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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 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我区“x-xx”民房火灾亡人 教训,从源头上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经局党 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 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取 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 神,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
2、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 和水平,有效控制小火亡人,坚决预防较大及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区监管 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 境。二、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推进本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XX 区应急管理局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日攻 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危化烟花爆竹暨综合监管股,XXX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责任分解、督促调度、信息汇总等 工作。三、明确整治重点(一)拆除防盗窗。对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内设 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防盗网、
3、广告牌、铁栅栏的,要一律拆除或开 设逃生口(开口确保能让成人通过)。(二)砌墙分隔。对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未进行防火分 隔的自建房或经营性门店,要采取砌墙、安装防火门的方式进行防火分隔, 对于疏散走道从经营门店穿堂而过的自建房,要采取加装室外楼梯的方式 另设逃生通道。(三)安装报警器。在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门店推广 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户安装到位,确保 火灾发生时能起到预警作用。(四)清理“违规住人”。对监管领域经营性门店存在“下店上宅”、 “前店后宅”违规住人情况,采取劝离、强制措施进行清理。对确实难以 清理的,要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将生产经营区
4、域与居住区域分隔,并开设逃 生门、逃生窗,且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对违规住宿3人以上且拒绝搬 离的经营性门店,要联合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供电、供水等部门采取 劝告、联合执法等措施督促人员搬离,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断电、停 水等限制公共服务措施,确保违规住宿人员全部搬离。要加强日常检查、 巡查,防止违规住宿人员“回流”。(五)电气线路整治。对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门店电 气线路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现象严重、一排多插、弱线带强电、电动车飞 线充电或在室内及通道违规充电、铜铝电线替换保险丝、电线未穿管保护、 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问题的,要责令业主(户主)限期整改。如拒绝配合 整改的,将名单
5、定期报送区工经局,由区工经局函告供电部门采取断电整 改措施。对农村木质结构自建房要重点核查用火用电及电气线路敷设不规 范等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对留守群体实施重点监管。(六)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整治。对监管领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 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村(居)民自建房屋顶、围护结构、房间 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的,要先将人员进行清理,再限 期进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且住有大量人员,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的,要联合消防、公安、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属地政府等部门对使 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自建房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 构进行拆除。(七)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治
6、。对违规违法在村(居)民自建房及经营 性门店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要责令其进行搬离,消除 安全隐患,同时要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 违”专项整治。(八)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持续开展好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广泛张贴“331”防火法提示牌和“农村防火九牢记”宣传门牌;对各类 经营性门店、场所业主、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 知识宣传,全面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切实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能 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局属各股室(中心)要对照以上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工作,要认 真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开展整治,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局
7、“百 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危化烟花爆竹暨综合监管顾)。局属各股室(中 心)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自建房和经营性门店和 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四、整治时间步骤xx区应急管理局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 日攻坚”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27日前)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本次行动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拿出 具体可行性措施,对监管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 署,制定时间进度表、任务清单表,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扎实推进 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7月28日至8月16日前)局属各股室(中
8、心)要按照方案内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力量对监管行 业领域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及时制定 有效整治措施,降低火灾风险。(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6日至9月30日)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局属各股室(中心)要开展集 中整治,对难以整改的风险隐患要按程序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再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局属各股室(中心)要对监管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 展“回头看”,梳理补齐短板弱项,总结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 制。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股室(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项工
9、作, 要将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 行动同消防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分管负责同志亲自部署、 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二)强化业务培训。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要组织开展一 次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局属各股 室(中心)要结合自身实际,以提升安全业务水平为导向,以推动安全隐 患整治为目标,强化学习培训,加强交流对接,准确掌握消防监督职责以 及不同场所的监督检查要求,尤其针对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门店 等场所的重点检查内容、各类消防违规违法行为的鉴别、执法,要持续强 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查处火灾隐患识别监管能力,全
10、面提升基层消防安 全工作整体水平。(三)强化问题整改。局属各股室(中心)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组织监管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检查,实施综合治理。对风险突出、情况 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四)强化舆情引导。局属各股室(中心)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和各类场所,集中挂牌一批、公 布一批、曝光一批、整治一批。同时,要时刻紧盯安全突发事件和公共安 全舆情存在“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动态性强”的特点,加强对舆情 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抓好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发挥好宣传思想 工作的引导作用,宣传、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 识,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 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五)强化督导问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XX市XX区应急管理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要求,强化督促调度,帮助研究解决分管行业 领域及包保镇(街道)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排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得力、监管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 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要进 行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对因履职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导致发生亡 人事故或较大火灾亡人事故的,要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