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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二 一 五 年 六 月第 82 页目 录1、总论1目的意义1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11.3 方案编制依据21.4 方案编制范围31.5 建设方案期限41.6 目标42、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基准年和区域12.2 调查方法12.3 城市状况调查22.4 水源地调查33、水源地安全评价93.1 水质安全状况评价93.2 水量安全状况评价14 应急能力评价15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补充划分195、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内容205.1 总体要求205.2 水量达标建设225.3 水质达标建设23 监控达标建设
2、255.5 管理达标建设266、主要成果27附表28附录一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43附录二 报告编写参考目录521、总论1.1目的意义获得安全的饮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与基本生存权。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供水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保障饮水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与谐社会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水法、践行治水新思路的具体表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要求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出到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的
3、目标。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需对我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状调查评估,编制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为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打好基础。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方案充分反映饮用水源保护的本质特征,达到水源保护的实际效果。编制的各个环节均应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客观实际需要。(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方案切实表达以预防为主的思想,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污染治理控制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结合,点源治理与
4、综合治理结合,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结合,工业布局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统一,区域整体优化原则。(3)适用性原则。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方案具有指导性与可操作性,易于推广应用,并具有持久效果,前瞻性强,以保证方案的全面落实。(4)与流域污染控制相协调的原则。方案的编制,应与流域内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环保规划相协调,统筹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5)统筹管理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分析可能导致饮用水源地污染的各类问题,对影响水源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污染进行统筹治理。(6)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原则。(7)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原则。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的目的
5、是人民大众的饮水安全,在规划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公众的广泛参与。1.3 方案编制依据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法(2002年8月);(2)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3)中华人民共与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4)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5)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6)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7月)。有关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6、20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6)水质采样技术规范(SL187-96);(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9)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10)湖南省水功能区划(湘政函【2014】183号)(11)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1023-2005);(12)湖南省用水定
7、额(DB43/T388-2008)。其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2)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33号);(3)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4)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技术大纲(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5年8月);(5)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细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5年10月);(6)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5年10月);(7)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湖南省
8、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4 方案编制范围2011年5月30日,水利部下发关于公布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水资源【2011】109号),公布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我省被水利部列入名录的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共6个,具体为:长沙市湘江水源地、湘潭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株树桥水库水源地、株洲市湘江水源地、岳阳市铁山水库水源地、常德市沅江水源地。2014年1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146号),共核定124个省级重要重要饮用水源地(含6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源地),其中水库型水源地42个,河流型水源地78个、地下水
9、水源地4个。我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方案编制的范围为:本次方案编制范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146号)中公布的124个省级水源地,每个水源地均编制一个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6个已列为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不再另行编制,但需要汇总已有成果)。详见附录一。1.5 建设方案期限水源地达标建设达标建设方案期限为2016年-2020年,一般选取其中三年作为建设期限,分阶段确定达标目标与建设进度,力求做到点面结合、主次分明、总体推进的效果。1.6 目标到2020年,我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初步建成重
10、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具体目标为 “一个保障、两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一个保障”是指保障水源地安全供水,正常情况下水源地安全供水,突发事件情况下保证应急供水;“两个达标”是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三个没有”是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与活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或活动;准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设施或活动;“四个到位”是水源地保护机构与人员到位;警示标牌、分界牌与隔离措施到位;备用水源地与应急预案到位;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设施到位。2、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内容与方法2.1调查基准年
11、与区域2调查基准年 调查现状年为2014年,规划区调查基准年为:2020年、2030年。2调查区域(1)供水城市调查现状年供水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与用水、供水等情况。(2)水源地 调查现状年水源地保护区(包含饮水渠道、管线)水量、水源水质及污染源与生态状况、重要湖库型水源地水土流失、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等情况。 (3)规划区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查2020年、2030年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其基本情况。 2.2 调查方法 (1)收集资料法 以收集与利用现有资料为主,合理选用水资源综合规划、统计年鉴或年报、水质通报、土地详查成果、水资源公报、水源地监测数据、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成果。(2)现场调查与监测如
12、缺乏有关资料,应进行相应的现场调查与监测。2.3 城市状况调查2 城市经济社会情况调查收集统计分析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为分析现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及其预测未来需水提供基础资料。主要指标包括城市人口、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析说明城市的经济社会特点,重点分析城市人口增长、城市总体定位、主要功能分区(工业区、科技园区、商住区、旅游区、生态保护区等)。填入附表1。2 城市用水与供水调查 调查统计分析城市用水与供水状况,主要包括城市用水结构与用水水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用水结构分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三产业用水、第二产业用水与生态用水4类。城市居民生活
13、用水水平以居民生活人均用水量与综合生活人均用水量等指标表示。城市供水结构按水源性质分为地表水、地下水与其他水源三大类。地表水分为水库、湖泊与河道三类。地下水分为浅层地下水与深层承压水。其他水源包括微咸水利用、污水处理再利用、雨水集蓄利用、海水直接利用与海水淡化。 城市供水量包括集中式供水量与自备集中式供水量。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水厂统一净化处理与消毒后,通过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自备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还有各单位自备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居民生活用水量是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备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 生态与环境用水量指建成区绿化用水、环境用水
14、与河湖补水等的一次性使用的淡水。未经处理的污水与海水直接利用量不计入总用水量中,需另行统计并要求单列。城市用水与供水调查填写附表2与附表3。2.4 水源地调查2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统计分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包括3个方面:(1)水源地地理信息 包括水源地名称、水源地所在水系或河流湖库、水源地经纬度等。(2)水源地运行状况包括水源地类型、工程规模、建立时间、供水城市与供水人口等。(3)水源地水体所在水功能区水源地所在功能区名称针对已划定水功能区的水源地,没有划定功能区的水源地可以不填。调查成果填入附表4。2 水源地水量调查对地表水水源地通过调查掌握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设计与现状条件下水源地来水
15、量、城市供水量、供水保证率、供水结构的变化与差异,分析变化的过程与原因。 填写地表水源设计枯水年来水量与现状水平年枯水年来水量是为了对比分析设计与现状条件下水源地来水量的变化;填写设计供水量与现状年实际供水量是在对比分析设计供水与实际供水量的差异,从而分析可能存在的水量不安全的原因,为水量安全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对地下水源地要求查清水源地所处流域、可开采量、实际开采量、超采量、开采井数及由于超采而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等情况。 城市供水量指水源地向城市供给的毛水量(包括输水损失量)。 其他工业供水量是指直接从水源地取水的工业毛供水量。 综合生活供水量可采用自来水供给的综合生活用水毛供水量,并需包括
16、水源地至自来水厂的输水损失在内。调查数据填入表附5与附表6。 对附表5,若缺乏2014年水平年的资料,当20112013年水平年的数值变化不大时,除现状年实际供水量外,其他项目可以采用20112013年水平年数值代替2014年数值。当城市从渠道取水时,来水量填入附表5中河道取水一栏中,但要在报告中给予说明。渠道设计来水流量采用城市取水设计报告中的资料。有城市供水的保证率与在此保证率条件下的渠道来水流量,此流量作为设计来水量。 在附表5中,现状水平年枯水年来水量是指2014年水平年的枯水年年来水量,其枯水年频率与本表中设计枯水年来水量的频率相同。2014水平年枯水流量是指2014年水平年的枯水期
17、来水流量,其频率与本表中设计枯水年来水量的频率相同。2014年水平年的来水量是指在历年降水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2014年的下垫面条件与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条件下,进入水库与湖泊的来水量。一般情况下,由于2014年水平年下垫面条件的变化与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提高,2014年水平年的来水量往往比以往减小,如上游新建大型多年调节水库,来水量可能增多。 根据资料情况,现状水平年枯水年来水量与2014水平年枯水流量的获取途径分为几种情况: 从现有成果中获取。这些计算成果可以是水资源综合规划中的水资源配置成果或最近的水源地设计复核资料等。 当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实测流量资料能代表现状水平年来水
18、量资料时,用实测来水量资料代替现状年来水量资料,并进行频率分析,计算枯水年来水量与枯水流量。 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虽然较高,但是,当某段时间内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来水量的影响与现状水平年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来水量的影响相近时,可以用该段时间的实测流量代替现状年来水量,并进行频率分析,计算枯水年来水量与枯水流量。 当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时,需要进行来水量的还原与还现计算,提出2014年水平年来水系列并进行频率分析,计算枯水年来水量与枯水流量。 对河道无坝取水,当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枯水流量的影响较大时,采用实测来水量代替2014年水平年来水量要慎重。2 水源地水质调查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
19、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调查评价包括河流(渠道)与湖库型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断面)的选择应能反映水源地取水口的水质状况。水质监测点(断面)布设与监测方法参见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002)表1与表2中所有的29个项目。评价所用原始数据分别按汛期、非汛期与年度平均3个值,填入附表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002)表3中的部分有毒有机物项目,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监测,也可采用已有专项有毒有机物监测成果。附表7中的基本项目包括GB:3838-2002表1中的24个项目;补充项目包括GB 38
20、38-2002表2中的5个项目;特定项目可从GB 3838-2002表3中的项目中选择。地方特定项目主要指当地特有的水质指标,如背景值高的指标、特有污染指标等。 已经划定水功能区划内的水源地,水质监测选用的监测点(断面)应是该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代表断面。未划定水功能区划的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选用方法参考有关水质监测评价规范。除有毒有机项目外,基本项目与补充项目栏中所有列的项目要全而且一致,缺乏监测数据的项目填零(pH除外)。 水源地补充项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与有毒有机物项目水质类别评价结果为“达标”、“不达标”。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
21、002)。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最差的项目赋全权,又称一票否决法)确定水源地水质类别。按汛期、非汛期与年度平均分别统计,并以类地表水标准值为界限,给出是否超标、主要超标物及其超标倍数等,填入附表8。河流(渠道)型饮用水水源地总氮不参与水质综合评价。 基本项目水质类别分I、II、III、IV、V与劣V类评价;补充项目、有毒有机物与地区特定项目按达标、不达标评价;湖库类水源地富营养化按“贫”、“中”、“富”评价;所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只填达标或不达标。主要超标项目按水质标准指数由大到小排序,选取前3项填写(水质标准指数一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水质参数i的标准值,标准值按地表水水质标准类标准执行
22、)。填写超标项目时,同时填写超标项目的水质标准指数,并加括号,如高锰酸盐指数(3.2)。水功能区水质调查评价只限于含有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功能区。关于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标准,对于只有一个水功能的水域,以相应的水质目标作为评价标准;对于有多个水功能的水域,应采用饮用水功能作为评价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区,应在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其水功能区的名称。2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营养状况调查评价 对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应进行营养状况评价。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营养状况评价方法与标准依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要求一致。富营养化评价项目包括总磷、总氮、叶绿素、透明度与高锰酸盐指数5项;营养程度按贫营养
23、、中营养、轻度富营养、中度富营养与重度富营养五级评价。有多测点分层取样的湖泊(水库),评价年度代表值采用各垂线平均后的多点平均值。填入附表9。3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将评价所用原始数据按年均值填写入附表10中。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采用单项组分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将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指标分为感官性状与一般化学指标或细菌学指标、毒理学、放射性指标与地方特定项目四大类。感官性状与一般化学指标或细菌学指标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或可通过净水厂传统处理方法去除,这一类指标按地下水水质标准的5类进行评价,并将其类水标准值的上限值确定为地下水水
24、质控制标准。毒理学与放射性指标作为一类,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达标评价,填入附表11。一般化学指标与细菌学指标一栏中,按照地下水水质标准,分I、V类填写类别。毒理学、放射性指标与地区特定项目,按照饮用水卫生标准,达标评价只填达标或不达标;超标项目按水质标准指数由大到小排序,选取前3项填写(水质标准指数一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水质参数i的标准值,标准值按地下水水质标准类标准执行)。填写超标项目时,同时填写超标项目的水质标准指数,并加括号,如高锰酸盐指数(3.2)。2 水源地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包括污染源类型(点源、面源、内源等)、污染来源及其时空分布。污染源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与内污染源3类,
25、其中,面污染源、内污染源调查主要针对湖库型水源地。 1水源地排污口与污染源调查 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与污染源调查范围:重点调查保护区与水功能区的排污口与污染源,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对取水口水质有一定影响与潜在威胁的排污口。 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查、估算方法采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有关规定。 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与污染源调查分入河排污口与污染源(含潜在污染源)两类调查。 入河排污口调查内容包括排污口名称、排入水源地的废污水量、污染物量等。污染物排放量COD与氨氮为必选项,其他项可根据水质超标情况,选择34项填写。按附表12填写。内源污染调查仅限于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域,不包括陆域
26、范围。内源污染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水产养殖、底泥污染状况以及水面流动污染源等。水面流动污染源包括航运、水上娱乐等,将调查结果进行定性描述其污染程度,分轻微、一般、严重。按附表12填写。污染源调查内容包括污染源类型、所在位置、废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等。污染源类型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工矿企业废水、垃圾填埋场以及集中式禽畜养殖场排水等。污染物排放量COD与氨氮为必选项,其他项可根据水质超标情况,选择34项填写。按附表13填写。 2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调查目前估算面源污染负荷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种是在对流域区域的水土流失过程及其主要制约因素进行大量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利用数学模型对面源污染物的输出、迁移转化
27、过程进行详细模拟,预测流域区域面源污染物的输出总量与空间动态变化;另一种是根据流域主要土地利用类型、降水径流资料等实测资料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估算流域区域的总降水径流量与平均径流污染物浓度计算总污染负荷量;第三种则是根据汛期、非汛期河流控制断面污染物通量以及点源负荷调查数据进行估算。面源污染调查范围为湖库汇流区中影响取水口所在功能区水质状况的区域。面源污染调查包括城镇地表径流、化肥农药使用、农村生活污水与固体废弃物、水土流失及分散式禽畜养殖等。按附表14填写。2水源地水土流失及其治理情况调查 重点调查水土流失影响严重的湖库型水源地。 调查范围:在上级水库以下、对湖库影响大的主要汇流区域。 基本情
28、况主要根据2014年年鉴资料统计;土地利用现状采用土地管理部门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资料。 水土流失调查以水力侵蚀为主,利用近几年的治理面积与保存率,调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情况。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主要对20102014年的治理情况进行调查。湖库型水源地基本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及其治理成果调查内容填附表15、附表16与附表17。2水源地管理现状调查 水源地管理状况调查分析包括水源地的管理体制与保护状况两个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与水资源保护情况调查数据填写附表18附与表19。水源地管理情况调查分为水源地保护地方法规、应急预案、运行状况等。 水源地保护情况调查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29、分、法制建设、水质水量监测及信息发布、已实施的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措施等。报告应说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加强管理与保护的对策建议。3、水源地安全评价3.1 水质安全状况评价3 评价原则1)对水源地进行水质状况指数评价,按一般污染物指数、有毒污染物指数、湖库富营养化指数等,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以指数1、2、3、4、5表达。2)对人体健康危害明显与存在长期危害,而目前饮用水处理工艺难以去除的有毒类,归纳为有毒污染物;其指数评价采用单因子法,即对最差的项目赋全权。3)除有毒污染物外其余指数归纳为河道型水源地与地下水水源地的一般污染物,其指数评价采用等权重综合评价。4)河流与
30、地下水水源进行一般污染物指数与有毒污染物指数评价,湖库型水源地增加富营养化指数评价。5)在计算一般污染物指数、有毒污染物指数、富营养化指数的基础上,进行安全评价。3 评价项目1)一般污染物项目监测项目全部参与评价(项目不得少于5项),具体项目在表4-1与表4-2规定的项目中选择。2)有毒污染物项目地表水水源地有毒污染物项目:挥发性酚类、硝酸盐、重金属类中各类至少选择一项;地下水水源地有毒污染物项目:挥发性酚类、重金属类中各类至少选择一项。3)湖库富营养化评价项目富营养化评价项目包括总磷、总氮、叶绿素、透明度与高锰酸盐指数,见评价表4-3。3 评价标准一般污染物指数与有毒污染物指数评价标准参照地
31、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制定,详见表3-1,表3-2。富营养化评价项目控制标准参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技术细则,见表3-3。表3-1 地表水饮水水源地水质评价项目、标准及指数 项 目评价标准及指数12345一般污染物项目溶解氧(mg/L)6532高锰酸盐指数(mg/L)2461015化学需氧量(mg/L)15203040生化需氧量(mg/L)34610氨氮(mg/L)铜(mg/L)锌(mg/L)硫化物(mg/L)硫酸盐(mg/L)未检出250250氯化物(mg/L)未检出250250铁(mg/L)未检出锰(mg/L)未检出硒(m
32、g/L)有毒物项目挥发性酚类(mg/L)石油类(mg/L)硝酸盐(mg/L)102025氟化物(mg/L)砷(mg/L)汞(mg/L)镉(mg/L)铬(mg/L)铅(mg/L)氰化物(mg/L)表3-2 地下水饮水水源地水质评价项目、标准及指数项 目评价标准及指数12345一般污染物项目色 度(度)55152525嗅与味无无无无有浑浊度 (度)3331010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有pH值9,9总硬度(mg/L)150300450550550溶解性总固体 (mg/L)300500100020002000硫酸盐 (mg/L)50150250350350氯化物 (mg/L)50150250350350铁
33、(Fe) (mg/L)锰(Mn) (mg/L)铜(Cu) (mg/L)锌(Zn) (mg/L)高锰酸盐指数 (mg/L)1010氨氮(mg/L)有毒物项目挥发性酚类(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未检出硝酸盐(mg/L)203030亚硝酸盐(mg/L)氟化物 (mg/L)碘化物 (mg/L)氰化物 (mg/L)汞(Hg) (mg/L)砷(As) (mg/L)硒(Se) (mg/L)镉(Cd) (mg/L)铬(六价) (mg/L)铅(Pb) (mg/L)滴滴滴 (g/L)未检出六六六 (g/L)总放射性(Bq/L)总放射性(Bq/L)表3-3 富营养化项目、标准、指数水质评价指数评分值叶
34、绿素a(mg/m3)总磷(mg/m3)总氮(mg/m3)高锰酸盐指数(mg/L)透明度(m)11020205023040102510030035060501005001000470802006002000600059010090013009000160003 评价方法1)一般污染物项目指数计算(1)计算单项指标指数。当评价项目i的监测值Ci处于评价标准分级值Ciok与Ciok+1之间时,该评价指标的指数:式中,Ci:i指标的实测浓度; Ciok:i指标的k级标准浓度; Ciok1:i指标的k1级标准浓度; Iiok:i指标的k级标准指数值。(2)计算综合指数(WQI),其值是各单项指数的算术平
35、均值。即: (i=1,2,n)n:参与评价的指标数。(3)确定评价类别:当0WQI1时,水质指数为1;当1WQI2时,水质指数为2;当2WQI3时,水质指数为3;当3WQI4时,水质指数为4;当4WQI5时,水质指数为5。(4)某些细节处理:关于溶解氧指标的指数计算溶解氧与一般指标(项目)不同,一般说,溶解氧越大,水质越好,所以溶解氧的计算公式与其它指标的指数计算公式相反。如有类似情况,同等处理。两级或多级标准值相等的处理当标准中两级分级值或多级分级值相同时,单项指标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即:式中,m相同标准的个数。当只有一个区域时,如果该项目未检测出来,则评价指数Ii=1;如监测值小于所给标准
36、,则评价指数Ii=2;如监测值大于所给标准,则评价指数Ii=5。CiCio5的处理当CiCio5时,为劣类水,其单项指标指数一律计为Ii=5。2)有毒物项目指数计算有毒物项目指数计算的具体步骤如下:单项指标指数的计算与一般污染物项目指数计算相同;综合指数,取其各单项指数最大值为有毒物项目综合指数,即采用水质项目评价最差的作为有毒物项目的评判结果(最差项目赋全权)。3)湖库营养状况指数计算湖库型水源地需进行富营养化评价,其评价方法与标准与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技术细则一致。营养程度按富营养指数1、2、3、4、5评价。有多测点分层取样的湖泊(水库),评价年度代表值采用各垂线平均后的多点平均值。评价
37、方法采用评分法,具体做法为:查表将单项参数浓度值转为评分,监测值处于表列值两者中间者可采用相邻点内插;几个参评项目评分值求取均值;用求得的均值再查表得富营养化指数。4)水质安全状况评价通过上述方法计算出一般污染物指数、有毒污染物指数与富营养化指数,取其中最大的指数作为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指数,利用水质综合评价指数确定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确定方法为:当水质综合评价指数为1与2时,则水质评价为安全;当水质综合评价指数为3时,则水质评价为基本安全;当水质综合评价指数为4与5时,则水质评价为不安全。3.2 水量安全状况评价3水量安全评价方法、指标及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安全状况评价主要根据工程供水能力与枯
38、水年河道来水保证率或地下水开采率判断水量是否满足水源设计供水量的程度。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体系分为目标层与指标层两个层次。目标层反映水量是否满足水源设计水量要求,指标层反映水源地水量安全的具体因子。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具体见表3-4。表3-4 湖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目标层指 标 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工程供水能力: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设计综合生活供水量100%。反映取水工程的运行状况枯水年来水量保证率,表征水源地来水量的变化情况河道:2004水平年枯水流量/设计枯水流量100%湖库:现状水平年枯水年来水量/设计枯水年来水量100%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工程
39、供水能力: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设计综合生活供水量100%。反映取水工程的运行状况地下水开采率:实际供水量/可开采量。表征地下水水量保证程度评价指标表中:a)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为:现状居民生活用水与第三产业用水量之与,设计综合生活供水量=水源设计供水量设计工业供水量设计农业供水量;b)若暂无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或设计综合生活供水量数据,工程供水能力可采用现状城市供水量设计城市供水量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以指数1、2、3、4、5五级表达,各类型水源地的安全性评价指标(数)及标准见表3-5。表3-5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数)及标准目 标评价指标评价指数及标准12345地表水水
40、源地水量安全工程供水能力(%)9590807070枯水年来水量保证率(%)9795908585地下水水源地水量安全工程供水能力(%)9590807070地下水开采率(%)851001151301303.2.2水量安全状况评价按照评价方法与评价体系里的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进行各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并按水源地的设计情况与实际供水情况进行分析与修正,譬如某水源地尚未充分发挥供水效益致使用水量未能达到原设计水量而造成现状综合供水量减少,其评价指数应修正为1。取两个评价指标安全评价指数最大的作为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指数,利用水量安全评价指数确定水源地水量安全状况,确定方法为:当水量安全评价指数为1与2时,
41、则水量评价为安全;当水量安全评价指数为3时,则水量评价为基本安全;当水量安全评价指数根据为4与5时,则水量评价为不安全。3.3 应急能力评价 风险与应急相互对应,密不可分。风险应急就是在科学的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当面临风险时从可以采取的转移、接受、回避、化解与分担风险等各种手段中选择最优方案的过程,其主要任务是以最低的代价获得最佳效益。当发生水质或水量突发事件时,城市饮用水应急能力就会发挥其作用,显现其重要性。城市饮用水应急能力主要表达在三个方面,即备用与应急水源及其供水能力、应急供水的手段与应急预案,对饮用水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可以为有效风险预报与风险应急提供依据。3 评价内容 1 应急
42、与备用水源 伴随着水资源严重短缺、突发事故频发、水量需求增大、供需矛盾等问题的显现,应急及备用水源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对于单一水源的地级城市、20万人口以上城市,应急及备用水源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水在工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城市供水要求水源水体必须是质与量的统一。然而近几十年来,由于工农业的发展,城市、工业企业排污量大量增加,农田广泛施用化肥、农药,因而使许多地区的水源受到污染,水质严重恶化。应急与备用水源的有无及其工程供水能力是城市应急供水的前提条件,因此,城市饮用水应急能力安全评估首先是对应急与备用水源及其工程状况的评估。 2 应急供水手段 城市饮用水应急供水手段包含了应急管理以及一系列应急供
43、水保障,是饮用水安全及应急供水的保障。 (1)应急管理 城市饮用水安全应急管理应当从源头做起,并贯穿于整个饮用水的处理与输送过程中,应急管理应当包括管理机制、管理与监控预警等方面,其中,应急管理机制分为水源地保护机制、水质水量预警机制以及安全保障应急机制;管理应当从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城市应急供水管理入手;监控预警涵盖水源地保护监控、水质水量监测与公报、水质应急监测以及供水系统水质监控预警。(2)应急供水保障 应急供水保障指所有支持与保证应急供水的条件,是应急预案付诸反应行动的基础,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或水量短缺时,要求有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来保证应急反应的快速性与有效性,支持应急供水的顺利进行。应急供水保障系统由技术、人员与物资三方面构成,具体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资金保障与社会动员保障等,因此,城市饮用水应急供水保障应从以上三个方面加强。 3 应急预案 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具有不确定性、流域性、难处理性与影响的长期性,往往事发突然且危害性大,必须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理。现阶段,很多城市供水部门没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且水质应急监测难度大。我国对紧急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