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大检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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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领域平安生产、市场行为等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 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 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开展和安 全,坚守开展决不能以牺牲平安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深化“铸安”行动深入推进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 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强化平安生产红线 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 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排查和治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 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

2、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 生产平安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 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平安环 境。二、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平安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底。各股 室、各二级机构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务求实效。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 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5)是否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 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 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6)是否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 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3、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施工的;(7)是否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 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8)是否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9)是否存在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 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 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行为;(10)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 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 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 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行为。(11)是否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 工程主体结构

4、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行为,钢结构工程除外;(12)是否存在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局部再分包的行为;(13)是否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 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行为;(14)是否存在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 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 费用的行为。(四)农村房屋(责任股室:村镇建设管理股)对农村区域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自建房和非自建 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 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盒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对排查到的疑似危房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根 据鉴定结果

5、制定整治计划。鉴定结果为C、D级危房的,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危房 改造计划进行整治,各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 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 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下发农房平安隐患整治告知书,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 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进行整治。(五)人防工程(责任股室:人防消防综合股)重点抓好在建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高大模板支撑, 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等危险源,对已建成和投入使用的 人防工程平安的管理,特别是工程排水系统和工程内部有无渗 漏进行检查。重点督查人防车位违规出售、租赁行为,规范人 防车位管理,

6、谨防国有资产流失。(六)消防平安检查(责任股室:人防消防综合股)对在建工程的消防平安进行检查,结合平时的质量监督工 作,同步监督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消防材料进场检查、消防系 统隐蔽工程记录的检查。同时加大对已竣工使用的各类人员密 集场所的消防平安隐患排查,加强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联 系,实行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娱乐休闲场所、重点工程的 多部门联合检查,对使用中的各类场所重点排查消防产品过期、 消防设施未启用等消防平安隐患。在大检查期间,在建工程各责任主体、本地建筑业企业、 燃气经营企业出现违法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坚决从重从快 进行行政处分,同时在信用评价运用时予以相应扣分;对表现 优秀、合

7、法经营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在信用评价运用 时予以相应加分,在资质办理中予以相应扶持。同时,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 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平安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 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开展和疫情防控。(二)检查方式每季度对所属领域开展平安全面排查。各节假日和重要时 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1 .城镇燃气领域:每季度对燃气经营企业和所属三级门点 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聘请平安生产领域专家陪同。2 .建筑施工领域:每季度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大检 查,邀请第三方机构和平安专家适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危大 工程平安生产专项检查。3 .建筑市场领域:在建工

8、程,每季度开展全覆盖市场行为 检查;本地建筑业企业,2022年底前,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4 .农村房屋领域:常态化对全区农村经营性及非经营性用 房动态监测。5 .人防工程领域:每季度开展一次人防工程平安检查,包 括在建人防工程及已建和投入使用工程。6 .消防工程领域: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工程平安检查,包 括在建消防工程及已建和投入使用消防工程。对于重点工程邀 请消防领域平安专家陪同。三、责任落实(一)城镇燃气(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1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平安风险和重大隐患。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对燃气企业平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平安 检测和管网

9、监测设备缺乏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 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 “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平安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平安操作规 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 风险隐患。区住建局按职责负责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完善和细化企业 经营许可条件,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严禁不符合条件的 企业进入市场。加强对取得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 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屡次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撤消燃气经营许可 资质证照,催促企业提升平安管理水平。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平安生产法 要求,建立健全企

10、业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 评估,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按照XX省城镇燃气平安检查 标准等规范要求,开展场站、管道、设施等自查自纠,隐患 排查治理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 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等。2 .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平安风险和重大隐患。区住建局按职责负责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 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文旅、养老院、福利院、农贸市 场、商住混合体、工业、政府相关自有食堂等经营、使用单位 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催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对上述 场所燃气平安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 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

11、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 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 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 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 险隐患。3 .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风险 和重大隐患。区住建局按职责负责组织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 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平安隐患进行全面排 查,催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入户安检,排查整治居民用户 擅自安装、改装、撤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 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 险隐患。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对小区老旧、锈蚀

12、的各类燃气管 道、设施排查建档,制定改造更新计划;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加强配送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平安检查和 配送服务规范要求,严禁配送人员私自充装或设立储存点, 严禁配送人员配送其他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4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平安风险和重大隐患。区住建局按职责负责组织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在建燃气 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 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平安监管问题。对在建市 政燃气管道工程工程,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 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排查燃气管线周边在建工程未落实 燃气设施保护措施问题,燃气管线周边在建工程施工前要查明 施工

13、区域地下燃气管线信息,会同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 设备保护方案,施工中落实相关保护措施。要严厉打击燃气新 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 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 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 的,坚决予以处分并清退。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加强燃气工程管理,落实专班专人加强 燃气管道周边在建工程巡线,及时上报燃气管道因第三方施工 损坏事故信息。5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平安风险和重大隐患。区住建局组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 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 平安状况等资料,并

14、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 位平安评估,提出燃气管道(包括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工 作清单和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工程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 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低压管道被占 压、燃气场站设施平安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部交叉作 业等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消除2021年城镇燃气平安专项整治工 作中排查出的燃气管道占压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在燃气设施保 护范围内野蛮施工、第三方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未 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建筑施工(责任股室:质安站)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重大 风险源管控力度,持续强化企

15、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安 全文明施工标准,及时排查整治平安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建 筑施工领域重大风险,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平安事故,确保 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平安生产形势稳定。1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工程经理、专职平安员、技术 员及工程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 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 岗及“人证合一”情况。2 .起重机械平安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平安档案建立、制度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加节顶升、撤除等关键环节安排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监 督、旁站情况。落实XX省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管理十项

16、重点 (建质函(2020) X号)情况。3 .危大工程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实施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定和 XX省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定实施细那么, 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及实施情况。4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平安情况。严格落实XX省有限空间作业平安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X安办(2020X号),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辨识和安 全教育培训情况,专项平安施工方案编制,作业前施工审批情 况;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施工”作业程序情况;是否安排 专人旁站监护,个人防护、通讯物品配备情况。5 .高处作业平安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临边洞口、钢结构施

17、工、操作平台、 脚手架、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 业人员平安技术教育及交底及平安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6 .建筑施工消防平安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平安管理 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X号),现场消防平安责任落实 情况;消防平安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 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 况。7 .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 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平安管理情况, 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8 .起重吊装和钢

18、结构施工平安。起重机械人员持证情况;落实起重吊装“十不吊”平安管 理情况。钢结构施工方案落实情况,施工作业水平防护网及生 命绳设置、使用情况。9 .高温和汛期期间平安生产情况。高温和汛期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深基坑、高边坡、 大型设备基础、活动板房、临时围墙、排水设施等平安管理情 况。应对高温、大风、雷电、暴雨等强对流极端天气平安措施 落实情况。(三)建筑市场(责任股室:建管股).对工程建设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是否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2)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3)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4)是否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5)是

19、否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 标人或者投标人的;(6)是否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假设干局部发包给不 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1 .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重点检查以下 内容:(1)是否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 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 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2)是否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是否未派驻或派驻的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 管理负责人、平安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 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开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 的工程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 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4)是否将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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