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道路工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务分包合同道路工程.doc(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劳务分包合同(道路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加工合同项目名称: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 (通京大道园林路)工程道路、排水、挡墙工程承包人(全称):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南通市永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通京大道园林路)项目经理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加工合同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南通市永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通京大道园林路)工程,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水保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2、 道路、排水、挡墙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1、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码: C2-2/1 发证机关: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资质专业及等级: 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包 二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5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以上证件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1、分包工程项目工程名称: 光阳路道路、排水、挡墙工程 工程地点: 杭州市
3、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通京大道园林路)工程分包范围:道路、排水、挡墙工程2、 劳务报酬 1) 劳务报酬计价方式:按不同分项工程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分项工程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总价:人民币: 两佰万圆整 (大写) 2000000.00 (小写)2)本工程劳务报酬单价或固定总额,均为一次性总包干,不得调价。3)劳务报酬单价或固定总额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劳务、机具、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防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利润、施工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其他应支付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所有责任、义务
4、和一般风险等费用。第三条 双方进驻工地机构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 郭国良 2、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通市永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 邢建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要求1、当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2、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委派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须甲方同意、认可。3、乙方自行更换或甲方要求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由于更换人员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劳务分包工程期限及进度管理1、总工期:开工日期
5、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天。2、旬、月、季度计划: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合理地进度计划及调整计划,并积极组织施工以确保进度计划顺利完成。3、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有权对总工期及阶段工期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期调整计划。第五条 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约定、以及本合同质量标准约定,单项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2、 乙方自觉遵守甲方质量管理及创优规划,确保工程质量内实外美,保证 道路、排水、挡墙 工程达到样板工程标准。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6、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消除事故隐患。2、乙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发生费用。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交通要道、高边坡、既有线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上报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或单列措施费用项目。4、遵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控制和预防。如在实施钻孔桩作业时应采取
7、相应措施保证工人免受噪音污染和震冲波冲击等职业病危害。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过程中确保正常有效使用或运转。 费用按合同约定已包含于相关单价或总额中。5、乙方应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若甲方统一发放防护用品、用具,则相关费用在当月计量中扣除。7、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责任和费用,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8、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对环境污染和破坏。9、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10、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
9、 工期延误由于甲方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提供、征地拆迁、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与停工,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补偿)费用。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造成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 材料、水电及机械设备1、材料1)甲供材料及单价详见下表甲供材料及消耗定额清单。甲供材料运到指定地点后装卸、倒运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甲供材料数量控制:乙方应按甲方每月下达施工计划编制材料用量计划,并报送甲方相关部门审核。甲方提供设计加损耗量,超出部分材料按附表2中单价*105%计算费用并在乙方劳务报酬中扣除;如有节约(设计方量内),甲方返还乙方附表2中单价*节约
10、数量*30%价款。3)本工程所涉及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相关项目单价或总额中),但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证明及检验资料,经甲方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2、周转材料 1)乙方按设计提供桥墩墩柱模板和防撞护栏模板,乙方负责使用和保管; 2)其余周转材料(如:箱梁模板及支架、主线箱梁及匝道倒角模板、甲供模板固定螺栓、钢模板除外其余材质模板等)由乙方负责,相应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总额中。3、水电1)甲方有偿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电,费用按照单价结算2)水表、电表统一由乙方安装;并同甲方一起落实抄表度数。3)上述两点所涉及需要扣除乙方金额,甲方在当期计量中扣除。4、施工机具、
11、机械设备1)乙方自行解决机械设备和机具;2)为便于统一安排部署,甲方有调配乙方机具权利;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生产率低下,延长时间台班(超定额工作时间)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按照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其他附属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司机和进行管理。第九条 变更设计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工程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3、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增减,其单价按照本合同单价执行。变更项目与合同清单子目不相符者,根据甲方施工成本定额并参考本合同单价编制
12、范围和原则重新确定该分项工程单价,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文件一部分。4、发生设计变更时,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变更交底及说明。乙方擅自进行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 计价与决算1、乙方须在每月25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工程量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2、甲方工程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技术、物资、质检、计划统计部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价,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价、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
13、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价。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合同分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1、双方约定每月计算一次,形成有效确认单后作为支付依据2、对应承包人与发包人计量支付和简化计算,双方约定按下列公式计算劳务报酬: A:分包人劳务报酬;Bi:分包人完成承包人总包合同清单项内工程量(i=1至n,n代表清单项数目);Ci:与B对应承包人总包合同清单单价(i=1至n,n代表清单项数目);D:承包人为本合同支付其他费用合计注:15%: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保留金及其他押金(1)计价时甲方扣除月支付证书支付金额5 %质量保证金。(2)计价时甲方扣除月支付证书支付金额10 %保留金。本合同金额为
14、结算最终金额,在施工过程中可先暂估此部分金额,最后一次性调整。3、本合同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发包人工程款拨付后,承包人对应发包人拨付项支付分包人劳务报酬。 4、 本合同确定调整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5、劳务报酬支付:甲方财务部门每月依据批准支付凭证,扣除其它相应扣款项(包括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帐支付。第十二条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1、 质量保证金及保留金扣除与返还:同与北京路桥公司总合同。2、 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完整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最终确认。3、 承包人收到分
15、包人递交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并得到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后14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4、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双方结算劳务报酬总价5%,此款由承包人从劳务报酬中提取,本合同工程全部完成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缺陷责任期满,且本工程发包人返还给承包人后30天内,在扣除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组织修复劳务工程费用后支付。5、分包人和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约定处理。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工期、质量负总责。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试验工作,及时提供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16、开展设计图纸会审、开工前技术交底工作,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和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4、委派质检工程师或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对不按技术规范、质量要求操作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和返工、返修,其发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5、甲方及时交付应提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并保证施工需要。6、负责验工计价、竣工交验工作。7、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施工工程范围和工程量。8、因乙方投入人力、物力与施工任务不匹配,现场组织指挥不力等原因造成工程进度
17、滞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章作业、违法乱纪,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在合同期内无力完成任务;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监理通报甲方,连续两个月施工进度不满足进度要求;由于业主或监理通报影响甲方声誉;乙方处于自身利益,恶意放弃后续工程施工;不服从项目部管理,而且屡教不改;乙方无力管辖其施工队伍,造成施工队人员罢工,或对甲方项目部围攻,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及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等。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向乙方索赔权利,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出施工现场,由此引起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
18、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10、 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及雇佣工工资等欠款项目进行完善有关手续,必要时进行代扣、代发和监控兑现。11、负责进场主干道路修建,主要水源提供;负责提供生产、生活用地并进行硬化处理。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待甲方通知进场 2 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具、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甲方编制详细施工方案,乙方如发现未能在实际施工应用时,应报
19、请甲方更改后再实施。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工程创优目标及安全质量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安全质量事故。负责管段内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场地及道路清洁。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4、配合施工测量及工地试验工作;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协助填写施工日志、施工纪录、自检技术资料,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
20、交工验收。5、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指派管理人员指导、检查。6、乙方按甲方要求如实上报此项目工程外欠材料款、劳务费、税费,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他乙方未报甲方与第三方发生债务,乙方自愿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清欠义务。7、乙方应按时缴纳其他有关行政规定费用。8、乙方应接受甲方定期进行设备状况、周转材料、其他设施使用情况检查,若发现毁损严重、超负荷运转导致设备老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因乙方保管不善、维修、保养、使用不当发生加速老化、丢失、损坏、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9、乙方应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21、险并承担相关费用。10、乙方有义务对工程及住宿区周围水源和环境进行保护。11、乙方不得出售或倒卖甲供材料。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担分包合同金额20%经济处罚以及甲方重新调整队伍发生调遣费和赶工期措施费。第十五条 自然灾害由于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给予补偿,则甲方相应给予乙方补偿。若业主或保险公司不予补偿,则视为该项申请未能达到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认定标准,甲方亦不予补偿。第十六条 奖罚规定1、乙方按合同和甲
22、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甲方将给予奖励,且列入甲方上级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新揽工程任务需要劳务分包施工时,优先安排施工。2、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一般质量事故,对乙方处以5000元罚款;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除赔偿全部返工损失外,另对乙方处以 20000元罚款,并收回全部剩余工程,在7天内清退出场,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由此发生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每重伤1人处罚乙方50000元;每死亡1人处罚乙方 100000元,并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七条 合同纠纷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应公平、合理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
23、在南通市崇川区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八条 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 合同文件组成1、本合同文件;2、标价劳务分包项目清单;3、构成本合同组成甲乙双方签认其他文件;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与生效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本合同自行失效。第二十一条 附则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 一 份),甲方 三 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 一 份),乙方 一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 份)。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