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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生产安全和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编制。第三条:凡在我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及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理任主任,党委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相关人员构
2、成;第五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第六条:各车间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车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室、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全员参及;超前预防,持续改进;改善环境,保护健康;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的原则;三、坚持 “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四、坚
3、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为重点,以安全监督检查、奖惩考核为手段,以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矿山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重伤、死亡事故为零;二、千人负伤率控制在集团公司考核指标之内;三、粉尘浓度合格率控制在55%以上;四、尘毒岗位目标管理达标率100%;第十条:本制度如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
4、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总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明确我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第二条: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分管
5、业务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负责。第三条:建立以行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第四条: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把安全工作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和绩效考评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及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和劳务派遣工。第六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及各部室、车间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全体员工必须本着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
6、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第八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主要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紧急重大安全工作问题。会议议题为:(一)听取各部室、车间的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二)审定
7、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工作计划,部署年度或近期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重点工作。(三)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重大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讨论,确定治理方案。(四)研究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五)安委会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决议,按时参加安委会会议。第三章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第九条: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
8、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并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体制,并全面领导本公司的安全专职机构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主体。(四)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配备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六)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不断改善劳动作业
9、条件。(七)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发挥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对本公司的重大安全问题亲自决策,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大隐患和重大安措项目亲自落实,重大伤亡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八)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问题,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分析总结本季度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并布置下季度工作。(九)定期检查公司副职领导分管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听取他们的汇报,并对他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十)督促检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十一)及时、如实向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生产
10、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十二)有计划地组织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并定期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十三)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十四)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十五)积极做好安全标准化矿山的建设工作。第十条:公司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二)监督、检查各级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11、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三)将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状况,组织协调两级党组织、行政、工会、团组织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四)组织做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意识。(五)安排党委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六)督促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批示和决定。(七)协助经理作好安
12、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公司各级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第十一条:公司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工作、职业危害防治的指示、决定。(二)协助经理、党委书记具体抓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三)负责落实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任务和活动。(四)负责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并对其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指导他们认真贯彻
13、执行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五)督促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六)深入基层和现场了解并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进行处理或及有关部门研究做出处理决定。(七)按期参加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联系点的活动,定期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协助解决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协助经理抓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二)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和审查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安全生产、职业危害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方案,并督促实施。(三)定期组织安全及职业危害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认真落实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引进等项目安全、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工作。(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职业危害防治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六)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以及职业危害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七)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八)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九)及时向经理汇报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十)每
15、月对全公司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分析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状况,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十一)负责组织总结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先进经验,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十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及审查本单位消防工作及爆炸物品管理的实施细则或规程、制度,组织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十三)参加易燃、易爆物品库房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依照矿山安全法规和其他有关法规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十四)依照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领导对爆破器材管理和炸药储存、运输等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符合
16、安全要求。(十五)组织领导对爆破工作人员及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的审查、培训和考核工作。(十六)组织领导防火、防爆安全专业检查,并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对爆炸物品管理和消防工作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亲自主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十七)组织编制及审查安全防护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及管理发放制度,使其符合有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对安全防护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方面的隐患或问题,要亲自主持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十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十九)积极做好安全标准化矿山的建设工作。第十三条:公司设备副经理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机电设备、电气
17、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落实上级关于矿山设备、电气安全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决定,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二)对全公司基础设施、机电设备、压力容器、交通车辆、工程项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三)组织编制、修改和审批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四)组织制订并落实设备运行、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五)组织设备和重要部位等专业(专项)安全大检查,对设备隐患组织制订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六)负责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规定,确保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
18、安全防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八)督促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四条:公司技术副经理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负责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重大安全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的攻关。(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三)参加或组织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时,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治及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进行全面把关,使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四)组织编制及审批年度生产建设计划、长远发展
19、规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五)全面负责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革新、挖潜等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计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六)组织编制及审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规程、规定。(七)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八)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九)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十)参加编制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职业危害防治预案。(十一)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
20、职责的落实和整改。第十五条: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责任,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三)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做好安全及职业健康防护工作。(四)组织和领导公司各工会组织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开展劳动安全竞赛活动,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五)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大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六)参加有关重
21、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在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会工作时,要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八)定期检查公司劳动保护执行情况。(九)监督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六条:公司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宣传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法令,监督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二)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犯严重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国家、企业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认真查处。(三)参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
22、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监督事故的处理。(五)从纪律检查的角度,督促和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第四章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安全生产、职业危害
2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安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发布施行,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定期、不定期、节假日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四)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办证、建档等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调查研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六)组织进行尘、毒等职业危害岗位的监督检查和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七)参及公司新建、改建
24、、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八)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救护器材供应商资质的审查,救护器材的配备落实。(九)负责外来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查备案和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签订、落实以及安全告知等工作。(十)组织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建档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十一)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十二)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
25、晋级和达标工作,并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创建情况。第十八条:生产计划技术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生产及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在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二)在编制矿山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划,积极推进、推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新技术。(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或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会同
26、安全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后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四)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评价及备案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五)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和安全验收工作。(六)组织矿山安全技术、职业危害防治科研攻关项目,并组织推广使用。(七)参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起爆器材、酸碱等腐蚀品的销毁处理工作。(八)负责公司工业建(构)筑物等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并组织对工业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负责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九)参加安全检查及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有关技术鉴定工作,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
27、患问题,积极组织进行技术革新和改进。(十)下达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措施计划。(十一)编制、汇总更新改造计划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确保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用于安全措施,不得挪用。(十二)制止“三违”现象,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制定并采取可行性措施实施抢救。(十三)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签订。(十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十五)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矿山的建设工作。第十九条: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一
28、)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生产及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在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二)做好生产的调度、协调、指挥工作,及时检查、了解各车间生产作业计划中生产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证生产计划地完成。(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对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规程的行为和不安全因素、险情,应果断处置,防治事态扩大。(四)参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起爆器材、酸碱等腐蚀品的销毁处理工作。(五)检查公司各生产单位的生产完成情况,掌握生产进度,落实生产组织运行管理规定,杜绝
29、或减少非计划停产等事故,均衡组织生产。(六)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组织矿山防洪防汛专项安全检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整改。(七)参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项目的审核工作,并监督实施。(八)负责公司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传递、事件分类、级别判定、应急预案启动和综合协调指挥职能。(九)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安全生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十)认真组织开好每天的公司生产平衡调度会,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十一)负责矿山防洪、防汛等自然灾害防治的具体工作,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
30、体系。(十二)配合安全环保部门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可行性措施组织抢救。(十三)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十四)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二十条:装备工程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负责公司生产装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锅炉、压力容器、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等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组织进行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三
31、)组织起重设备、电气、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热力管道及附属装置、信号装置、安全装置等的安全检查,并负责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四)在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时,保证相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有计划地安排,重点解决涉及安全问题的设备、设施,并负责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五)确保供应的设备、备件等符合国家标准,严把质量关,并对由于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六)组织制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及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七)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八)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参加及设备、
32、设施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九)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十)做好对锅炉、起重、电气、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十一)负责矿山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治的具体工作,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十二)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十三)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矿山的建设工作。第二十一条:供应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对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
33、确保供应的物资、劳动防护用品等符合国家标准,并对其质量负责。(三)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中所需的原材料的供应,并保证其质量。(四)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货、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并及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计划、购货、保管、发放方面的有关台帐记录。(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审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严把质量关,并对由于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六)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和发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职业危害防治要求。(七)负责货运汽车安全管理。(八)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九)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
34、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二十二条:保卫科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负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政审及培训工作。(二)参及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鉴定。(三)负责易燃、剧毒物品以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并建立有关记录台帐。(四)负责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涉爆人员的培训、教育及考核,并建立有关记录台帐。(五)参加有关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库房的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报废处理工作。(六)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并建立有关记录台帐(七)参加全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八
35、)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九)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矿山的建设工作。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编制财务计划时,应考虑列入成本开支的零星安全费用、职业危害防治费用及项目。(二)监督已批准的安全措施项目、职业危害防治项目经费开支和按时拨款及正确使用。(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按时提取安措费用,保证安措费用的正确使用。(四)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五)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六)积极配合安全
36、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新职工、代培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防治教育,经考试合格、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否则不得安排工作。本单位和外单位调转的员工,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防治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分配上岗作业。(二)做好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防尘管理人员配备工作。(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培训调动,应符合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及时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四)按照职业病的禁忌要求,做好新老工人的分配工作,贯彻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五)参及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37、(六)参及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七)负责及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八)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九)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十一)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二十五条:公司办公室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
38、责任制。(二)督促检查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指示。(三)审定、印(收)发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文件。(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五)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宣传党和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安全文化建设;(七)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检查。(八)参加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会议作出的重大
39、决定进行检查落实。(九)参加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二十六条: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纪委、工会、团委)(一)在公司党政、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以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方针,以服务安全生产为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危害防治方针,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国
40、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重大决策、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安全文化建设;职工应知应会知识、安全科普知识和安全常识及操作标准;开展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检查。(三)配合各级群众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提高全公司员工的事故危害性认识、劳保佩戴意识、安全生产意识、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规范操作本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四)监督各项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五)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组织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
41、危害防治的培训,提高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本领。(六)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八)参加全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九)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矿山的建设工作。第五章 公司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第二十七条: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安全环保部主任是矿山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也是本部室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
42、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在公司党政及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指示、决定。(二)协助主管副经理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因本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完善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三)领导并组织好本部门员工落实矿山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事故负第一责任,并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四)负责及集团公司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指导、监督、管理、
43、协调公司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五)按有关规定和主管领导的安排,负责召集安全专业例会、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开展专项安全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经验。(六)协助主管副经理平衡、审核矿山年度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按程序上报和组织协调实施。对矿山有关基建项目、更新改造项目等,要联系相关部门做出安全评价,防止项目投入前产生安全缺陷。(七)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牵头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等,并负责组织抽查和考核。(八)牵头制定、修订各项安全考核
44、制度、事故处理办法等,并严格监督执行。(九)在生产会、调度会、检修计划平衡会等例会上,要总结汇报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安排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危害防治方针。(十)积极协调、安排、组织好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第二十八条:生产计划技术部主任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生产计划技术部主任是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也是本部室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指示和决定。(二)领导并组织好本部门员
45、工落实安全职责,对本部门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负第一责任,并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三)在牵头编制矿山长远规划、生产经营计划、技改和科研攻关项目时,必须同步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对因生产工艺、生产设计不合理而造成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四)对矿山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推广试验、技术改造、科研攻关过程中以及因工艺流程设计缺陷造成的工伤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五)、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由于工程质量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六)在编制基建项目措施、更新改造计划时,同时制定出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七)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
46、操作规程、安全事故考核细则等,并严格考核。(八)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从技术上提出安全防护、装备设施的改进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九)在负责对外投资和技术合作等联系过程中、洽谈项目建设事宜时,要坚持“三同时”原则。(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第二十九条:生产指挥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是矿山生产指挥、协调的具体负责人,也是本部门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在公司党政及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
47、的指示、决定。(二)协助主管副经理监督、管理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对因本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完善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三)领导并组织好本部门员工落实矿山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负第一责任,并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四)负责及集团公司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的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五)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事故考核细则等,并严格考核。(六)对因制度不健全、职责拟定不到位或不明确、管理交叉、混乱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七)、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第三十条:装备工程部主任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装备工程部主任是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也是本部门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