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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章 合同格式合同编号:2014年黄州区陈策楼镇叶家畈、堵城镇叶路洲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黄冈市黄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农田水利工程。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
2、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 工期。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总日历工期:120日历天。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五条 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
3、计要求。 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第七条 竣工结算办法。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1、竣工结算以本标段的工程量清
4、单(具体结算以监理工程师核准和业主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和招标文件单价为依据。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增加的工程量和提高建设标准的部分一律不予计价结算。2、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按总价 %予以下浮,其中按招标人所列主要材料价格不再下浮。3、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第八条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并经区农发办现场确认,预付工程款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时付到总工程价款的 %,余下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保证金付款时间顺延。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投标保证金
5、 元(¥ 元)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工程完成 %工程量即返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项竣工资料齐全后,甲方返还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十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条件;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6、有约束力。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甲乙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十二条甲方工作。1、甲方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2、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或田面基准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3、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4、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5、对乙方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
7、查,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监督乙方履行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所有条款。若乙方不兑现对施工工期、工地周边环境协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主要是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驻现场施工、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承诺,甲方有权对乙方第一次采取内部通告处理,第二次通告行业监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处理,并在本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取消第二年投标资格。第十三条监理工作。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甲方委托该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全权监理。第十四条乙方工作。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8、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2、乙方代表不得易人,特殊情况易人(不可抗力),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上岗,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3、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税收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全额代收代缴。4、向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按旬、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施工期间,应综合考虑项目区及周边的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习俗等因素,充分预见各种可能的发生,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赔偿、人身伤害及其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5、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
9、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要求,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7、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承担在国家和省正式验收合格前不论什么原因发生损坏工程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8、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会议。9、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原件,交甲方备查。10、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11、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支
10、付完毕后,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乙方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岗不得少于4小时,并书面承诺,交纳保证金,如未达到要求,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13、按要求参加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监理例会。14、自觉履行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所有承诺条款,若违反承诺条款中任何一条,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理。第十五条材料供应1、清单内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优质材料,在材料到货24 小时后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
11、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搬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第十六条工程质量和责任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1)严格按图纸施工,图纸确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批,并按已核准的变更说明和变更图纸施工。(2)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变更设计。(3)乙方必须全面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未经批准而擅自取消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按对应工程造价的三倍进行罚款。(4)乙方必须按程序施工,先报监理知晓、审验,监理下达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否则,因不当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对其不予计量、不予验收、不予结算。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
12、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力争达到优良工程等级。3、乙方必须成立项目施工专班。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全面负责组织施工。4、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5、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涵盖的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标准,乙
13、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工序交验单”,并附按规范要求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4)工程达到规定的阶段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被包括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7、隐蔽验收。施工中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专管员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予以覆盖隐蔽。对未经检验
14、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8、工程质量未达到上述标准时,乙方必须迅速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建设,并达到合格标准,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9、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要求按照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达不到上述标准时,若属施工方的责任,则施工方须支付给建设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违约金。10、中标单位承担本工程的环保、环卫、检测、建筑材料和砼结构检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11、乙方负责处理周边各项关系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处理周边关系不承担任何费用。第十七条施工技术规定一、一般规定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
15、纸和文件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业主批准后执行。(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措施、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施工之前须经甲方批准的图纸和文件,由监理人员上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乙方自行设计图纸、擅自
16、施工,一律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1)乙方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应及时参加业主和监理机构召开的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接受业主上级单位、业主、监理对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的检查,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2)乙方应在每周或每月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每月在25日前报送),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前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本周(或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及工程形象进度;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工程质量情况(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5、现场临时设施(1)乙方应在规
17、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2)场内施工道路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3)施工用电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4)供水、排水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内提供充分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水工程自行解决。(5)照明乙方应自行解决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6)通信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工地的电信服务设施,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要有与甲方和监理机构联系的电话。乙方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人员电话必须保证畅通。(7)临时生活设施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6、现场施工测量(1
18、)测量基准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的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乙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甲方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2)施工测量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线工作。乙方应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应编写入竣工资料。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的后缺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7、质量管理(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
19、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2)所有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3)试样的试验应在监理机构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机构。(4)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核验,如需要应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查复验。(6)经监理人员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
20、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8)未经批准,乙方擅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发包方一律不予计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9)本标段工程实行的是总承包方式,无论工程量额差异、运距远近、施工条件、生产环境等甲方未加以考虑的相关因素(除不可预见的天灾外)一切都由乙方自己承担。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
21、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以及材料防盗保管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乙方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和所进场材料自行保管,如出现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9、环境保护(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
22、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监理机构的同意外,乙方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甲方决定保留的设施,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办法。(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建筑物及遗址、国家保护的动植物以及地下建筑物和军、民用设施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解决,并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后果。10、计量要求(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在结算中不予调整。(2)所有工程
23、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计量,并保证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流程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批准乙方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二、技术规定(一)土地平整工程1、本施工技术根据农田水利工程行业技术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编制技术条款TD/T1011-101
24、3-2000。2、土地平整的平整度应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土地平整首先进行表层土转移,确保耕作层回填,平整后的水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水田田面高差不超过3cm,旱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20cm,旱地坡比不得超过1:500。3、田埂、坎及格田划分形状应达到设计要求。4、平整后的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成方成块,便于机械耕作。5、平整范围内的一切杂物由施工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不再另行计费。6、单元工程完工后,土地平整以设计田块编号为单元工程,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检查复验。7、经监理人员检查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照监
25、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分类汇编装订成册后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竣工验收。9、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甲方的驻现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在甲方指定工程量中作为支付的依据。(二)水工建筑物工程1、本施工技术根据 GB5202-2002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J041-2000砼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D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放线必须精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3、进场的砂、石、水泥、预制件、钢筋
26、等材料必须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并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购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4、质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准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规定留置试块、材料送检。各建筑物工程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5、对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再进行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的重新进行验收。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的按设计提出的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承担由此
27、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排灌沟渠工程1、本实施技术要求根据5D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2、主要工程内容(1)疏挖沟、渠工程: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的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的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的弃土。(2)硬化沟、渠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理淤泥、夯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3、规格与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沟渠线型必须顺直,“三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总的要求是沟渠顺畅、渠成路就,边坡稳定,坡面美观。(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
28、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标准。构件拼装必须规范。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3)硬化灌渠: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和甲方的驻场代表复验。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否则,不予计量。5、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四)田间道路工程1、本施工技术要求根据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 JTJ033-9
2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2、主要工程内容(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夯实。(2)泥结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3)砂砾石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须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3、规格与质量要求(1)水泥路工程: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号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2)道路工程(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麻骨土路基要求碾压、平整,磨耗层石屑面层宽度、厚度、
30、密实度、均匀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表面平整光洁。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整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树蔸及建筑垃圾转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4)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规定留置试块并送检。(5)每道工序应报请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磨耗层石屑必须是直径10mm以上的瓜米石子平铺、满铺、龟背型。(7)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提请监理检查复验,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
31、驻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隐蔽。4、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在结算中不予调整。(五)桥、闸等砼工程1、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3)预应力砼用钢绞线GB522485;(4)预应力砼用钢丝GB522385;(5)预应力砼用热处理钢筋GB446384;(6)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97;(7)热轧钢筋GBl49984;(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92;(9)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10)粉煤灰砼
32、应用技术规范GBJl4690;(1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ll387,(12)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87;(13)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l896:(15)水工碾压砼施工规范SL5394;(16)水工碾压砼试验规程SL4894;(17)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18)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19)水工砼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1999;(20)水工砼试验规程SDl0582;(21)水工砼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水规总院、水电总公司1992年3月);(22)水工砼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696。2、模板(1)
33、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砼或砼等模板材料。(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本章第6.3节的有关规定。3、钢筋和锚筋(1)钢筋砼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
34、量不大于60kg;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3)水工结构非预应力砼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4、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砼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1)每一构件或块体逐月的砼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2)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35、;3)不同部位的砼等级和配合比;4)月浇筑计划中各构件和块体实施浇筑起迄时间;5)砼的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6)浇筑时的气温、砼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7)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8)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9)砼试件的试验成果;lO)砼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5、完工验收资料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各项砼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各种砼工程建筑物竣工图;2)砼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3)各砼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其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4)各砼工程建筑物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图和施工观测资料;5)各砼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6、;6)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6、 计量和支付1)砼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砼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边线以外超挖部分的回填砼及其它砼,以及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砼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由乙方和监理方计量,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砼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列,应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第十八条 工程验收交付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37、项目验收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2、项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3、项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包括乙方竣工工程的工程量、工程价款结算书,竣工工程分布图,监理相关签证以及监理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和监理方验收报告后,应在15天内组织设计和监理单位以及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按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损失。4、乙方(承包人)整改达标后,向监理方提出申请复验,甲方根据监理复验报告,组织中介审计机构通知乙方进行
38、审计验收决算。5、项目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开出使用通知书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第二十一条保修1、项目工程经国家验收后,其质量保修期为壹年。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修或重建,费用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加强已建和在建工程的保护,对在国家验收前发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毁,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超过乙方最后提出的竣工验收期限验收,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二)乙方违约责任1、单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除负责无偿重建、返工外,仍达不到合格要求,不予结算。2、甲方在施工监管中若发现设计错误,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前提
39、出或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赔偿。3、乙方要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除责令乙方无偿返工、重建、修缮外,处以返工、重建、修缮部分总额10%的罚款,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够部分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和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5、工程如延期竣工,按每延误一天处罚乙方500元的逾期竣工违约金。6、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发生工程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对已发生的工程不予结算。7、乙方由于资金和技术上困难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对已发生的工程不予
40、结算。8、乙方施工过程中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主要是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须按承诺驻现场施工,若甲方第一次抽查发现人员未按承诺驻现场施工,以书面警告施工单位,并处罚金1000元;若甲方第二次抽查发现人员未按承诺驻现场施工,通告行业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处以罚收履约保证金3000元;若以后每次抽查再发现人员未按承诺驻现场施工,每次罚收履约保证金5000元,直到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第二十一条 奖励措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按每提前一天奖励乙方500元。第二十二条工程变更(一)设计变更1、设计图纸与说明、会审纪要等有关资料是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41、修改。2、因设计与实际有差异需要修改的,提出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批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是乙方新的施工依据,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3、对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各项目区增加或减少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方式结算。4、塘堰工程及涵管按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参数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不得变更。(二)现场签证1、所有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甲方专管员初审后报业主指挥部审核并经领导批准盖章认可后生效,原件一式三份,作为工程量变更增减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2、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予签证。第二十三条 其他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2、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现场联系人员:开户银行: 电 话: 账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账 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