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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修订记录表修订次数处数更改号修订日期修订人1BG00203614袁琪2BG00204291袁琪3BG00205032袁琪4BG00205512袁琪5BG00207024袁琪6BG00213111袁琪7BG00217057袁琪8BG00309387袁琪9BG00314954袁琪10BG003344092008/11/26岳琳琳11BG003468952009/02/23岳琳琳12BG003568112009/04/19岳琳琳13BG003696282009/07/09岳琳琳14BG003824482009/09/18岳琳琳15BG004046752010/01/22岳琳琳16BG004186
2、712010/04/22何灿17BG004461062010/10/9何灿18BG004551082010/11/15何灿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0-11-24实施2010-11-24发布环保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管理规定QJ/GD 92.00.001QJ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标准目 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级有害物质具体管理标准55 级有害物质具体管理标准236 有害物质环保标识管理和对供应商的要求25附录A(资料性附录) RoHS同质材料计算方法和部分环境管理物质的详细信息26附录B(资料性附录) 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就有害物质使用实施的法
3、律法规35附录C(资料性附录) 免于注册的物质清单39附录D(资料性附录) 注册需提交的信息40附录E(资料性附录) 我司重点物料关注表42附录F(规范性附录) REACH限制物质清单和使用要求43附录G(资料性附录) 第1批十五种高关注物质的检测流程59 参考文献61前 言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标准是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标准,是公司内部使用的技术法规性文件。本标准规定了格力电器产品需要满足的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检验分析方法等,旨在使原材料供应商和公司内部生产采用一致的控制标准,以符合欧盟和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或客户对电子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要求。本标准与上次下发的版本相比的主要变化如
4、下:根据欧盟RoHS豁免条款修订决议修改本标准中关于RoHS各项豁免的表述(见4.1中表4,表6,表8,表9)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冷技术研究院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茜、袁琪、曾伟强、蔡小洪、颜小琳、龙新文、郑文力、古文育、唐君、高海涛、刘思红、张华、岳琳琳。本标准于2005年12月首次发布,2006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二次修订,2006年7月第三次修订,2006年7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9月第五
5、次修订,2007年3月第六次修订,2007年9月第七次修订,2008年5月第八次修订,2008年7月第九次修订,2008年11月第十次修订,2009年2月第十一次修订,2009年4月第十二次修订,2009年7月第十三次修订,2009年9月第十四次修订,2010年1月第十五次修订,2010年4月第十六次修订,2010年10月第十七次修订,本次第十八次修订。引 言为限制格力环保产品的零部件、设备和包装材料所含有的环境关联物质,以和制造格力产品时使用的环境关联物质不超过允许标准,减少环境负荷,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制定此标准。旨在使原材料供应商和公司内部生产采用一致的控制标准,以符合欧盟等国家地区环保
6、法规/指令/决议和客户的要求。环保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保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控制要求、检验分析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格力环保产品中所使用的所有原料、生产辅料和包装材料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897.2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GB/T 17657 人造板和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Z 20288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通用要求GB/T 23898 木质平托盘用人造板QJ/GD 12
7、.12.004 环保标识使用管理规定QJ/GD 23.00.008 家用空调可再生利用率设计规范QJ/GD 23.00.009 RoHS物料检验规范QJ/GD 41.10.048 电池检验规范QG/GD 0500.09 限制物质过程管理办法 (EC) No 1907/2006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法规IEC 62321 电子电气产品RoHS六种限制物质测试方法91/338/EEC 欧盟关于镉的限制使用的指令94/62/EC 欧盟关于包装以和包装废弃物的指令552/2009/EC REACH法规附件XVII 1999/45/EC concerning the appr
8、oximation of the laws ,regula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provion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the classification,packaging and labeling of dangerous preparations2002/95/EC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2006/66/EC 欧盟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10/571/EU RoHS豁免条款修订决议ZEK01.1-08 Testing and Validation of Polycyclic
9、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 in the course of GS-Mark CertificationASTM E1333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g Formaldehyde Concentrations in Air form and Emission Rates from Wood Products Using a Large ChamberASTM D6007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g Formaldehyde Concentrations in Air from Woo
10、d Products Using a Small-scale Chamber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物质在自然状态下或通过任何制造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和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而有必要的任何添加剂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任何不会影响物质稳定性或不会改变其成分的任何可分离的溶剂。如铅,氧化铅,甲苯等。环境关联物质由格力指定的,在格力环保产品的零部件、设备和包装材料中含有的、或者在生产时使用的会对地球环境和人体造成显著影响的物质。含有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杂质包
11、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同质材料也叫均质材料,是由材料制成的不能被进一步机械分拆的单元,也就是说不能用机械方式分开,如旋开、切断,挤压、研磨、磨蚀等工艺,例如塑料、陶瓷、玻璃、金属、合金、纸、树脂、涂料等均属于同质材料。由于同质材料是RoHS指令控制的单位,故有必要对一些关键部件进一步举例说明:具有开关,继电器等机构部分的部件同质材料:树脂膜、拨杆、框架、电镀、端子、触点、油墨等。半导体器件印刷电路同质材料:模压树脂等封装本体、器件芯片、框架、引线框上的镀锡涂层、金焊线和油墨等。PCB板同质材
12、料:基材、铜箔、油墨类、电镀等。电线、电缆同质材料:金属导线、非金属绝缘层、油墨等部分金属件同质材料:合金、电镀涂层、焊锡等。 注塑件可作为同质材料,无需再分助剂、树脂等,由一种或几种树脂添加一定助剂混合合成并经注塑模具成型的塑料制品。环境关联物质分类级物质被认定对人体、地球环境有害的物质和在有些地区和国家以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物质。根据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或协议,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有害环境物质。产品各部分内的含有量若超过格力规定的允许值,就在规定的期限后,严格被禁止供货和使用;或按照客户要求被禁止供货和使用(其产品各部分内的含有量根据客户要求而定)。级物质根据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或协议,禁止或限
13、制使用的有害环境物质;或被认为对人体、地球环境有有害疑惑的物质,以和稀有并且不易于再生利用的物质,目前格力尚未指定禁止使用期限,但以后将会分期限制使用的物质。如一旦指定后,将严格被禁止供货和使用;或按照客户要求被禁止供货和使用(其产品各部分内的含有量根据客户要求而定)。注:部分环境管理物质的详细信息可参照附录A,世界各国和地区就有害物质使用实施的法律法规可参照附录B。最大允许浓度分析有害物质时,对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物质,尽量考虑到分析误差和含有杂质的最大允许值。禁止供货日期部件和材料禁止向格力供货的日期。3.1 高关注物质(SVHC)REACH法规下的一类限制物质,包括CMR物质、PBT物质、
14、vPvB物质。CMR物质致癌性、致突变性、对生殖系统有毒性物质。PBT物质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的物质。vPvB物质高持久性和高生物蓄积性的物质。CAS代码化学文摘服务局(CAS)确定的物质识别代码。EC代码EC代码包括ELINCS代码和EINECS代码。ELINCS代码欧洲已通报化学品目录(ELINCS)规定的物质识别代码,代码以400-010-9开头。EINECS代码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目录(EINECS)中规定的物质识别代码,代码以200-001-8开头。配制品 系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如胶水,合金,油漆等。物品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这些形状、外
15、观和设计比其化学成分更能决定其功能。如电子电器产品和其部件等。聚合物由一种或多种单体单元按排列顺序决定其特殊的分子组成的物质。单体在用于特定工艺的相关聚合形成反应的条件下,能够与另外的相同或不同分子以一种顺序形成共价键的物质。 有意释放释放与功能相关,要通过其中物质的“散发”或“损耗”才可达到产品的功能,如果没有这种释放,这一产品将无法正常工作。如打印机释放油墨进行工作就属于有意释放。包含“附加”功能的释放。即物质/配制品在物品中释放是为了实现物品某一附加功能。如带香味的橡皮擦,带香味的纸巾等。4 级有害物质具体管理标准4.1 关于产品和零部件内RoHS有害物质的具体规定 本部分关于RoHS的
16、要求适用于格力环保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和辅料等所有材料。四项重金属的豁免参照2010/571/EU翻译,若有异议以2010/571/EU为准。表1 RoHS限制物质最大允许浓度 单位:mg/kg No.RoHS物质名称最大允许浓度(格力)最大允许浓度(欧盟RoHS指令)1Pb(铅)700 10002Cd(镉)70 100 3Hg(汞)700 1000 4Cr6(六价铬)检测结果为阴性(含有镀层的金属材料);700(其它材料)10005PBBs(多溴联苯)700 1000 6PBDEs(多溴联苯醚)700 1000 4.1.1 RoHS检验方法4.1.1.1 按照均质材料进行拆分、检测,这样才能保
17、证检测过程的一致性和检验结果的可比性:首先将各链接部件进行物理机械拆分,直到用机械方式不能拆分为止,分成金属和非金属,非金属拆分为塑料、橡胶、金属与塑料复合材料、玻璃、陶瓷、涂料、纸类等;4.1.2 RoHS测试基本原则4.1.2.1 金属、合金、焊料、玻璃、陶瓷一般仅需测试铅、镉、汞和六价铬四种金属;4.1.2.2 非金属类一般要测试铅、镉、汞、六价铬四种金属和PBB、PBDE两种阻燃剂(除非确定不含阻燃剂,可不测试PBB、PBDE);4.1.3 重点调查物料4.1.3.1 具有轴承或杠杆等可动部位的零件所使用的润滑脂等润滑剂类;4.1.3.2 含阻燃剂、增塑剂、稳定剂等助剂的塑料(如电源线
18、、配线、电器盒等)4.1.3.3 含加工助剂的橡胶类如带、滚轮、衬套、软管等;4.1.3.4 色码、标贴等印刷用油墨,涂料;4.1.3.5 半导体的引脚;4.1.4 RoHS指令的测试仪器、测试方法和标准表2 RoHS测试仪器和方法测试项目测试仪器测试方法和标准铅和其化合物ICP-AES/AASIEC 62321 镉和其化合物ICP-AES/AASIEC 62321 汞和其化合物ICP-AES/AASIEC 62321 六价铬和化合物UV-VISIEC 62321 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GC/MSIEC 62321 包装材料重金属含量测试ICP-AES94/62/EC注: 如果部件为各种材料的混
19、合物,即非同质材料,应分析各个材料所包含的有害物质。4.1.5 格力电器内部测试方法和标准公司内部RoHS测试详细的样品拆分通用要求、检验标准、方法等按照QJ/GD 23.00.009执行。4.1.6 铅和铅化合物 表3 铅和铅化合物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供货日期禁止 使用1. 包装材料详见4.8.22006年1月1日开始2. 塑料、橡胶中使用的稳定剂等3. 颜料涂料油墨墨水等4. 小型密封铅电池5. 部件的外部电极、引导端子等的表面处理6. 豁免外的所有用途非有意添加, 浓度低于700 mg/kg表4 铅的豁免序号豁免项豁免截止日期5a阴极射线管玻璃中的铅5b荧光管玻璃的铅含量不得
20、超过其重量的0.2 %6a加工用的合金钢中的铅和镀锌钢材中的铅含量不应该超过0.35 %6b铝合金中铅含量不应该超过0.4 %6c铜合金中的铅含量不应该超过4 %7a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的)7b通讯领域的交换、信令、传输以和网络管理的服务器、存储器、存储器阵列系统、网络基础设施用的焊料中的铅7c-I含有铅的玻璃或陶瓷的电气和电子元件,介质陶瓷电容器除外。如:高压设备,或玻璃或陶瓷基复合材料7c-II额定电压为125 V AC或250 V DC和更高的介质陶瓷电容器中的铅7c-III额定电压小于125 V AC或250 V DC的介质陶瓷电容器中的铅豁免至20
21、13年1月1日,以和在在2013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且在该日期之后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的部件9b用于加热、通风、空调和制冷(HVACR)的冰箱零部件的轴承外壳和其轴衬中铅的使用11aC-顺应针连接器系统中使用的铅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0年9月24日前投放市场)的部件11b除C-顺应针连接器系统外使用的铅豁免至2013年1月1日,在该日期之后可能用在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3年1月1前投放市场)的部件中12用于C环型导热模块的表面涂层中的铅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0年9月24日前投放市场)的部件13a光学仪器中使用的白玻璃中的铅13b在光学玻璃和滤光玻璃中的铅或镉1
22、4用于微处理器的封装体与插针之间连接的铅含量占80 %85 %的、含两种以上元素的焊料中的铅豁免至2011年1月1日,在该日期之后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1年1月1前投放市场)的部件15用于集成电路Flip Chip包之内连接半导体模块和载波器的焊料中的铅16线形白炽灯硅酸盐灯管中的铅豁免至2013年9月1日17用于专业复印设备的高强度放电灯(HID)中用作辐射剂的卤化铅表4 (续)序号豁免项豁免截止日期18a当放电灯被用作重氮复印、平板印刷、捕虫器、光化学和食物加工过程的特种灯,含有磷时,比如SMS((Sr,Ba)2MgSi2O7:Pb),作为放电灯中的荧光粉(铅含量占其重量的1%
23、或以下)触媒剂的铅豁免至2011年1月1日18b当放电灯被用作含磷的仿日晒灯(sun tanning lamps),比如含有BSP(BaSi2O5:Pb),作为放电灯中的荧光粉(铅含量占其重量的1%或以下)触媒剂的铅19作为主要汞合金的特定成分中的含PbBiSn-Hg和PbInSg-Hg的铅以和紧凑型节能灯(ESL)中作为辅助汞合金的含PbSn-Hg的铅至2011年6月1日20液晶显示器(LCDs)的平面荧光灯前后基片连接用的玻璃中的氧化铅至2011年6月1日21用于硼硅酸盐玻璃瓷漆的印墨所含的铅和镉23小螺距零部件表面抛光中的铅,螺距不超过0.65 mm 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1
24、年9月24前投放市场)的部件24通孔盘状和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料所含的铅25表面传导式电子发射显示器(SED)的构件,特别是熔接密封和环状玻璃,所用的氧化铅26蓝黑灯管(BLB)玻璃外罩所含的氧化铅至2011年6月1日27在大功率扬声器中作为转换器焊料的铅合金至2010年9月24日29理事会指令69/493/EEC附录I(第1、2、3和4类)中定义的水晶玻璃中的铅31无汞平面荧光灯(例如用于液晶显示器、设计或工业照明)的焊接材料的铅32用于为氩气和氪激光管制造窗口组件的密封熔块的氧化铅33电力变压器中直径100微米和以下细铜线所用焊料中的铅34金属陶瓷质的微调电位计中的铅37以硼酸锌玻璃体
25、为基础的高压二极管的电镀层的铅4.1.7 镉和镉化合物表5 镉和镉化合物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供货日期禁止使用1. 包装材料详见4.8.2表5 (续)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供货日期禁止使用2. 塑料(包括橡胶)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电气连线的绝缘体、遥控器键、捆绑带电子部件的绝缘树脂、外框、标签等)3. 墨水油墨油漆颜料印刷涂层等4. 表面处理(电镀)、涂层等5. 直流电动机、开关、继电器、断路器等电接点2. 温度保险丝的可熔体3. 玻璃中用的颜料、涂料、染料4. 焊锡(镉含量为20 mg/kg以上的焊锡)5. 小型日光灯、荧光显示件6. 电阻(玻璃料)等7. 豁免外的所有用
26、途非有意添加,浓度低于70 mg/kg2006年1月1日开始(销往欧盟的或客户指定的产品)表6 镉和其化合物的豁免序号豁免条件豁免有效期8a热镕断体中的镉和镉化合物豁免至2012年1月1日,在该日期之后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2年1月1前投放市场)的部件8b电气连接的触点中的镉和化合物13b在光学玻璃和滤光玻璃中的铅或镉21用于硼硅酸盐玻璃瓷漆的印墨所含的铅和镉30直接位于声压级大于等于100 dB (A)的高功率扬声器的传感器音圈的导电体的镉合金电器/机械焊点38用氧化铍连接铝制成的厚膜浆料中镉和氧化镉39用于固态照明或显示系统中的彩色转换II-VI族LEDs内所含的镉(每平方毫米
27、发光区域的镉小于10微克)4.1.8 汞和汞化合物表7 汞和汞化合物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供货日期禁止使用1. 包装材料详见4.8.22006年1月1日开始(销往欧盟的或客户指定的产品)2. 塑料(包括橡胶)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3. 颜料涂料油墨墨水等4. 汞电池5. 使用汞作为接点的继电器、开关、传感器6. 塑料中的添加剂 非有意添加,浓度低于700 mg/kg表7 (续)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供货日期禁止使用7. 小型日光灯(液晶背光等):每一支含量超过十毫克的8. 豁免外的所有用途非有意添加,浓度低于700 mg/kg表8 关于汞的豁免条款序号豁免项豁免有效期1紧凑型荧
28、光灯汞含量不得超过(单一灯管):1a普通照明用小于30 W:5 mg至2011年12月31日;小于3.5 mg可再延至2012年12月31日,2.5 mg在2012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1b普通照明用大于等于30 W且小于50 W:5 mg至2011年12月31日;小于3.5 mg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1c普通照明用大于等于50W且小于150 W:5 mg1d普通照明用大于等于150 W:15 mg1e普通照明用,且为环状或方形,管直径17 mm直至2011年12月31日前无限制;7 mg可能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1f特殊用途:5 mg2a普通照明用的双端线性荧光灯中的
29、汞含量不超过(单一灯管):2a(1)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小于9 mm(如:T2):5 mg直至2011年12月31日;4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2a(2)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大于9 mm小于等于17 mm(如:T5):5 mg直至2011年12月31日;3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2a(3)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大于于17 mm小于等于28 mm(如:T8):5 mg直至2011年12月31日;3.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2a(4)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大于28 mm(如:T12):5 mg直至2012年12月31日;3.5
30、mg可能在2012年12月31日后使用2a(5)长寿命(25000 h)的三基色荧光灯:8 mg直至2011年12月31日;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2b其他荧光灯中的汞不超过(每灯管):2b(1)线形磷酸盐灯,管径大于28 mm(如T10和T12) : 10 mg直至2012年4月13日2b(2)非线形磷酸盐灯(所有尺寸):15 mg直至2016年4月13日2b(3)非线形三基色灯,管直径17 mm(如T9)非线形三基色灯,管直径17 mm(如T9)2b(4)其他普通照明用灯和特殊用灯(如感应灯)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3殊用途
31、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部电极荧光灯(CCFL和EEFL)中的汞不超过:3a短:小于等于500 mm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3.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表8 (续)序号豁免项豁免有效期3b中等长度(500 mm且1500 mm)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可使用3c长:大于1500 mm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13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4a其他低压放电灯的汞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4b普通照明用高压钠(蒸汽)灯(改进的显色指数Ra60)
32、的汞4b-IP155 W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3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4b-II155 W405 W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4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4c其他普通照明用高压钠(蒸汽)灯的汞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2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4c-IP155 W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3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4c-II155 W405 W4d高压汞(蒸汽)灯(HPMV)的汞直至2015年4月13日4e金属卤化灯(MH)的汞4f本附件未提和的特殊用途的放电灯中的汞4.
33、1.9 六价铬和其化合物表9 六价铬和其化合物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供货日期禁止使用1. 包装材料详见4.8.22006年1月1日开始(销往欧盟的或客户指定的产品)2. 塑料(包括橡胶)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3. 颜料涂料油墨墨水等4. 电池5. 催化剂6. 电镀防锈处理(螺丝、钢板等)等所有用途非有意添加,浓度低于700 mg/kg表9 (续)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供货日期禁止使用禁止使用7. 豁免外的所有用途非有意添加,浓度低于700 mg/kg豁免9.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其在冷却液中的质量百分比超过了75%。4.1.10 多溴联苯(PBB) 表
34、10 多溴联苯的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使用日期禁止使用塑料阻燃剂等所有用途非有意添加,浓度低于700 mg/kg2006年1月1日开始(销往欧盟的或客户指定的产品)4.1.11 多溴联苯醚(PBDE)表11 多溴联苯醚的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使用日期禁止使用塑料阻燃剂等所有用途非有意添加,浓度低于700 mg/kg2006年1月1日开始(销往欧盟的或客户指定的产品)注 :我司可接受的替代阻燃剂包括“A、B、C、D”A:溴类包含十溴二苯乙烷和溴化聚苯乙烯;B:磷系包含间苯二酚双(二苯磷酸酯);C:氮系阻燃剂包含三聚氰胺、三聚氰胺氰尿酸和三聚氰胺磷酸酯;D:无机阻燃剂包含氢氧化
35、铝、氢氧化镁和三氧化二锑。4.2 甲醛4.2.1 关于甲醛的具体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加州的相关木制品和家具产品(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含有这些材料的成品,包括室内家具、橱柜、棚架、工作台面、地板和(装饰用)外框、框架木箱等)必须符合以下甲醛的排放标准。表12 美国加州甲醛具体规定分类用途和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使用日期 禁止使用第1阶段 排放标准(mg/kg)硬木胶合板:单板芯 硬木胶合板:复合板芯 刨花板 中密度 纤维板 薄型中密度 纤维板 0.08 mg/kg - - - 0.18 mg/kg 0.21 mg/kg 0.21 mg/kg 2009.1 - - -
36、 0.08 mg/kg - - - - - - - - - 2009.7 第2阶段 排放标准(mg/kg)0.05 mg/kg - - - 0.09 mg/kg 0.11 mg/kg - - - 2011.1 表12 (续)分类用途和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使用日期 禁止使用0.05 mg/kg - - - 0.09 mg/kg 0.11 mg/kg - - - 2011.1 第3阶段 排放标准(mg/kg)- - - - - - - - - - - - 0.13 mg/kg 2012.1 - - - 0.05 mg/kg - - - - - - - - - 2012.7 4.2.2 甲醛
37、检测方法4.2.2.1 重点调查物料框架木箱等。4.2.2.2 测试方法制造商必须获得CARB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测试方法必须按照法规认可的ASTM E1333或ASTM D6007中的方法。4.3 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本部分适用于格力产品中使用的冷媒和发泡剂。表13 破坏臭氧层物质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使用日期CFCs、Halons等冷媒、发泡剂禁止使用已禁用(出口和内销)HCFCs冷媒、发泡剂禁止使用2020注: 所有出口机型均需符合出口目的地的ODS(破坏臭氧层物质)和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要求,具体按客户化要求执行。4.4 多环芳烃(PAHs)4.4.1 关于产品和部件内多环芳烃的具体
38、规定本部分主要适用于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与皮肤有接触的或客户有单独要求的物料:电源线、遥控器、过滤网、排水管、塑料外壳。多环芳烃(PAHs)是由二个至七个不等的苯环所组成的线状、角状或团状结构的化学物质。目前已知的PAHs超过100种以上,而被列明受管制的PAHs则有16种,如下表所示。表14 受管制的PAHs化合物名称 简称 中文名称化合物名称 简称 中文名称NaphthaleneNap萘ChryseneCHR苯并(c)吖啶AcenaphthyleneAcPy苊烯BenzoaanthraceneBaA苯并(a)蒽AcenaphtheneAcp苊BenzobfluorantheneBbF苯并(b
39、)荧蒽FluoreneFlu芴BenzokfluorantheneBkF苯并(k)荧蒽PhenanthrenePA菲BenzoapyreneBaP苯并(a)芘表14 (续)化合物名称 简称 中文名称化合物名称 简称 中文名称AnthraceneAnt蒽Dibenzoa,hanthranceneDBA二苯并(a,h)蒽FluorantheneFL荧蒽Indenoc,dpyreneIND 茚苯(c,d)芘PyrenePyr芘Benzog,h,iperyleneBghiP苯并(g,h,i)北(二萘嵌苯)多环芳烃的具体规定如下表所示。 表15 多环芳烃的具体规定分类主要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使用日期禁止
40、使用塑料、橡胶、润滑油、电解溶液和染料等一类:与食物接触的材料或三岁以下孩童会放入口中和物品和玩具1、BaP 不得检测到 * (0.2 mg/kg)2、16项PAHs总和不得检测到 * (0.2 mg/kg)2008年4月1日开始加入德国GS标志认证禁止使用塑料、橡胶、润滑油、电解溶液和染料等二类:塑料,经常性和皮肤接触的部件,接触时间会超过30秒的部件,以和一类中未规范的玩具1、BaP 1 mg/kg2、16项PAHs总和 10 mg/kg2008年4月1日开始加入德国GS标志认证三类:塑料,偶尔性接触的部件,即与皮肤接触时间少于30秒的部件,或与皮肤没有接触的部件1、BaP 20mg/kg
41、2、16项PAHs总和 200 mg/kg注 1:具体哪些零部件需符合一类、二类、三类浓度要求按照客户化要求执行。例如,我司某客户GS认证时的要求为:遥控器、过滤网需符合二类要求,电源线、插头、保温管、排水管、开关、塑料外壳等需符合三类要求。注 2:若测试结果大于一类但符合二类的限值,需再依据DIN EN 1186和64 LFBG 80.30-1的迁移性测试进行测试以确认测试结果。 4.4.2 多环芳烃(PAHs)检验方法4.4.2.1 测试方法GS认证中,PAHs测试方法必须按照德国ZEK01.1-08文件中规定的方法。然而,如果客户要求用其它的方法或更低的检测限,则应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PAHs测试。4.5 关于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具体规定表16 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具体规定分类用途最高允许浓度禁止使用日期禁止 使用涂料、消防泡沫、阻燃剂、液压油等PFOS本身或其配制品浓度或质量小于总重的0.005%(50mg/kg)2008年6月27日开始实施在半成品或成品中浓度或质量小于总重的0.1%(1000mg/kg)在其他涂层上限量要求小于1ug/m24.5.1 全氟辛烷磺酸(PFOS)检验方法4.5.1.1 重点调查对象物质涂料、消防泡沫、阻燃剂、液压油等4.5.1.2 测试仪器与测试方法表17 全氟辛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