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价2017年精讲课件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计价2017年精讲课件下.doc(5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四章 建设项目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的约定、考纲要求1.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2.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 投标报价的编制;4. 评标及中标价确定;5. 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6. 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约定;7. 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主要内容第一节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对于招标发包的项目,即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签约合同价;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一、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及其编制要求1. 施工招
2、标文件的编制内容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技术标准与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其他材料。注: 当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邀请书,该邀请书可代替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还应包括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等。 投标人须知中的未尽事宜可以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进一步明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与填写,但务必与招标文件的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内容相抵触。 投标人须知中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即投标准备时间,是指
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备工作(1)初步研究。在该阶段,需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审的范围及需要设定的暂估价,并收集相关市场价格信息,为暂估价的确定提供依
4、据。(2)现场踏勘。包括自然地理条件踏勘与施工条件踏勘。(3)拟定常规施工组织设计。是指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拟定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等,以便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准确计算,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在拟定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时需注意的问题包括:1)估算整体工程量。根据概算指标或类似工程进行估算,且仅对主要项目加以估算即可,如土石方、混凝土等。2)拟定施工总方案。施工总方案仅只需对重大问题与关键工艺作原则性的规定,不需考虑施工步骤。2.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人负责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与工程量在内的五项内容
5、。1)项目编码。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2)项目名称。按专业工程计量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3)项目特征描述。描述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4)计量单位。当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选择其中一个确定。5)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的计算必须依据一定的计算原则与方法:计算口径一致; 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6、按图纸计算;按一定顺序计算。(2)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需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因素。应区分可计算工程量与不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分别用不同的方式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以“项”为计量单位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即应当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在编制计日工表格时,一定要给出暂定数量,并且需要根据经验,尽可能估算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数量,且尽可能把项目列全,以消除因此而产生的争议。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
7、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1. 招标控制价与标底的关系(1)设标底招标的缺陷。易发生泄露标底,从而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同时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应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2)无标底招标的缺陷。有可能出现哄抬价格或者不合理的低价中标的情况;同时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与评判标准。(3)招标控制价招标。1)采用招标控制价招标的优点:可有效控制投资;提高了透明度;投标人自主报价;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地减少了业主依赖评标基准价的影响。2)采用招标控制价招标也可能出现如下问题:若“最高限价”大大高于市场平均价时可能诱导投标人串标围标
8、;若公布的最高限价远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就会影响招标效率。2.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规定(1)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与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的编制。(2)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在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除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总价外,还应公布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与税金。(3)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当复查结论与
9、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时,应责成招标人改正。3.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与税金,各个部分有不同的计价要求:(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关键是综合单价的组价过程:综合单价应按照招标人发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名称、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依据工程所在地区颁发的计价定额与人工、材料、机具台班价格信息等进行组价确定。首先,依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按照工程所在地区颁发的计价定额的规定,确定所组价的定额项目名称,并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其次,依据工程造价政策规定或工程造价信息确定其人工、材料、机具台班单价;同时,在考虑风险因
10、素确定管理费率与利润率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所组价定额项目的合价,然后将若干项所组价的定额项目合价相加除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便得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对于未计价材料费(包括暂估单价的材料费)也应计入综合单价。(2)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3)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区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4)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1、应按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5)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在计算时可参考以下标准: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与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与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与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第二
12、节 投标报价的编制一、投标报价前期工作1. 研究招标文件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为保证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合理性,应对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等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投标人须知的目的在于防止投标被否决。2. 调查工程现场包括自然现场调查、施工条件调查与其他条件调查。二、询价与工程量复核1. 询价。询价渠道多种多样,其中向咨询公司询价资料比较可靠,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咨询费用。(1)生产要素询价。包括材料询价、施工机械设备询价与劳务询价。其中劳务询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成建制的劳务公司,另一种是劳务市场招募零散劳动力。(2)分包询价。对分包人询价应注意以下几点:分包标函是否完整;分
13、包工程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信誉及可信赖程度;质量保证措施;分包报价。2. 复核工程量(1)复核工程量的目的不是修改工程量清单,即使有误,投标人也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因为修改了清单就等于擅自修改了合同。对工程量清单存在的错误,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统一修改并把修改情况通知所有投标人。(2)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遗漏或错误,是否向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取决于投标策略。三、投标报价编制的原则与依据表1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的比较名称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
14、门颁发的计价定额与办法企业定额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按照市场价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其他相关资料四、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与内容1. 分部分项工程与单价措施项目计价表的编制(1)确定综合单价时的注意事项。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宜采用如下分摊原则:1)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
15、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与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根据工程特点与工期要求,一般采取的方式是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具使用费风险。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实
16、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注: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当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2)综合单价确定的步骤与方法。当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与所用计价定额的单位不同或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则需要按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重新计算工程量,并按照下列步骤来确定综合单价。1)确定计算基础。计算基础主要包括消耗量的指标与生产要素的单价。2)分析每一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3)计算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与清单单位含量。清单单位含量是指每一计量单位的清单项目所分摊的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4)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
17、施工机具使用费的计算。5)计算综合单价。2.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措施项目的内容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与投标人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需最新版培训视频请联系微信号SDS1-6五、编制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1)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能吸引招标人的承诺;(2)投标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2.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
18、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主要用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3.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1)
19、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与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0、。(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 串通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
21、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三节 中标价及合同价款的约定一、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1.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1)清标。清标是指招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标后且评标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报价的合理性、算术性错误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的活动。清标工作主要包含下列内容:1)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2)错漏项分析。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4)
22、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中不可竞争性费用正确分析。5)其他项目清单完整性与合理性分析。6)不平衡报价分析。7)暂列金额、暂估价正确性复核。8)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及修正建议。9)其他应分析与澄清的问题。(2)初步评审标准。我国目前评标中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与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在初步评审阶段,其内容与标准上基本是一致的。初步评审的标准包括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与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注: 应注意区分不同评审标准内容的差异。(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意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23、、说明或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包括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误的内容,但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与错误,同时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
24、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此外,如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经初步评审后否决投标的情况。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具体情形包括:需最新版培训视频请联系微信号SDS1-6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与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 7)投
25、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 详细评审标准与方法详细评审的方法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与综合评估法两种。(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1)适用范围。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2)详细评审标准。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
26、规定,主要的量化因素包括单价遗漏与付款条件等;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用此种评标方法时,通常考虑的量化因素与标准包括:一定条件下的优惠、工期提前的效益与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3)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价格比较一览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价格比较一览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与说明以及已评审的最终投标价。(2)综合评估法。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
27、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综合评估法下评标分值构成分为四个方面,即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做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二、中标人的确定1. 评标报告的内容及提交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与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
28、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与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 公示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全部名单及排名进行公示,而不是只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对
29、有业绩信誉条件的项目,在投标报名或开标时提供的作为资格条件或业绩信誉情况,应一并进行公示,但不含投标人的各评分因素的得分情况。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经核查后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确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评标或招标。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则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 确定中标人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与签订合同的条件
30、。4. 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以及联合体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有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与银行保函等形式,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作为招标项目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一般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后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三、合同价款的约定1. 签约合同价与中标价的关系合同价就是中标价,因为中标价是指评标时经过算术修正的、并在中标通知书中申明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价格。2. 合同价款约定的规
31、定与内容(1)合同签订的时间及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与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合同价款类型的选择。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第四节 工程总承包及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
32、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1. 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及分类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Turnkey)总承包、阶段性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注: 交钥匙总承包不仅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任务,而且提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与运营准备工作的综合服务。 阶段性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采购施工总承包(Procurement-Construction)与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等方式。 在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方式中,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33、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上述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2.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1)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其他资料。注: 应注意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与施工招标文件内容的异同。施工招标文件中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与要求,而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包括发包人的要求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2)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注意的问题。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提供的(A)
34、(B)条款较多,如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与工程设备、计日工、暂估价、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竣工后试验等。就暂估价而言,(A)条款是关于签约合同价不包括暂估价的约定,而(B)条款是关于签约合同价包括暂估价的约定。3. 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的编制(1)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的内容。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注: 应注意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与施工投标文件内容的异同。施工投标文件中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
35、分包项目情况表,而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中包括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与承包人实施计划。 应注意区分承包人建议书与承包人实施计划之间的内容差异。(2)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由于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通常比较复杂,因此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均为120天。(3)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分析。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决策的第一步应准确估计成本,即成本分析与费率分析;第二步是标高金决策。(1)成本分析。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成本费用由施工费用,直接设备材料费用,分包合同费用,公司本部费用,调试、开车服务费用与其他费用组成,也可以将工程总承包费用按阶段分解成勘察设计费用、采购费用与施工费用三部分
36、。(2)标高金分析。标高金由管理费、利润与风险费组成。确定管理费率与利润率最简单的也是最客观的方式是模糊综合评价法。计算风险费率可以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与层次分析法等进行计算。注: 管理费属于总部的日常开支在该项目上的摊销,与公司本部费用有所不同,公司本部费用是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管理费用与勘察设计费用开支。4. 工程总承包的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的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1)初步评审标准。综合评估法下的初步评审标准包括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三个方
37、面。2)详细评审。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分别从承包人建议书、资信业绩、承包人实施方案、投标报价与其他评分因素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1)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下的初步评审标准包括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承包人建议书评审标准、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标准五个方面。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主要是将招标文件中确定需要考虑的量化因素按照既定的量化标准进行折算,从而得到各标书经评审的投标价。考虑的量化因素主要有付款条件。二、国际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
38、价款的约定1. 国际竞争性招标程序(1)开标。世界银行的国际竞争性招标程序中可以采用“两个信封制度”,第一次开标会时先开启技术性标书的信封;然后将各投标人的标书交评标委员会评比,视其是否在技术方面符合要求。这一步骤所需时间短至几小时,长至几个星期。第二次开标会时再将技术上符合要求的标书报价公开读出。技术上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其第二个信封不再开启。如果采购合同简单,两个信封也可能在一次会议上先后开启。(2)合同谈判。合同价格是不容谈判的。也不得在谈判中要求投标人承担额外的任务。但有些技术性或商务性的问题是可以而且应该在谈判中确定的。如:原招标文件中规定采购的设备、货物或工程的数量可能有所增减,合同
39、总价也随之可按单价计算而有增减;投标人的投标,对原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种标准及要求,总会有一些非重大性的差异。如技术规格上某些的差别,交货或完工时间提前或推迟,工程预付款的多少及支付条件,损失赔偿的具体规定,价格调整条款及所依据的指数的确定等等,都应在谈判中进一步明确。2. 承揽国际工程时投标报价的计算国际工程招标一般采用最低价中标或合理低价中标方式。标价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与风险费组成。(1)人工工日单价的计算。人工工日单价需根据工人来源情况确定。在国外承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就是指国内派出工人与当地雇用工人的平均工资单价。这是以工程用工量与两种工人完成工日所占比例进而加权得到的平均工资单
40、价。(2)材料、设备单价的计算。国外承包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来源渠道有3种,即当地采购、国内采购与第三国采购。(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计算。在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时,其中基本折旧费的计算一般应根据当时的工程情况考虑5年折旧期,较大工程甚至一次折旧完毕。因此,也就不计算大修理费用。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结算、考纲要求1. 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2.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与计算;3. 工程计量的程序与方法;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4. 工程总承包与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主要内容第一节 合同价款调整调整合同价款的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是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二是工程变更类
41、,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三是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四是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五是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1. 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 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2. 工程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与相关政策发生变化
42、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1. 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规定,工程变更的范围与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与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
43、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与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 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 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 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
44、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与通过市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3)删减工程或工作
45、的补偿。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与)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2.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1)分部分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
46、款。(2)措施项目。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漏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 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经发包人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
47、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1)工程量变动时对最终结算价的影响: 当Q10时:0P0+(Q10)P1 当Q10时:S=Q1P12)新综合单价P1的确定方法: 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 P2(1+15%)调整 P0P2(1-L)(1-15%)且P0P2(1+15%)时,可不调整。(2)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5计日工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按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