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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 道,还可以让贫困地区立足自身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生产,减 少贫困农民直接进入市场的风险,最终实现贫困户稳定增 收、稳定脱贫。(三)是构建我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满足人民对农 产品消费需求的必由之路。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我省覆盖面最 广、影响最深远、参与人数最多的市场体系,同时也是最脆 弱的体系,市场供给极易受到天灾和人祸的影响。随着人民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品相、质量等要求更高,选 择余地更大,在农产品供应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不 仅影响农产品的当年销售,还容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平安问 题。我省地理环境复杂,独特的喀斯特地形造就了我省独特 的动植物种和生
2、态环境,但也造成了农产品产销分割严重、 农产品流通水平不高等问题。实施我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 设,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双结合,构建符合现代市场规律的 农产品流通体系,就能让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更能减少 生产的无效供应,扩大市场有效需求。(四)是拓宽我省农产品销售渠道的重要抓手。现代农 产品竞争,已由产品之间的竞争,转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供应链中任何一种生产要素的缺位都会形成“短板效应”, 只有构建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优化各种生产要素的组 合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才能有效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推动 建设我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有利于对我省农产品生产、加 工、包装、销售等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和全过
3、程质量控 制,能有效弥补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竞争优势的缺乏,更好地参与国内甚至全球竞争。我省必须抓住当前需求侧消费结构 升级、供给侧改革加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全力推动的 有利时机,立足省情、分类施策,推动我省农产品生产产业 化、集群化开展。(五)是实现黔货出山、黔货出海的先决条件。实施我 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可以有效把我省内农产品生产、 加工、物流、仓储、销售等各环节有机统一链接起来,通过 “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有效联动, 推动农副产品种植基地、智能仓储、生鲜配送、生鲜超市等 共同发力,为农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各环节提供综合服务, 形成线上+线下、基地+超市、电商+冷链协
4、同开展共同体。 进而提升农产品物流数据丰富度,加快实现我省农产品物流 标准化、智慧化、集约化、生态化的全面升级,提升我省农 产品供给数量以及质量,推动农产品流通环节各主体实现降 本增效,提升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助力“黔货出山”和乡村 振兴。三、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 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和我省发 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我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持续推动传统农业向 现代农业转变,以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乡村全 面振兴的重大决策,立足新开展阶段,贯彻新开展理念,融合新开展格局,以深
5、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农 产品供应链体系创新开展为动力,按照“强节点、建链条、 优网络,工作思路,构建高效完备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推 动我省农产品市场流通高质量开展,满足我省农业产业调整 需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二)基本原那么市场主导,政*府引领。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 分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效能。更 好发挥政*府引领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公共服务、 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能力。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统筹多种农产品流通资源要素合 理配置,科学布局基础设施网络,满足农产品供应链产供销 各环节需求,形成高效完备的农产品供应链运行体系。问题导向
6、、补齐短板。聚焦我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开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着力补齐短板, 提升整体开展水平。集聚融合,协同开展。推动重点产业产区和龙头企业集 聚,深化农业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开展,实现区域协同开展。四、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立足全省农业产业开展实际,坚持强基础、补短板、 增效能,促进要素集聚融合,强化全省农产品规模化种 植、组织化集配和标准化供应水平和能力。到2022年, 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为牵引,构建上行聚市增值、下行便捷高效、内外循环畅通、线上线下融合、产地销 地匹配的我省农产品高质量市场流通体系,实现从区域 型小市场小流通向国内国际大市场大流通转变、从节点 型放
7、射性市场布局向网络化市场布局转变、从传统型流 通市场建设向高质量型流通市场转变。(二)具体目标以公益性为主导的农批市场体系建设(改造)基本完成。 到2022年,实现省内X个公益性一级、二级农产品批发 市场稳定运行,全省农产品批发公益性骨干网络健全, 中央财政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本省农批交易量占比提 高3%以上;地市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占比到达XX%以上, 10种以上鲜活农产品批发价格低于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检 查价格的10%以上,政*府宏观调控、稳价保供和民生保障 能力有效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基本健全。到2022年,全省新增 农产品冷库库容80万立方米,总库容到达450万方以上; 新增冷藏运输车
8、辆300辆,总数到达1900辆以上;建成 XX个以上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10个移动预冷中心 高效运行,全省果蔬、肉禽冷链流通率分别提升5个百 分点,到达35%和23%以上,农产品流通环节腐损率降低 3个百分点,降至15%以下,冷链基础设施运营水平明显提 高,效能充分发挥。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有效提升。到2022年,结 合全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农产品集配中心或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20个以上,产地 仓储保鲜设施XXX个以上,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 包装等设备,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综合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产品零售网点覆盖率大幅提高。到2022年,引导支 持
9、连锁超市、生鲜连锁专卖等下沉供应链,复制推广我 市民生生鲜超市模式,建设改造标准化菜市场、社区生 鲜超市、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等零售市场网 点100个以上,地市级城市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覆盖率 平均提高2%以上,工程实施地区城市农产品零售网点覆 盖率提高10%以上,县(市、区)连锁超市覆盖率提高 10%以上,我市公益性民生生鲜零售网点数量增加36个, 供应链末端民生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产销对接机制高效运行。到2022年,农产品“七进” (进军营、进机关、进医院、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 企业)稳步推进,产销对接机制高效运行。全省采取订单农 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流通模式占比平均
10、 提高5%以上;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设立农产品专区、 专柜、专档100个以上。农产品销量稳定快速增长。到2022年,建成省内x个 针对省外主要目标市场的农产品集散中心,畅通我省农 产品出省通道;依托我省蔬菜集团、某农投等国有大型 农产品流通企业,建成广州佛山我省农产品直销市场, 在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长沙重点目标市场 开设我省农产品销售档口(专区),在对口帮扶城市开设 我省农产品分销中心,持续开拓京津冀、长三角、粤港 澳、成渝、两湖等重点区域市场,进一步拓宽我省农产 品分销渠道,农产品销售到达XXXX万吨、XXXX亿元以上, 增速到达XX%以上。重点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成效显著。到20
11、22年,蔬菜、 辣椒、精品水果、刺梨、食用菌、茶叶、意仁米、油茶 等特色优势产业供应链体系健全,年销售收入XX亿元(亿 元级供应链)以上,赋能产业开展成效明显。农产品供应链服务体系五、任务内容(一)健全以公益性为主导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构 建公益性农产品流通“主渠道”。推进公益性农批市场建设。以政*府股权投入等方式,或 通过购买企业公益功能服务等方式,参与公益性批发市场建 设,完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支持公益性农批市场改造。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满足分区、分类经营和 批零别离、人车分流要求。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 施,改善环境卫生。加快完善检验
12、检测、产品溯源等设施设 备,严把农产品入市质量平安关。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 推动实施电子结算,加强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 促进人、车、货可视化、数字化管理。强化公益性农批市场功能发挥。支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与重点生产基地签订供货协议,强化产销衔接和应急储藏,加大基地直供终端分销比例,提高货源组织能力,增强货源 稳定性,切实强化保障市场供应能力。建立价格监测、预警、 减免费用、增加供给等常态化农产品流通管理机制,强化平 抑价格异常波动,稳定农产品价格的能力。健全、畅通农产 品滞销应急解决机制,强化产销衔接、促销惠农的能力。(二)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强化农产品流通“冷 实力”。完
13、善冷链流通基础设施。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府专 项债、产业基金、金融融资支持,鼓励冷链流通龙头企业和 大型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农村合作社和农业协会,继续加 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 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 测等设施建设和社会化共享、共用。大力开展冷链物流。支持省内冷链流通龙头企业,同步 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冷链物流企业,大力开展冷链物流第三方 服务,在重点省内外市场建立前置仓,加大冷藏运输车辆购 置力度,开设直通重点目标市场的冷链运输专线,充分利用 公铁水航等多种运输方式,建立从田间到销售终端的全程冷 链物流运输体系,提升冷链运输能力和效
14、率,不断扩大我省 农产品销售半径。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以资源共享、数据共用、 信息互通为基础,加强冷链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加快建设线 上线下融合、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 台。加快推进我省冷链物流行业基础数据、营运数据采集、 分类、维护和分析,强化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冷链 物流信息平台与其他行业信息平台、政务信息统计平台互联 互通、数据共享,省内物流信息平台与省外物流信息平台的 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共用。培育壮大冷链运营主体。支持第三方冷链龙头物流企业, 采取租赁、合资入股等方式,强化与现有冷链资源合作,新 建、改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拓展城市配送、冷链仓储、食 品加
15、工、中央厨房等主营业务,提供冷链运营第三方服务, 进一步盘活存量冷链资源,提高冷链资源综合使用率,充分 释放现有冷链资源效能。强化冷链流通标准制定和宣贯。结合我省特色优势产业 开展,鼓励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物流协会、制冷学会等, 优选食用菌、特优果蔬和林特产品等适冷品种,制定冷链流 通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贯彻应用GJ和地方关于肉禽蛋类、 果蔬类、水产品、乳制品及其他速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 制的强制性标准。鼓励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研发及应用标准化 冷藏集装箱、标准化周转箱、可循环使用的标准化温控包装 盒等冷链载具,开展单元化冷链物流。(三)健全农产品产地及市场流通骨干网络,打通农产 品流通“大动脉
16、”。产地专业市场建设。依托我省农产品优势集中产区和生 产基地,在已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专业产业批发市场开展 基础上,建设改造遵义辣椒、湄潭茶叶、兴仁葭仁、威宁蔬 菜4个集集散、加工、研发、数据发布等全产业链服务于一体的产地专业市场。出省重要枢纽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采取新建、改扩建 等方式,推动全省8个出省重要枢纽农产品集散中心,以及 3个直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保供基地集配分中心建设, 配套标准化商品处理设备,提供农产品采后预冷、清洗、烘 干、分拣、包装、加工、储运、检验、电商等增值服务,进 一步强化我省农产品与成渝、云南、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 等东部市场衔接,构建我省农产品外销的主要通道,
17、持续加 大面向重点省外目标市场的农产品供给。重点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以万亩以上重点坝区为基础, 围绕全省41个蔬菜生产大县、15个中药材种植大县、12个 特色产业和多种优势特色水果产业,建设改造区域性集集货、 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收储、转运、追溯、 电商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主要承当农产品 产地商品化处理、批发零售、仓储转运等功能,降低农产品 采后损耗,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公益、 共享型农产品集配中心积聚市场的功能,为规模化供应、组 织化集配、标准化流通提供设施保障。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建设。围绕万亩以下坝区, 布局建设坝区商品化处理中心或产地
18、仓储保鲜设施,完善预 冷、分拣、仓储、配送等功能,降低农产品采后损耗,提升 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能力。省市县三级电商云仓建设。着眼农业产业及电商开展基 础,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产地优势,适合电商渠道销售的产 业作为重点培养产业,依托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仓配中心, 统一构建农产品云仓,夯实农产品电商流通基础,建立“乡 村集货、云仓集单、数据互通、统仓共配”的电商供应链体 系,赋能农产品电商开展,实现我省农产品电商上行稳定供 给。支持省外重点目标市场档口开设。支持省内农产品流通 龙头企业,在上海、广东、重庆、四川、湖南、湖北重点目 标市场开设我省农产品销售档口(专区),在对口帮扶城市 开设分销中心,持
19、续开拓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 两湖等重点区域市场,进一步拓宽我省农产品省外分销渠 道。(四)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畅通农产品流通“微循 环”。推进连锁超市、生鲜专卖店覆盖县域。支持、引导连锁 超市供应链下沉,着眼县域布局,力争到2022年连锁商超县 域覆盖率到达80%以上。重点推进连锁商超与产地农民专业 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对接关系,支持开辟扶贫果蔬 专区,建设种植基地和集配中心,形成商流链条,提高“农 超对接”主体直采和直接配送比例。加快乡镇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提升改造。采取新建、 改扩建等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设施及社区闲置办公 厂房等设施,对原有的社区夫妻蔬菜生鲜门店、早
20、菜市场、 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建成标准化的社区生鲜超市或菜 市场;对新建社区和移民安置点,按照每千人拥有7090我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按时 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主题主线,聚焦聚力“满足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目标,强力推进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多措并举强化产销对接,助力我 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泉涌”出山,统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促进农民增收脱贫。一、我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21、开展现状近年来,我省商务厅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指示精神, 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我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借力两大机制 (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围绕三大市场(省内市场、省 外市场和黔货出山进军营),培育壮大三个销售主力(流通 型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电商),坚持和完善“农 校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机制,完成3+6 (3个一级、6个二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累计投入农 商互联专项资金17,000.00万元,支持70个示范县共支持 412个农商互联工程建设,推动100余家国有平台转型流通 主体,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打通由产到销关键一环,有力保 证了我省农产品“泉涌”出山。(一)健
22、全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我省积极融入全国农 平方米菜市场、每千户拥有1500平方米菜市场的标准,预留 适当数量的蔬菜零售基础设施用地,高标准建设统一规格、 统一标准、面积适中的社区生鲜零售终端。推动社区公益型生鲜农产品超市连锁化转型。鼓励国有 流通市场主体通过自建、收购兼并、联盟合作等方式整合社 区生鲜农产品零售网点资源,建设运营社区便民生鲜农产品 连锁超市。加强末端配送设施建设。支持生鲜电商骨干企业积极发 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 “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冷 链物流新模式,开展“无接触配送”,提升末端冷藏配送设 施社区覆盖率。(五)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硬任 务”。巩固深化农
23、产品“七进”成果。持续推进我省农产品“七 进“,即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超市、进企业、进社 区、进军营活动,引导全省各级机关、大专院校、医疗单位、 驻黔部队、监狱、养老机构等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农产品,有效提高公共机构提升采 购本省农产品的比例。支持省内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 连锁超市等加大本省农产品直采力度,持续提升我省农产品 本省市场占有率。引导省内大型酒店、批零住餐等主体,按 照“就近供应”原那么,长期采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农产 口 口 O持续推进“东部市场+我省产地”建设。借力东西部协作 机制,深化与深圳海吉星、广州江楠、上海西郊国际、深圳 望家欢
24、、上海蔬菜集团、广东润丰、华润苏果等省外大型农 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合作,加强直采直供基 地建设,推进“东部市场+我省产地”建设,持续加大我省农 产品面向东部市场的供给。稳步推进国有平台转型流通主体。总结推广我省国有平 台转型流通主体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以市、县转型流通企 业为核心,构建市、县级国有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紧密联 系,产销一体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农产品产销体系,强化资 源配置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着力强化农产品供应链利益联结。大力推广“龙头企业+ 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 立“订单收购十二次返利,“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土 地流转+就
25、业带动+社会保障等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省内主 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加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设立农产 品专区、专柜、专档的数量。支持省内外大型电商平台与重 点产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 长期合作订单,开展网络式订单生产,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 渠道。支持省内主要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力开展订单农业,尤 其是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加强高标准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 稳定高效的农产品供应链,通过自建和协议连接方式,强化 与农民之间利益连接,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助力乡村 振兴。(六)创新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培育农产品流通“新 势力”。推广某合力民生新模式。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合力民 生生鲜超市
26、的运营模式很有特色,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和 企业联合,一头连着田间地头的农民,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 市民,坚持保本微利经营,让农民和市民两头都得到实惠, 表达了合力民生,这种模式和经营理念值得推广J的指示 精神,总结推广某合力民生新模式,鼓励采取政企联手创新 建设机制、产销联结创新运行机制、多方联动创新监管机制 的“三联三创”举措,通过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公益与 市场相互促进、生产与销售有效衔接,着力构建以民生生鲜 超市为引领的农产品民生供应链,创新民生生鲜超市保本微 利经营模式,加快形成“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 一体化公益性市场体系,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城市的“买菜难、 买菜贵”问题,
27、实现“农民得增收、市民得实惠、企业得发 展”的共同目标。借鉴农商互联新经验。总结推广我市汇川区创新产销对 接“五五五”模式,通过打造运营端“调度平台、智慧服务 平台、数据分析平台、冷链物流运输平台、平安监测平台” 五个平台,围绕“农校、农医、农超、农批、农企”五个对 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品牌化、智慧 化,形成“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一体”的农产品供应 链,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开展,稳步提升全省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流通模式的农产品交易额在 农产品总交易额中的占比。推广农产品电商销售新渠道。通过建设村级“电商驿站 直通车”,具备集货、物流、平台、运营优势。
28、由本地平台 “梵净云商”组织社会闲散车辆,以126个电商驿站为配送 节点,规划8条快递物流配送路线实现365个行政村全覆盖, 将“四通一达”和顺丰等物流企业整合,统一分拨和派送, 快递物流本钱降低至与东部兴旺城市持平。建设“云仓”县 级节点仓,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仓配智能调度。通过开展电 商供应链,有效带动特色产业开展,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实 现网络零售额大幅增长。探索特色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开展新路子。围绕12个特 色农业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重大产业工程、重点龙 头企业、重要优势产品为抓手,进一步优化种养品种结构, 大力开展绿色农产品加工,深入挖掘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不 断丰富产业融合开展模式,
29、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特色农产品 优势区、重要物流节点聚集,充分利用工业园区闲置厂房打 造食品工业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一批产加销贯通、贸工农旅 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延伸产业链、 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拓展增收链,推动三次产业在融 合开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八)增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配套功能服务能力, 赋予农产品流通“新动能”。强化供应链金融支撑。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及区块链等 技术,连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金融领域各类主 体,打造供应链金融核心平台,以“互联网+商流+物流+供 应链金融”为核心,贯穿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引导供应链融 合与产业关联开展。支持供
30、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 通过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 台实现对接。通过供应链金融赋能,支持重点产业开展。强化农产品供应链人才支撑。强化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支撑。强化重点农产品供应链标准化建设。六、资金管理(一)资金支持原那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服务业开展资金管理方法(财 建2019) 50号)规定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予以支 持。按照“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的方式管理,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更多采用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 据的“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人 才资源具备、经营能力突出的合作社、生产基地、种植大户、 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向带
31、动贫困户致富能力强、影响范围 广的申报主体倾斜。(二)资金支持重点1 .订单农业主体。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制度 健全、管理规范、人才资源具备、经营能力突出,并签订长 期(2年以上)农产品采购协议的合作社、生产基地、种植 大户、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向带动贫困户致富能力强、影 响范围广的申报主体倾斜。支持申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 流通、销售,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冷藏储运、市 场销售等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生产、流通、销售一体化经营 模式,进一步提升申报主体的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 务带动能力,完善我省农产品供应链条。2 .产销一体主体。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在重点社 区、省内外大型
32、农批(贸)市场、超市酒店、公共机构等人 流密集场所,直接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档、专柜和专 区。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自有、合作生产基地等方式, 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链 中高端、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 增值能力。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的供应链条,推动农产 品流通供应链企业与农户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扶 持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利益共同体,让贫困户更多 地提供精深加工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3 .农产品流通股权投资合作主体。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 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 形式,建立规模企业集
33、团或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微基地、 合作社、企业开展,提升规模企业集团的引领行业开展能力。 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产 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在做 好产品采购的同时,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仓储物流 等投资工程的对接,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学习、社 区、医院、企事业单位、超市、军营等各类产销对接形式, 引导农业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采 用先进生产加工流通技术,打造产销稳定衔接、利益紧密联 结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条,提高农民在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环节 的参与程度,让农民提供更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4 .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支
34、持申报主体在产地就近 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 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 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 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 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5 .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采取 全额投资、控股、参股、合作等方式,在各市州及重要交通 节点新建或改建一批集收储、检测、预冷、分拣、加工、包 装、冷藏、配货、可追溯和信息平台等功能为一
35、体的冷链物 流中心。依托中心区域大市场和冷链物流中心的辐射带动, 以500亩以上坝区和12个特色产业为引领,在地方产业培 育成熟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思路,采取产地 降温、保鲜、移动式预冷等方式,有序推进产地预冷设施建 设。支持申报主体进一步加大冷链运输车辆投放力度,开通 某、遵义、毕节等地到广州、上海、北京、重庆等省外目标 城市的冷链物流定期班线,不断提升全省冷链运输能力和水 平。6 .提升供应链末端民生服务能力。支持标准化社区公益 性市场建设,坚持“保本微利”、“消费扶贫”、“便利民生” 原那么,推动贫困农户、合作社与大型社区、便利店、物业企 业开展跨行业合作,形成线上线下全渠道
36、销售模式打通农产 品进社区绿色通道。支持智慧微菜场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终端 网点布局,推动销售终端与农村合作社构建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传统农批市场转型升级,按照网络化、数据化、实时化、 平台化基本要求,进行信息化改造,掌握交易当天进入市场 农产品产地、价格、销售等数据,推动大型传统农批市场优 化资源配置、提高流通效率。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 品零售市场,完善末端销售网络,开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 等模式,降低流通本钱,提升便民民生服务功能。7 .提升标准化和商品化水平。支持申报主体建立覆盖农 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
37、流、 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 产业链标准体系,为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流通企业服务质 量提供标准支持。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水 平。8 .新型农村经纪人培育。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围绕新 型农业经纪人、致富带头、现代青年农场主等新型职业农民 主体,围绕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交易实用技能培训制定培养 计划。支持建立新型农村经纪人队伍后续管理机制,引导受 训人员在重点生产基地、田间学校,分类型、分产业、分层 次开展业务实操,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 会管理的新型农村经纪人队伍。七、工程资金管理方法(一
38、)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 应链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 强农商互联供应链的实际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35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 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金 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农业产业 结构、推动农商产销融合、提高农民增收,推进产业扶贫等 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条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金 由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
39、 分配方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那么分配、 使用和管理。我省财政厅负责农商互联供应链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 年度预算编制,会同省商务厅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我省商务厅负责相关农商互联供应链开展规划编制,指 导、推动和监督开展农商互联供应链建设重点工程的建设工 作,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做好专 项资金测算、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 和评价等工作。(二)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 支持原那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要立足于弥 补市场失灵,做好基础性、公共性工作,发挥中央财政资金 对社会资本引导作用,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薄弱环节和
40、 重点领域。各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 施和冷链物流的比例不得低于70%o第五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服务业开展资金管理 方法(财建201950号)规定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 单位予以支持。按照“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 的方式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更多采用以事后绩效 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第六条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金 主要用于订单农业主体建设、产销一体主体建设、农业流通 股权投资合作建设、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 产品冷链物流、提升供应链末端民生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 和品牌化水平、优化重点步行街的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功 能、
41、新型农村经纪人培育等支出方向,以及党中央、国务院 确定的支持农商互联供应链建设的其他重点工作。第七条订单农业主体建设支出主要用于签订长期(2年 以上)农产品采购协议,开展订单农业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一是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建设,截 止2019年,全省建成31个骨干农产品交易市场、1024个农 贸市场,完成10个亿元级农批市场改造升级,形成了相对 完整的市场体系。二是围绕全省500亩以上坝区产业结构调 整和12个特色农业产业,布局建设出省重要枢纽农产品集 散中心8个,前联生产、中联流通、后联销售的农产品集配 中心120个,建设联动的农产品省、市、县三级集配体
42、系。 三是总结推广我市民生生鲜、社区自提柜、锦屏县域配送等 模式,合理布局批零网点建设,将农产品便民销售网络向各 市(州)中心城区和县、乡延伸,畅通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 社区、居民家庭等终端消费市场便利渠道,进一步提高农产 品市场流通效率。四是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县乡农贸市 场提升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改)建便利店,支持大 型连锁超市下沉县(区)等工程(作)。截止2020年底,累 计支持建设改造县乡农贸市场、乡镇商贸中心200余个,培 育省级示范性农贸市场20个,新建和改扩建便利店1089个, 支持合力、永辉等大型连锁超市下沉县域市场,农村生活不 断便利。(二)夯实物流基础设施。持续加强
43、农产品流通冷链基 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74亿元地方专项债券和绿色产业基 金支持55个冷链工程。二是实施我省开展冷链物流业助 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冷链物流助推脱贫攻坚三 年行动以来,我省冷库设施增长368%,冷库建设实现县域全 覆盖。经统计,截止2020年12月,全省现有冷库总库容第八条 产销一体主体建设支出包括通过建立自有、合 作生产基地等方式,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销+ 产”一体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直接设立销售门店 或在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等场所设立销售专档、专柜、 专区等各种方式,向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销” 一体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九条股权投资
44、合作主体是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形成产销 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共享的股权投资合作企业。第十条 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主要支出用于在 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 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 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 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 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 效率。第十一条 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农产 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
45、冷链物流管理理 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 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 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 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第十二条 提升供应链末端民生服务能力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或改造农贸 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完善末端销售 网络,开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流通本钱,提 升便民民生服务功能。第十三条 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支出主要用于建立 覆盖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 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
46、 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推广应用, 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开 展品牌推广,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第十四条 优化重点步行街的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功 能支出主要用于建设智慧街区,优化农商互联对接,提升步 行街展示和产销对接功能,引进与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的经营 主体,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经纪人培育支出主要用于培育农村 经纪人、职业农民、电商上行培训等方面。第十六条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 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征地拆迁、 人员经费、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与农商互联供应 链建设无关的支出。第十七条
47、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 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有带动脱贫效应的龙头企业、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以及承当工程任务的单位。第十八条应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结合 工程特点,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政*府购 买服务等支持方式,支持前需明确支持比例和上限,对符合 要求的工程予以支持。(三)资金分配和下达第十九条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 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参照农商 互联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成效等。农商互联工作绩 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同支出方向的工作任务根据任务特点、一 二三级指标等选择相应的具体因素和权重进行测算分配资 金。工作成效主
48、要以构建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扶贫成 效具体表达。第二十条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1个月内提出具体资 金使用方案,提出当年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建设资金对各地区的资金分配建议,函报财政部、商务部。第二十一条省财政厅在收到财政部转移支付预算后90 日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我省商务厅分配建议函等,审核 下达当年我省农商互联供应链建设资金,我省推动农商互联 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金分配方式、过程、结果需在各项 评审环节启动前10日内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二条 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 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 *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
49、行。(四)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 资金实行“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方式管理, 以市(州)、县(区、市)政*府部门申报的工程资金,应 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统筹使用,并应当全面落实预算 信息公开的要求。第二十四条 我省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快预 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我省推动农商互联 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资金,按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我省财政厅会同商务厅,根据本方法和财 政部、商务部印发的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的通知,结合我省农商互联供应链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 省年度资金使用方案,于批复后60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 件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第二十六条 我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