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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009危险作业许可制度1. 0介绍装置、设备和操作系统需要定期维修,对不符合生产需要对工艺需进行改造,这项工作由公司员工和承包商完成,为了确保工作中遵循安全制度,维修和操作人员之间的协调是非常必要的。在有些地方维修人员由操作人员兼任,这就需要有清楚的记录及审批以提高安全性。对于某些复杂的装置,为了防止事故发生,正式的工作控制制度是极其重要的。在生产区范围内,承包商/公司员工施工、维修、检查或其他部门员工在生产区或生产区设备上工作必须得到书面许可后才能进行工作。由于口头指示经常被误解或误传,书面的许可是非常必要的。书面许可可以是签发工作许可证,或在工作申请单上签字说明该项工作可以在不需要工作许
2、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工作许可证的作用:l 对将做的工作进行书面许可。l 提醒各方注意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程序使工作区域/设备保持安全。工作许可证只能由有资质并有授权的人员签发必须明确的是工作许可证本身并不能确保工作安全地进行。它仅仅规定了必须遵守的条件/限制。遵守情况和执行方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管和工作的执行人。规定的条件和限制必须以简洁明了的书面形式作出,具体描述存在的风险以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2.0适用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进行的易燃、易爆、禁止烟火地区(段)动用明火作业;高处作业(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重大机械设备拆迁;建筑物拆迁;
3、大型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压力容器设备检修;大型新产品初次投入试运转等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管理要求。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在公司所属场地工作的任何相关方。2.3 危险作业许可证种类工作申请单 隔离证明 设备检修工作许可证 电气工作许可证 热工作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 放射性工作许可证 挖掘许可证 进入密闭空间许可证 3.0职责3.1安全环保部参与所有危险作业许可证的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动火证的签发,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3.2公司危险作业申请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除危化品使用的审批,并负责对其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4.0危险作业管理审批管
4、理:4.1危险作业严格贯彻谁组织危险作业,谁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措施落实。4.2凡在公司范围内组织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外的(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重大机械设备拆迁、建筑物拆迁、大型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压力容器设备检修、大型新产品初次投入试运转必须填写相对应对工作许可证,禁区内明火作业(指公司内临时动火),必须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申请表,经安全环保部和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具体流程如下。4.3公司重点部位动火,作业承担部门必须填写工作申请单,经作业承担部门主管/经理、相关部门所在
5、主管、安全环保部经理/副经理、维修部经理(有临时用电)审核,作业承担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作业,具体流程如附件。4.4有进行危险作业的由作业部门人员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的审批手续。4.5进入有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危险作业必须事先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密闭空间许可证”。5.0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5.1监护人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5.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5.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
6、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5.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6.0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职责:6.1 严格按照各项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6.2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6.3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6.4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7.0禁止以下危险作业:7.1 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7.2 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7.3 无监护人员的作业。7.4 超时作
7、业。7.5 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8.0 高空作业管理:高空作业是指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的空中和处所进行保洁、刷漆、修复或从事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均视为高空高处作业。8.1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作业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做好高空高处作业人员的服装、鞋、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检查;了解并掌握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心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和方式; 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明确有一人负责安全);施工前,员工因身体状况不适,或有其它特殊原因,可向主要负责人提出,以便派工时适时协调好此项工作,使科学分工、质量进度和人身安全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8.2
8、 设备、工具的检查和安全使用: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高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和工具(包括绳扣、坐板、安全带、安全垫、自锁器、作业绳、安全绳、岔梯、消防云梯、脚手架、操作台等)是否安全,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分发工具时,员工再一次检查自己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做到万无一失;高空吊板工程作业时,必须详细检查绳索的固定点是否安全、牢固,应坚持“互检制度”,做到安全检查互相监督。8.3 规范作业及标准要求:在作业区的明显处摆放标识牌,必要时可拉临时“临时警界绳”;按作业要领做到姿势优美,技术熟练、动作规范作业时要集中精力,不可东张西望,心不在焉;严禁不系安全带(绳),吊空玩耍,打闹及“秋千式”作业;若在高
9、空作业中,需用酸性、碱性或其它溶剂性化学药剂做特殊处理时,必须带好手套和其它劳保护具,必要时将面部涂擦丙三醇或凡士林等;定期检查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检查使用情况和完好率,发现有损坏且无法修复的工具应立即更换。 8.4 作业现场的工艺安全要求:作业时应考虑到自然环境的因素,如天气、风向、风力等,超过四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严防临时存放在高空某处的随身工具和物品掉落地面,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应避免作业现场交叉作业,如特殊原因需要进行交叉作业时,除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外,应安排专业负责人看管和指挥过往的行人以及其它可能造成事故的原因等,完全具备了安全措施之后,才能施工;绝对避免化学药剂在施工现场
10、的跑、冒、滴、漏而导致的“腐蚀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文明、规范施工;观察作业区域是否有高压线经过,或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可盲目作业;遇有高压射流清洗工程时,不可“上下叠置”作业,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9.有爆炸危险、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管理:9.1 危化学品的使用管理:(1)因生产需要长期使用某种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可办理长期使用手续(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为一年,一年后要年审)。(2)凡使用危险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次作业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仓库。(3)使用化学品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用火管理制度。(4)使用化
11、学品时,必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工具。(5)使用剧毒物品现场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安全技术措施a、改革工艺技术,并根据化学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b、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个人防护措施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剧毒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d、剧毒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物品。(6)剧毒品应严格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双人收货、双人发货、双人领料
12、使用、双人管理、二把锁)(7)使用化学品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要按照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相关的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 。(8)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其中可燃和助燃气体应大于0.049,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9)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10)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严禁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9.2 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管理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和狭小、偏僻场
13、所的作业。 作业前的安全措施a、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b、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c、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d、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e、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f、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
14、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g、进入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h、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i、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j、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k、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l、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
15、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m、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地下室、地下水池、化粪池、地下废水处理池等,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设立明显的标志。n、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作业中的安全措施:a、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隔爆型防爆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b、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
16、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c、当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d、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冷库、冷藏室或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e、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f、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g、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交叉作业,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审批表”
17、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9.3 生产区用火管理规定为加强生产区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生产区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生活用火均属于用火管理范围。其种类是: (1)电焊、气割焊; (2)喷灯、火炉、液化石油气炉、电炉; (3)烧烤弯管、熬沥青、炒砂子或锤击物件; (4)生产区临时用电、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或生产区拍照; (5)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6)切割、打磨、冲击钻;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生产区用火分为三级:凡属于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用火;l 正在生产运行的生产装置区;l 各类化工罐生产区;l 易燃易爆物品、液化石油气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18、;l 有可燃气体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区域;l 装/卸车区;l 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管线等。凡属于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合格者;工程房、车库和指定动火区域(维修间);生产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区域(防火墙外、离主要设备15米半径外)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在生产区内,除一、二级用火之外的临时用火均属三级用火。在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区,并严格管理。9.4用火审批权限一级用火由申请用火单位负责人会同施工单位用火人、有关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出可靠的防火措
19、施,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发用火许可票,准许动火。重大动火项目应由用火单位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送公司总经理负责人审批并召集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方能动火,一级用火许可的最终审批权为总经理。二级动火由申请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二级用火票,再经生产部安全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已落实,批准动火。三级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三级用火票,批准用火。固定用火区的审批,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带压、带有燃烧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由公司安全部门
20、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时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动火。外来施工单位生产区内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项目部提出用火申请,由生产部安全负责人会同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票,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动火人权限: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用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监护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1)资格:必须有岗位操作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2)职责:
21、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佩戴监火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3)权限:对用火部位与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动火;动火人不执行“三个不动火”又不听劝阻者,可以收回动火票,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跨区域用火:跨区域动火时,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用火票,经动火区域的单位负责人审查会签,双方共同落实防火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需动火的设备和管线用火要认真进行化验分析,将分析数据填入用火票中,分析单附在火票的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生产区内维修的临时用电,电气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在接到批准的动火票
22、后,办理用电手续,并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机动车辆(已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且为自有车或长期合作车辆除外)进入生产区,必须有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防火措施,并填写“机动车辆入库申请单”,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非防爆的拖拉机、摩托车、翻斗车等禁止进入生产区。用火的基本原则:(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及管线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分析合格后超过一个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2)生产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是能够移
23、动后拆卸的设备应尽量移动或拆下到安全区域内动火;非动火不可的要严格申请报批手续,切实落实好安全措施,方可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进行的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票,一张用火票面只限一处。一级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二级用火票不超过三天,三级用火票不超过五天,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有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4)动火前,要清除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用火单位负责人认真检查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完成后,由用火人和监护人检查,没有隐患才能离开现场。(5)在用火过程中,负责
24、安全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员、巡检员要对用火现场进行巡视,一旦发现违章作业或情况异常, 要立即制止动火。(6)进入设备内部用火,除按规定办理用火证外,还必须遵守入罐作业审批制度。(7)凡不办理动火申请报批手续,强迫他人冒险作业的必须对此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用火票(1)用火票是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2)一级用火票(包括特殊用火)有审批的公司安全负责人存档;二级用火票由审批的生产部安全负责人存档,三级用火票由安全员存档。(3)用火票保存期限为一年。附:用火票说明:(1)用火票是与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对应的一种检修用火凭证。它分为三级:即一级用火票、二级用火票、三级用火票。(2)
25、每种用火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档;第二联为用火留存,作业时随时携带;第三联为用火监护人留存。(3)用火补充措施是指用火票上已标明的动火安全措施中尚没有的其他还应添加的安全措施。(4)一级用火票中的特殊用火需经公司领导审批,但仍使用一级用火票。10.0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0.1为加强对生产区的动火、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0.2生产区是重点防火部位,按乙类防火区域管理;罐区、泵棚、灌装间、材料仓库、工程房、实验室是次重点防火部位,按丙类防火区域管理。10.3生产区的动火审批手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和办理。10.4生产区内动火前,应由动火施工单位或动火负责人制定
26、动火施工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具体包括:(1)对动火部位的隔绝和清除:A.首先要详细检查动火位置周围的各阀门、法兰等密封点是否泄露,清除动火点周围环境处的易燃物质,并采取有效措施。常用的方法有盲板法和拆除管线法。禁止采用加水封或关闭阀门法。若容器内部动火或长时间动火,应拆除一段和容器相连的管道,对与生产相连的一端管口也应盲死,并作渗漏检查。 B、对电机传动设备的隔绝。电源应拉下电闸并挂牌禁止启动,必要时派专人守护。C、动火现场是易燃物质的清除范围应为动火点周围方圆15米以内,对阴沟凹坑处也应仔细清洗并隔绝。(2)对动火设备或管道进行清洗、置换:清洗、置换是将需动火的设备或管道内液化气泄尽后,用惰
27、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充灌于内,将原有残留物驱赶排出,然后用蒸汽经一定时间的吹扫,最后通入空气。置换时要注意如下问题: A、置换前必须作好置换方案,绘出置换流程图,以免遗留。B、置换冲洗时要特别注意弯关和死角,用水清洗设备时要让水灌满,并让水从顶部孔口溢出。C、置换后应进行取样分析,取样点应置于置换系统的终点;有时需取上、中、下三个部位,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后方可放样。D、置换后要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封闭,以防止挥发性物质超过允许浓度,必要时可用强制通风的方法。以气体为置换介质时的需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器的三倍以上。(3)消防措施的完善:动火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设专人监护,消
28、防队员要正装待命,做好灭火的准备。10.5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后,按照用火级别填写一二三类用火证,分级审批。重点部位的用火,需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的审查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动火。10.6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严禁动火:动火证是执行安全用火的一种必要形式。办理动火证的过程就是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层层负责,人人把关,具体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的全过程。从办证、与生产系统隔绝、排气、清洗、置换、分析、清除周围易燃物质到消防措施和监护都必须落实后,审批人才能批准动火。10.7动火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动火检修任务,到期未完成任务的,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否则严禁动火。10.8
29、动火施工时,动火负责人应始终在场指挥动火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现场监护,并进行技术指导;重点部位的特殊情况动火,公司领导应到现场监护。10.9在罐内或特殊情况下动火施工,施工人员应配备空气呼吸器,防止中毒事故发生。10.10在动火施工中,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苗头时,监护安全员有权下令停止动火,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动火施工。10.11生产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是能够移动或拆卸的设备应尽量移动或拆下到安全区域内动火;非动火不可的要严格申请报批手续,切实落实好安全措施,方可动火。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10.12在生产区内施工、检修,使
30、用易发生火花的器具时,也要办理用火证。11.0用电管理规定11.1严格遵守停、送电联系制度,不准约时停、送电;11.2停电检修工作前,要进行验电试验,挂好短路接地线。11.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员工宣读工作票,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11.4绝缘工具要按规定期限和标准进行检查试验。11.5凡双电源单位(包括自备发电机)必须加装双电源联锁装置,定期检查,严防倒送电。11.6彻底整改及人身安全与不合理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消除事故隐患,对新装、改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严格履行验收制度,不准乱拉临时线。11.7低压带点工作应穿绝缘鞋或站爱绝缘垫上,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
31、并有人进行监护,登杆时要带安全帽、系安全绳和线手套。11.8建立健全配套的标号标志、警告牌、联锁和遮拦,防止误碰带电设备。11.9电气设备外壳必须可靠的接地。11.10可移动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前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电源线绝缘要可靠,移动要方便。12.带电作业管理:带电作业是指在带有电荷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操作均称为带电作业。 12.1带电作业管理措施:带电作业操作前,必须按规定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流程如上; 带电作业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高架式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主管联系,工作结束后应向值班主管汇报; 电工应按带电作业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方案;电工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技术规程相关规定进行操作;12.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13.附件:1.工作申请单2.挖掘许可证 3.临时用电许可证4.动火作业许可证5.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