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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1卷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行为。A.乡(镇)B.市C.省D.县答案:D解析: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宗地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下列各比例尺的图件中,不能用作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底图的是()。A.11000的航片B.12000的地形图C.110000的正射影像图D.120000的地形图答案:D解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时,以
2、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权属界线图为工作底图;有条件实测权属界址点的,可采用近期现势性较好、比例尺不小于11万的正射影像图、地形图、航片等为工作底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包括()。A.宗地的土地状况审核情况B.初审意见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C.宗地的权属状况审核情况D.当事人申请登记的理由是否充分E.需要公告的,记载公告结果答案:A,C,D解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宗地的土地状况审核情况,如面积是否准确等;宗地的权属状况审核情况,如权属是否清楚等;当事人申请登记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其他审核情况;签署是否同意办理土地登记的意见及
3、相应的法律依据;初审人员签字盖章,注明初审日期。BE两项属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内容。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以()为基础。A.所有权代表的资格B.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C.中央政府的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答案:C解析:地方政府经中央政府授权,可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也就是说,我国采用的是“单一代表、分级行使”的制度,而地方政府的行使权不是以所有权代表的资格为基础,而是以所有权代表即中央政府的授权为基础。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有()。A.基本情况、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B.领导机构的形成、职责、准备工作、人员的组成,与其他部门关系的协调及组织实施等C.工作计
4、划时间安排、经费安排、工作进度D.地籍测量控制点成果表E.工作质量、调查成果质量的评定答案:A,B,C,E解析: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报告中工作组织、计划、经费是报告应反映的主题。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基本情况、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领导机构的形成、职责、准备工作,人员的组成,与其他部门关系的协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经费安排、工作进度;工作程序、调查工作的流程;工作质量、调查成果质量的评定;体会与建议。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2卷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A.恋爱自由B.订婚自由C.离婚自由D.解除婚约自由答案:C解析: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
5、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保障结婚自由,是为了使未婚男女和丧偶、离婚者能够根据本人的意愿,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并使当事人有可能重新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亲子法立法本位的演化,突出体现在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规范上,现代父母子女关系法更是由一般的保护儿童权益原则发展到()。A.父母最大利益原则B.家庭本位原则C.父母权利原则D.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答案:D解析:199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儿童权利公约,正式承诺“关于儿童
6、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确保儿童享有其幸福所必需的保护和照料,考虑到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任何对其负有法律责任的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此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和行政措施”。以此为契机,我国婚姻家庭法也开始从一般的保护儿童权益向“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A.外国人国籍国法律B.婚姻缔结地法律C.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法院地法律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离开地面一定深度单独建筑、不
7、能与地上建筑物联为一体的地下建筑物,其土地权利具体登记时,土地面积为地下建筑物的()A.建筑面积B.基底面积C.垂直投影面积D.使用面积答案:C解析:离开地面一定深度单独建筑、不能与地上建筑物联为一体的地下建筑物,其土地权利具体登记时,土地面积为地下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并在备注栏注明相应地上土地使用权的特征。要做好初始土地登记的技术准备,就要加强对基层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具体的培训内容有()。A.资料汇总卡片法B.土地登记的基本政策C.技术方法D.有关表格含义E.卡证的用法答案:B,C,D,E解析:做好土地总登记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是保证土地总登记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一般是加强对基层干部
8、、基层登记工作人员和用地大户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有:土地登记的基本政策、技术方法、应当收集的资料和图件、有关表格含义、卡证的用法等。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3卷甲是某学校学生,一日在上学路上,看到某地痞乙正在欺负一女生,就急忙跑过去,对乙说:“你再不停手我就要报警了。”乙心里害怕,准备离开,甲趁其不备,抓起地上一砖头向乙砸去,致乙头部受伤,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C.甲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D.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适当的责任答案:C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
9、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侵权行为人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正当防卫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否则不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乙听到甲的警告后,放弃侵害行为,正准备离开,此时非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甲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益物权制度的核心在于取得物的()。A.使用价值B.价值C.交换价值D.剩余价值答案:A解析:用益物权以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用益物权之“用益”,就是对物的使用、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2022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发布并实施了,甲乙丙丁四位同学进行学习后有以下看法:甲同学说,我们家2022年买的房子(已经办理过户登记)
10、,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乙同学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主管机关为国土部。丙同学说,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丁同学说,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关于甲乙丙丁四位同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同学B.乙同学C.丙同学D.丁同学答案:A,B,C,D解析:考查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故甲同学说法正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1、第6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故乙同学的说法正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故丙同学的说法正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故丁同学的说法正确。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关键前提是
12、()。A.实用性B.安全性C.稳定性D.易操作性答案:C解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地籍管理工作的支撑系统,稳定性是系统应用的关键前提。下列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证据类型内容的是()。A.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B.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C.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D.调解应当符合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强迫答案:D解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证据要进行核实,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
13、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D项是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应当坚持的原则。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4卷以()为标准,行政程序可分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A.行政程序的适用范围B.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C.是否有明确法律规定D.行政效能的差异答案:B解析:以行政程序所规范的行政行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为标准,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而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则是不特定的。这一区分的意义在于:违反不同性质的程序,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适用不同的法律救济程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主要包括()
14、。A.评价区域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B.覆盖评价区域的分幅地籍图C.(村)镇土地利用现状图D.初始地籍调查文字报告E.水利电力及林业铁路通讯等权属分布图答案:A,C,E解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主要包括:评价区域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正射影像图、地块档案、土地统计台账、乡村边界图、乡镇及农村居民点地籍图、村组土地利用现状图、调绘片、面积量算图、(村)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协议书、详查数据库、水利电力及林业铁路通讯等权属分布图等。BD两项属于城镇地籍调查及城镇变更调查的成果。以金钱或实物的方式直接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的行政补偿方式即为直接补偿。下列不属于直接补偿
15、范围的是()。A.金钱补偿B.返还财产C.恢复原状D.优先安排就业答案:D解析:优先安排就业是一种间接补偿的方式,它通过授予某种权益或利益间接填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某村中,杨某的承包地地与河流之间隔着李某的承包地,为了利用河水灌溉,杨某与李某约定,杨某可以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引水渠。在引水渠修建好了以后,李某将其承包地转让给了丁某。此后,丁某欲填平该引水渠,遭到杨某反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只有杨某和李某进行了登记,丁某无权填平引水渠B.因杨某和李某未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均有权填平引水渠答案:C解析:
16、依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乙有两辆汽车,其中一辆被甲借用。甲用了之后觉得十分好用,于是向乙表示能不能卖给他。乙觉得该车已经开过两年正好想卖,遂同意甲的请求。甲乙经商量后,口头达成一致,即甲购买该车的价格是8万元,甲得于一周后付款,付款前甲可以继续使用,但所有权仍属于乙,待甲付款后所有权再转移给甲。后来,该车于甲付款前因地区发生地震被毁损。请问,以下判断错误的是:( )A.经过简易支付,乙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B.在该汽车毁损时,其所有权仍属于乙C.该汽车灭失
17、的风险应由甲承担,甲仍应支付8万元价款D.甲乙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权保留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依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借用了乙的汽车,在借用期间,又与乙达成了买卖协议,在买卖协议生效时,乙便完成了对甲的交付义务,此种交付称为简易交付,故A选项是正确的。依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由于双方约定支付价款前乙保留所有权,在甲支付价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故B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由于乙已完成了交付义务,交付后的风险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故C选项正确。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法律并未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题答案为D。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5卷最高额土地抵押权
18、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后,优先受偿的额度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A.优先受偿的额度不得超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最高担保额B.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额为限C.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限D.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高于最高限额的,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E.优先受偿的额度应当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最高担保额相等答案:A,B,C,D解析: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后,一旦债权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情形,土地抵押权可以就土地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优先受偿的额度不得超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最高担保额。土地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时,如果实际
19、发生的债权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限对土地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下列()情形会导致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A.自然死亡B.宣告死亡C.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E.放弃民事权利能力答案:A,B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是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消灭的唯一原因。自然人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内容是由法律预先规定的,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个人意志无权予以放弃。乙有两辆汽车,其中一辆被甲借用。甲用了之后觉得十分好用,于是向乙表示能不能卖给
20、他。乙觉得该车已经开过两年正好想卖,遂同意甲的请求。甲乙经商量后,口头达成一致,即甲购买该车的价格是8万元,甲得于一周后付款,付款前甲可以继续使用,但所有权仍属于乙,待甲付款后所有权再转移给甲。后来,该车于甲付款前因地区发生地震被毁损。请问,以下判断错误的是:( )A.经过简易支付,乙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B.在该汽车毁损时,其所有权仍属于乙C.该汽车灭失的风险应由甲承担,甲仍应支付8万元价款D.甲乙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权保留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依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借用了乙的汽车,在借用期间,又与乙达成了买卖协议,在买卖协议生效时,乙便完成了对甲的交付义务,此种交付称为
21、简易交付,故A选项是正确的。依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由于双方约定支付价款前乙保留所有权,在甲支付价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故B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由于乙已完成了交付义务,交付后的风险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故C选项正确。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法律并未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题答案为D。根据行政裁量权的范围的不同,行政不当可以分为()。A.主体不当、时间不当、地点不当B.权利赋予对象不当、权利赋予量不当C.义务科以对象不当、义务科以量不当D.权利赋予量不当、义务科以量不当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裁量权的范围不同,可分为主体不当、时间不当、地点不当。B项属于权利赋予不当的两种情形,C
22、项是义务科以不当所包括的两种情况,D项则是干扰项。甲为某村村民,因建房而向邻居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将自己承包的三亩土地及地上的农作物抵押给乙。后还款期限届满,甲无力还款,乙向人民法院请求将土地及土地上农作物优先受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抵押合同有效B.该抵押合同无效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小麦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的五亩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答案:C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6卷李某是一小混混,某日在市场扒窃时被在该市场收税的税务局干部当场抓
23、住,随后税务局对李某给予了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县公安局应当作为第三人参与该行政复议B.县公安局应当作为复议申请人参与该行政复议C.县公安局应当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参与该行政复议D.县公安局不应当参与该行政复议答案:A解析:行政机关因越权处罚被申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行政机关超越权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必然与该行为之间有利害关系,因而该行为被提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具有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复议的资格。下列关于要约邀请与要约的比较,说法正确的有()。A.要约能够使相对人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
24、人向自己发出要约B.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而要约邀请是向不特定的主体发出C.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要约邀请的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D.都具有最终订立合同的目的E.两者均无拘束力答案:A,B,C,D解析:当事人发出要约邀请与要约人发出要约都具有最终订立合同的目的,但是要约邀请不等于要约,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目的和效果不同,要约能够使相对人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对象不同,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而要约邀请是向不特定的主体发出;法律约束力不同,要约邀请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要约在一定期间对要约人是有约束力的;内容不同,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要
25、约邀请的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下列有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转包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B.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C.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D.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答案:C解析: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以后,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但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因为承包人只能在承包期内转包,所以转包的期限要受到承包期限的限制。另外,转包不同于转让,转让意味着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关系,由受让人取代承包人的地位。而在转包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仍旧是承包人。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
26、分类体系,将土地分为()个一级类和57个二级类。A.3B.8 C.12D.15答案:C解析: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各省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可在全国统一的二级地类基础上,根据从属关系续分三级类,并进行编码排列,但不能打乱全国统一的编码排序及其所代表的地类及含义。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A.出让B.转租C.转让D.处置E.抵押答案:B,C,E解析: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
27、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7卷甲向乙借款1万元,而乙欠甲3万块砖。甲的债务于2022年2月9日到期,乙的债务于2022年8月8日到期。2022年2月10日,甲与乙经过协商达成协议,两笔债务相抵,双方互不相欠。甲与乙的行为属于()。A.清偿B.混同C.合意抵销D.法定抵销答案:C解析:清偿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给付,混同是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因此,甲与乙的行为不属于清偿、混同。甲、乙互以各自的债务进行充抵,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为抵销。甲、乙债务在标的物等方面均不相同,其抵销
28、并非法定抵销,而是合意抵销。王某与其妻子张乙以及张乙的母亲去西南某旅游胜地自驾游。在返程途中三人不幸遭遇车祸,无一生还。且不能确定三人死亡时间。已知张乙与王某有一儿子王小明,张乙的父亲早已去世,张乙另有一姐姐张甲,同时王某的近亲属中,仅母亲黄某尚在人世。王某与张乙共有财产12万元,张乙的母亲共有财产8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的继承与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甲4万元,黄某4万元,王小明12万元B.张甲4万元,黄某3万元,王小明13万元C.张甲8万元,黄某3万元,王小明9万元D.张甲8万元,黄某6万元,王小明6万元答案:B解析: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29、,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故在本案中,应当推定张乙的母亲先死亡,王某与张乙同时死亡,互相不发生继承。张乙的母亲共有遗产8万元,张甲继承4万元,张乙继承4万元,因张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启动转继承,王小明继承该4万元。同时,王某和张乙共有财产12万元。分割后,王某和张乙分别有财产6万元。因王某的母亲黄某和儿子王小明都是王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故黄某继承王某3万元,王小明继承王某3万元。同时,王小明系张乙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故继承张乙6
30、万元。综上所述,王小明共继承13万元,黄某继承3万元,张甲继承4万元,选项B正确。行政机关举行听证时,应当于举行听证的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A.五日B.七日C.九日D.十日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关于地籍调查成果为房地产管理服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地籍资料可以用于房地产登记B.地籍调查成果能为土地及其附着物为主题的产权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能有效地避免土地权属纠纷C.充分利用和研究地籍资料,可以正确地制定与政府产业政策匹配的地价政
31、策D.运用地籍资料,正确地处理土地资产的收益分配,合理地实现土地的价值E.房地产产籍是地籍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房地产权的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依据答案:A,B,E解析:CD两项属于地籍调查成果为土地管理服务的内容。关于补救性行政责任形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等同于民事上的责任形式B.恢复原状C.行政赔偿D.撤销违法答案:A解析:补救性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其中有一些另外也作为民事责任形式),不等同于民事上的责任形式,但是与民事上的责任形式有交叉的地方。主要有八种形式: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恢复原状;行政赔偿。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8卷 第
32、8卷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描述,正确的有()。A.出让土地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标准B.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一律不得出租C.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D.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E.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必须随之出租答案:A,C,D,E解析: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补交出让金的情况下可以出租国有土地。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价格,下列描述正确的有()。A.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B.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60,低于
33、最低价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C.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D.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E.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答案:A,C,D,E解析:B项,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甲公司为获取借款,于2022年3月1日以自己公司生产的电脑1000台为乙公司设立了浮动抵押。该笔借款的期限为1年。对于该笔浮动抵押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
34、司在乙公司取得该笔浮动抵押权期间,依然可以将该1000台电脑出售给善意的丙公司B.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该笔浮动抵押权的抵押财产在2022年3月1日就已经确定C.若甲公司在2022年3月1日后仍未清偿该笔借款的,乙公司方可确定浮动抵押权下的抵押财产D.若甲公司在2022年1o月9日被宣告破产,乙公司此时可以确认浮动抵押权下的抵押财产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浮动抵押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9条第2款的规定,浮动抵押设立后,抵押人依然可以向善意第三人出售抵押财产,故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可知,只有C、D两项满足浮动抵押财产确定的条件,B项的说法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35、关于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延缓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B.期限到来前,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C.期限到来后,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法律效力D.期限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得是法定的E.延缓期限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答案:A,B,D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该期限应为当事人所约定,如果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或是民事法律行为性质上当然应有的限制,则不构成此处的期限。期限和条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而条件则属于将来不确定
36、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始期与终期。始期,又叫延缓期限、生效期限,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设定的决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始行使和履行的期限。始期到来,则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该两年的期间属于什么性质?(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D.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保证期间性质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故而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