报告;(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1)设计会计制度;(2)单人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询;(3)代理记账;(4)代理纳税申报;(5)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6)培训会计人
12、员;(7)审核企业前景财务资料;(8)资产评估。第五节 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一) 办理会计实务的组织方式单位办理会计事物的组织方式:(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3)实行代理记账。(二)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会计岗位的设置(一) 会计岗位的概念好处:(1)有利于明确分工和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2)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4) 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
13、,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5)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作为配备适当人数的会计人员的客观依据之一。(二)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包括:(1)按需设岗。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2)符合内部牵制要求。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登记,必须两人或以上。内部牵制是内部控制总要内容,包括:a.内部牵制原则,即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b.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规定;c.有关领导或部门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票据。(3)建立岗位责任。(4)建立轮岗制度。(三) 主要的会计岗位(1)总会计师;(2)会
14、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岗;(3)出纳岗;(4)稽核岗;(5)资本、基金核算;(6)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7)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9)总账;(10)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1)会计机构内部档案管理;(12)其他会计岗位。实行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会计岗位,也可以合并。注意两点:第一,正式移交之前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的属于会计岗位, 但档案管理部门中对正式移交之后的会计档案进行保管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不再属于会计岗位。第二,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等工作相关的岗位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会计工作的交接(一) 交接的范
15、围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后咱不能工作的需要交接。(二) 交接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2)交前准备工作;(3)移交点收;(4)专人负责监交;(5)交接后有关事宜。监交的具体要求:(1) 一般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2) 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三) 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其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从业资格因有会计法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做假账, 隐匿
16、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及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四) 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1.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等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等按各自权限负责本部门(本系统) 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4. 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
17、理制度。5. 变更登记制度持证人员的基础信息及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6. 调转登记制度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7.定期换证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在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8.会计从业资格的撤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的决定。(2)超出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给予持证人
18、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3)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做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另外,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资格证。9.会计从业资格的注销持证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担注销其会计从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职务(一)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初级、中级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高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及评审相结合制度。(二) 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19、。其中,高级会计师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看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第六节 会计职责法律责任概述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表1-13)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现金结算现金结算的感念和特殊(一) 现金结算的概念现金结算是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业务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结算的一种行为方式。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单位及个人之间的款项收付,以及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起点金额以下的零星小额收付。(二) 现金结算的特点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现金结算的渠道(1)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2)付款人委托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20、或者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现金结算的范围针对个人一般可以使用现金,对企业的有严格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使用现金:(1) 职工工资、津贴;(2) 个人劳务报酬;(3) 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奖金;(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规定的给个人的其他支出;(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价款;(6) 差旅费;(7) 结算起点下的零星支出;(8) 中国人民银行确需支付现金其他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现金使用的限额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现金是用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天到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和交通不便开户单位库存现金可按5天,不超过
21、15天日常零星开支确定。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附属单位的库存现金核定限额在开户单位库存限额之内。商业服务业找零备用现金根据营业额定额,不在库存现金限额内。第二节 支付结算概述广义支付结算指各种方式的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狭义的支付结算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使用票据(支票、本票和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 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他资金清算的行为。(二) 支付结算的特征主要特征:(1) 必须通过中国
22、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3)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5) 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有:(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帐,有谁支配;(3)银行不垫付。办
23、理支付结算的要求(一)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 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2. 必须按统一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3.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数字正确,要素齐全,不错不漏,字迹清楚,防止涂改。4.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变造伪造。伪造指虚构和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票据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涂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二) 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1. 票据的他出票日期必须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
24、在其前加“壹”。2.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3.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4.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在“元”以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不写“整”(或“正”)字。5.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均应填写“¥”。6. 阿拉伯小写有“0”的,中文大写应按汉语语言规律。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分类(一) 概念(二) 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
25、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1.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借记卡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使用票据信用卡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账户。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具有转账结算功能。3.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1) 营业执照注册地及经营地不在同一个行政区;(2) 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3) 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4
26、)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开立临时存款账户;(5) 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个人均可以开设异地账户。异地账户也分为基础、一般、专用和临时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户原则;(2)自主选择原则;(3)守法合规原则;(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一)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步骤:a. 写申请,提供文件;b. 银行审核存款人申请书和相关证件;c. 银行及存款人签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d. 如果开立的是基本户、临时户和预算单位专业存款账户,报人行当地支行审核,验资临时户除外。若开立一般户、其他专用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7、银行审核后可直接办理开户手续,5日内到人行当地支行备案。;e. 银行出具开户登记证;f. 银行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将签章样式和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归档。(二)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银行账户有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银行并提供相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行当地分支报告。变更事项:存款人更名;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存款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变更。(三)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下列情形:(1)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2) 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5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3) 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4) 其他原因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8、。存款人未清偿债务的,不得撤销。撤销时应交回各种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主体划分两大部分:一是存款人违反英航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二是银行违反银行存款账户滚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概述基本当事人指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基本当事人不存在或不完整,票据无效。非基本当事人指票据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享有一定全
29、力、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票据付款人有两种,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合同中应给付款的一方当事人,也是该汇票的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但是其款项来源及该票据有关的合同中应付款方的存款;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支票(一) 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师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型结算,都可以使用支票。2007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支票可以实现全国互通使用。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用于取现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二) 支票的种类3种: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
30、支票只能用于取现,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取现金和转账。普通支票左上角花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取现金。(三) 支票的出票1.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其中,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未记的以付款人营业场所为付款地;(2)出票地,未记的以出票人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3. 出票的效力两方面来落实:一是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支票人必须在付款人(银行)处存足够可使用的资金;二是当付款人(银行)对支票拒绝或者超过支
31、票付款提示期限,出票人应当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四) 支票的付款支票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否则无效。(1) 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持票人当在出票10日内向支票付款人提示付款;异地使用支票人行另行规定。(2) 付款出票人在银行足以付票面额时,付款人当日足额付款。(3) 付款责任解除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在承担受托付款责任,对持票人不在承担付款责任。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付款人可以不预付款,出票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付款人有重大过失付款的,付款人不能解除付款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付款人承担赔偿。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及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财
32、务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应按票面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的赔偿金。汇票(一) 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商业汇票是汇票的一种:商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 商业汇票的出票(三) 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商业承兑汇票可以有付款人签发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1. 承兑程序(1) 提示
33、承兑告知付款人付款a. 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b.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c. 汇票未按规定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追索权。d. 见票给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2) 承兑成立付款人街道持票人提示承兑后的处理a. 承兑时间对提示承兑的处理期限。付款人对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在收到提示承兑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超期视为拒绝。b. 接收承兑接受持票人要求汇兑的请求。c. 承兑的格式执行要式行为。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3日承兑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d. 退汇已承兑的汇票承兑行为的结束标志。2.
34、承兑的效力3.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四) 商业汇票的付款指付款人按照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1. 提示付款此票人应当安下列法定期限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自出票日1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到期未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继续对持票人承担责任。(五) 商业汇票背书概念: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法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在汇
35、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汇票不得转让。法定禁止背书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三种情形下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六) 商业汇票的保证银行汇票(一) 银行汇票的范围和概念由出票银行签发,在见票是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是:单位或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型结算。(二) 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绝对:(1)“银行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三)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1.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也可以提现。2. 付款人为银行汇票的出
36、票银行,付款地微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3. 票据上的签章,为经人行批准的该银行汇票非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近半人的签名或盖章。4. 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一个月内,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代理付款人不受理。5. 可背书转让,但是填明“现金”的汇票不得转让。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超过票据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6. 银行汇票丧失,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银行本票(一) 银行本票的概念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银行。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师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 银行本票的使用范围单位和个
37、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的可用于取现。(三) 记载事项“银行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四)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注:支10本2汇1支票、本票和汇票的提示付款的日期)第五节 银行卡银行卡概念及分类银行卡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祥地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扥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一) 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1. 对银行卡的要求(1) 对贷记卡取现应每笔授权,每卡
38、每日累计取现不超过额度。(2) 发卡银行依照规定遵守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3) 发卡银行通过以下方式追偿投资款型和诈骗款项:a.扣除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质押物;b.向保证人追索透资款项;c.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追偿。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个人不超过2万,单位卡不超过5万。统一账户透支额,个人不超过5万,单位卡不超过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的单位,月透支额不超过10万。外币卡投资额度不超过持卡人保证金的80%。2. 对持卡人要求:(1) 单位人民币卡卡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型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取现。(2) 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
39、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二) 银行卡资金来源单位卡账户资金一律从基本户转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个人卡只限个人持有的现金存入和工资性款项一级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款项存入个人账户。(三) 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1. 计息(1) 准贷记可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内存款,按照人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存款利息及计息办法付利息。(2) 贷记卡账户、储值卡内的币值不计息。(3) 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a. 免息还款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b. 最低还款额度。按发卡行规定。贷记卡选择最低还款或超过批准的
40、信用额度用卡,不得享受免息待遇。贷记卡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贷记卡透支按月计复利,准贷记卡按月计单利。2. 收费收费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就是结算业务。(四) 银行卡的申领、注销和挂失1. 申领2. 银行卡注销(1) 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不换新卡;(2) 信用卡挂失满45天,没有附属卡又不换新卡;(3) 信用卡列入止付名单,发卡单位已收回信用卡45天;(4) 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信用卡45天;(5) 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6) 信用卡账户两年以上未发生交易;(7) 持卡人违规,发卡行认为该
41、取消。销户余额处理:(1) 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取现;(2) 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取现。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汇兑(一) 汇兑的概念和分类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他款型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电汇是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分行或代理行。信汇是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汇兑结算适合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可以广泛用于企业向外地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支付各种款项。信汇费用低,速度慢就,电汇速度快,电报电传费较高。(二) 程序必须记载项:(1)表明“信汇”或“电汇“字样;(2)无条
42、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汇款人名称;(6)汇入地点,汇入行;(7)汇出地点,汇出行;(8)委托日期;(9)汇款人签章。需取现的应在信、电汇凭证上填写“现金“字样。汇款回单不能作为该笔汇款的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证。(三) 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四) 汇兑的退款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型可以申请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的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委托收款(一)委托收款的概念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
43、项的结算,同城、异地均可使用。托收承付(一) 托收承付的概念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范围:(1)收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资金办理托收承付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不得办理托收承付。金额起点:每笔金额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千元。(二) 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1. 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2. 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使用托收承付方式必须签订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
44、方式(邮寄或电报),由收款人选用。(三) 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托收承付办理方法分为托收和承付两部分。1. 托收办理方法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和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相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银行。2. 承付的办理办法购货单位承付货款由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验单承付期为3天,从购货单位开户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未在承付期内拒绝付款,银行视同承付,在承付期满次日上午将款项划给收款人。国内信用证(一) 国内信用证的概念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
45、货方)开出的一种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单价支付款项书面承诺。我国的信用凭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凭证(二) 国内信用凭证的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不能取现,只能转账结算。(三) 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1. 开证:缴纳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2. 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凭证无误后,填制信用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3. 议付信用证指定议付行在单张相符扣除议付利息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4. 付款种类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票据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提示付款/提示兑现期限各项处罚范围金额支票1. 表明“支票”字样;2. 无条件支付委
46、托;3. 确定金额;4. 付款人名称;5. 出票日期;6. 出票人签章。1. 付款地;2. 出票地。1. 出票人:即存款人;2. 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行;3. 收款人。1.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2. 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日起另行规定1. 出票人签空头支票、签证不符或密码错误,银行退票,按票面额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持票人要求出票人2%赔偿金。2. 现金支票不得转让。全国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出票人存款)商业汇票1.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 确认的金额;4. 付款人的名称5. 收款人名称;6. 出票日期;7. 出票人签章1. 付款日期;2. 付款地;3. 出票地。1) 商业承兑汇票。1. 出票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