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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由来11.2项目基本概况12评价区环境现状62.1环境现状62.2环境敏感目标7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问题143.1选线合理性分析143.2主要环境问题识别153.3主要环境影响15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214.1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214.2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305公众参与调查335.1公众参与调查方式335.2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分析及采纳说明335.2公众参与调查结论346评价结论366.1与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366.2生态保护措施的可行性366.3社会环境影响366.3总结论377附图381建
2、设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国道213线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绥江至木杆段是其中一段,起于云南境内绥江县国道213线的云南段起点,路线经绥江县城,黄龙乡、田坝镇、至木杆。绥江至木杆段公路由于在修建时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建设标准低,在多年的使用中,双河至细沙乡、细沙乡至三江口段路基宽多为3.5米4米,平面回头曲线半径有1520米的段落。路面状况较差,为砂石路面,严重制约着沿线村镇的发展。随着大关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沿线交通量成倍增长,但车辆行驶速度较低,交通事故频发,营运成本增加,阻车现象突出,公路等级低与迅速增长的交通量不相适应所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已远远不能满足绥江县、永善县、大关县及沿线乡镇社会
3、、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交通运输增长的需要,三个县的县委、县政府及沿线群众迫切希望对该公路进行改建。本项目是国道213线的一段,是国道213线在绥江县全部段落及永善县、大关县境内的部分段落,是三县规划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起于国道213线云南段起点绥江县境内,止于大关县木杠乡落水孔,途径绥江县中城镇、板栗镇、细沙乡、桧溪镇、团结乡、木杆乡共6个乡镇。其中绥江县2个乡镇、永善县3个乡镇、大关县1个乡镇,是贯穿绥江县和永善县、大关县南、北的一条主要经济干线,连接绥江县、永善县、大关县重要的公路大通道,其地位十分显著。提高本项目道路路段的技术标准,有利于实现云南省和昭通市公路网建设目标,有利
4、于该路段在本世纪成为绥江至大关县和绥江至永善县快速通道的全面建设,有利于项目影响区成为云南省及昭通市的战略要点和增长点。其建设实施无疑为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综上所述,本段公路的实施,将该区域的各条交通道路有机地联系起来,强化了公路连接纽带的作用,提高了综合运输能力,形成完善的公路交通运输综合网络,对加快昭通市、绥江县、永善县、大关县经济干线路网改造和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沿线沿线交通状况,带动沿线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质量,增强路网服务功能,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项目基本概况1.2.1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5、建设单位:绥江县交通局1.2.2地理位置及线路走向(1)地理位置线路穿越绥江县、永善县及大关县。拟建工程起点沿用已建成通车的水富绥江二级公路至绥江县城K20+700(东经1035904,北纬283627,海拔445m)止点K103+818.81位于大关县木杆乡落水孔(东经1035643,北纬280816,海拔1100m),接拟建的三江口玉碗段改建工程K17+630.17处,路线全长94.29km。(2)推荐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1)主线:起于绥江县境内国道213线云南段起点,沿用绥江县水富绥江二级路至K20+700处,经过小坎、县城后山及大湾村,止于国道213线小尖坡,后经田坝子、半边树、至双河
6、口K23+000,该段老路平、纵指标较高,路基宽多为8.5米、路面保持良好,按8.5米宽路基进行改建;路线经石灰窑、角码头,于K30+948.470处沿国道213线东侧缓慢降坡,于K35+350附近绕行石板溪,于K37+500附近接国道213线,沿国道213线布线,经二十四道埂、楠木坪、路坡,于K59+241.157,缓慢回头下坡,经八占地沿省道S301布线、过关口,路线过桧溪镇后,路线向左顺江边沿省道S301布线至大毛村,路线向左沿C34县道布线,路线过苏田村、田坝子、营盘、茨竹湾、纸厂坝、团结乡、双河乡、马店、瓦厂坝、木沉后在K103+818.809处止于三江口岔河段国道213线改建工程K
7、17+630.17,按7.5米宽路基进行改扩建。里程桩号全长:114.986314公里。本工程实际全长94.29公里(不含K0+000K20+700段已建成通车的水富绥江二级公路)。2)细沙连接线:路线起于八占地K59+241.157处,基本沿老G213线改造,止于细沙乡细沙连接线止点K64+200,全长4.96公里。路线主要控制点为:小汶溪桥、绥江县城、双河口、二十四道埂、楠木坪、八占地、细沙乡、桧溪镇、大毛滩、团结乡、双河乡、木杆乡落水孔。1.2.3项目性质建设性质:改扩建1.2.4工程规模及技术标准根据“工可”,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推荐路线全长94.29km(K29+6
8、00K35+900段不包括在本工程内,已单独立项为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高填深挖工程等。全线按三级公路修建,路基宽度: 7.58.5米;其中20+700K23+000绥江双河段路基宽度为8.5米,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均为7.5m,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细沙连接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7.5米;全线大桥有2015米/10座,中桥有1030米/16座,涵洞214道、平交口20个。其中K20+700K44+000段在绥江县境内,K44+000K101+250段在永善县境内,K101+250K10
9、3+818.81段在大关县境内。主要技术标准如表1-1:表1-1 拟建道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指 标 名 称单 位数 量一、基本指标1公路等级级三级2设计速度公里/小时40(30)3设计交通量(2029)pcu/d5086(绥江桧溪)、5732(桧溪落水孔)4估算总金额万元74950.45585平均每公里造价万元861.8264 二、路 线6路线总长公里主线:94.29细沙连接线:4.967极限最小半径米60(30)8最大纵坡7(8)三、路 基、路 面9路基宽度米8.5(7.5)10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面层四、桥 梁 涵 洞11设计车辆荷载公路级12桥面宽米与路基同宽13大桥米/座2015/1
10、014中桥米/座1030/1615涵洞道214道,其中主线201道,细沙连接线共13道。五、隧道16隧道米/座-六、路 线 交 叉17立体交叉处018平面交叉处201.2.5占地根据工程征占地资料,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50.71hm2,其中永久占地199.54hm2;临时占地51.17hm2。道路工程占地199.54hm2,弃渣场26.35hm2、施工便道13.13hm2、施工营场地11.69hm2,占地类型为水田、梯坪地、坡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它土地。具体工程占地情况详见表1-2。表1-2 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分区占地总面积水田坡耕地梯坪地林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备注道路工程区路基路面70.022.24 5.77 1.28 43.16 1.00 16.59 永久占地边坡挖方边坡71.65 2.29 6.00 1.42 44.85 0.98 16.10 永久占地填方边坡54.05 1.73 4.34 1.23 33.85 0.76 12.14 永久占地小计125.70 4.02 10.34 2.65 78.70 1.74 28.24 永久占地桥涵工程3.820.130.632.340.72 永久占地小计199.54 6.39 16.74 3.93 124.20 0.72 2.74 44.83 临时施工场地11
12、.6910.231.46临时占地施工便道13.13 4.24 0.60 8.09 0.20 临时占地弃渣场区26.35 5.85 1.92 13.86 4.72 临时占地合计250.71 6.39 26.83 6.45 156.38 0.72 2.74 44.83 6.38 本工程按行政区划统计占地情况:绥江县84.39hm2、永善县160.25hm2、大关县6.07hm2,详见表1-3。表1-3 占用沿线各县土地面积及利用类型统计表 单位:hm2行政区划小计占地类型占地性质水田坡耕地梯坪地林地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它土地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绥江县84.39 4.05 10.18
13、 2.58 51.72 0.22 0.85 13.91 0.88 64.06 20.32 永善县160.25 2.34 16.22 3.87 100.34 0.42 1.82 29.76 5.50 130.51 29.74 大关县6.07 0.00 0.43 0.00 4.32 0.08 0.07 1.16 0.00 4.97 1.10 合计250.71 6.39 26.83 6.45 156.38 0.72 2.74 44.83 6.38 199.54 51.17 1.2.6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74557.3132万元;平均每公里790.757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是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补助。
14、本项目建设工期约为20个月。1.2.7建设周期本工程规模不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以及考虑到施工中有一定的不可预见因素,拟建道路计划于2013年12月开工,2015年8月竣工,建设工期为20个月。2评价区环境现状2.1环境现状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期间分别在绥江县教师进修学校、中村乡居民楼、永善团结乡中心校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空气质量中NO2的小时浓度以及TSP、NO2的日均浓度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中二级标准。拟建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1.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期间对沿线水体共设置8个监测断面进行水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沿
15、线水体各监测断面的水质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2.1.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沿线勘察以及敏感点的特性,选取23个敏感目标、4个垂直监测断面和一个24小时交通噪声监测断面,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现有公路沿线的敏感点村庄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评价区现状声环境质量较好。从表4-18可以看出团结乡中心校临路第一排教学楼昼夜噪声均出现噪声超标,超标原因主要是团结乡中心校位于团结乡政府所在地,街道和道路重叠,团结乡中心校紧临现有的213公路及街道,社会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均对其产生影响。从表4-20可以看出
16、.在距离公路路肩20m处,环境噪声基本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只是在早上9:00和19:00出现轻微超标。2.1.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评价区的植被可以分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大类型。评价区原生植被为湿性常绿阔叶林,目前几乎被破坏殆尽,本评价共调查到自然植被2个植被型,3个植被亚型,4群系。其中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是暖温性灌丛,其次是湿性常绿阔叶林。评价区自然植被均为次生植被,且受人为活动干扰严重,生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评价区内未发现任何国家或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未发现地方狭域特有物种,也无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资源植物。2.2环境敏感目标2.2.1生态环境保护
17、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公路在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所有可能影响到的自然环境区域。详见表21。表21 拟建公路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标范围保护内容动植物、植被全线及施工临时占地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末经批准严禁砍伐,不许猎捕任何野生动物水土保持全线控制水土流失“三场”生态环境施工“三场”涉及地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严禁临时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永久占用耕地27.06hm2,其中基本农田4.61hm2尽量少占耕地,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K43+500K44+200路段不改变自然保护区结构和功能,不对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造成影响2.2.2水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
18、为路线沿岸布线或跨越的水体,主要是双河、铜厂河、小河(绥江境内)、三元溪、细沙河、桧溪小河、金沙江、团结河、木杆河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2-2,执行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表2-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名称桩号距河岸边距离功能要求备注大汶溪长链K28+105K28+295跨河桥梁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现状无饮用功能K20+917K22+4001080铜厂河K22+400K27+7001040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现状无饮用功能三元溪K40+176K40+306跨河桥梁GB38382002地面水环
19、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现状无饮用功能桧溪小河K67+100K65+98730200K65+987K66+057跨河桥梁K66+057K71+10020100K71+118.96K71+347.04跨河桥梁金沙江K71+347.04K76+60060150团结河K76+600K95+225.9630100K95+225.96K95+506.04跨河桥梁木杆河K95+506.04K103+50515120K103+505K103+635跨河桥梁2.2.3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公路沿线村庄、学校等分布情况,经现场踏勘,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3,要求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质量能满
20、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3.1选线合理性分析3.1.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本项目为国道213线绥江(川滇界)至木杆(落水孔)段改扩建工程,全长94.29km,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第二款:国道干线改造升级”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1.2与环境敏感区协调性(1)与环境敏感区管理要求的协调性1)本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基本信息国道213线作为滇东北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绥江县、永善县、大关县枢纽交通设施,其改扩建
21、属于国家“十二五”国道改造项目,从改善滇东北交通网络、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角度来看,势在必行。在该背景下,选线遵循以下原则:经济技术可行原则:云南省属于西部相对不发达地区,技术经济可行性是选线的主要因素。尽量利用原有公路选线、局部路段线路优化调整。综合环境代价最低原则:在上述原则指导下,项目选线总体上延用原有公路选线(推荐方案)。鉴于项目选线区域地形地貌原因,推荐方案技术经济上最优,从削弱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分割、阻断等影响的角度来看,推荐方案对原有公路存在条件下形成的新的稳定生态系统影响也是最小的。在推荐方案框架内,局部路段选线涉及两个环境敏感区-绥江县城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原有公路穿越该保
22、护区)和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相关环境敏感区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本节从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两个角度分析局部选线协调性。表3-1 项目选线涉及环境敏感区基本信息序号环境敏感区名称选线与敏感区关系敏感区管理要求备注1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本项目K29+600K35+900段与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改造项目(K0+000 K7+400)重合。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项目已由绥江县发改局立项,不属于本项目工程内容。项目不涉及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绥江县城铜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节选相关规定):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
23、须拆除二级保护区: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转运点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项目的实施首先是满足铜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要求(完善运输风险防范措施和路面精馏污染防治),其次通过现有道路改造升级成为国道213的重要组成部分2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本项目K43+500K44+200段穿越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报告(昭林发201397号昭通市林业局关于绥江县二十四岗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批复)确立的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距离最近的核心区直线距离约500m,全线未穿越核心区和缓冲区。中
24、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节选相关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与绥江县城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协调性分析本项目工程内容不包含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项目,与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要求不冲突。3)与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性分析根据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报告:通过此次调整,原规划区面积不变,但核心区面积由原来的4856公顷减少为4665公顷,缓冲区面积由原来的1226公顷减少为1073公顷,实验区则从原来的4907公顷增加到5251公顷。本项目选线穿
25、越绥江县二十四岗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保护区保护对象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另有国家级保护植物树蕨、银杏、珙桐、红豆杉,鹅掌楸、树杜鹃、多花含笑、红椿、楠木、筇竹等物种和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云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豺、小灵猫、斑羚、鬣羚、林麝、黑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属于国道公路改扩建项目,不属于生产设施;根据影响分析结果,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会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和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噪声、汽车尾气不会造成敏感目标超标,只要严格
26、执行水保方案和本报告环保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是可控的。总体来看,项目选线穿越实验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2)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1)对绥江县城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影响本次评价对象不包含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段(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项目单独立项并开展环评工作),因此本项目选线不会对绥江县城铜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直接不利影响。但由于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项目是国道213线畅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程内容、建设时序与本项目的有效衔接及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可行可靠性将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行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本报告建议尽快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求开展铜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
27、价工作,对保护区公路对饮用水源地影响及可能的环境风险进行重点分析评价,明确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对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影响本项目穿越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段选线均沿现有公路,选线不会造成新的分割进而导致被保护区域进一步破碎化,道路扩建不会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实验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本项目选线不会对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公路沿线为山区地形,公路建设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线路在K43+500K44+200段穿越调整后的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
28、护区实验区,因此,本项目路线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线不会对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云南省住建厅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具体见附件),同意该线路走向。3.1.2与道路相关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是国道213线的一段(绥江-木杆),是国道213线在绥江县全部段落及永善县、大关县境内的部分段落,是三县规划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线采用总体上延用原有公路选线方案,仅局部路段进行线路优化。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办基础2013279号关于开展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前期工作的通知: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是我省公路网的重要路段,是国家“十二五”
29、国道改造项目。根据昭通交通发展规划,2020年昭通市全路网总里程为2.5万公里,公路密度达到20.57公里/10平方公里,其中干线公路里程2255公里,达到3级标准的县乡公路里程为2971公里。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4.8%。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11%。届时路网的通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一定的储备能力,可以承受一定偶然性交通增长需求。形成以主骨架公路为通道、以县乡道路为集散的高效的全市公路网系统,使全市路网总容量和快速运输能力有较大的提高,适应并推动全市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在云南干线公路网中的位置如下图。图3-1 本项目在云南省干线公路网中的位置因此,项目符合云南省“十
30、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绥江路网规划、符合桧溪镇、团结乡及细沙乡集镇规划。3.2主要环境问题识别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并结合项目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别,其结果见表3-1。表3-1 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结果阶段影响对象影响因素主要污染物影响后果受影响区域影响程度施工期影响生态环境征地、筑路TSP、SO2、噪声、振动破坏植被、扰动表土、增加水土流失、引发地质灾害、占用耕地沿线一般“三场”设置及工程作业废弃土石方破坏植被、扰动表土、破坏山体、增加水土流失“三场”设置区较严重施工活动噪声、振动破坏野生动物生境、恐吓动物沿线较轻水环境筑路、修建桥涵水土流失、施工
31、废水增加水土流失源、污染地表水工程涉及的河流较严重环境空气爆破、运输、材料堆放、施工机械作业TSP、沥青铺设沥青烟施工地段空气环境变差施工区较严重声环境运输、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地段声环境变差施工区及运输沿线较严重社会环境土地征用、拆迁土地利用改变、耕地减少沿线村寨较轻运行期影响运行期影响声环境车辆行驶交通噪声长期影响,在纵坡较大地段较明显沿线村寨及学校较轻环境空气汽车尾气NO2、TSP较轻水环境路面雨水径流石油类、SS含油、SS的污水道路沿线河流轻微生态环境车辆行驶噪声、振动减少动物活动范围道路沿线轻微环境风险运输有害物质汽车发生事故各类有毒气、液、固体物质不确定沿线村庄、河流偶然性,不可预见性
32、3.3主要环境影响3.3.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者,可吸收当地农村富裕劳动力,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部分居民的收入,有利于刺激经济增长。同时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需要征用一定量的土地,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50.71hm2,其中永久占地199.54hm2;临时占地51.17hm2。耕地被占用后,将使沿线村庄的耕地有所减少,给沿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公路建设拆迁建筑物41323m2,另外还涉及部分电力设施的拆迁。本工程拆迁量较大,工程建设拆迁房屋会对被拆迁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产生不
33、利影响。根据调查走访,沿线群众希望建设部门能够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补偿政策,切实做好拆迁安置工作。(2)营运期随着施工结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后,由于交通运输的便利,加快了城乡贸易流通,使农村的各类农产品可以更快的进入到市场转化为商品,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交通的改善加快了各类信息的交换与沟通,有利于当地农村群众加快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公路建成运营后,为从事其它产业的经营者如运输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服务业均创造了条件。这些产业的形成和兴起,将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对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十分有利,同时,也将推动当地由单一的农业产业向多元化产业结构转变。项目的建设将加强该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联
34、系与交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利于区域资源开发、发展地方经济、摆脱贫困、增强昭通经济的发展后劲都具有重大的意义。3.3.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该公路施工噪声将对道路工程施工区附近居民及施工现场人员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影响,这种影响具有时段性,公路竣工即消失。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出现在距施工场地50米的范围内;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出现在距施工场地280米的范围内。虽然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和短期行为,但由于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期间噪声源强较大,夜间噪声影响较为突出,容易引发扰民纠纷。因此必须采取切实的降噪措施,减缓施工期噪声对关心点的影响。(2)营运期在根据可研提供的车流量、利用现行有效的导
35、则推荐的模式对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明: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随着运营期的增长,车流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声级值也随之增强;同时,随着距公路中心线距离的增加,交通噪声的影响逐渐减小。按2类标准,国道213线绥江双河段(40km/h):营运近、中期昼间达标距离均小于4m,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7m;营运近期夜间达标为9m;营运中期夜间达标距离为13m,营运远期夜间达标距离为16m。国道213线双河桧溪段30km/h):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小于4m;营运近期夜间达标为3m;营运中期夜间达标距离为6m,营运远期夜间达标距离为8m。国道213线桧溪落水孔段
36、: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小于4m;营运近期夜间达标为4m;营运中期夜间达标距离为6m,营运远期夜间达标距离为9m。在国道213线绥江双河段建议不要在距离公路红线外16m的范围内规划直接面对公路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在其他路段建议不要在距离公路红线外9m的范围内规划直接面对公路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关心点预测表明: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夜间比白天严重的多,在营运近期(2015年),昼间敏感点噪声均达标,夜间部分敏感点出现超标,最大超标值为2.5dB(A)。在营运中期(2021年),昼间距离道路中心线5.8m的敏感点均出现轻微超标,夜间有23个敏感点出现超
37、标,最大超标值为3.8 dB(A);远期,昼间有11个敏感点噪声出现超标,但均为超过3 dB(A);但在夜间有27个敏感点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值为4.7 dB(A)。导致该道路两侧敏感点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拟建线路多为沿着现有国道213改扩建,国道213建成多年,周边敏感点距离道路非常近,因此,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较为明显。同时通过和现状噪声比较,现状夜间交通量很小,夜间敏感点均不会出现超标,但环评预测是根据可研提供的交通量,夜间交通量较现状大的多,因此,该预测为最不利情况,实际运行中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较上述预测结果要小。3.3.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在道路施工
38、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扬尘、粉尘及沥青混凝土拌和路面摊铺时排放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等。施工中的施工材料的运输、加工、堆放等工程行为都将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TSP、沥青烟。本公路为二级公路,施工规模不大,灰土拌和施工工艺拟采用站拌,可能产生粉尘,粉尘污染集中在拌和站周围,对拌和站附近影响表现为量大而面广,根据有关单位在施工现场实测结果,采用站拌工艺,距拌和站下风向150米处方可达到评价标准。另外该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过程中需要设立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根据有关测试结果,在拌和站下风向50m处大气中TSP浓度为8.849mg/m3,100m处为1.703mg/m3,150m处为0.483 mg
39、/m3,在200m外基本上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按上述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应将沥青混凝土站设在村庄敏感点下风向200m之外。作为短期行为的筑路施工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所带来的污染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其影响完全可降至最低。筑路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烟气、粉尘均为无组织不连续排放,对周围环境会产生短期影响,其影响范围较小,一般只在公路沿线附近,程度较轻。一旦施工停止,影响将消失。(2)营运期根据类比分析:本公路营运期的主要气态污染物NO2对公路两侧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3.3.4水环境
40、影响分析结论(1)施工期该公路沿河路段施工对河流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主体及水保方案已提出了施工拦挡措施,总体来看,施工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可以接受。本次拟建工程内容不包括原有的国道213在绥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路段,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本项目只要做好施工管理及施工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施工期达标外排废水及地表径流在经过土壤净化、距离衰减、稀释后,不会对取水点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对铜厂河饮用水源的影响可以接受。(2)营运期在公路营运期道路运输货物中飞扬的颗粒物质,汽车废气中的颗粒物质等,会飘落在道路两侧及散落在河流中,对道路周围的环境及河流水质有一定累积影响,但由于
41、车量不大,此类污染物量很小,影响很小。同时环评要求在本项目K35+900以上至k43+400段设置单侧排水沟,并与水源保护区工程的排水沟对接,确保该段路面径流顺着水源保护区公路排水沟导排至水源保护区下游排放,并在道路外侧建设刚性双层防撞墙,防止发生风险时污染物进入地表径流。总体来看,项目在做好地表径流的导排,风险防范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铜厂河饮用水水源影响很小。此外,当道路上发生紧急事故,若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在沿河路段发生泄漏时,将会对水环境发生严重影响,因此,应有相应的措施预防此类事故发生。3.3.5固体废物影响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拆迁建筑垃圾和多余弃方以及施工人员生
42、活垃圾。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共计开挖土石方(均指自然方)389.27万m(其中建筑垃圾1.33万m;老路拆除9.39万m;清表17.81万m;清软基6.59万m;一般土石方354.16万m),回填土石方170.35万m,废弃218.93万m(其中建筑垃圾1.33万m;老路拆除9.39万m;清表17.81万m;软基6.59万m;一般土石方183.81万m)。全部运往20个弃渣场。该项目水保方案对20个弃渣场均提出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时环评也针对弃渣及生活垃圾的的处置提出了补充对策措施,并对5个位于河滩地的弃渣场提出了重新选址的要求。总体来看项目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
43、的影响较小。3.3.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受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影响的自然植被有湿性常绿阔叶和暖温性灌丛,项目建设占用有林地面积不大,但因评价区林地面积不大,因此影响程度略高,约为10.34%;同时对人工植被(耕地)的影响程度也不大,占用评价区耕地面积的2.82%。直接影响区无原生植被,均为次生类型或人工植被,其生态质量不高,生物多样性水平较低。本工程对这部分区域的占用,不会影响当地整体的植被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2)工程建设将造成评价范围内植被生物量损失约26938.5t,生产力损失约1475.8t/a,分别占评价范围总生物量、总生产力的8.51%和0.42%。自然植被中生物量
44、损失来自于湿性常绿阔叶和暖温性灌丛,分别占总损失生物量的70.21%和22.91%,占总损失生产力的43.94%和34.86%。总的来看,工程建设对评价范围植被的影响较小,对整个评价区自然生态系统体系来说,属于可以承受的范围。(3)拟建公路沿线现存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均十分稀少,项目施工将不会对区域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造成较大影响。拟建公路沿线分布有国家级保护鸟类2种雀鹰和红隼,由于这些鸟类具有强大的飞行能力和较大的活动范围,拟建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其影响轻微。(4)拟改扩建公路K43+820K44+040段约220m路段以路基扩建形式穿越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约0.53
45、hm2(其中林地0.25hm2)。该路段沿线植被为次生湿性常绿阔叶林,沿线没有国家或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该路段扩建工程的实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主要保护对象、结构和功能的影响均很小。3.3.7水土流失影响分析结论根据国道213线绥江至木杆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预测,拟建工程建造成水土流失面积250.71hm2。拟建工程建设期间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量为219568.3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17162.66 t;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但该工程的建设带来的影响只是暂时的,通过并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等多种手段,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防治,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