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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电子商务中学问产权的爱护摘要学问产权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 运用, 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随着因特网在全球的快速开展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并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变更着社会的各个方面,传统的学问产权法面临着如何认定电子商务中的侵权行为以及如何爱护电子商务中出现的新的学问产权等问题。在电子商务的学问产权中也渐渐产生越来越多的纠纷。如何维护电子商务中的权益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学问产权爱护制度和加强学问产权国际爱护的协调工作,能够促进全球电子商务的良好开展。本文从电子商务的概念和开呈现状等根底理论探讨入手,分析了电子
2、商务中学问产权的特点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系;阐述了在电子商务中遇到的学问产权并具体分析了它们涉及的问题;最终针对电子商务的开呈现状,通过结合相关法律理论提出了相应的爱护策略。关键词 电子商务;学问产权;学问产权爱护Abstract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citizens,legal persons or other organizations,the results of their intellectual work are legally entitled to possession,use,dispose of and the exclusive r
3、ight to the proceeds.With the Internet,the rapid global development and wide application of e-commerce more and more people are concerned about,and penetrate into every corner of peoples lives,changing all aspects of society, the tradi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s faced with how to identify el
4、ectronic violations of business and how to protect e-commerce in the emergence of new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other issues.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es in e-commerce is also emerging more and more disputes.How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e-commerce has become a growing concern.Th
5、rough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yotection system and strengthen the coordin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ork,to promote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global e-commerce.In this paper,the concept of e-commerce and development to exl
6、ore the status quo,such as starting with basic theory,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commerce and intellectual proerty rights in the link between the two;on experience in e-commerce and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intellecual property involved in their issues;the final status for the developmen
7、t of e-commerce,through a combination of legal theory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the corresponding stategy.Keywords E-Comme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书目摘要IAbstractII第1章 绪论1 写作背景及目的1 探讨内容及方法1第2章 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开呈现状3 电子商务的概念3 电子商务的开展和现状3第3章 电子商务及学问产权的联系6 电
8、子商务环境下学问产权的特点6 二者的联系6 爱护“数据信息6 学问产权贸易成为电子商务活动73.2.3 学问产品成为电子商务交易对象73.2.4 电子商务模式成为专利爱护客体73.2.5 获得学问产权的新途径8第4章 电子商务中遇到的学问产权问题94.1 商标权94.2 域名10 版权114.4 专利权13第5章 电子商务的学问产权爱护策略155.1 普及电子商务学问产权的爱护意识15 完善电子商务及学问产权立法15 加强学问产权国际爱护的协调工作16 完善打防学问产权犯罪的协作机制17结论18致谢19参考文献20附录21第1章 绪论 写作背景及目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成熟,电子商务渐渐成为二
9、十一世纪的主要贸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应用,将大大促进供求双方的经济活动,同时也将有力地带动一批信息产业和信息效劳业的开展,促进经济构造调整。不过,在电子商务快速开展的过程中,也随之产生了很多问题,探讨最多也最受关注的就是学问产权问题。学问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创建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一种确立权利, 保障权利, 激励创建的制度。在经济和科技开展全球化的背景下,学问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它已不仅是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而且成为国家及产业争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和具体表现。在电子商务快速增长的同时,其中涉及的学问产权纠纷也越来越多。自1999年10月以来,就发生了多起,其中比拟
10、引人注目的有美国价线Priceline公司诉微软公司及其所属的Expedia旅游效劳公司侵害其“逆拍卖方式专利之诉,全球最大的书店亚马逊网站Amazon 诉Barnesandnoble 侵害其“让顾客点击一次鼠标就可以重复购物“One-Click之诉等,因此,各个国家都开场重视起了学问产权的爱护。正如托德迪金森所说的:“在世界经济开展的今日,学问产权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并成为经济开展的重要根底。新兴技术如信息产业尤其须要学问产权的爱护。因此,正确理解电子商务活动及学问产权爱护的关系,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同时加大对学问产权的爱护,已经是学问经济时代刻不待时的问题。制定一套完善的学问产权爱护法是各国
11、在开展经济过程中必需考虑的问题,对各国的学问产权爱护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爱护本土的学问产权不受侵扰,并且能让电子商务更好更快的开展。 探讨内容及方法本文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开展的根底上,结合电子商务和学问产权的理论学问,具体分析了全球电子商务中涉及的学问产权问题,并提出了爱护学问产权的具体策略及方法。本文运用了资料收集法和文献参考法。收集了现有的爱护学问产权的法律法规及各国的做法作为理论支撑;参阅各种相关文献,获得途径包括了书籍, 网站, 期刊,整理后有力的对本文的观点起到了权威支持。第2章 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开呈现状随着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迅猛开展,基于Internet的电
12、子商务也随之而生,并在近年来获得了巨大的开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应用形式,变更了传统商务的运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商务效率,降低了交易本钱。 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一种以互联网为根底, 交易双方为主体, 银行电子支付和结算为手段, 客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商务模式。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是指通过采纳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互联网和计算机装置替代传统交易过程中纸介质信息载体的存储, 传递, 统计和发布等环节,从而实现商品和效劳交易以及交易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无纸化;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是指利用整个IT技术使整个商务活动实现电子化。不仅有网上交易,而且包括供应链管理S
13、CM, 客户关系管理CRM, 企业内部管理OPS等。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电子商务,网络只是手段,商务才是核心。 电子商务是一个由计算机, 通信网络及程序化, 标准化的商务流程和一系列平安, 认证法律体系组成的集合,是一个由不同实体和不同层次组成的应用体系。其内部的体系构造是: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体系即支付体系, 平安认证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 物流配送体系和社会信息化环境体系等下,以电信根底设施, 电子商务技术及标准体系为根底,在电子商务的各参及实体主要有政府, 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及内部形成不同的模式:B2C企业对消费者,B2B企业对企业,B2G企业对政府等。 电子商务的开展和现状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
14、的, 处于开展过程中的现代商务方式,从1995年来得到了快速开展,显现了巨大的现代商业价值。1997年欧洲, 美国, 新加坡等很多国家政府发表了电子商务开展纲要,其目的是引导全球电子商务的自由竞争和安康开展,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的实践。在21世纪,电子商务将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也将成为数字化社会的根底。电子商务活动是通过公共计算机通信网络进展商务活动的现代方式,该方式将突破传统商务在时间, 地域上的限制,成为便利, 快捷, 平安, 牢靠的新兴电子化商务活动模式。电子商务使现代商务活动具有平安, 牢靠, 快速, 明确和便利的特点,通过国际互联网络,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由于电子商
15、务涉及社会, 经济, 金融, 法律以及生活等很多方面,故存在确定的困难和问题。其安康开展一方面要求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 思想观念和管理方法都将有根本的变革;另一方面国家宏观限制和管理须要对电子商务进展立法和标准;再者技术平安上必需完善牢靠。电子商务的开展将逐步变更我们的生活及工作方式,原来面对面谈判, 纸上沟通的管理及商务活动方式逐步变成了由计算机远距离操作完成的数字化活动方式。没有了时间, 空间和人为条件上的限制,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将变得便利, 敏捷和自如。特殊在获得信息, 传输信息, 各种效劳活动, 付款, 送货方式等方面将有根本的变更。任何合法组织和公司甚至个人通过在国际互联网络上建立自己
16、的站点都可成为全球化的信息发布者;信息的获得具有了广泛的内容和选择性;贸易, 商务活动中的商品相识, 合同谈判, 交易都通过国际互联网信息和网络软件完成。企业行政管理将进入电子办公方式,金融效劳中的支票, 柜台, 保险, 投资, 企业银行业务和家庭银行业务将搬到网络上进展。数字化电子银币的运用及开展为人们进展跨地域的商务金融活动供应了便利条件。人类将不行防止地习惯及计算机共存,适应电子商务时代的数字化生存。电子商务也完全变更了我们当今的商务方式,由于没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人们可以在家中处理业务。小公司也可以实现全球在线订货,完成世界性商务活动。越来越多的电子货币信用卡, 数字现金等在线付款方
17、式在电子交易中运用,人们不再受限制于物理现金的携带和运用。公司, 商店, 银行将不会以人员数量, 分支机构多少, 规模来区分大小,取而以营业额, 信息沟通多少来排列经济座次。电子商务将以巨大的速度增长,并给金融业带来巨大影响。世界的经济金融状态也将受到深远的影响。信息沟通和数字化电子货币在空间地域上的突破将促进经济开展,但也带来经济金融管理上的困难。各国都须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标准市场;结合技术上的平安限制以保证这一新兴商务方式和市场的安康开展。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说:“21世纪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全球电子商务在1998年的376亿美元的根底上,交易额直线攀升,2001年为5500
18、亿美元,到2003年到达10000亿美元,约占全球商业贸易总额的10%左右。2021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在某些程度上却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开展。依据Forrester Research发布的报告,2021年电子商务销售额不包括旅游可能会增长11%,到达1560亿美元。这一切足可证明,电子商务代表世界贸易开展的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开展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第3章 电子商务及学问产权的联系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在互联网上,网络的传输表现出“公开的开放性和“无国界的全球性特点及状态,因此使学问产权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电子商务环境下学问产权的特点学问产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创立的并受到法律
19、爱护的思想, 设计, 概念和其他的无形资产的全部权。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学问产权载体, 传播方式和手段发生了很大的变更。及传统学问产权相比,电子商务学问产权具有新的特点。第一,客体的无形性。传统学问产权内容大多以实体文档保存和表达,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学问产权内容更多以“无形的磁体介质和“虚拟的网络保存和表达。第二,公开, 公用性。传统学问产权特点之一就是它的“专有性,而网络上受到学问产权爱护的信息那么是公开的, 公用的,很难过到权利人的限制。第三,无国界性。 “地域性是传统学问产权的又一特点,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网络传输的“无国界性,学问产权开场跨越国界,所以对涉外学问产权的爱护,显得更为重
20、要。 二者的联系电子商务及学问产权爱护存在着内在的, 密不行分的联系,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笔者认为,这种联系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爱护“数据信息学问产权属于一种“信息产权 ,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 处于专有领域的一些“信息供应的法律爱护。电子商务的核心是“数据信息,在构成电子商务的四种“流中,“信息流是最根本的, 必不行少的。作为电子商务“信息流中的相当大的一局部“数据信息是可以作为“商业隐私干脆得到学问产权法的爱护的;而更多“数据信息的固化, 表达可以文学作品, 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等形式取得版权和其他权利的爱护;某些“数据信息可以商品化,构成“信息化商品受到商标,
21、商誉等权利的爱护;电子商务中进展的商业竞争自然也要受到反不正值竞争法的制约和限制。不仅如此,现在学问产权的版权爱护,已经延长到在网络环境中对作品也是一种信息传播, 利用的爱护,这对电子商务的安康开展,显得尤为重要。.2 学问产权贸易成为电子商务活动学问产权贸易,狭义的理解就是指以学问产权为标的的贸易,主要包括学问产权许可, 学问产权转让等内容;广义的理解还应包括学问产权产品贸易。以学问产权转让, 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大大开展。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95年信息技术产品出口贸易为5950亿美元,超过了农产品贸易,30年间增加了190多倍。除了技
22、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 商号许可, 商业隐私许可, 版权许可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学问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开展,并成为学问经济条件下实现企业开展虚拟化的主要方式。3.2.3 学问产品成为电子商务交易对象 随着学问经济的接近,已经出现了学问产业,即以人才和学问等智力资源为第一要素配置的产业,就是通常所讲的高科技产业和版权产业,也可通称为学问产权产业。在有形商品贸易中,附有高新技术的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品,通常被成为“学问产品或“学问产权产品,在这些高科技产品中凝聚着占相当大比重的, 多种学问产权的价值,如集成电路, 计算机软件, 多媒体等产品就属于这类产品。在无形商品贸易中,计算机软件, 包括电影在
23、内的视听作品, 录音制品, 文学作品等版权产业的产品占据了主要地位。简而言之,这种主要利用学问, 信息, 智力开发的学问产品所载有的学问财宝,将成为创建社会物质财宝的主要形式,这些学问产权产品已成为目前商品交易中的一种主要商品,也是电子商务中的一种主要交易对象。尤其是版权产品,大局部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展“上载和“下载,实现网上支付,利用电子商务形式进展交易更是独具优势。3.2.4 电子商务模式成为专利爱护客体1996年,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专利审查程序手册中已经明确允许商业方法申请专利。1998年7月23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就StateStreet银行诉SignatureFinan
24、cial金融集团一案做出判决,确认指导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的专利是合法, 有效的。这一判决是针对Signature集团拥有的美国第5193056号专利而做出的,也是CAFC首次对涉及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是否可以取得专利做出的判决,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1999年1月,美国最高法院确认了这一判决,从而确立了电子商务经营模式专利爱护的合法地位。1999年4月,美国巡回上诉法院对AT&T公司诉ExcelCo的munication长途 公司一案做出判决,推断AT&T公司的市场营销方法的经营模式专利有效。美国对于这类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专利,实行了极为宽容的看法。那些已在现实社会中广泛应用的经营方
25、式,首次移用在因特网上,便可获得专利爱护,将已有的经营模式“系统化也可获得专利爱护。在此前后,有一批相当数量的有关电子商务领域的申请获得了美国专利。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统计,1990年美国授予的及网络有关的创建专利仅有22项;在1996年以前,涉及因特网的专利申请只有13件;到2000年年底,有关电子商务的授权专利,美国已有1500多件,日本有接近200件。随后的国家是加拿大, 英国, 荷兰等国。韩国宣称每年有关电子商务的专利申请到达30004000件,位居全球之首。对于因特网上电子商务经营模式赐予专利爱护,尽管争议甚大,且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它的确可以刺激和推动电子商务的开展,这也是事实,
26、不容无视。3.2.5 获得学问产权的新途径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一种新的获得学问产权的途径电子申请已经问世。电子申请就是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向国家学问产权主管机关提交学问产权确权申请。依据传统的做法,这类申请如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等应当是以纸件为载体进展的。WIPO起草的专利法案条约(PLT)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细那么的修改中,已提出电子申请的要求,确认了其合法性。日本专利局是第一家胜利实施电子申请系统的,1990年12月已经开场承受有关专利的电子申请,到1996年,67%的专利申请是通过网上提交的,另外有29%的专利申请是以软盘的形式提交的,只有4%的申请文件是以传统的纸介质方式提交的。韩
27、国已经着手进展通过互联网申请专利的试验。美国, 日本, 欧洲3个专利局正在进展通过互联网联机申请专利的准备,并把实现专利文献无纸化作为今后开展的方向。以电子申请形式获得专利权, 商标权,从其实质内容来看,是获得学问产权的一种新途径,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电子商务。第4章 电子商务中遇到的学问产权问题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及传统的商务活动一样,电子商务活动中也存在着学问产权问题。在计算机上进展谈判, 签合同, 订购商品,乃至最终取得商品的这种商务活动,已经使学问产权爱护产生了新的问题,其主要包括商标权, 域名, 版权和专利权等问题。 4.1 商标权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效劳来源的
28、标记,运用在一样或相像种类的商品上,并且必需具有显著性,从而发挥识别商品的功能。随着多媒体及网络通讯技术的成熟,电子商务的开展更须要动态商标, 带有声音商标的出现。电子商务中的商标侵权比拟集中地表现为“链上的商标之争和网上搜寻引擎引起的“隐形商标侵权纠纷。在互联网上,处于不同效劳器上的文件可以通过超文本标记语言链接起来。网页设计者往往在网页上设计某个蓝色或者绿色的字符或图形,用户只要点击这些字符或图形,另一个网页或者网页的另一局部内容就呈现在用户的计算机屏幕上。这些字符或图形被人们称之为“锚,而网上文件转换和跳动的过程就是“链接。用户点击“锚就能实现网络文件之间的跳动和转换,是因为“锚上嵌着被
29、链文件的网上地址,能让用户的阅读器依据这些地址找到被链的文件。这种超文本链接使互联网成为一个浩大的信息集合体。干脆用被链文件的网上地址作为锚的状况是很少的,通常状况下,文字, 标题或标记被用作锚的外表;这种表里不一的状况引发了很多问题和纠纷。例如,在一起涉及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微软公司由于在其网页上运用某票务公司的设置链接的行为构成“电子形式的剽窃,是对其商标和商号的盗用和滥用,属于不正值竞争,淡化了其商标的价值,损害了其商业信誉。虽然该案以双方和解而告终,但该案提出了一个新的法律问题,即文件链接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当然,为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推断这类商标侵权纠纷还必需结合具体案情。考虑网页上“
30、锚是否被链接设置者当做商标运用,以及这种运用是否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网络中商标侵权纠纷的了另一个热点是由网上搜寻引擎引起的“隐形商标侵权纠纷。隐形商标侵权纠纷事实上及“元标记设计和网上搜寻引擎的开展有关。“元标记原是被网页设计者用来描述其网站及其内容的,包括网主, 版权声明和关键词等,并非为网页正常运行所必需。由于Yahoo!, InfoSeek, Excite等著名的网上搜素引擎都有同样的关键词检索功能,即在某个用户键入某个想要查找的主题词后,搜寻引擎就依据网页源代码元标记中的关键词罗列查询结果,客观上推动了元标记的广泛运用。因为一个网页的用户访问数及该网页的广告收入休戚相关,一些网主很快
31、想出了利用网上搜寻引擎为网页吸引用户的方法,即设置尽可能广泛而吸引人的关键词,当用户查询这些主题时搜寻引擎即指向这些网页,不管网页的内容是否真及这些关键词有关。关键词既然能被用来招揽用户,那么“隐形商标侵权纠纷的产生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如在美国“花花公子企业诉某被告商标侵权案中,该被告在其网页源代码关键词局部埋置商标“PLAYBOY,但当用户以“PLAYBOY为主题通过搜寻引擎查询原告时,在用户获得的查询结果中被告的网页总是位居原告网页之前。原告就此指控被告操纵元标记侵扰了原告的商标权。审理法院对被揭发出了禁制令,指出:被告在其网页的机器识读代码中反复运用“PLAYBOY,致使原来准备通过查询该
32、商标访问原告网页的用户转而访问了被告网页,这一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在禁制令中,法院还明确制止被告在其主页或网页的元标记的埋置代码中,或在数据或信息的检索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运用原告商标“PLAYBOY。该案的审理结果说明,及显形的商标侵权不同,隐形运用他人商标,靠他人的商业信誉把用户吸引到自己的网页,虽没有干脆在自己的商品上或商品广告中运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但至少淡化, 贬低了他人的商标,构成了新型的商标侵权。4.2 域名域名是一种资源标记符,是因特网主机的IP地址,由它可以转换成特定主机在因特网中的物理地址。域名具有唯一性, 易实现性, 可增值性, 永久性的特点。域名作为一种在Internet上
33、的地址名称,在区分不同的站点用户上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随着域名商业价值的不断增加,法律已经开场将某些学问产权的权利内容赐予域名,以爱护权利人利益。设计域名的初衷是便于计算机联网和网上通讯联系。然而,因其易记便利,被广泛用作一种商业标示符号。商业组织已经意识到网站作为开展电子商务的根本手段的巨大潜力,尽量运用商标, 商号和其他公司标记性词语作为其网站的域名,以吸引原有消费者,扩大网上市场的知名度。商业组织的域名也被普遍用在广告宣扬中,作为该商业组织已经在网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标记。因此,单个厂商参及全球电子商务的前提是在因特网上注册域名。域名系统的技术特征确定了域名的唯一性,因此有些别有专心的人就想
34、出了将他人的知名商标, 商号或其他标记例如上市公司简称注册为域名,再以高价将这些域名卖给其学问产权的全部人的办法。但在有些状况下,域名注册人并无抢注之心,而是出于自身缘由运用了某个域名,偶然及他人以英文字母形式表示的注册商标或运用商标一样或相像,即域名及商标发生冲突,或产生淡化商标的作用。前者属于恶意抢注,域名抢注者就犹如信息高速路上的车匪路霸,对网络上电子商务的开展特别有害。这种行为已经在美国, 英国等国受到了法律制裁,那些注册了几十, 上百个他人的知名商标或企业名称的抢注者都被迫将抢注的域名还给学问产权的全部人。而后者纯属域名引发的权利冲突,对其纠纷的解决,首先须给域名“正名,赐予域名学问
35、产权的地位和相应的法律爱护,然后就域名及注册商标之间的关系制定法律规那么。这样,域名及商标之间的冲突就不难解决。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国内或国际的学问产权法来爱护域名。这种“无法状态会阻碍全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开展。美国商务部电信及信息司于1998年初公布的因特网名称及地址的技术性管理的改良方案列举了七方面问题,只有真正地把握住这些问题的症结,并能从技术, 法律两方面得以解决,才能说有关域名的学问产权立法是完善的。目前,现有的国际学问产权法缺乏爱护域名的特地制度,但是,巴黎公约, 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及贸易有关的学问产权协议的简称等主要的国际学问产权法所规定的根本原那么及规那么,可能对建立域名的
36、学问产权国际爱护制度起指导作用。因特网国际协会及美国的以及全球产业界, 因特网用户等也达成协议,成立新的全球性管理顶级域名机构。这说明国际社会正在加紧努力,协调这一根底性领域内错综困难的问题。 版权所谓版权,也称作者权,是基于特定作品的精神权利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经济权利的合称。在信息时代,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 多媒体技术给版权的客体带来了新的内容。目前,世界上已经建立了一个比拟全面的版权爱护法律体系,将计算机软件纳入版权爱护中,给软件供应更加刚好和完善的爱护。无论是干脆或是间接式电子商务,买卖双方都必需获得足够的商品供求信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电子商务须臾不离各种商业信息在
37、网络环境中的传播和承受,而网络环境下传送的信息都可能及版权有关。电子商务中出现的版权新问题集中表现在商务信息的版权, 向公众传播权, 复制权以及因特网上的数据库爱护等几个方面。国际社会主要通过TRIPS协议, WIIPO世界学问产权组织的两个“因特网条约WCTWIPO版权条约和WPPTWIPO表演者及录音制品条约来解决,尽管这些条约并不是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而规定的,但都有及因特网上版权爱护相关的内容。在电子商务中,商务信息可能是初始的商业数据或资料,或是汇编或整理过的数据以及其他资料。TRIPS协议第10条第2款规定: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编,无论以机器可读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经选编或
38、整理成智力创建,均应予以版权爱护。这种爱护不延及创意或数据等资料本身,也不损害选编或整理中的数据或资料本身已存在的任何版权。这完全符合伯尔尼公约第2条确立的版权爱护根本原那么,即版权爱护只延及表达的形式,而不延及表达的创意。任何基于智力创建成果的文字或其他信息表达,均属版权爱护范围。电子商务中的商务信息依次规定具有版权。关于向公众传播权,WCT第8条规定:在不损害伯尔尼公约有关条款的前提下,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供应,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WPPT第2条将“向公众传播定义为通过除播送以外的任
39、何媒体向公众传送表演的声音或以录音制品录制的声音或声音表现物。明显,这及全球电子商务中公开传播作品或录音制品,乃至以干脆电子交易方式传输这类信息产品过程中,如何在爱护版权全部人的权利同时,赐予公众在因特网上充分获得信息的权利休戚相关。WCT和WPPT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众传播权的国际法律地位,填补了伯尔尼公约的空白。电子商务学问产权爱护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复制权的范围。商业组织通过电脑进展交易,往往须要将在屏幕上阅读的商业信息短暂存入电脑内,或通过电脑存储在其他硬盘,以便做出经营决策。这种商务信息的存储,哪怕是很短暂的,都可能涉及版权中的复制权。在关于WCT第1条第4款的一个声明中,有如下说明:
40、“伯尔尼公约第9条所规定的复制权及其所允许的例外,完全运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运用作品的状况,不言而喻,在电子媒体这种以数字形式存储受爱护的作品,构成伯尔尼公约第9条意义上的复制。WPPT第7条对录音制品的复制权做了明确规定:“表演者应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对其录音制品的表演干脆或间接地进展复制的专有权。由此可见,国际学问产权界已达成共识,即短暂复制品不应也不行能被解除在复制品的定义外。就电子商务中的复制权而言,好像应更多地考虑商业交易本身的特点,特殊是作为个人消费者在网上购物的特殊性,非营利性或者说旨在做出交易决策而进展的复制应允许,否那么将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开展。现有国际学问产权法
41、对有关数据汇编数据库的爱护,仅见诸于TRIPS协议第10条第2款和WCT第5条。由于因特网以及全球电子贸易的迅猛开展,来自兴盛国家产业, 商业和出版界要求爱护所谓“非原创性数据库的呼声越来越大,因此,国际社会努力寻求相宜的特地学问产权制度,以便将尚不属于版权爱护数据汇编作为新的学问产权予以爱护。1996年12月,WIPO外交会议探讨了旨在建立数据库爱护特地制度的数据库学问产权条约草案,但未能通过。可见,国际社会对数据库是否需在版权制度之外进展特殊爱护存在着分歧。最先提出数据库爱护特地制度的欧盟,力主将数据库列为新的邻接权加以爱护。依据这种意见,数据库被定义为:“独立的作品, 数据和其他系统地或
42、有方法地整理而成,并能单独进入的材料。这种数据库包括任何种类材料包括文学, 艺术, 音乐或其他作品的汇编。这种材料可以是文本, 声音, 图像, 数字, 事实和数据。它们可以是电子形式包括网上或非网上数据,或非电子形式。明显,这种主见适应了全球电子商务的须要,为更多的厂商以数据库形式包括非原创性数据的汇编在因特网上供应商务信息创建更有保障的法律环境。但及欧盟不同,美国政府在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中指出:关于数据库爱护的特地制度的必要性和性质,还需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次做进一步探讨。4.4 专利权专利权指的是一种法律认定的权利。它是指对于公开的创建创建所享有的确定期限内的独占权。电子商务的开展使得很多技术
43、都成为专利的新课题,包括计算机程序, 通讯协定, 密码技术, 电子销售系统;此外,资料的处理和检索技术,界面的设计等都可以成为申请专利的客体。网络技术对专利领域有也提出了大量问题。例如,计算机软件能否成为专利制度爱护的客体;因特网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对专利的“新奇性特点提出了挑战;此外,专利的电子申请方式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在网络环境中须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第一,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爱护。很多国家的法律在用版权法对计算机程序进展爱护时都实行了一些变通的做法,汲取了专利爱护的一些内容。但是,能否干脆对计算机程序申请专利,不同国家在此问题上所持的看法不一样。依据在及贸易有关的学问产权协定的附录中
44、对授予专利的事物这样描述:“任何一项创建创建,无论是产品还是程序,无论在任何技术领域,只要它们是新奇的,具有创建性的和具有工业好用性的,都可以被授予专利。可见,专利制度成为爱护计算机软件的一种法律手段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目前,在学问产权理论界不少人都认为要把专利和版权两种法结合起来,实现对软件真正的爱护。第二,Internet对专利法的影响。在专利法中一般都规定,授予专利的创建创建必需具有新奇性,新奇性是授予创建或好用新型专利的实质要件之一。传统的专利法并没有规定在Internet上公开创建创建应实行什么样的原那么,因此,在广泛的, 开放的Internet上公布的创建是否还具有新奇性就是一个值得
45、探讨的问题。第三,专利的电子申请问题。世界学问产权组织起草的专利法案条约草案和专利合作条约细那么的修改中,已确认了电子申请的合法性。日本专利局已于1990年12月开场承受专利的电子申请。韩国已经着手进展通过Internet申请专利的试验。美国, 日本, 欧洲三个专利局正在进展通过Internet联机申请专利的准备,并把实现专利文献无纸化作为今后的开展方向。第5章 电子商务的学问产权爱护策略针对以上电子商务中学问产权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以主动的看法并结合相关的法律对学问产权进展爱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5.1 普及电子商务学问产权的爱护意识“相识是行动的先导。因此,要把宣扬工作作为爱护学问产权工
46、作的作为一项根底性的工作来抓,在加强宣扬的广度, 力度, 深度上下功夫,使各级政府, 广袤企业组织, 社会群众都能了解, 驾驭学问产权的相关学问,懂得如何申请和爱护自身的学问产权,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先,要充分利用播送, 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扬学问产权根本学问,刚好宣扬法律部门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开展爱护学问产权专项行动, 打击处理状况,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报道,以及充分利用每年“426世界学问产权日到公共场所承受群众询问, 举报, 解答有关问题,不断扩大学问产权社会之情面, 群众参及度。其次,要深化企业单位,宣扬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加强教化,主动帮助有关经济管理部门
47、和企业单位健全管理体制,完善防范机制,防止商业隐私被泄露,提高企业爱护和管理学问产权的实力和水平。正确相识打击侵扰学问产权犯罪工作的现实意义,仔细履行依法打击侵扰学问产权违法犯罪工作职责,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大力强化措施手段,加大刑事处分力度,严峻查处各种侵扰学问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并常抓不懈,切实提高爱护学问产权水平,为国家的学问产权竞争战略发挥保障作用。对侵扰他人学问产权的行为,要予以严厉的制裁。只有严格是执法,才有可能实现竞争状态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表达学问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的引导, 激励, 爱护作用。 完善电子商务及学问产权立法电子商务在不断开展,仅靠自律是不够的,要构筑最终的一道防线对权利人和遵守法律者赐予法律的爱护,将学问经济时代新开展的要求反映到学问产权法律制度之中,尽量削减漏洞。因此,将电子商务活动纳入法律管制的范畴,制定特地性的电子商务操作标准性法制,强调电子商务过程中对学问产权的法律爱护,使合法及非法行为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削减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种类学问产权的权利不稳定及“游离状态。英国等国家对“工业版权加以立法方面的爱护,对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