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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档案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档案 管理方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撰写本方法。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政管理以 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 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搞好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主要基础工作之一, 各部门必须把档案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档案工 作的领导。第二章领导与机构第四条:在校长统领导下,建立档案室,负责管理学校 的各类档案。第五条:档案室由校长办公室具体领导,确定一名同志 负责档案工作。第六条:各系、各部门要
2、确定一名秘书或内勤负责档案 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第七条:档案室的具体任务如下:(一)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 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定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 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 管全校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四)开展档案的开启和利用工作。(五)负责对各系、科室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六)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档案材料进行教育活动。(七)开展多方面的档案信息交流。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那么,认真执 行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 档案业务知识
3、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第九条:学校档案室由办公室主任主管。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属档案技术人员, 按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教委职改字( 1 9 8 6 ) 第3 9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第四章 经费、库房和设备第十一条:档案室所需经费,列入校办预算,各职能部 门归档文件资料所需档案装具等设备,在其经费中给予支持。第十二条:档案室建立专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 房。第五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第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完善的归档制度,并纳入教学、 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 政管理笔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第十四条:各系、处
4、室检查工作,应同时检查档案工作。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由立卷人 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在校档案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分类,加以系统整理归卷,编排页号或件号,填写移交登记 表一式两份,向档案室移交。第十六条:档案室接收职能部门的档案材料后,加以整 理,填写卷内目录,装订成卷,妥善保管。第十七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一)群类主要包括:委、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 会、团委等部门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纪要,领导讲 话、统计材料,工作计划、总结、决定、请示及批复,上级 机关和本校关于务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文字材料。(二)行政类主要包括:人事处、监察审计处、保护处、
5、总务处、 档案室、图书馆等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 划、报告、总结、办公会、联席会会议纪录、纪要,学校综 合性评估材料、有关的请示及批复、普通高校基层报表、 启用印章的文件及印模、工作简报、校史、校志、统 计年报、校庆工作材料等。(三)教学类主要包括:学科与实验室建设、招生工作类、学籍管理 类、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类、学位工作类、毕业生工作类、 教材工作类。(四)科学研究类(五)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类(六)基建类主要包括:基建规划、总体设计任务书;本校设计总平 面图、地形图、地质勘探、文物钻探等文件材料,图纸;本 校征地申请、报告及批复;水、电、暖、气管道布置详图及 审批手续;房产管理
6、制度、房产证、土地证等。本校校园规 划、绿化图等。(七)仪器设备类(八)出版物类(九)外事工作类(十)财会工作类主要包括:本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制度、请示、批 复;本校基金管理规定、方法;本校计划外收入基金管理办 法、规定;会计档案目录、移交清册;销毁会计档案清册、 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帐薄、会计凭证、工资册等。(十一)声像类主要包括:照片类、录音带类、录像带类、幻灯片类、 磁盘类、影视片类、缩微胶片类、光盘类。第十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用钢笔和毛笔书写, 字体工整;录音录像必须声像清晰,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第十九条:归档时间应按以下要求:(一)各级政部门和科室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
7、 元月底归档。(二)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 寒假前归档。(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工程完成后的两个月内 归档。第六章档案管理第二十条:档案室要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 列,加以整理,方便使用。第二十一条:档案室对已推动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进 行鉴定,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造册报校领导批准后予以 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第二十二条:档案室负责进行以下统计工作:(一)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案卷数量,档案的利用等 情况进行统计。(二)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 本情况统计报表。第二十三条:档案室要加强库房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 章制度,做好防火
8、、防盗、防光、防霉等工作。第二十四条:对已破损、字迹褪色,圆珠笔书写的档案, 应及时修复和复制。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 期进行检查,遇有特殊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第七章档案的利用和开放第二十六条: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校查阅利 用,其他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时应持介绍信,经校办主任同 意后,方可查阅,如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或机密,须经校长批 准。第二十七条:对于重要的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得提供原 件利用,如特殊情况,经校办主任批准。第二十八条:对于要求摘录、复制的档案要经校办主任 批准,重要档案要报请校领导审查批准。第二十九条: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室内,不得将档案资料 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须经校办主任或校领导批准。第八章附那么第三十条:本方法适应于学校档案室、各系、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