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领域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住建领域2022年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根据XX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X城镇燃气 平安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地接连发生 的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推动全省住建领域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攻 坚取得实效,全力筑牢城镇燃气平安防线,从即日起至X月底在全市住建 领域开展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燃气平安工作的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 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守住平安生产底线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 推动落实平安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集中治理
2、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行为,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稳控全省 城镇燃气运行保持总体平安态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和护航XX自贸港建设顺利推进。二、整治内容(一)紧扣一个重点,协同推进排查整治隐患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紧扣“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平安的餐饮场所、商 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 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重点任务,依据XX省城镇燃气平安整 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职责分工推进隐患治理,协同商务、教育、卫 健、旅文、民政等部门下大气力排查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 认证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
3、;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 “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使用不 符合国家标准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 合规但有重大平安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平安的“必封”,在平安隐患彻底消 除且取得房屋平安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使用;对经有资质鉴定机构 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固修缮,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有重大平安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 拆“;对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且鉴定结论建议撤除的“必 拆”。(三)强化平安管理1 .严格控制增量风险。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划、 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其中
4、三层以上(含三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 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区内房屋要纳入基本建设程 序管理。原那么上,县城规划区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2 .加强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社区、物业、 村支“两委”作用,健全房屋平安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 屋平安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各村、社区应公布举报 ,鼓励社会公众 对存在平安隐患的居民自建房进行举报,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3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 整治谁负责”原那么,中心执法大队和宅基地联审办要严格依法查处居民自 建房违规审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
5、依法移送司 法机关。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本次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部署推动,安排专人负责,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中心 报告,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落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严格落 实各方责任。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平安第一责任主体, 要定期开展房屋平安检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平安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 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加强支撑保障及时与县专业团队的联系配合,加强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提 高村(社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能力
6、和水平;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村 (居)民委员会以及驻村干部积极性,增强排查整治工作力量。(四)强化督查问责镇纪委对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每月通报一批典型 案例。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严 肃查处党员干部工作中作风漂浮、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五)加强平安维稳依法依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得简单粗暴“一刀切”。严格落实安 全管控措施,切实防范排查整治过程中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强 化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支持 参与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的良好气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填写居民自建房平
7、安专项整治排查信息采集 表(附件1)、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2)于 每周四12:00前,将电子版及时报送渠阳便民服务中心杨青松处,从本工 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居民自 建房整治情况及时单独上报说明。丙烷气瓶;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 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 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 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 题。(二)推进两项攻坚任务,多措并举务求整治实效.全力配合推动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
8、装任务。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要全力配合商务、旅文、教育、卫健、 民政等部门分领域加快推动落实“全省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 装置安装比例7月底到达65%,8月底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催促燃气经 营企业按要求落实入户安检责任,餐饮场所拒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 燃气经营企业应停止向其供气。1 .全力攻坚整治违法施工破坏管道任务。各市县燃气、住建和综合执 法部门要合力压实燃气经营、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催促燃 气经营企业加强燃气管网设施巡查巡护,全面排查施工破坏燃气设施安 全隐患,防止燃气设施遭到破坏。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违规施工挖破 燃气管道的相关参建单位,依法从严顶格
9、处分,计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 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对屡次发生违规施工挖破燃气管道事件 的市县,依法依规依纪对行业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按 规定实施信用惩戒。(三)抓实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提升管理水平1 .着力规范燃气经营行为。各市县行政审批部门严格燃气市场准入, 管好管住总开关,依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做好批后监管工作,坚决杜 绝只批不管,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及时依法撤销、撤消燃气经营 许可证。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重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 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
10、数量达不 到要求、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到达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 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酵、未按规 定进行入户安检并催促隐患整改、企业平安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平安操作 规定不健全等问题。各市县燃气、住建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合力依法严厉打 击无证经营行为、超范围经营行为、违规供气、“黑网点”、燃气工程转 包及违法分包,切实规范燃气经营市场。2 .常态狠抓燃气输配送管理。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重点排查燃气 经营企业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燃气管道运 行维护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未建立燃气管道破坏应急处置 机制、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管线间
11、平安间距缺乏等突出隐患问题。燃气主 管部门要会同住建部门共同建立影响燃气管道平安的工程工地清单,重 点排查工程工地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燃气经营 企业与建设单位、施工等参建单位施工前技术交底、施工中监护指导、施 工后全面复查等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措施落实情况。3 .多措强化燃气使用平安。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提高检查专业性 精准性,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把燃气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中燃气专 业人才组织起来,充实到检查工作中,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老旧 小区、高空置率小区等居民小区及其他使用燃气单位、汽车加气站、液化 石油气二级充装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天然气场站设施、燃气下乡
12、 “气代柴薪”等平安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平安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 题。落实“三个一”,要联合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 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平安排查,配合商务、教育、卫健、旅文、民政 等部门催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平安自查和员工平安培 训,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 查服务,建立入户检查台账,切实提升入户安检率。“三个一”任务不分 阶段,要立即启动、同步推进,并尽快取得实效。三、整治方式(一)企业全面自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照XX省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的八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辨识平安风险、落实 平安防
13、范措施,构建完善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确保平安生产。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所供气商 业用户、家庭用户全面开展入户检查,建立和完善入户安检台账,催促各 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平安用气各项措施。在建工程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安 全责任,施工等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排查工程红 线内及周边燃气管道设施情况,并共同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及落实各 项措施。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用好已建成的燃气管道监测预警系统,对实 时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企业自查要于8月 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新建工程工地要随时开展全面自查。(二)属地排查整
14、治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催促整改及时 消除隐患,不能只部署不检查、只等着企业报数据。要主动联系商务等部 门并做好信息共享,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催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大 用气平安指导和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要把责任压力落到燃气经营企业 和餐饮场所。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 全的重大平安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 建立健全联开工作机制,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落细落实整治工作责 任措施,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以点带面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 提升。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燃气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 倒查企业主体责
15、任,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社会舆论影响恶劣、严重危及 公共平安的,按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加大督导抽查省住建厅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 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联合督导等多种方式,重点抽查各市县燃气主管部 门等是否发动部署、履行职责,是否吸取近期教训不深刻、重部署轻落实、 排查整治走过场,排查了多少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今年抽查通报有关 市县城镇燃气平安隐患整改落实开展“回头看”,对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 治攻坚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切实 推动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四、保障措施(一)强化调度通报。省住建厅根据全省城镇燃
16、气平安排查整治工作 机制要求,每月召集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推进“百日行动”,不定 期召开会议调度同步推动城镇燃气整治攻坚工作,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市 县进行“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 市县,将通过约谈燃气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主要责任人或提请省政府约 谈市县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下属单 位和主要燃气经营企业每月召开“百日行动”推进会,集中力量攻坚整 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平安风险,对发现和 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 前。(二)强化惩戒警示。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17、等要联 动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 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 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平安防范措施;对 不按要求加加臭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 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 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 清出燃气市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 宽松软、违法线索移交不落地、燃气平安违法本钱低问题,依法依规从严 惩戒燃气平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的震 慑
18、作用。(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多 种形式开展“用气平安宣传五进”活动和“百日行动宣传报道,积极发 动街道、社区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提高全民用气平安意识,形成全社会 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管控燃气平安的强大舆论声势。要认真从责任 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 动形成制度性成果并积极宣传,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整体水平。(四)强化统筹推进。各市县燃气主管、住建、行政审批、综合行 政执法部门要切实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开展、疫情防控大 局的关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调整, 集中力量整治攻坚、扎实推
19、进。要狠抓平安排查治理,动态更新问题隐患 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挂图作战、联动推进、销号管理。要依法强化监管 执法,不得随意向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 品,责令停业停工停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 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属地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 行动”具体方案于7月3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并明确1名联系人,每月 10日、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治进展情况表及相应台账,10月25日 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开工作方案为全面消除辖区居民自建房平安隐患,加强房屋平安管理
20、,根据关 于开展全县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靖办12022 17号和xxx县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 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践行 “生命至上、平安第一”的平安开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 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控 增量、消化存量,全面实施渠阳便民服务中心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工 作,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居
21、民自建房平安隐患,坚决遏制 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大局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摸底1、排查范围和内容。渠阳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区域范围内城乡所有居民 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各村、社区要全面 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平安“四性”,即:建设合法合 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平安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 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平安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平安性(各类 经营许可、场所平安要求等)2、排查时限和要求。在各村、社区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结合省、市、 县最新要求,开展排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健全机
22、制按照 全省统一标准,完成数据采集、核实、汇总上报。2022年6月30日前, 完成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非经营性居 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建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普查、乡镇排查、 县级复查、配合市级抽核、配合省级考评的“六步法”排查工作机制。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 平安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第二步:在普查中,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社区)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报。第三步:在排查中,村、社区应组织人员逐户排查,对本辖区排查做到 不漏一户一栋。第四步
23、:在县级复查中,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复查率应到达100%, 现场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30%、不低于非经营 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10%,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乡 镇应重新普查。第五步:在配合市级抽核中,对各乡镇列入整治库的所有房屋应全覆 盖进行资料检查,并开展现场入户抽查;对未列入整治库的经营性居民自 建房进行现场入户抽查,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乡镇应 重新复查。第六步:在配合省级考评中,省级出台排查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并对 全县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库进行抽查、现场核查。各村、社区要积极组 织参与,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质量。依托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24、设施普查信息 系统,建立居民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实现与省 工程建设工程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市场监管以及消防验收和备案 系统互通互查,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核准、补录和修正相关信息。3、排查评估和鉴定。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 平安状况的真实信息,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须提供房屋平安鉴定报 告;乡镇完成信息复核和平安隐患初步判定;县级委托房屋平安鉴定机构 对初步判定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立即开展平安性评估或鉴定,特别对经 营性居民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或鉴定,并将评估或鉴定 结论作为开展整治的依据。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坚决做到“人 不进
25、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评估或鉴定房屋有重大平安隐患的,必须依 法立即停用,并做好相应的平安防范防护措施。(二)彻底整治隐患一般平安隐患、重大平安隐患的认定参照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平安专 项整治排查技术导那么等相关规定。1、建立整治台账。各村、社区应根据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 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分批分类整治。全中心居民自建房平安整治工作,按照“一户一策、 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那么开展。2022年5月23日至8月 31日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完成已排查发现的CD级危房重大平安隐患整治 工作: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 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平安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 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含私自加装电梯)的经营性居民自 建房平安整治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经营性居民自建房 平安整治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平安整治工 作。对居民自建房凡属于以下四类情形的,依法采取“改、停、封、拆” 措施予以分类处置: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改”,限期整 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对不符合经营性平安要求的“必停”,在完善 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平安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经营;对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