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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庄镇中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原则: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5、责任区:属地管理,全面负责。二、各部门职责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2、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2、。对未按照潘庄镇中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3、学校安全科监管全校安全工作,各处室根据教育局、安全科要求制定
3、安全制度并在学年初上交安全科,安全科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经常对老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安全科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安全检查,各处室要积极配合,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4、教务处要监管好教师上课安全,并出台教师上课常规,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显著位置。建立电教设施使用制度,建立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制度
4、。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化学品,双人双锁保管,建立使用登记签字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场地、器械等设施管理使用制度。严格体卫艺教学常规,落实到位。5、学校后勤要负责定期检查全校的门窗、校舍、用电设备,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6、食堂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食堂是否符合
5、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宿舍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和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实行男女宿舍分离制。建立严格的住宿生夜间离校请假登记制度。定期消毒、通风、晾晒被褥,做到物品整齐、无异味。有宿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学生宿舍用品,执行政府采购,床、橱柜符合国家安全标准。7、校长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
6、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安全科、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团委负责人、安全巡查员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
7、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四、个人安全责任及追究制度(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2)岗位责任人(班主任、上课教师、值班教师等)擅离岗位、私自调课、私自放假、提前或延后放学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值班教师不仅负责晚自习课的管理,还要负责课间的安全管理,初三教师还要协助监管走读学生放学安全。(3)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伤害的。(4)没有严格执行学生课前出勤清查制度
8、。任课教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或教导处,班主任没有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教导处没有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5)后勤应及时检查电路、水电设施、房屋建筑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电器没有及时维修或没被检查到造成安全事故的。(6)实验室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或被盗而造成伤害事故的。(7)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随时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没有及时按程序报告和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较强的各类活动,有关老师没有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发人身伤害的。(9)教职工在保管、使用学校物品、设备(如图书、音像设备、教学用具等)时均应确保财产安全,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当而引起财产设备的遗失、损坏的。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五、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违反上述规定而由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经行政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比例的经济责任、年内不评优选模、实行工作岗位调整;情节严重的年内不予考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