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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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1篇地籍编号的()原则是指当发生地籍变更时,地籍要素的编号势必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不允许破坏原有编号系统的安全性能。A.实用性B.可更新性C.可扩展性D.统一性答案:B解析:A项,地籍编号的实用性原则是指各地籍要素的编号在结构上应尽可能地简捷,具有较强的可识别性,并便于地籍图、宗地图及各专题图的图面注记以及计算机信息管理(贮存、查询、检索、更新等等),便于工作人员记忆和操作使用;C项,地籍编号的可扩展性原则是指编号应留有扩展余地,当增加某些事物进入编号系统时,不能破坏原有的完整性;D项,地籍编号的统一性原则是指在全国范围

2、内,无论什么地区、什么地点,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地籍,其编号定义应是统一的。甲偷盗使用自己孪生哥哥乙的身份证将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处房产以乙的名义出售给了第三人丙,丙对甲乙二人的身份关系并不知情。甲丙二人于2022年1月10日交付的房款并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否则房屋所有权人应以不动产权证书上的记载为准B.若乙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更正登记C.若乙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登记机关不能为其办理更正登记D.若丙不同意乙的更正登记申请,乙就不能申请异议登记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善意取得和物权的公

3、示问题。本题中,丙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物权法解释(一)第18条的规定,丙已经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若乙直接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关不能直接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乙此时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申请更正登记。选项B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丙不同意更正登记的,乙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故D项错误。故本题的答案为C。 解析法界址点施测要求中,

4、应用J6级经纬仪测角时,边长大于()m时,宜用一测回。A.100B.150C.250D.200 答案:B解析:解析法界址点施测要求中,借助于精度不低于J6级的经纬仪,可采用方向观测法半个测回施测,一次照准,两次读数。而应用J6级经纬仪测角时,边长大于150m时,宜用一测回。空间的()使得多个权利主体可以分割使用同一地表上下的空间。A.多层次性B.容纳性C.价值性D.有用性答案:A解析:土地空间的多层次性使得多个权利主体可以分割使用同一地表上、下的空间,使土地空间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中分离出来,可以由非土地所有权人、非土地使用权人享有。下列关于集体土地征用(收)方面的说法正确的有()。A.

5、集体土地征用(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B.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C.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是公法意义上的权利,依据的是国家所有权D.征用集体土地需要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土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E.土地征用权是土地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答案:A,B解析:征收权不是私法意义上的权利,而是公法意义上的权力。国家征收财产的权力,不是依据国家所有权,而是依据国家主权。在我国,土地征收权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而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的权力。土地征收将使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土地

6、征用不改变其所有权性质。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2篇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A.使用价值性B.法定性C.从属性D.可分性E.物上代位性答案:B,C,E解析:担保物权具有以下特征: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与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入股)方式相比,经国家授权经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取得时()。A.不必向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申请登记B.不需进行权属审核C.不必支付任何费用D.不是由省级国土部门核发证书,而是由国土资源部直接下发答案:C解析: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其资本金按政府

7、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额计算,这种使用权是国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全额作为国有资本金授权给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与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入股)方式相比,经国家授权经营而获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权利取得时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如出让金、租金、股息等)。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权属信息处理方式将权属图转成地理信息系统的文本交换文件时,把权属界线作为()转出。A.地类代码B.界址线C.地块界线D.现状地物标记答案:C解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权属信息处理方式是:首先将权属图转成地理信息系统的文本交换文件,其中,权属界线作为地块界线转出,宗地的用途代码作为地块的地类

8、代码转出。2022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22年1月,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刘某一人无力耕作该3亩土地,所以他与村西头的蒋某将土地进行了对换承包,但是双方并没有到相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4月,村委会重新进行改选,改选后的新的村委会主任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于是将刘某承包的土地收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22年3月1日设立B.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22年4月1日设立C.刘某与蒋某对换承包地的行为无效D.村委

9、会可以给刘某补偿后收回刘某的土地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为准的,不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刘某与蒋某将双方承包的土地进行对换,虽然没有向县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但是已经生效,只是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村委会无权收回刘某承包的土地,也不能够给刘某补偿而收回土地。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A.土地自然属性B.土地社会属性C.土地经济属性D.土地

10、各相关要素答案:A解析: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3篇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A.甲公司为建设百货大楼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B.乙公司为建设游乐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C.丙开发商为建设高档别墅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D.丁文化公司为开发旅游区而取得某片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问题。上述用地依照物权法的规

11、定均应采取出让方式,而不能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应当注意()。A.资料是否易处理B.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C.材料是否完整、齐全D.材料的取得程序要合法E.土地登记代理人应事先准备好需要收集资料的的清单答案:B,C,D,E解析: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应当注意的内容有:收集、整理并认真查阅、填报所需文件资料,核实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如若缺件或材料附件不全等问题,应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协商,及时补报;材料的取得程序要合法,不得非法收集资料,禁止伪造虚假材料;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人应

12、事先准备好需要收集资料的的清单,必要时还应制作专门的调查表格;在实地查勘和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时,土地登记代理人还应做好笔记,书面记录实地查勘的有关情况。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的描述中,正确的有()。A.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小组农民集体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集体土地C.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应依法按标准严格审批D.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E.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者参股联营答案:A,B,C,E解析: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违约金具有双重效力,即(

13、)。A.惩罚效力B.警示效力C.补偿效力D.公平效力E.强制效力答案:A,C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违约金具有双重效力,即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效力和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非违约一方利益损失的赔偿效力。初始地籍调查成果检测中解析界址点点位误差时,若检测精度与原测精度相同,界址点点位中误差为()cm。A.5B.10C.14.1D.15答案:A解析:通常检测精度与原测精度相同时,界址点点位中误差为: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4篇建国后,在土地权属的变动过程中,()称为

14、平调土地使用时期。A.1950年1962年B.1962年1982年C.1982年1986年D.1986年至今答案:A解析: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农村土地出现大变革,土地所有制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又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后一段时期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主要是当时的行政命令,现在往往难以找到方案记载。这段时期可以称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目前,我国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A.国家所有权B.集体所有权C.私人所有权D.领主所有权E.君主所有权答案:A,B,C解析:2022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我国

15、的所有权类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目前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邓某经某村同意在该村地界建房作经营场地。后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指出,此建筑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建房许可证,属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未向邓某下达任何处理决定,即带十余人将房拆除。邓某欲起诉,应以()为被告。A.某市城管监察大队B.某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C.某区土地管理局D.某乡政府答案:B解析:行政主体必须对于自己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某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的拆房行为是其自己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的行为,应为被告。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国家确

16、定的保留或地方代管的军事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军队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并重新确定经国家批准撤销的军事设施的使用权C.依法接收、征用、划拨的铁路线路用地及其他铁路设计用地,现仍由铁路单位使用的,其使用权确定给铁路单位D.铁路线路路基两侧依法取得使用权的保护用地,为了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可以再确定给所在地的农民集体答案:D解析:依法接收、征用、划拨的铁路线路用地及其他铁路设计用地,现仍由铁路单位使用的,其使用权确定给铁路单位。铁路线路路基两侧依法取得使用权的保护用地,使用权确定给铁路单位。关于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越权的区别,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17、范围内违法;行政越权是行政主体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违法B.行政滥用职权是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行政越权是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C.行政滥用职权必须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不构成行政滥用职权;而行政越权既可能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也可能是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D.行政滥用职权只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行政越权则既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也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外答案:B解析: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越权都是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表现形式,而且都是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但二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违法的范围不同。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范围内违法;

18、行政越权是行政主体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违法。主观方面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必须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不构成行政滥用职权;而行政越权既可能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也可能是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发生的权力范围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只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行政越权则既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也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外。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5篇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确定后将产生()法律效果。A.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转变为一般土地抵押权B.确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C.一旦债权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情形,土地抵押权可以

19、就土地抵押财产优先受偿D.最高额抵押权消灭答案:A解析: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确定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转变为一般土地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情形时,土地抵押权人可以依照一般土地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土地抵押权。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以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B.备案登记行为没

20、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登记备案行为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当事人。这种利害关系既包括与被诉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也包括与诉讼结果的利害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利害关系,也包括间接利害关系。本题中,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作为

21、第三人参加诉讼。我国土地利用权体系的核心权利是()。A.国有土地所有权B.集体土地所有权C.土地使用权D.土地租赁权答案:C解析: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利体系是由土地所有权体系和土地利用权体系组成。土地利用权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不过是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的总称。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权的种类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空间权等土地他项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整个土地利用权体系的核心。2022年3月15日甲从乙处买来一个古董,2022年5月18日甲发现该古董属于赝品,于2022年4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向

22、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B.已经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甲无权向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C.是否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需要由人民法院予以认定D.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虽然2022年5月18日才知道可撤销的事由,并且在2022年4月10日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权,没有超过撤销权一年的行使期间,但是自2022年3月15日至起诉之日已经超过五年的最长保护期间,同样是不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撤销权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断、

23、中止、延长。在()情况下,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A.直接用于高科技产业的生产用地B.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C.由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E.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答案:B,C,D,E解析: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

24、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6篇关于继承的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继承基于一定的条件而发生B.法人、合伙等民事主体可以成为继承权的主体C.继承的客体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D.继承的后果是引起死者财产权的转移答案:B解析:B项,继承的主体只能是与被继承人存在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继承关系只能发生在相互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者因共同生活而形成扶养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国家、法人、合伙等民事主体都不能成为继承权的主体,而只可能成为受遗赠人。宗地面积量算过程中

25、,一宗地只属于一个权利人时,应计算土地面积的项目包括()。A.用地面积B.建筑基底面积C.房屋分层分摊土地面积D.宗地内基底面积以外的面积E.房屋分户分摊土地面积答案:A,B,D解析:宗地面积量算过程中,只属于一个权利人的宗地,应计算土地面积的项目包括:用地面积,即宗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即基底面积;其他面积,指宗地内基底面积以外的面积。关于监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夫妻离婚后,只要双方同意就可协议约定某一方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B.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爷爷可以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监护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需先经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D

26、.监护人可由被监护人的亲属、朋友以外的人担任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故选项A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只要父母在世且具备监护能力便只能由其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既不能协商确定监护人亦不能指定监护人。父母离异不影响监护关系的存续。故选项B错误。民法总则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

27、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该款规定取消了民通意见第16条关于指定监护争议诉讼“前置程序”的规定先由村委会或居委会指定,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诉讼。选项C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的规定,除被监护人的亲属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亦可以称为监护人,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应当注意()。A.资料是否易处理B.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C.材料是否完整、齐全D.材料的取得程序要合法E.土地登记代理

28、人应事先准备好需要收集资料的的清单答案:B,C,D,E解析: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应当注意的内容有:收集、整理并认真查阅、填报所需文件资料,核实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如若缺件或材料附件不全等问题,应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协商,及时补报;材料的取得程序要合法,不得非法收集资料,禁止伪造虚假材料;在收集资料时,土地登记代理人应事先准备好需要收集资料的的清单,必要时还应制作专门的调查表格;在实地查勘和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时,土地登记代理人还应做好笔记,书面记录实地查勘的有关情况。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

29、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复议B.复议机构依法复议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C.行政复议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D.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可以适用调解答案:D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具体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由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以行政复

30、议为终局决定,只能复议,不能诉讼。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7篇下列关于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的范围,表述有误的是()。A.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B.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土管部门受理C.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面积较大的案件由国土资源部受理D.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答案:C解析: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

31、且涉及面积较大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确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制。A.1982年宪法B.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C.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D.土地管理法答案:A解析:根据1982年宪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确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制。下列数据库在国土资源管理行业应用较多的是()。A.DB2B.ORACLEC.XBASED.INFOMIXE.SQLSERVER答案:B,C,E解析:数

32、据库是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主要的存储管理工具。在国土资源管理行业应用比较多的有ORACLE、SQL SERVER、ACCESS、XBASE数据库等。确定国家所有权客体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A.城市土地国有化B.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C.国家建设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D.国有土地的性质不得改变答案:A解析:1982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完全排除了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可能性。城市土地国有化是随着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的,它是确定国家所有权客体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违法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33、外。A.1年B.2年C.3年D.5年答案: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8篇 第8篇某高等院校学生钱某考试作弊,但学校一直未予除名,钱某在毕业时,学校不颁发毕业证书,钱某于是向市教育局申请复议,关于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正确有()。 A.不予受理,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B.不予受理,因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C.应当受理,因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D.应当受理,因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E.应当受理,因为学校属于受

34、委托的组织答案:C,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提起行政复议。第十五条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4-3,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14-2-1 B.21-1C.14-3D.14-21答案:C解析: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数宗地合并后的

35、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题中,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最小宗地号为14,加支号即为14-3。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规模,以其现有的和将有的服装产品抵押向银行贷款。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抵押权自服装公司与银行的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B.因抵押物不特定,抵押权未设立C.如银行贷款到期,抵押财产范围确定D.如银行贷款尚未到期,服装公司破产,则抵押财产范围提前确定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浮动抵押及抵押财产确定问题。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

36、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故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A正确。物权法第196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故CD正确。某省政府办公厅以办公厅的名义发布一个有关该

37、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这一做法()。A.是正确的B.是错误的,省级政府无权规定行政处罚的事项C.是错误的,应当以省长的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D.是错误的,省政府办公厅是内部办公机构,无权对外实施公共管理职能答案:D解析:行政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法律效果条件。本题不符合其中的主体条件。省政府办公厅是内部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而应经省长签署,以省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A项未认识到省政府办公厅不是行政主体;BC两项中关于理由的说明不正确。某区司法局对律师甲作出处罚,甲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为某市司法局B.甲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C.如甲要查阅有关材料,复议机关应提供必要条件D.如复议期间区司法局改变处罚决定,甲不撤回复议申请,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答案:B,C,D解析: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审理。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2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35条第2款、第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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