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ST中安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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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 1 / 3232 公司代码:600654 公司简称:ST 中安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 年第年第一一季度报告季度报告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2 2 / 3232 目录目录 一、一、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 3 3 二、二、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 3 3 三、三、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 7 7 四、四、 附录附录 . 1616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3 3 / 3232 一、一、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

2、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博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二、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575,532,073.56 4,629,666,515.76 -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514,528.75 92,6

3、12,010.94 -71.37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644,653.41 -225,976,663.50 74.05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61,066,233.78 483,727,966.28 3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035,578.12 -109,700,810.87 4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6,320,058.74 -77,982,039.50 27.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18

4、 -42.44 减少 60.74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44.44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期末减少 71.3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亏损所致;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上升 74.05%,主要系本期海外安保运营服务业务受疫情影响减弱销售回款增加以及临时替客户保管的现金增加所致; 3、 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上升 36.66%,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减弱,业务开展回暖所致;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42.54%,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毛利增加以及 16 债罚息支

5、出减少所致;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4 4 / 3232 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27.7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毛利增加所致;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60.74%, 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亏损导致净资产下降所致; 7、 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44.44%, 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毛利增加以及 16 债罚息支出减少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901.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6、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9,754.0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711.40 债务重组损益 2,986,184.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3,584.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01,529.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1,979.83 所得税影响额 -126,303.08 合计 -6,715,519.3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60,90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 数量 比例

7、(%)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527,977,838 41.15 527,977,838 冻结 527,977,838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1,606,004 4.02 无 国有法人 许钢生 10,565,372 0.82 无 境内自然人 张奕彬 7,434,892 0.58 无 境内自然人 阳利华 7,294,702 0.57 无 境内自然人 杨琪 6,564,200 0.51 无 境内自然人 周云 6,282,900 0.49 无 境内自然人 胡冲 6,022,400 0.47 无 境内自然

8、人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5 5 / 323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 11 号单一资金信托 5,290,730 0.41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卢小莲 5,115,365 0.4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1,606,004 人民币普通股 51,606,004 许钢生 10,565,372 人民币普通股 10,565,372 张奕彬 7,434,892 人民币普通股 7,434,892 阳利华 7,294,702 人民币普通股 7,294,702

9、杨琪 6,564,200 人民币普通股 6,564,200 周云 6,282,9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2,900 胡冲 6,022,400 人民币普通股 6,022,4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11号单一资金信托 5,290,730 人民币普通股 5,290,730 卢小莲 5,115,365 人民币普通股 5,115,365 于洋 3,773,4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3,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7,977,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 除上述外, 公司未知

10、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三、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446,980,962.21 502,468,086.33 -11.04 主要系业务开展支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0,000.00 2,800,000.00 -

11、53.57 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8,049,425.28 13,241,336.01 -39.21 主要系本期使用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存货 112,068,956.30 89,364,416.12 25.41 主要系业务开展采购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64,812,608.19 55,435,312.68 16.92 主要系业务开展采购增加取得增值税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6 6 / 3232 进项税增加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000,000.00 100.00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所致。 在建工程 28,199,411.7

12、9 24,715,604.71 14.10 主要系吴中区天眼系统二、三期(吴中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工程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23,051,242.89 100.00 主要系公司执行租赁准则新增核算科目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463,472.20 14,457,982.60 -13.80 主要系对外股权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所致。 应付账款 586,946,777.96 652,615,296.47 -10.06 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款增加,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70,320,651.72 205,490,800.21 -17.12 主要系本期支付年度奖金应付职

13、工薪酬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 21,966,041.31 100.00 主要系公司执行租赁准则新增核算科目所致。 利润表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661,066,233.78 483,727,966.28 36.66 主要系本期业务开展回暖引起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564,916,637.61 410,498,129.57 37.62 主要系受本期业务开展 回暖引起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11,714,134.39 9,493,978.10 23.38 主要系受本期业务开展回暖引起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16,440

14、,266.16 10,558,913.96 55.70 主要系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10,594,716.85 34,994,986.69 -69.73 主要系16债部分达成和解罚息支出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4,520,673.04 2,738,633.84 65.07 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0,592,282.55 640,118,936.86 12.57 主要系项目回暖,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2,493.18

15、1,400,200.05 -68.40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025,881.17 16,790,376.35 561.25 主要系安防运营服务业务受疫情影响减弱,收到客户临时保管的资金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0,682,704.17 234,295,192.18 53.94 主要系销售增加导致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495,003.65 14,666,589.40 39.74 主要系支付所得税及增值税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802,778.68 265,857,095.18 -

16、51.93 主要系安防运营服务业务受疫情影响减弱,支付客户临时保管的资金减少所致。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7 7 / 323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00,315.25 82,145,000.00 -87.22 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378,211.76 5,930,954.01 74.98 主要系吴中区天眼系统二、三期(吴中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工程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 45,780,000.00 -78.16 主要系公司购置理财产品减

17、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9,542,832.99 7,379,714.42 706.84 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7,836,151.29 8,130,846.15 980.28 主要系公司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404,609.54 2,378,195.30 379.55 主要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470,530.90 11,846,366.95 1,506.28 主要系本期偿还拆借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3.

18、2.1 1、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宜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宜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527,977,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5%,上述股份均被司法轮候冻结。 由于中恒汇志自身债务及诉讼事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包含其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前述冻结暂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暂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公司将与中恒汇志持续沟通、督促其采取

19、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处理股份冻结相关事宜。 3 3.2.2.2 2、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立案调查及投资者诉讼及投资者诉讼事宜事宜 2016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编号为: 沪证专调查字 20161102 号) ,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8 年 1 月 15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87号)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88 号)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89 号) ,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详见公司公告(

20、公告编号:2018-002)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拟进行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听证会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8 8 / 3232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951 号)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952 号) 、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953号) ,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公告部分相关当事人拟进行陈述、申辩,若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

21、成立的将予以采纳。最终处罚决定将在陈述、申辩相关的程序后形成,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44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45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46 号) 、 市场禁入决定书 (20197 号) ,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 1,636 例, 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54,254,598.96 元(详

22、见公告:2021-005) 。 3.2.3.2.3 3、控股股东应补偿股份赠送事宜、控股股东应补偿股份赠送事宜 2014 年 12 月,公司以 7.22 元/股的价格向中恒汇志发行 395,983,379 股股份购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标的资产中安消技术的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对应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分别为 21,009.53 万元、28,217.16 万元、37,620.80 万元,补偿测算对象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内实现的净利润的年度数及各年累计

23、数。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340008 号) 、 关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48340008 号) , 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3966 号) ,经测算中恒汇志应补偿股份数合计为 176,751,344股股份。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补偿的176,751,34

24、4 股股份补偿方式为赠送给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中恒汇志因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有的股份将不参与该赠送) , 在册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扣除中恒汇志因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有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9 9 / 3232 由于中恒汇志自身债务及诉讼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包含其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致使中恒汇志应补偿股份赠送事宜至今未能推进实施。为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应补偿股份实施事宜,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25、院提请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中恒汇志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不属于中恒汇志的财产,其权利人为公司在册股东(详见公告:2019-010) 。2020 年 7月 24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 民初 600 号民事判决书 ,确认专门账户中 48,691,587 股股份为中安科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中安科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中恒汇志因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有的股份除外)所有(详见公告:2020-048) 。2020年 8 月 10 日,原审被告之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但尚

26、未作出二审判决。 3.2.3.2.4 4、现金管理计划情况、现金管理计划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报告期内公司月度现金管理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时间 现金管理使用额度 2021-1-31 1,300,000.00 2021-2-28 1,300,000.00 2021-3-31 1,300,000

27、.00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010 / 3232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中 恒 汇志、 涂国身 承诺自现金认购股份交易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为实施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除外) 。 自认购股份的发行结束之日起的36 个月内 是 是 详见注 1 详见注 1

28、 盈利预测及补偿 中 恒 汇志 若置入资产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在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利润预测数,中恒汇志应进行补偿。 2014/2/14 至2016/12/31 否 否 详见注 2 详见注 2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中 恒 汇志、 涂国身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两年内, 通过股权并购、 资产重组、业务重组或放弃控制权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承诺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承诺人或其控制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供上市公司优先选择。 2014/6/10 至不再作为上市公司

29、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日 否 否 详见注 3 详见注 3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中 恒 汇志、 涂国身 承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公平操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4/6/10 至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日 是 是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111 / 3232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 恒 汇志、 涂国身 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占用中安消技术资金。若违

30、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014/10/20 至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日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 恒 汇志、 涂国身 保证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2014/6/10 至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日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中 恒 汇志 中安消技术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存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瑕疵,但对本次重组和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租赁物业瑕疵受到经济损失,中恒汇志承诺对此予以赔偿。 2014/10/20 至

31、租赁关系结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盈利预测及补偿 中 恒 汇志 深圳科松 2015-2017 年三年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310.88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中恒志对标的公司承诺利润全额承担补偿义务和保证责任。 2015/10/20 至2017/12/31 否 否 详见注 4 详见注 4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盈利预测及补偿 卫 安 控股 承诺泰国卫安 2016-2018 年度的净利润累计数不低于30,111.65 万泰铢 (净利润数均以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 。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卫安控股对泰国卫安承诺利润全额

32、承担补偿义务和保证责任。 2016/4/20 至2018/12/31 否 否 详见注 4 详见注 4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涂国身 本人承诺,本次收购泰国卫安完成后,本人将严格控制除泰国卫安外的其他企业从事现有业务经营,不以任何形式开展与标的公司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或可能产生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2016/4/20 起 是 是 注注1:控股股东自愿延长所持股份限售锁定期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212 / 3232 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66、201

33、8-003) ,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 ,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0日,

34、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79) ,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限售股持有人限售股持有人 所持股数(股)所持股数(股) 原限售截止日原限售截止日 第一次延期第一次延期 第二次延期第二次延期 第三次延期第三次延期 第四次延期第四次延期 新限售截止日新限售截止日 1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395,983,379 2017 年 12 月30 日 2018 年 6 月30 日 2018 年 12 月31 日 2019 年 12 月31 日 2020 年 12 月31 日 2021 年 12

35、 月31 日 2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131,994,459 2018年1月23日 2018 年 6 月30 日 2018 年 12 月31 日 2019 年 12 月31 日 2020 年 12 月31 日 2021 年 12 月31 日 合计合计 527,977,838 - - - - - 注注2:中恒汇志关于置入资产盈利预测及补偿的承诺履行情况 2014年、2015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中恒汇志已将须补偿的48,691,587股股份托管于其在招商证券开立的专门账户,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监管。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36、审议,公司拟将上述专门账户中的应补偿股份先行赠送给中安科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中安科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 专门账户中的48,691,587股股份已被冻结,赠送事项至今尚未能实施。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3966号) ,中安消技术2014-2016年度盈利预测未全部实现,其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76,751,344股,经测算中恒汇志应补偿股份数合计为176,751,344股股份。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

37、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补偿的176,751,344股股份补偿方式为赠送给公司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313 / 323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中恒汇志因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有的股份将不参与该赠送) , 在册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扣除中恒汇志因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有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截至目前由于中恒汇志自身债务及诉讼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包含其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致使中恒汇志应补偿股份赠送事宜至今未能推进实施。 此外,根据重组上市时公司与中恒

38、汇志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在补偿期间届满时,公司应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中恒汇志将另行补偿股份。公司将在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后确认中恒汇志最终应当补偿的股份。鉴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比例较高,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积极推进应补偿股份处置事项,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尽早履行应补偿股份处置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应补偿股份实施事宜,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中恒汇志为盈利预测应

39、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不属于中恒汇志的财产, 其权利人为公司在册股东, 有关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披露的 中安科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0) 。 2020年7月24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9) 粤03民初600号民事判决书, 确认专门账户中48,691,587股股份为中安科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中安科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中恒汇志因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有的股份除外)所有(详见公告:2020-048) 。2020年8月10日,原审被告之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但尚未作出

40、二审判决。 注注3:同业竞争尚在处理中的公司为卫安保安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智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家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陕西吉安科技防范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放弃将上海卫安及其子公司北京万家纳入上市公司体系的计划, 同时,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以适当方式消除同业竞争情形。上市公司与中恒汇志的股权托管协议将继续履行,直至同业竞争情形消除,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2018-083) 。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414 / 3232 截

41、至本报告披露日,根据中恒汇志提供的相关信息,陕西吉安无实际运营;上海卫安目前的实际经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北京万家股东由上海卫安变更为深圳市熠安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再为中恒汇志的子公司,但深圳市熠安科技有限公司为涂国身子女控制的企业,该公司尚未完成同业竞争的消除工作。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已定期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向中恒汇志、涂国身发送督促函,核实消除同业竞争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应根据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上海卫安、陕西吉安、北京万家100%股权转出至无关联第三方,以消除同业竞争情形。 注注4:深圳科松盈利承诺期已届满,其2015-2017年度经审计

42、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378.36万元,与累计业绩承诺差异932.52万元, 完成业绩承诺盈利的28.86%, 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深圳科松原股东需向公司累计补偿现金3,603.80万元,扣除目前已补偿现金286.02万元,仍需向公司补偿现金3,317.78万元,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市中恒志投资有限公司暂无能力向上市公司补偿剩余现金3,317.78万元。 泰国卫安盈利承诺期已届满,其 2016-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 25,917.88

43、 万泰铢,与累计业绩承诺差异 4,193.77 万泰铢,完成业绩承诺盈利的 86.07%,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泰国卫安收购项目盈利补偿协议及泰国卫安收购项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泰国卫安原股东卫安控股有限公司需向公司现金补偿 18,109.81 万泰铢,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卫安控股有限公司尚未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515 / 3232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

44、表人 吴博文 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616 / 3232 四、四、 附录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项目 20212021 年年 3 3 月月 3 31 1 日日 20202020 年年 1212 月月 3131 日日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6,980,962.21 502,468,086.3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0,000.00 2,800,000.0

45、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4,885,240.25 26,343,192.67 应收账款 596,220,332.37 615,924,884.58 应收款项融资 8,049,425.28 13,241,336.01 预付款项 48,713,490.52 50,373,279.9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12,102,961.83 119,600,789.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2,068,956.30 89,364,416.12 合同资产 1,057,746,791.09 1,080,555,436.75 持有待售资

46、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4,812,608.19 55,435,312.68 流动资产合计 2,472,880,768.04 2,556,106,734.79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7,549,996.69 118,466,470.80 长期股权投资 31,026,223.52 29,397,784.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27,173,278.92 249,079,283.09 固定资产 484,541,009.79 469,976,535.91 2

47、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717 / 3232 在建工程 28,199,411.79 24,715,604.7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3,051,242.89 无形资产 138,142,582.58 139,655,719.09 开发支出 商誉 909,397,673.07 909,701,187.94 长期待摊费用 14,533,421.88 14,218,742.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572,992.19 103,890,469.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463,472.20 14,457,982.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02,651

48、,305.52 2,073,559,780.97 资产总计 4,575,532,073.56 4,629,666,515.76 流动负债: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2,851,131.39 239,763,030.4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86,946,777.96 652,615,296.47 预收款项 410,394.04 410,394.04 合同负债 74,763,428.06 70,532,010.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70,320,651.72 205,

49、490,800.21 应交税费 82,041,652.44 79,489,456.53 其他应付款 1,605,120,096.15 1,577,192,110.71 其中:应付利息 212,785,678.72 156,344,302.34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6,295,200.00 566,295,200.00 其他流动负债 6,184,293.72 4,250,420.00 流动负债合计 3,324,933,625.48 3,396,038,718.75 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687,734,

50、875.35 625,870,459.57 应付债券 311,168,000.00 311,168,000.00 其中:优先股 202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1818 / 3232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1,966,041.3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432,570.96 5,451,698.59 预计负债 147,817,973.31 147,817,973.31 递延收益 760,000.00 76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204,458.40 49,947,654.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24,083,919.3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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