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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 案为深入贯彻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 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 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1 .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退税额全额返还、增 量留抵退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 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
2、业等行业中型企 业、大型企业,可分别自2022年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额。(市税务局 负责)2 .贯彻落实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 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 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做好 还款计划及“融资专项资金”等多种措施为受疫情影响市场 主体缓解短期还款压力。提高“融资专项资金”灵活度,对 转贷户使用额度从单户单笔不超过600万元提高至1000万 元;对转贷资金使用最长时限调整为不超过30个自然日; 对中小微企业跨行申请的新贷款
3、置换原银行旧贷款,在结清 原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使用“融资专项资金”。对以上“融 资专项资金”的政策措施调整,同步修订市支持中小微企 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 分局、各银行机构负责)(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31 .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落实国家 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 政策要求,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利用再贷款再贴现 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提供差异化 金融支持。(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 局、各家农商银行负责)32 .用好支农支小再
4、贷款政策,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 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 支持力度。(银行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补助,对今年4月1日至610 - 月30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首次申请贷 款的小微企业给予不高于1%的贴息补助,并视贴息效果,对 补贴时限给予适当延长。(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银行中 心支行负责)33 .持续鼓励各农商行积极依托各类平台为支持企业融 资拓宽渠道,压实其服务当地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至2022 年底,辖内农商行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发放贷款 金额突破10亿元。
5、(银行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银保 监分局负责)34 .鼓励并协调辖内有条件的保险机构积极对接,争取 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为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保险服务,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银保监 分局、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负责)35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 用,通过集成政策、创新机制、融合资源,为拥有专利、商 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尤其是知识产权示范、 优势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部分风险分担,以拓宽该 类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创新驱动,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采用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 地理标志为主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
6、资的企业,被列入风险补 偿扶持并按贷款合同履行1年(含1年)以上,实际发生了 利息支付且银行贷款已结清,按实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11-助,每家企业年度贴息补助不超过10万。(市市场监管局负 责)36 .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银行中心支行、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37 .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按照地方法人 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 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银行中心支行、 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负责)38 .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 透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法 违规收费的情况坚决予以依
7、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2021 年以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 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银行中心支行、 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39 .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 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40 .依托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 辅导培育,夯实储备,为企业在各类型交易市场上挂牌上市 提供一站式服务。(市金融工作局负责)12 -41 .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好“三农”、 小微企业、
8、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 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利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 供的“绿色通道”发行债券。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上的中小微 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银行中心支行、市 金融工作局负责)(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 持力度。42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 股权计划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源、水利、产业、城市、 民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 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金融工作局负责)三、稳投资促消费政策(十三)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43
9、.成立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按照近期能开 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原则梳理提出水利、能源、交通、 产业、城市、民生等重大项目清单,梳理需市级层面协调的 问题及集中审批的事项,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加强与 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县(市、区)重大项目专项指 挥部协同配合,强力督导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提速增效开展 项目审批。(市发展改革局负责)13 -44 .充分发挥6个市重点项目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 每季度动态调整市重点建设项目,对66个省重点建设项目 和106个市关键项目实施“挂图*”。督促各县(市、区) 要参照省、市两级做法,建立完善本地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指挥机构、确定本地关键
10、项目。省、市重点项目按照“在建 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 全部开工,计划投产项目年底前全部投产”目标,充分发挥 “店小二”服务精神,强化“1+5+X”问题协调处置机制运 用,切实打通项目建设堵点、难点,全力加快建设。(市发 展改革局负责)45 .国家批准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前,建设项目涉及占用 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且在用地预审时已组织开展不可避让 论证的,用地报批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不变且面积不超 过预审占用面积10%,原则上可不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 避让论证。争取列入省关键项目建设清单,由省层面协调解 决所需用地用林指标。(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负责)46 .加
11、强用能预算管理,强化重大项目用能保障,多渠 道解决能耗总量指标不足问题。(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 局负责)47 .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将三十二类 80个行业100多种情形的建设项目纳入豁免范围。全面实施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将17大类44小类行业建设项目,以 及规划环评通过审查且基础设施完善的部分工业园区内建 设项目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对已完成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 价且相关措施落地的区域,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等级下降、内容简化改革措施。对具备开工条件且有条件尽 快开工的建设项目,先行受理环评,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 作,待要件完成后予以批复。发挥区域环评引领作用,运用“三线
12、一单”和规划环评编制成果指导企业项目选址、环评 文件编制,缩短项目筹建时间。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污染 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优先安排。对涉及国家、省审批事权项 目积极配合,主动对接,推动项目落地。(市生态环境局负 责)(十四)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48 .今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重大水资 源配置、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 和节水改变等项目,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重点推动市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陆丰市乌坎河流域河 道综合治理工程、东溪河(陆丰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龙 潭灌区节水改变工程,城区晨洲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海丰县 丽江、虎头沟水闸除险加
13、固工程,陆河县农村集中供水升级 改变工程,红海湾供水管网改变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尽快开工 建设。继续开展农村集中供水保障攻坚行动,推进农村供水 “三同五化提质改变工程,重点推进市区供水节水改变二 期、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城区农村饮水、陆河县南部三镇集 中供水等市十大民生实事饮水项目。(市水务局、发展改革 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负责)49 .加快推进城区河流综合治理、农田水利设施改变项 目、农村水系综合治理、石狗湖水闸除险加固、盐町上水闸 除险加固、渡头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陆丰市螺河(陆丰段)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五里牌水库除险加固、五里牌灌 区节水改变等工程;陆河县北龙灌区、富梅灌区
14、节水改变等 工程;海丰县农村供水保障攻坚工程;红海湾乡村排水防涝 建设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批、为尽快开工 建设奠定基础。(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 源局、生态环境局负责)(十五)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50 .抓紧出台交通专项规划,引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 资。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稳住经济顶层设计,加强项目统筹 谋划。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稳经济增长的优势特 点,深化推动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引领交通运输经济发展。 扎实推进实施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加快印 发实施市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市物流专项规划 (2020-2035年);完善编制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15、(2021-2035年)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专 项规划,以交通专项规划引领交通投资建设。(市交通运输16 - 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负责)51 .全力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年度投资120亿元建设 目标,力促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任务大头落地落实。发扬重要 交通项目大干快上的良好势头,巩固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 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服务好广汕铁路、汕汕铁 路、深汕西改扩建工程、兴汕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等一批省投 资重点项目,确保全年顺利完成投资超60亿元。加快推进 国道324线海丰县城至梅陇段改建工程、国道236线城区段 改建工程、省道510线河西至西南段改建工程、省道241线 城
16、区段改建工程、滨海旅游公路品清湖南岸段等一批项目建 设,力争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代建中心负责)52 .抓紧谋划明年项目,做大做实项目盘子。围绕中央、 省、市关于稳投资有关要求,把重大项目、民生项目谋划储 备贯穿到工作始终,统筹协调,分级谋划,分类储备一批交 通基础设施项目库,加快国道324线陆丰河西至星都段改建 工程、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及国道235线陆河伯公岗 至陆河教育园区段改建工程、陆河县新田镇至海丰县交界段 改建工程等一批刚启动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后续年度项目开 工打好基础;积极推动省道241线城区后径至北上段改建工 程等一批近期谋划项
17、目开展前期工作;在市十件民生实事下 达通建制村单车道改双车道项目30公里和危桥改变14座的-17 - 任务基础上,积极谋划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变,力 争改善提升更多的农村公路。(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负责)53 .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动项目落地。密切对接 省属企业,跟踪推进省市合作项目,加快揭普惠高速南延线、 陆河水唇至惠来高速、潮惠高速海城互通、沈海高速尖山出 入口等前期工作。提速推进国道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 段改建工程、国道228线陆丰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国道 324线陆丰河西至星都段改建工程、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 县城改建工程、省道241线海丰
18、赤坑至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等 重要国省干线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推进港航物流产业发展, 谋划港口与国内大型港口企业合作共建、一体运营,规划建 设多功能合一的综合性物流园区,加快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 公用码头、综合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及前期工作。(市交通运 输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投 资促进局、代建中心、交投公司负责)54 .加强要素资源保障,保障交通基建项目顺利落地, 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要素保障有效机制,采取“一事一议”方 式,发挥机制作用,切实推动项目落地,解决项目推进卡脖 子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十六)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55 .结合城
19、市老旧市政雨污水管网改变、内涝治理等工18 - 作,对市区市政道路不达标的地下综合管沟进行升级改变; 在城市新区及新建市政道路中,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 则,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相关内容落实在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 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 自然资源局、代建中心、公用事业事务中心负责)56 .落实管廊(沟)收费政策,地下综合管廊(沟)运 营单位要与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沟)管线数量、 时间、费用和责权等内容,严格按照市城区城市地下综合 管廊(管沟)有偿使用指导意见落实入廊(沟)收费。积 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
20、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 与融资、建设和运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沟),开展特许经 营权、收费权等进行质押担保的融资探索。(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公用事业事务中心负责)(十七)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57 .有针对性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做 深做实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规划。衔接 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涉汕项目的建设实 施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库,对 入库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优先配置要素指标, 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市发展改革 局负责)19 - 统筹谋划,紧盯时间节点,把好工作节奏,
21、迈稳退税步子, 分批分次、分级分类稳妥实施。做实做细“一册三表”,摸 清可退资源。根据纳税人风险分析和处理结果以及企业退税 意愿变化等情况,按日动态更新维护留抵退税纳税人清册, 科学统筹安排退税工作。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 骗税等行为。(市税务局、财政局负责)(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3 .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 管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 和政府采购的,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 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市财政局负责)4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 结算等资金外,9月底前未分配下达的当年预算资金,以及
22、 未使用完毕的上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结余资 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不能 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收 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单位实有 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清理上缴财政。(市 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负责)5 .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 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将支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直 达范围,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财政局、市直有59 .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在供应链产业 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 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推动市内有
23、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市争取申报国家和省专精特新 企业5家以上。(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60 .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以年度指导目录 为导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新兴产业技改项目优先 支持,鼓励率先发展、引领发展。积极布局高端制造业,重 点推进电子信息制造、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提升 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动全市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变达110家以上,全年 累计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1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负责)61 .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及县城基础设施为重点,通过 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24、运用投资补助、资本 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对民间投资的 吸引力。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支持民间 投资参与南告水电等项目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资金(REITs)试点,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推进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 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等一批PPP项目建设。梳理发 布一批应用场景、投资机会,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 国计民生领域。(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 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十八)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62 .充分发挥“万亩千亿”产业平台载体作用,扶持培 育平台内企业做强做大,稳
25、住企业及其共生中小企业的发展 预期,以平台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负责)63 .指导电商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示有关的法定义务规 范平台经营行为,规范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亮照、亮证、 亮规则”,进一步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平台信 息公开性和规则透明度,推动形成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消 费者多方有序互动、共生共赢的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64 .对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 金、宣传推广等服务费予以补贴。鼓励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 提供流量支持,对参与线上促销活动的费用予以补贴。对搭 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且线上销售本地 产品年销售额达10
26、00万元或农副产品年销售额达500万元 的,每年奖励5万元。(市商务局、财政局负责)65 .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 商品“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将相关平台企业纳入 保供企业白名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21 - 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市商务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十九)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各领域消费。66 .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公告汽车 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充公告,大力推动实施汽车以旧换新 专项行动,鼓励引导汽车销售企业用好用足省汽车促消费专 项激励政策。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 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
27、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 3000-10000元/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 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 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市发展改革局、 财政局负责)67 .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便利车辆登记、私家车新车上 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 省通力、等一系列便民利企新举措。推行数据保障支撑办, 实现车辆登记业务审核归档一天办结,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 新车上牌、旧车转出及注销等数据信息;持续推行新车注册 登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联网核查制度,落实减环节、减材 料、减时限要求,优化网办流程管理,让群众新车上牌一次 办结。推行新车
28、上牌快捷办,增加新车注册登记预约量, 确保群众能够在一周内预约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持续推 动中溢丰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将新车注册登记权限下-22 - 放到5个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增加群众办理新车注册登记途 径。推行新车上牌一证办,从5月1日起实行办理9座 以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 全国一证通办。推行二手车交易简化办,全面实施 9座以下小微型载客汽车及摩托车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群 众可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二手车过户登记。(市公安负责)68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建设,完善充电桩规 划布局,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 完成省下达的充电桩建设计划。
29、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 的投资建设力度,结合开展缓解“停车难”行动民生实事建 设项目,分批分次在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停车场安装充 电设施,对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 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 逐步实现所有小区、经营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全 覆盖。加快新能源车充电配套电网建设,做好市区停车场电 网规划与充换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 务水平,积极推广“互联网+ ”办电服务,落实“三零”“三 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 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供 电局、投控公司负责)69 .
30、引导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引导绿色智能家 电下乡,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23 - 推出惠民让利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视机、空调、 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按照省 出台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给予补贴。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 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价机制,加 大对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度。(市商务局、工业和 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70 .继续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协调 有关单位做好促进消费工作,制定促消费具体实施方案并牵 头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负责)71 .鼓励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联合促消费。鼓励家
31、 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 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市发展改革局、工 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工作局负责)72 .结合市实际,举办“乐购”消费节活动,投入3500 万元消费券资金,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生活文化 服务、汽车等领域发放消费券,向市民和来的游客发放,进 一步扩大消费内需,活跃消费市场。配合省开展“有奖发票” 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至年底。(市商务局、 财政局、税务局负责)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二十)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73 .加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第二批种粮 农民一次性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
32、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切实抓好市摞荒耕地复耕行动方案具体落实,出台2022 年市粮食安全行动方案,严格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保障粮 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 食产量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全力抓好 粮食市场化收购,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根据市场形势及 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相 关政策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负责)74 .做好农资保障供应,积极配合省做好化肥储备及投 放,配合做好钾肥进口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二十一)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75 .推动支撑性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展。 推动甲湖湾电厂3
33、、4号机组扩建工程、陆河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2022年取得核准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海丰天然气热电 联产保障电源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快取得核准开工建 设。(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负责)76 .全力推进500千伏甲子海上风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陆丰输变电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外环东段工程和粤东中南通 道改变等4项500千伏重点电网工程,力争尽快建成发挥效 益。全力推进220千伏琉璃输变电工程等6项工程,确保2022 年竣工投产。(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负 责)-25 -77 .根据省的工作部署,科学引导海上风电规范发展, 推动新增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尽快核准开工,2022年
34、海上 风电新增并网装机50万千瓦。推动光伏发电项目科学有序 发展。加快推进一批清洁能源项目进展。(市发展改革局、 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负责)(二十二)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78 .抓紧签订落实煤炭供应合同,多渠道保障电煤供应。 督促煤电企业存煤保持在合理区间以内。密切跟踪发电厂非 计划停运情况,督促电厂做好电力保障供应工作。(市发展 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负责)(二十三)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79 .完善储气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 有机结合、互补联动的天然气储备体系。加快推进LNG接收 站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建 设。(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35、、自然资源局负责)80 .加强成品油供应保障,落实成品油供需形势监测机 制,督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成品油供应保障能力,做好 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成品油经营企业遇到的问题,确保 成品油供应安全稳定。(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二十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成本。81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26 - 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 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 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县 (市、区)实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 以补贴的政策。(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36、、工业和信息化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供电局负责)82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 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 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大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的监 管力度。(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负责)83 .落实国家、省要求,今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 均资费再降10%o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84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与金 融担保公司数据对接。加大电子保函宣传推广,鼓励招标人 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市发展改革局、住房 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二十五)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
37、屋租金。85 .落实国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 金减免政策,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 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承租国有房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和 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27 - 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减免租期的, 按实际租期予以减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 控制企业权属房屋减免租金实施细则由市国资委制定出台。(市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房管局负责)86 .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
38、位业绩的,在考 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 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市国资委、住 房城乡建设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房管局、人民银行中 心支行负责)87 .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款政策优惠。 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 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房管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银保监分局负责)88 .出台标准厂房入驻优惠政策。对新入驻高新区标准 厂房(含配套员工宿舍)的企业,市财政按照核定最高出租 价格16元/以的
39、30%给予出租方优惠补贴,推动出租方向承 租企业让利,企业仅需支付70%租金即可承租标准厂房,有 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企业更快投产、达产。鼓励各县 (市、区)建立标准厂房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一-28 - 体化机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引进专业机构投资运营等 方式,推动标准厂房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国有科技 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实施面向初创小微企业和优秀团队适 度减免租金,降低经营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牵头,科技局、投资促进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二十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 力度。89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支持文化旅游、餐 饮住宿等受疫情
40、影响行业。各地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 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主管部门提出纾困企业名 单,报各地金融监管部门汇总,对接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合 理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市金融工作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交通运输局负责)90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 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 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 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 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金融工作 局、商务局负责)91 .市财政统筹资金作为文旅企业纾困扶持资金,对 2021年至
41、今参加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交 易会、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的文旅企业给予资金补助,-29 -关部门负责)(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 围。6 .加快今年中央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6月底前 基本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 底前力争全部开工。(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负责)7 .加强专项债穿透式监测,分地区分项目跟踪资金和开 工情况,加大督查督导力度,每月通报专项债支出和项目开 工情况,每半月调度专项债券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 建设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债尽快投入使用,推动未开工的 专项债
42、项目按时开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市财政局、 发展改革局负责)8 .对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建设实施等原因形成专项债资 金闲置的项目,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 成熟项目。(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负责)9 .对专项债支出使用进度较慢的县(市、区),将未实 际支出额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跨区域调剂至管理使用良好、 剩余项目资金有效需求多的县(市、区)使用。(市财政局 负责)10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符合条件的 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通过评定性复核的国家3A 级旅游景区主体、新评定为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新评定为省 级产业融合
43、示范点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市文广旅 体局、财政局负责)92 .广泛收集各地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 文艺剧团等文旅企业关于银行贷款、保险保障、证券支持等 金融需求情况,积极对接省有关部门争取加大对文旅企业金 融支持。(市文广旅体局、金融工作局负责)93 .组织召开金融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银企对 接会,为文旅企业提供金融惠企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 保证,给予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市金融工作局、文广旅体局负责)(二十七)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94 .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明 确的疫情防控措施,市县镇村在执行标准
44、、执行力度上要保 持一致,不得擅自放大、层层加码。低风险的地方不能随意 限制人员流动,有疫情的地方不得在“三区”之外,随意扩 大范围禁止堂食、关停生产营业场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95 .按照国家、省关于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保障企业 白名单工作要求,梳理重点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居民生活必 需物资、农业生产重要物资、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重要工 业成品、核心技术(含信息化)服务商,建立产业链供应链-30 - 重点保障企业白名单,推动一批重点企业成功纳入省工信厅 “重保名单”、工信部“白名单”,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稳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 康局负责)96 .积极引导各县(
45、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 情时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帮助企业协调 解决疫情防控及产业链供应链问题,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原 则上不要求停产。属地政府要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建立良好 的政企沟通机制,帮助解决企业在员工返岗、物流、用工、 上下游衔接等方面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 产经营的影响,确保实现工业经济稳增长目标。(市卫生健 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负责)97 .按照急用先行、动态调整、成熟一批、储备一批的 原则,围绕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需要,率先在医用 口罩、医用防护服、消毒液等领域,支持企业依托已有生产 能力开展产能储备。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加
46、强指导企业做好疫 情防控等方面服务,确保在应急情况下防控物资产得出、产 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负责)98 .支持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疫情防 控和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排产力度,合 理安排订单和产能,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鼓励支持大型 企业、重点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 工协作等方式,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促 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有效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 提升产品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负责)(二十八)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99 .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
47、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 行限制,对体温检测正常且“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货车司 乘人员要及时放行;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 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 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 区人员正常流动。严格督促各交通防疫检测服务点落实好最 新疫情防控政策,在做好往返涉疫地区重点车辆、货运司乘 人员防控工作的同时,防止措施粗暴、简单化、一刀切,对 发现擅自阻断交通运输通道、影响物流畅通等严重问题的, 坚决予以纠正。(市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公安负责)100 .做好重要工业产品车辆通行证受理核发,对工业企 业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申尽
48、申”“应发尽 发”,保证重点物资物流通畅。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 地区所在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督促 指导涉及物资跨省、跨省内有中高风险地市运输的生产制造 企业、工业园区等收发货单位及其所属作业点落实疫情防控 主体责任。(市公安、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32 - 健康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负责)101 .在全市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交通 场所,合理增设核酸、抗原检测服务点,按照“应检尽检”、 “愿检尽检”原则,做好货车司机免费检测服务。落实全市 快递从业人员免费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所需费用由地方财 政予取予以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公安、财
49、政局、邮政管理局负责)(二十九)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 度。102 .积极争取省支持在布局建设煤炭、粮食等大宗商品 储运基地。(市发展改革局负责)103 .加快推动建立以市级物资储备库为龙头,区级应急 物资储备库为基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谋划建设实际粮食 应急保障中心。(市发展改革局负责)104 .积极指导项目单位谋划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将符合 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申报中央预算内资 金。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支持供销社直属企业*公司加快推进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 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市)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 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负责)105 .落实市交通运输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 分改革实施方案,承担邮政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