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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介绍 第一讲 学问产权概念和分类 一, 学问产权的概念 二, 学问产权的分类 第二讲 学问产权的性质分析 一, 学问产权的私权属性 二, 学问产权的财产权属性 第三讲 学问产权的特征说明 一, 学问产权特征的争论 二, 学问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三, 学问产权的专有性 四, 学问产权的地域性 五, 学问产权的时间性 六, 学问产权的无形性 第四讲 学问产权的法律爱惜 一, 学问产权侵害行为 二, 侵扰学问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 三, 侵扰学问产权的行政救济措施四, 学问产权的刑事爱惜第一讲 学问产权概念和分类讲授重点:TRIPS协定中的学问产权创建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讲授难点:商业标记权一,
2、 学问产权的概念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学问产权管理的范畴?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隐私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答案:A B C一“学问产权术语简介1.术语由来据学者考证,广泛运用 “学问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学问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2.术语翻译学问产权及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二“学问产权概念的界定1.概念说明学问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建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 支配的权利。2.概念理解1学问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实力的人,包括自然人, 法人和其
3、他组织。学问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实力的限制。2学问产权的客体是学问产品,即创建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学问, 标记和信息。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3学问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4学问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学问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三学问产权的范围1.建立世界学问产权组织公约依据成立世界学问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学问产权包括:1关于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 录音和播送的权利;3关于人类的一切领域内的创建的权利;4关于科学
4、发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 效劳商标, 厂商名称和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及防止不正值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来自工业, 科学, 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的智力创建活动所产生的权利。2.及贸易有关的学问产权协定以下简称为TRIPS协定依据TRIPS协定第条:就本协定而言,“学问产权一词指作为第二局部第1节至第7节主题的全部类别的学问产权。1 版权及相关权利各成员应遵守伯尔尼公约1971第1条至第21条及其附录的规定;2 商标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只要能够将一企业的货物和效劳区分于其他企业的货物或效劳,即能够构成商标。此类标记,特别是单词,包括人名, 字母, 数字, 图案的
5、成分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任何此类标记的组合,均应符合注册为商标的条件;3 地理标记“地理标识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 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4 工业设计各成员应对新的或原创性的独立创建的工业设计供应爱惜。各成员可规定,如工业设计不能显著区分于的设计或己知设计特征的组合,那么不属新的或原创性设计。各成员可规定该爱惜不应延长至主要出于技术或功能上的考虑而进展的设计;5 专利专利可授予全部技术领域的任何创建,无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它们具有新颖性, 包含创建性步骤,并可供工业应用;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 对未披露信息的爱惜在保证针对巴黎
6、公约(1967)第10条之二规定的不公允竞争而实行有效爱惜的过程中,各成员应依照第2款对未披露信息和依照第3款提交政府或政府机构的数据进展爱惜。第2款:(a)属隐私,即作为一个整体或就其各局部的精确排列和组合而言,该信息尚不为通常处理所涉信息范围内的人所普遍知道,或不易被他们获得;(b)因属隐私而具有商业价值;并且(c)由该信息的合法限制人,在此种状况下实行合理的步骤以保持其隐私性质。第3款:各成员如要求,作为批准销售运用新型化学个体制造的药品或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的条件,需提交通过巨大努力取得的, 未披露的试验数据或其他数据,那么应爱惜该数据,以防止不正值的商业运用;8 对协议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
7、的限制。二, 学问产权的分类一文学产权及工业产权1.分类依据对学问产品的消费方式进展划分:用于精神消费的学问产品所对应的权利是文学产权,典型代表为著作权;用于物质消费的学问产品所对应的权利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2.工业版权工业版权的特点:受爱惜对象必需具有新颖性专利法要求和独创性著作权法要求;实施工业产权法中的注册爱惜制和较短爱惜期;专有权人主要享有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但没有著作权主体的广泛权利。典型代表为集成电路布图权。二创建性智力成果权及商业标记权1.分类依据学问产权的价值渊源进展划分:权利的价值干脆来源于智力成果本身的利用,是创建性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和专利权;权利的
8、价值主要干脆来源于权利主体的商业信誉即后续活动所产生的价值的,是商业标记权,包括商标权。2.商业标记权对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影响1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说明;2注册商标的续展次数无限制;3假如对注册商标予以有限期的爱惜,其不良影响的说明:强制企业定期更换识别标记,不当增加了竞争本钱第二讲 学问产权的性质分析讲授重点:学问产权的私权属性学问产权的财产权属性讲授难点:意思自治原那么在学问产权领域内的适用一, 学问产权的私权属性一国内外的相识协定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private rights.学问产权属私权。2.我国学术界学问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民事权利依据权利客
9、体不同,可以分为物权, 债权和学问产权。二学问产权私权属性的意义1.随意性标准TRIPS协定宣告学问产权属私权,一方面提示了学问产权权利性质的争论,另一方面也说明白随意性标准在学问产权法中的实际存在。2.意思自治原那么意思自治原那么在学问产权领域内中的适用。三标准的实证分析1.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的申请,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专利权的期限, 终止和无效,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专利权的爱惜。随意性标准的适用: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专利申请权共有, 专利转让和许可运用, 托付专利, 合作专利和职务专利等领域。2.商标法商标注册的申请,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注册商标的续展, 转让和
10、许可适用,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商标运用的管理,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爱惜。随意性标准的适用: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运用许可等领域。3.著作权法著作权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著作权归属, 权利的爱惜期, 权利的限制, 著作权许可运用和转让合同, 出版, 表演, 录音录像, 播放,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随意性标准的适用:著作权及邻接权的转让和许可运用等领域。四小结1.意思自治原那么的适用范围学问产权的转让和许可运用等领域为主。2.质疑意思自治原那么是否可以延长适用到学问产权创建领域。例如:第三人成为创建创建的创建人。3.提前的结论学问产权的特征确定了学问产权产生, 学问产权内容和学问产权限制的法定性。五举例
11、说明:意思自治原那么及职务创建创建1.法律标准1984年专利法第6条及1992年专利法第6条:2000年专利法第6条及2021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建创建为职务创建创建。职务创建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创建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创建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创建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建创建,单位及创建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分析说明1第3款的“利用如何界定以及对第1款性质的影响?假如将主要利用涵盖其中,
12、那么第1款即为局部性质的随意性标准;假如不将主要利用涵盖其中,那么第1款即为强行性标准属性。2在第3款中,没有“约定之时,技术成果权利主体的确认?理论上可有三种选择,即为单位单独全部或创建人单独全部或单位及创建人共有。3企业如何爱惜自己的职务创建创建权益?企业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的权利限制条款;企业学问产权管理规章中就“主要利用的说明;企业学问产权管理制度中的补偿机制设立。企业学问产权管理规章中的“擅自利用企业资源研发的相关条款。二, 学问产权的财产权属性一学问产权性质的双重论1.学问产权性质的双重论学问产权既为财产权又为人身权;2.学问产权性质的单一论学问产权属于财产权,但是,著作权兼具财产权
13、及人身权的双重性质。专利权就是单一的财产权,虽然创建人享有人身权,但是由于创建人及专利权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所以创建人的权利性质不能影响到专利权人的权利性质。二学问产权财产权属性的意义1.学问产权主体可以通过利用学问产权客体干脆获得财产收益2.学问产权主体的意思自由在财产权范围内有效3.学问产权主体因财产权获益时的权利义务平衡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其他义务的承当。例如,商标法第40条第1款: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运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运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视被许可人运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运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是否会因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承当
14、责任?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如何承当上述责任?企业如何在注册商标运用许可中爱惜自己的利益?3物权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在学问产权取得方式中的适用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干脆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确定法律事实,依靠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三学问产权财产权属性的表现1.学问产权的转让1学问产权转让的效力说明2著作权:转让著作财产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3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
15、有商标专用权。4专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转让费分期付款型专利转让合同的分析。涉及条款:2021年细那么第14条第2款:专利权人及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2.学问产权的运用许可1学问产权运用许可的效力说明2著作权:著作权许可运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及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运用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3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及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运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
16、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4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运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运用其注册商标。商标运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3.学问产权的质押贷款1质押简介物权担保物权质权;担保物的担保质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出质给债权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2物权法第227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 著作权等学问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学问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运用,但经出质人及
17、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运用出质的学问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4.学问产权共有1著作权共有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运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局部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扰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行以分割运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样行使;不能协商一样,又无正值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挡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支配给全部合作作者。2专利权共有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8、。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一般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运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支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3注册商标专用权共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依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全部权。涉及条款: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
19、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5.学问产权的继承及继受1继承及继受的说明2专利权及注册商标专有权的继承及继受3著作权的继承及继受著作财产权的继承著作人身权的“继承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修改权和爱惜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爱惜。第三讲 学问产权的特征说明讲授重点:学问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学问产权的专有性讲授难点:学问产权的专有性一, 学问产权特征的争论一争议1.学问产权具有自己的特征通过对学问产权特征的说明,以区分于传统的财产全部权。2.学问产权没有特征学问产权的客体学问具有特征。二学界主流观点二, 学问产权客体的非物
20、质性一学问产权客体非物质性的界定学问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指学问产权的客体并无物质性存在,不具有确定的形态,不占有确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限制,而表现为相识和利用。这是学问产权区分于物权的最主要的法律特征。二学问产权客体非物质性的表现1.具有可复制性作品的可以某种形式复制;专利申请三性中的“好用性。2.不能用限制物质财产的方式限制不会发生有形限制的占有,人们对学问产品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学问产品的相识和感受。第三人可能不通过法律途径而“处分属于他人的学问产品。学问产品虽为非物质性,但是,总要通过确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作为其表现形式的物化载体是有
21、体财产全部权而不是学问产权。3.属于人类精神财宝的一局部,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有形的磨损, 歼灭在确定时空条件下,学问产品可以被假设干主体共同运用。这种运用不会像有形物运用那样发生损耗。学问产品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届满发生专有财产和社会公共财宝的区别。三, 学问产权的专有性一学问产权专有性的含义学问产权专有性,亦称为独占性, 排他性或垄断性,是指学问产权专为权利人所享有,非经法律特别规定或者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问产权之客体。二学问产权具有专有性的缘由除激励作用外学问产权因为及客体以及权利载体可以别离,从而具有无形性,这就导致权利客体以及载体的限制权可能不在学问产权人手中,学问产权人可能根
22、本无法限制客体的复制。由于客体的复制件并不会产生新的学问产权,客体及复制件共享一个学问产权,为限制他人对学问产权客体的随意利用,唯有成认学问产权的专有性。三学问产权专有性的表现1.学问产权全部权人独占垄断地享有其权利,这种权利受法律爱惜,没有法律规定许可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运用学问产权人的学问产品;2.同一项学问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以上的同一属性的学问产权同时并存。当某人就某一学问产品已经取得某种学问产权以后,在同一法域内,其他人不得就一样主题的学问产品再获得同种类的学问产权。四学问产权专有性的法律意义1.专有性在于限制对学问产权客体的利用,但是,并不干预他人创建一样的学问产权客体。2.学问
23、产权的专有性不同于全部权的专有性全部权的专有性表现为全部人排斥非全部人对其全部物的不法侵占, 妨害或毁损;学问产权的专有性表现为排斥非转有人对学问产品的不法仿制, 假冒或剽窃。全部权的专有性是确定性的专有性,不受他人的干预,无须他人主动扶植,也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学问产权的专有性受到权利限制, 时间和地域等因素的限制。当学问产权的专有性和全部权的专有性发生冲突时,全部权的专有性具有优先性。3.学问产权的专有性会产生权利冲突4.学问产权专有性的限制1专利权的限制2著作权的限制3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限制性商标专用权的制止权的范围,应当解除掉那些正值地运用商标权人的商标的根底符号价值的局部。商标的正值
24、运用应符合以下条件:抗辩人主观上善意;对商品做表达性运用和指示性运用;并非作为商标或包装装潢等运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4WT/DS114:欧共体诉加拿大药品专利案1997年12月19日,欧共体提出要求及加拿大磋商,认为加拿大专利法实施细那么没有对药品供应爱惜其爱惜期的规定不符合TRIPS协定的第, , 33条。欧共体申述内容【储存例外】加拿大专利法第2, 3条规定:任何人为在专利到期日后的销售而制造, 储存依据上述第1项制造运用专利创建,不构成侵权。依据法律,储存例外的实施必需有具体条例,至该案申述之时,加拿大公布的相关条例只针对药品在某项专利到期前6个月,可以实施针对这一专利的储存
25、例外。TRIPS协定第条 一专利授予其全部权人以下专有权利:(a)如一专利的客体是产品,那么防止第三方未经全部权人同意而进展制造, 运用, 标价出售, 销售或为这些目的而进口该产品的行为;(b)如一专利的客体是方法,那么防止第三方未经全部权人同意而运用该方法的行为,并防止运用, 标价出售, 销售或为这些目的而进口至少是以该方法干脆获得产品的行为。TRIPS协定第33条 可获得的爱惜期限不得在自申请之日起计算的20年期满前完毕。TRIPS协定第条 在遵守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前提下,专利可授予全部技术领域的任何创建,无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它们具有新颖性, 包含创建性步骤,并可供工业应用。在遵守第
26、65条第4款, 第70条第8款和本条第3款规定的前提下,对于专利的获得和专利权的享受不因创建地点, 技术领域, 产品是进口的还是当地生产的而受到卑视。【法规审查例外】加拿大专利法第1条规定:任何人仅为开发和提交加拿大, 加拿大各省或加拿大以外的国家法律要求的信息而制造, 运用和销售专利发明不构成侵权。依据加拿大的说明,专利药品从开发到经过批准投放市场一般须要8-12年的时间。生产和批准仿制药须要年的时间。TRIPS协定第条和第条。加拿大的抗辩TRIPS协定第30条 各成员可对专利授予的专有权规定有限的例外,只要此类例外不会对专利的正常利用发生无理抵触,也不会无理损害专利全部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
27、考虑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专家组的相识要适用TRIPS协定第30条的例外,必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a例外是有限制的;(b)例外不能影响专利的正常运用;c在考虑到第三方合法利益的根底上,例外不得不合理侵害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就储存例外,专家组认为加拿大的销售独占权最为重要的观点不能成立,专利权人的制造权和运用权是其在专利爱惜期内从源头上制止竞争产品。储存例外使上述权利在期满前6个月内被剥夺,且储存例外没有数量限制。因此,储存例外不符合TRIPS协定。就法规审查例外,专家组认为:a法规审查例外符合TRIPS协定第30条的“例外是有限制的要求。利用他人专利的目的是为了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数据,专利权人的商业
28、利益没有受到影响;b由于药品的法定审查制度,药品专利在到期后享受的独占权不属于“专利的正常运用,因为这段期间不是专利权的自然延长;c合法利益是基于公共政策或其他社会标准支持的正值利益。从专利权人实际爱惜期的角度提出的理由没有得到普遍成认的公共政策的支持,不能被认为是“合法利益;dTRIPS协定第条的非卑视原那么适用于第30条的例外规定。但是,欧共体没有供应证据证明法规审查例外只适用于药品且凡规定了例外的国家都渴望最大限度地实施例外,故承受加拿大的观点,即法规审查适用于一切须要法规审查的产品。结论:法规审查例外没有违反TRIPS协定。我国专利法第65条第5项第65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扰
29、专利权:第5项:为供应行政审批所须要的信息,制造, 运用, 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特地为其制造, 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四, 学问产权的地域性一学问产权具有地域性的缘由由于学问产权起源于特权,虽然,开展至今其已经演化为法权性质,但是,自始就受到君权地域性限制的特性,因为国家的存续,依据国家主权原那么而照旧被学问产权所保存。二学问产权地域性的法律意义1.学问产权只在产生的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且可以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被分别行使。2.促进了学问产权国际爱惜的开展三学问产权地域性的表现1.从权利的取得视察,学问产权“只能依确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又只能在其依法产生的地
30、域内有效。对此,应从两方面理解:1须经批准授权的学问产权,比方专利权, 商标权, 植物新品种权等只在批准授权的国家受到爱惜,并不当然在他国获得授权及确认;2不需经批准授权的权利,比方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商业隐私权等,在不同的国家只能按各该国法律受到爱惜。“任何主权国家只依据自己的法律确定是否爱惜知识产权, 取得学问产权的条件, 权利内容及范围,而由于社会文化, 道德观念, 经济实力, 历史传统不同,各国的学问产权制度设计呈现出较大的差异。2.从权利的行使上视察,学问产权可以在不同地域分别行使,权利人可以就一样权利内容授予多人同时行使。从国际范围讲,一项创建可以在中国, 美国等不同国家分别获得专
31、利权;从国内范围来看,一项专利权也可以分地区行使,例如,在全国不同省份签订假设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分别许可假设干厂家实施同一专利技术。五, 学问产权的时间性学问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爱惜,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权利就自行归于歼灭,相关学问产品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宝。一学问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缘由:利益平衡对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二学问产权的爱惜期限1.著作权的时间性, 专利的时间性和商标的时间性2.对学问产权爱惜期限的理性思索三学问产权时间性的法律意义在学问产权爱惜期限届满后,学问产权客体将会从私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六, 学问产权的无形性一学问产权无形性的说明学问产权无形
32、性,是指将学问产权和全部权进展比拟而言。由于全部权和其客体密不行分,而物之有形性,使全部权的表现具备了有形性。但是,学问产权及其客体以及学问产权载体的可别离性,致使学问产权无须依附任何媒介即可存在。二学问产权无形性的法律效力1.学问产权的无形性,致使占有不能成为权利主体的推定方式,必需依靠公告制度宣告学问产权的产生及变更等。2.学问产权的产生1专利权:创建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好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3著作权: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
33、日起产生。托付创建创建的专利申请权归属。第四讲 学问产权的法律爱惜讲授重点:学问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学问产权的刑事救济措施讲授难点:侵害学问产权的归责原那么一, 学问产权侵害行为一学问产权的爱惜范围1.著作权著作权的爱惜范围限于作品的构思及表达中的表达局部。2.专利权专利权的爱惜范围以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3.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爱惜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运用的商品为准。二学问产权侵害行为的认定1.行为的违法性2.损害事实的存在3.违法行为及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归责原那么1过错责任原那么过错责任原那么,即主观归责原那么,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责任归属的依据,有过错即有责任
34、,无过错即无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原那么。2无过错责任原那么无过错责任原那么,即客观归责原那么,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之外的某种客观事实作为确定责任归属的依据,只要有特点损害事实存在,即要承当相应的责任。学问产权侵权构成要件及责任构成要件不同。只要学问产权有被侵害或有侵害的可能, 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那么构成侵权,不必考虑行为人主观过错;而对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那么要适用过错责任原那么。三学问产权侵害行为的分类1.干脆侵权干脆侵权,是指他人未经学问产权人的许可,干脆利用有关学问产权客体。2.间接侵权间接侵权,是指第三人虽然没有干脆侵害他人的学问产权,但由于其扶植了干脆侵权人的侵权,或者由于
35、其及干脆侵权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特别的关系,应当承当确定的侵权责任。3.即发侵权即发侵权,是指侵权损害的后果即将会发生,但是尚未发生的侵权行为。专利法第66条第1款: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扰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刚好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责令停顿有关行为的措施。商标法第57条第1款: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扰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刚好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责令停顿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著作权法第50条第1款:著作权人或者
36、及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扰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刚好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责令停顿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二, 侵扰学问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一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渊源“ 侵权责任法 第15条 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顿侵害;二解除阻碍;三消退紧急;四返还财产;五复原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愧疚;八消退影响, 复原名誉。以上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临时措施1.国内法标准以专利法为代表专利法第66条第1款: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扰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刚好制
37、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责令停顿有关行为的措施。第67条第1款: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状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协定第501条:司法机关有权责令实行快速和有效的临时措施以便:(a)防止侵扰任何学问产权,特别是防止货物进入其管辖范围内的商业渠道,包括结关后立刻进入的进口货物;(b)保存关于被指控侵权的有关证据。第503条:司法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供应任何可合理获得的证据,以使司法机关有足够程度的确定性确信该申请人为权利持有人,且该申请人的权利正在受到侵扰或此种侵权己迫近,并有权责令
38、申请人供应足以爱惜被告和防止滥用的保证金或相当的担保。第条:在适当时,特别是在任何拖延可能对权利持有人造成不行补救的损害时,或存在证据被销毁的自不待言的风险时,司法机关有权实行不作预先通知的临时措施。三, 侵扰学问产权的行政救济措施一我国学问产权行政执法现状我国目前有多个部门负责学问产权的行政管理,其中,国家学问产权局负责专利权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商标权, 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允交易局负责制止不正值竞争权, 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地理标记权, 农业部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 国家林业局负责林业植物新品种权, 商务部负责国际贸易中的
39、学问产权, 科技部负责及科技有关的学问产权, 海关总署负责及进出境货物有关的学问产权。二学问产权法中的行政处分以专利法为代表专利法第63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64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展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及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状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 复制及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 发票, 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及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
40、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扶植, 协作,不得拒绝, 阻挠。三行政执法部门的证据及刑事证据的连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 调取, 制作的物证, 书证, 视听资料, 检验报告,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运用。行政执法部门制作的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等调查笔录,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刑事证据运用的,应当依法重新收集, 制作。四, 学问产权的刑事爱惜一学问产权犯罪的说明1.学问产权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2犯罪客体:他人的学问产权,包括
41、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和商业隐私权;3犯罪主观方面:成心为准,但是在侵扰商业隐私时,包括了成心和过失;4犯罪客观方面:侵扰他人学问产权的行为且到达严峻危害程度。2.学问产权犯罪罪名七个罪名分别为:第一, 假冒注册商标罪;第二,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三, 非法制造, 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四, 侵扰著作权罪, 第五, 假冒专利罪;第六, 侵扰商业隐私罪;第七,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3.学问产权共同犯罪明知他人实施侵扰学问产权犯罪,而为其供应生产, 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帮助材料, 半成品, 包装材料, 机械设备, 标签标识, 生产技术, 配方等扶植,或者供应互联网接入, 效劳器托管, 网络存储空间, 通讯传输通道, 代收费, 费用结算等效劳的,以侵扰学问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二学问产权的“三审合一学问产权“三审合一最早是浦东法院在94年提出的,学问产权的民事, 刑事, 行政案件统一由学问产权庭来受理。江苏高院是全国第一家推行“三审合一的高级法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