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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日: 2013年3月20日发行日: 2013年3月20日制定审核批准一、目的为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创新能力,规范科研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研究院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研发人员和研发项目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管理。三、细则(一)定义1、研发项目 研发项目按其内容分为四大类: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标准。2、研发项目合同/项目任务书 指甲方(研究院院长或授权人)及乙方(项目研发组)就明确研发项目的任务、阶段、验收细则、奖惩办法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合同签订时须确定目标、时间、经费、奖金和项目负责人。3、项目奖金标的额 是指在项目立项时根据项
2、目类别确定的某一项目的项目奖金额度。4、评审委员会 研究院设评审委员会,由研究院院长或授权人、项目组长。负责研究院各类奖项(包括其他非研发项目和奖项)的评定。(二)职责1、研究院院长(或授权代理人) 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研发合同/协议的签订、批准,研发项目考核结论的确认和奖励的批准。2、总师办 立项审核,资源配置,项目考核结论评估、项目奖励、申报资料等审核和调整,研发项目的考核及协调处理。3、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长) 全权负责项目的开发过程控制,是项目计划分解、研发质量、进度、创造性和成本控制的直接负责人。4、评审委员会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计划、质量、费用等数据和资料等,负责组织对研发项目的
3、考核,评估,奖励的评定。项目考评小组对考核结论负责,组长为项目考评的第一责任人。(二)过程控制及要求1、研发计划的日常检查、考核1.1项目研发组主要检查项目月、季研发计划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须协调事项等,收集相关资料,检查各类研发计划的完成情况。1.2项目研发组必须对月、季研发计划完成情况的真实性把关。如出现不实情况,将对考核负责人按500元/次项处罚。2、研发项目目标及进度考核2.1目标考核 研发项目结果没有达到项目任务书内容及目标要求时,原则上应给予负激励。2.2文件资料考核 项目研发过程中各种资料齐全完备。项目任务书(合同)、研发可行性报告、各阶段的评审资料、设计图纸(蓝图及电子图档)
4、、工艺技术文件资料、试验检测报告等类资料,资料不完整的按500元-2000元/类,从该项目奖金中扣罚。对重要技术资料丢失或重要技术泄密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给研究院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2.3进度考核2.3.1项目阶段进度延期,但不超过1个月(含),扣除该阶段奖励的50%,特殊情况项目组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酌情少扣或不扣。2.3.2项目阶段进度延期1个月至2个月(含),扣除该阶段奖励的100%,特殊情况项目组申请,经总师办批准,可酌情少扣,但扣除额不得低于50%。2.3.3项目阶段进度延期超过2个月,不管任何理由,应给予对应的负激励。
5、2.3.4项目阶段进度延期而项目最终验收不延期时,项目组申请后,总师办可酌情补发已考核各阶段所扣除的部分奖励(但补发金额不得大于所扣除金额的80%)。研究院领导对进度有特别要求的项目,没有按要求完成直接给予负激励。2.3.6研发承包合同(任务书)对项目进度有特定的考核奖惩措施时,按承包合同执行。3、项目立项及项目类别评定方法3.1项目评审 根据设计开发流程及项目前期策划,由项目研发组组织进行研发项目立项评审,由项目研发组组长审核,报研究院院长或授权人批准。3.2项目评审方式 采用累加计分制。从以下A、B、C、D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然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90分及以上为类,7
6、089分为类,5069分为类,50分以下为类。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技术开发难度和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在发展方向、市场潜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重大项目。 A、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先进性(25分); B、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 C、项目对研究院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 D、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项目类别 级别特类类类类类一级二级三级四级3.3项目评分标准项目评分标准类别要 素评 价评估分值A(25分)技术含量(10分)技术含量高,或有重大的技术创新8-10分技术含量较高,或有较大的技术创新5-8分一
7、般5分以下技术指标先进(15分)国际领先15分国内领先或同行领先14分省内领先13分国内先进或同行先进11-12分省内先进9-10分填补依托公司空白7-8分较先进5-6分一般5分以下B(30分)工作量(20分)工作量大,开发进度要求紧16-20分工作量较大,开发进度要求较紧12-16分一般12分以下自主开发难度(10分)自主开发难度大8-10分自主开发难度较大5-8分一般5分以下C(15分)对科技进步的贡献(7分)大幅度提升研究院开发水平和能力6-7分有效提升研究院开发水平和能力4-6分一般4分以下对品牌形象提升效果(8分)显著提高研究院品牌知名度和质量形象7-8分有利于提高研究院品牌知名度和
8、质量形象5-7分一般5分以下D(30分)潜在经济效益(15分)预期销量、收入及利润高12-15分预期销量、收入及利润较高8-12分一般8分以下市场竞争力(10分)市场竞争力强,有效提高市场占有率等8-10分市场竞争力较强,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等5-8分一般5分以下其他积极因素(5分)项目对成本及环境因素的考虑、发展前景等5分及以下 注:B中自主开发难度项如属及外单位合作开发的项目,则该项分值按表中的分值 60%-80%折算。3.4项目奖金评定办法及分配原则3.4.1项目考核评定办法3.4.2采用百分制,将项目考核分为进度考核、质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块,各模块相应权重见以下框图。3.4.3为
9、鼓励项目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在进度考核方面可设进度提前奖励,在成本控制方面可设有节省奖励。3.5奖金发放前提3.5.1项目开发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达到项目立项时所确立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超标实现),按照本办法计提项目奖金。项目评价总分(100分)进度控制考核(30分)质量控制考核(40分)成本控制考核(30分)投产鉴定完成时间考核(10分)过程控制考核(20分)材料成本控制(18分)研发费用控制(12分)研发过程质量评价(18分)市场质量信息反馈(12分)研发水平评价(10分)3.5.2项目开发失败处罚 属成熟技术,因人为原因致使项目开发失败的,则取消该项项目奖金;情节严
10、重(给研究院造成重大损失、信誉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负责人处以所造成损失5%30%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连带责任人也承担相应罚款。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资格。属非成熟技术,因技术水平达不到、研发方向错误或其它不可预知的客观情况出现,导致研发失败,视具体情况酌情发放项目奖金。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奖金标的的50%。3.6项目获奖、专利及发表论文的奖励3.6.1 对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分别按国家级奖3万元/项,省、部级奖1.5万元/项,市级奖0.75万元/项,给予一次性奖励。3.6.2对获得优秀设计奖或相应奖项的,分别按国家级奖2万元/项,省、部级奖1万元/项,市级奖0.5万元/项,给予一次性奖励。3.
11、6.3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分别按发明专利3万元/项,实用新型专利0.5万元/项,外观设计专利0.5万元/项,给予一次性奖励。3.6.4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学术会议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并冠有研究院名义的作者,分别按国家级1000元/项,省、部级800元/项,市级500 元/项,给予一次性奖励。3.6.5各项奖金金额原则上就高不就低,如该项已按省级奖励的,又被评为国家级奖的,则按国家级奖金金额补发奖金差额。3.6.6各项奖项、专利、论文凭权威机构的有效证书(件)申报,证书(件)由项目研发组长审查,并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属于研究院知识产权的证书(件)原件由研究院保存。3.6.7对直接参加项
12、目奖项和专利等资料编写、修改、整理、申报工作的主要人员的奖励标准:按相应奖项奖金总额的15% 给予奖励。 3.6.8各项奖金的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项目研发组组长审核,经评审委员评定后,报研究院院长(或授权人)批准,交财务部执行。3.7研发项目奖金发放办法3.7.1项目奖金计算及发放3.7.1.1根据项目研发组组长对项目考核结论的调整和审定,汇总项目、各阶段的奖罚结果,报研究院院长(或指定的授权人)批准后,交财务部门执行。3.7.1.2财务部门根据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研究院院长(或授权人)批准的奖金分配表,按项目所在的所为单位,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将各项目的激励(包括负激励)进行汇总,
13、发放上半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奖金,如果激励汇总为负,不从工资中扣,自动转入该项目下阶段计算。3.7.1.3降成本项目由财务核算分管研究院领导签字认可后,报研究院院长(或授权人)批准兑现奖金(已签订合同的按合同要求进行考核)。3.7.2奖金的发放范围及跨部门奖金的分配3.7.2.1非研发部门原则上不参及研发项目奖金的分配。3.7.2.2为项目研发做出贡献的研发人员原则上都应分配奖金。3.7.2.3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只有在确实参及了项目的具体研发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参及该项目的奖金分配,但不能参及其他项目的奖金分配。(指导、协调、推进、提供方案建议等工作为领导职能,不能算为具体的研发工作)。主持工作
14、的领导,原则上不能担任普通研发项目的项目组长,但可以担任特别重大(重要)项目或研究院领导点名由领导负责的项目,如标杆研究项目。3.7.2.4项目组内奖金分配a) 原则上项目组长的奖金为项目组其他工程师平均奖金的2-5倍,具体倍数由所领导确定,报研究院研究院院长批准。b) 全程参及项目开发的工程师(实习生和其它一般辅助人员除外),其奖金不能低于项目组平均奖金的50%。c) 未全程参及项目开发的工程师,以月为计算单位折算。d) 员工岗位调动,应该分配其应得的奖金;但离司员工不再发放奖金。3.7.2.5跨部门奖金分配:具体比例因项目而异,对直接参及项目的协作的部门或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报研究院院长审定。4、附加说明本制度由研究院行政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