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35042146 上传时间:2022-08-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0.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防范存量房交易风险,维 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 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和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 不动产权证的存量房(含非住宅)进行交易的,适用本办法。继 承(受遗赠)、析产、法院判决、夫妻间转移、赠与等无资金交 易的除外。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存量房交

2、易资金是指房屋交易双方在 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式的购房款。第四条 由中介经纪机构促成存量房交易的,应当进行交易 资金监管及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中介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 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自行成交的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交易资 金监管,但应当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选择交易资金 监管的,应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第五条 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为个人存量房贷款、纳税 申报、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业务办理的依据。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建立数据共享交互和惩戒联动机制,研究 解决工作中存在

3、的问题;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 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下称“监管部门”),具体负责监管 系统运维、业务受理、审核等工作,及时汇总、通报相关工作开 展情况。不动产登记和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做好业务数据共享、流程闭 合等衔接工作。第七条 具备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能力的商业银行(下称“监管银行”),可以申请开展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资金监 管业务。监管银行开设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专用于交易资 金的收存、支付。交易双方可自由选择监管银行。第八条监管部门应当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合作协议。第九条 通过属地管理部门备案,具备网签备案服务能力、 设备齐全的房屋中介经纪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存量房买卖合

4、同网 签备案业务。第十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按下列程序办理:(-)买方全额付款购买存量房的买卖双方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购房人依据网签 备案合同将全额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买卖双方依据网签备案合 同、身份证明等资料交纳税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后,监管银行将所监管的交易资金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户。(二)买方利用商业贷款购买存量房的买卖双方持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 续。银行审核同意放贷后,向买方出具贷款审批告知单。买卖双 方向银行出具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办理抵押权登记委托书,并签 订买卖和抵押贷款网签备案合同。买方依据网签备案合同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买卖双方持 网签

5、备案合同、身份证明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 记和抵押登记后,贷款银行依据网签备案合同将贷款金额划入监 管账户,监管银行将所监管的全部交易资金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 户。(三)买方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的买卖双方确定首付款和贷款金额后,签订存量房买卖网签备 案合同,明确将全部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并按合同约定将首付 款存入监管账户。买卖双方持网签备案合同、身份证明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 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后,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网签备案 合同约定依规将贷款金额划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将所监管的全 部交易资金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户。第十一条存量房交易在完成转移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以申请解除网签备案合同和资金监管,由此产生损失的 承担,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合 同的。交易双方共同提出解除网签备案合同和资金监管申请;由 中介经纪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交易,解除网签备案合同,买卖双方 需告知经纪机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终止交易的。第十二条 中介经纪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监管部门约谈 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取 消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停止开展相关业务;违反法律法规的,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