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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制度(讨论稿)发文单位:总经理办公室发文时间: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第四章 合同审查第五章 合同用章及归档管理第六章 格式合同管理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八章 合同的履行第九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第十章 考核与奖惩第十一章 报告与记录、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责任,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及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合同1、指发生经济行为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另有说明,均为书面合
2、同。包括:涉外合同、买卖合同(设备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工程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设备工艺安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等)、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土地征用合同(包括相关土地补偿协议)及其他类型的合同、协议。2、指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条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第
3、五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合同的会签过程即是合同内容的评审程序。合同的会签部门及其会签人、审核人应当分别对合同的技术、经济、法律、文字以及决定是否签订等各方面负责。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与分工第七条 公司经理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公司档案室负责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八条 承办单位:是指具体办理合同的订立与执行的公司各部门。各承办部门应明确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本部门业务开展情况,提供合同样本,报公司有
4、关部门审查。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二)办理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手续,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三)依法履行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四)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四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本单位上一季度合同履行统计表和履行情况登记表(每份合同加附一份)。(五)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档案室)是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与公司业务等相关的法
5、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三)负责各类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四)制定合同订立的操作指导书;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五)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六)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与处理;(七)负责合同台帐管理;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八)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归档、保存。第十条 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6、一)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二)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三)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五)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六)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七)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第十一条 专业审查部门(一)总经理办公室:对合同的法律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二)项目管理部:对合同的经济、技术性条款进行专业
7、审查。(三)财务部: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专业审查。(四)工程管理部:对涉及工程施工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五)总工办:对合同的经济、技术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六)行政等其他部门:对涉及土地、拆迁等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第十二条 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一)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二)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三)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四)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
8、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六)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第十三条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二)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三)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四)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五)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和部门领导报告;(六)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七)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八)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
9、(包括协议书、有关文件、信函、图表)的管理;(九)每季度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依据、授权和权限第十四条 订立依据 (一)计划(预算)内合同:由各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依据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在合同审核单上签署意见。(二)计划外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订立计划外合同的,由各合同承办单位起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三)施工合同的签定,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四)签定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初步设计已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
10、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5、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五)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公司办无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依据经理会确定主要条款和格式草拟合同文本。(六)对项目单一、图纸明确、范围清楚工程,宜签订闭口合同,实行总价包干。(七)对项目复杂、图纸变化因素多、周期较长不宜签订闭口合同的项目,实行单价总价合同,即单价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八)对工程规模大、工期紧等项目经批准可采用定额计价费率下浮方式。(九)对实施期跨度较长,执行阶段较复杂的合
11、同,合同责任公司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合同的实际实施情况,以及合同对方当事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如有)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制工程进度总(月、周)计划报告和进度工程款拨付申请表。第十五条 合同的授权(一)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1、公司法定代表人;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二)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三)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或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
12、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4、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四)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五)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六)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1、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2、被授权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
13、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3、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及其它材料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第十六条 合同审批权限(一)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二)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第十七条 合同方确定。依据招投标实施办法应通过招标确定合同方的,按招标程序进行,开标后三十日内必须订立正式合同,合同的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依据,若因特殊
14、原因,在不低于标书中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为我方的利益可作适当调整,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标准及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对非招标合同,承办单位或公司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考察选择最佳合同方,应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相关证书资料,并确认其有效性,留存复印件备查。第十八条 合同评审(一)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通过本办法进行评审。(二)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条款
15、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无误。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式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三)合同(包括招标文件里的格式合同)评审的方式:(1)对重大合同或内容较为特殊的合同,应由合同签订人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评审。其中工程建设合同应组织工程管理、预结算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评审。合同评审应形成会审纪要,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2)一般合同可采取相关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审批的方式进行合同评审
16、。(3)一般要求一个合同一次评审。常规合同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合同组织一次评审并形成示范合同文本,其它同类性质的合同参照示范文本直接签订,不再另行评审但要相关部门及个人会签审核。(4)合同主要条款由经理会或领导确定后,由承办部门负责起草正式合同文本,附合同审核表交具有签订合同权限的人员签字。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合同需要洽商的,洽商的人员应草拟合同文本,制定洽商方式和洽商技巧。(五)合同原件具体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重大合同我方至少留存两份,合同主管部门
17、一份、财务部门一份。第十三条 合同形式:(一)书面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标的额两千元以上的应当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工程联系单、经济技术签证单等形式,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应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二)口头合同,以现金当时结清的交易可以口头形式订立,以开据国家正式发票方式结帐。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格式合同;(一)首部一般包括合同编号;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前言一般包括签约日期及签约地点等。合同正文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尾部一
18、般包括合同的份数;附件及效力;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保证人(如果有保证人)签字或盖章等内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二)第十五条 格式合同:(一)由总经理、国有股权代表会同有关部门制作专用格式文本,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审查、修订。包括物资采购合同、用户水电气等安装合同、供用气合同等单一零星项目或工程(以协议书的形式签定)。(二)由对方当事人制作或提供的格式合同。第四章 合同审查第十六条 审查合同范围:公司所有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
19、导进行审查。第十七条 审查程序:按照承办单位经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各部室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专业审查部门的顺序进行审核,并签属个人意见;报总经理、国有股权代表审批。(一)简化格式合同审查程序,专业审查部门只需对变动部分、标的额进行审查。(二)初步审查。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查合同的基本事实。包括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必要性、价格合理性、条款内容完整性、合同履行目的确定性及合同主体适当性。签订的合同出现合同主体(对方)不当,合同事项不必要,价格不合理,无法履行等问题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承担合同审查不严的责任。第十八条 专业审查:(一)各承办单位送审合
20、同时,计划(预算)外项目合同应附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招标合同应附有招标文件、招商协议、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合同,还应附有经签批的特殊非招标申请。(二)合同的经济性条款报经营(项目部、工程部、总工办)管理部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合同是否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符合招标条件的是否招标,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询价记录及价格的合理性等。(三)合同的财务性条款报财务投资部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付款方式(票据、电汇、现金)可操作性、税务、金融等条款有效性、付款期限合理性等。(
21、四)合同的法律性条款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主要针对合同主体资格的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同权利义务表述是否具体明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文字表达是否严谨,尽量减少合同履行风险等。(五)涉及工程施工、其他代理的合同,报经营(项目部、工程部、总工办)管理部进行审查;对涉及土地、拆迁的合同报行政事务部进行专业审查。(六)上述部门审查时应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会同合同承办单位协商修改。第十九条 审查意见签批程序:(一)按照审查程序实施签批,签批意见在专门设计的“签批单”上注明。(二)各专业审查部门在确认合同承办单位已做出修改后,应逐页
22、签字确认,并在“审核意见”栏中注明“同意”或“不同意”字样,严禁“阅、核、看、读”等字样。(三)各级审查负责人不得越级提前签批意见。(四)合同审查部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五)审查意见签署完整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最后在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成立。未执行签批程序的,持章部门不得盖章。(六)合同内容中应显示共几页、第几页,每张应有审查人签字。(七)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
23、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第五章 合同用章及归档管理第二十条 用章管理:(一)合同意见签署完整,经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后,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对按照签批程序确认无异议的合同,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进行用章登记。对确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加盖公司公章。(二)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任何人私自以公司公章或部门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为空白合同加章,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第二十一条 归档整理及时限:(一)各承办单位向总经
24、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送合同原件时,对招标合同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合同,还应附有经签批的特殊非招标申请。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应送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登记归档。(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应准确、及时、完整登记合同台帐,每年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清查,履行完毕的合同按照归档时限上交档案室。(三)支出类合同应由对方先行签章,收入类合同可由我方先行签章。合同承办单位负责签章,合同对方在市区内的,经审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双方的签字、盖章,并将签定的合同送至总经理办公
25、室法律顾问室归档;在市区以外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并将签定完毕的合同送至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归档,避免合同签订滞后于合同执行。第六章 格式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条 工程合同:该类合同指涉及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合同,包括对此类工程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地质勘查等合同。项目管理部负责该类合同内容的拟订。第二十三条 物资采购合同:该类格式合同涉及的物资采购、拆迁、资产管理等合同由资产管理部、征地拆迁部负责,按照既定的采购计划及国家、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进行合同的拟订、签订。 对上述格式合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按业务性质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保存合同格式文本;签订部门负责
26、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并对部门格式合同进行编号管理,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格式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合同审查部门,有权随时对任一合同提出询问,承办部门和负责部门应进行解释。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可增加相关格式合同。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可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
27、出书面答复。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职责、债务或合同条款;(三)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解除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第二十六条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查并签发解除
28、合同或变更合同的函;若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第二十七条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并按合同评审的要求重新组织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发放的范围相同。第二十八条 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第二十九条 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
29、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第三十条 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第八章 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公司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帐。第三十二条 特殊情况:抢险、工程施工中的特殊情况涉及到的经济行为可以先执行,后补签合同。补签时,承办部门负责人要在“签批单”中备注原因。第三十三条 按合同
30、规定,须办理登记、备案及财产过户手续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第三十四条 合同签章之后进入履行程序仍未开始履行的合同,由承办部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三十五条 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变更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第九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第三十六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第三十七条 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总经理,由部门领导和分管副
31、总经理拟定处理意思,报公司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第三十八条 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第十章 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第四十条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公司避免
32、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请公司予以奖励。第四十一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四)擅自更改招标文件、招商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五)违反或擅自更改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第四十二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或给
33、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遗失重要证据;(三)发生合同纠纷或变更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引发公司利益受损的;(四)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五)擅自变更合同标的范围或发现合同标的范围改变而不上报公司的。(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第四十三条 公司员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章报告与记录、附则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活动中生成的合同,合同审核单、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特殊非招标申请、领导批示由公司档案室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或更改。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1:合同
34、审核单附件2: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一份合同加附一份)附件3:合同履行统计表(季报)附件4:合同管理流程附件5:合同审批流程附件1:合同审核单合同审核单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项目情况是否列入年度综合计划是否招投标是否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合同价款合同承办单位:经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承办单位主管领导意见:审核部门审核意见合同审核部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总工办总经办(法律顾问)分管领导工程分管领导项目分管领导总工办分管领导其他本表只适用工程合同,其他如:购买合同,按相关承办单位格式;备注:1、此审核单附在合同首页作为合同原始资料的一部分,审核单意见不完整,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应拒绝在合同书上
35、签字,持章部门拒绝盖章。2、涉及生产设备、计量设备(技术)、专项技术、信息设备(技术)的,由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涉及土地等其他的,由行政部签署意见;涉及工程施工的,由工程管理部签署意见。3、年度综合计划外且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应附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4、招标项目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项目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书、合同方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材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的合同,还应附有总经理及国有股权代表批示。附件2: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一份合同加附一份)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内容及标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
36、情风险分析合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备注:1.合同履行情况应填写:合同履行结果包括四种情况(1)、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2)、合同履行完毕有异议(3)、合同正在履行无异议(4)、合同正在履行有异议(其中“正在履行”的合同需要详细填写合同履行进度。)2.风险分析: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合同承办部门需要对存在风险作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附件3:合同履行统计表(季报表)部门: 合同履行统计表序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对方当事人合同内容及标的(元)签订日期履行情况风险分析承办人备注123456789部门负责人: 合同管理员:注:1.合同履行情况应填写:合同履行结果包括四种情况(1)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
37、(2)合同履行完毕有异议(3)合同正在履行无异议(4)合同正在履行有异议(其中“正在履行”的合同需要详细填写合同履行进度。2.承办人:是指签订后具体执行合同的人,如未明确,则为部门负责人。3.风险分析: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合同承办部门需要对存在风险作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附件4: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流程承办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国有股权代表项目(工程)管理部财务投资部总经理办室总工办开 始审查合同经济、技术性条款审查合同财务条款审查合同法律条款审查合同经济、技术性条款提交项目审批报告审 批计划内项目 计划外项目审 批法律顾问立项等前期资料完善询价审查资格招标 确定合同方拟订合同文本审批签字完善合同登记盖章合同执行提交合同管理季报表登记合同台帐合同原件合同原件归档(含审批单)分类整理档案室附件5:合同审批流程合同审批流程承办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国有股权代表项目(工程)管理部财务投资部法律顾问(总经办)总工办合同文本审批审查技术经济条款审查财务条款审查法律条款审查技术经济条款计划内 计划外起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审批审批合同双方签章签字合同原件合同原件说明:本审批流程只适用于工程合同,其他合同另详承办单位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