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国减刑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解决我国减刑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建议.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解决我国减刑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建议(一)大力推进政法体制改革,赋予行刑机关以减刑权 我国目前实行的减刑权归审判机关所有的做法非但不合法 理也在司法实践中给行刑工作造成了许多困难,只有理顺减刑 权的归属,将之赋予刑罚执行机关,才会使减刑制度顺应立法 本义,在实际工作中到达最大的司法效益。行刑权的改革涉及 国家权力的再分配,应纳入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范畴。(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立新型减刑制度在刑事执行法中要明确规定,减刑应按月进行自刑事 判决生效之日起,罪犯只要遵守监规,认真接受劳动改造和教 育改造,没有因违反监规而受到处分,即有资格获得当次减刑, 减刑幅度由法律根据刑期长短确定。按照这种
2、设想,第一,罪 犯获得减刑的条件简单、明了,更有益于实际操作。减刑活动 就发生罪犯身边,不再神不可测,也有利于调动他。们接受改 造的积极性,保护其合法权益。第二,每名收押罪犯都有获得 减刑的可能,关键在于自身的努力,减刑也不再有比例限制, 保证了减刑的公平性。第三,减刑活动实现了经常化,这有利 于使罪犯的改造积极性长期保持在被激励的状态之下,同时也 可以有效防止减刑后罪犯改造表现回落的弊病。对于有重大立 功等非常突出改造表现的罪犯,还应当规定“特别减刑”,特 事特办。(三)确定统一明确的具体适用方法,减少政策变更Q减刑作为一项司法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时刻保持 司法权威性和统一性,制定出台统一的实施细那么,就防止了各 个省,省内不同地区,法院、检察院、监狱三个部门之间对于 减刑具体适用的条件和解释都存在不同的说法的现象,罪犯对 于政策的把握与认知也更加清晰,更有利于其积极的服刑改造, 对于减刑这项司法工作严肃性的敬畏感也会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