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住建局质监站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枣强住建局质监站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枣强县住建局质监站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一)行政执法项目名称: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五号部令)第六条第一款: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三)受理机构枣强县住建局质监站(四)优惠政策不收费(五)申请材料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2、备案施工、监理合同;3、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及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4、见证取样送
2、检见证人授权书;5、按要求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按要求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7、基础及各楼层分项工程投标预算造价表及电子文件。(六)办理流程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质监站审核,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审查表。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受理单,建设单位完善资料重新报监。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受理单,建设单位持受理单到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七)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八)监督方式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科室电话:,地址:枣强县店东张村后质监站。(九)办公时间除法定假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
3、:30)。(十)办公地址枣强县店东张村后质监站。(十一)办公电话。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一)行政执法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五号部令)第五条: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
4、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 (三)受理机构枣强县住建局质监站。(四)优惠政策不收费(五)申请材料无(六)办理流程质监站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站领导进行审批,按照批准监督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监督检查过程中及时形成工作记录,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工程暂停施工通知书;发现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按规定建议行政处罚。对整改回复进行核查,及时归档汇总。(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八)监督方式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科室电话:,地址:枣强县店东张村后质监站。(九)办公时间除法定假日周一
5、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十)办公地址枣强县店东张村后质监站。(十一)办公电话。三、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一)行政执法项目名称: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二)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五号部令)第六条第四款: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三)受理机构枣强县住建局质监站(四)优惠政策不收费(五)申请材料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并提供一下资料: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4、监理单位
6、竣工预验收记录5、住宅工程专家预验收意见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资料(六)办理流程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监督核查,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条件核查记录,并通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验收监督组编制竣工验收监督方案,进行竣工验收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七)办理时限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八)监督方式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科室电话:,地址:枣强县店东张村后质监站。(九)办公时间除法定假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十)办公地址枣强县店东张村后质监站。(十一)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