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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篇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篇 第1篇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叙述,正确的是()。A.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B.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担保物权C.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的城镇居民D.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的,应当缴纳相应的出让金答案:A解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不得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宅基地申请者无偿提供宅基地使用权。甲乙两人因为纠纷大打出手,结果甲被乙打成轻伤住院治疗,派出所向甲作出1000元罚款,甲接到处罚通知后,发现通知书上盖的是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的公章,甲对此处罚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为被告进行审理。A.县公安局B.乡人民政府C.派出所D.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以解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争议为核心,以谁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应当由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本题中派出所是以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的共同
3、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措施,二者应当成为共同被告。宗地权属状况调查时,应调查土地的权属性质,我国土地权属性质分为()。A.国有土地所有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C.集体土地所有权D.集体土地使用权E.土地继承权答案:A,B,C,D解析:土地权属性质是土地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役权等。下列不属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的是()。A.返还财产B.精神损害赔偿C.折价补偿D.追缴财产答案:B解析: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仍然严守大陆法系的传统,在整个合同法体系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
4、下几个方面: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这一事项,应当()。A.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B.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C.经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D.经全体业主同意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两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确定力的组合正确的是()。相对人不得任意擅自改变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
5、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A.B.C.D.答案:A解析: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效力后,非经法定程序,该行政行为不得被任意撤销或者变更。本题中,是行政行为拘束力的表现,则是行政行为公定力的体现。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乙在分配财产时,可多分C.丙无权继承遗产D.分配遗产时应该对丁予以照顾E.分配
6、遗产时不用对丁予以照顾答案:A,B,C,D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A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
7、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郭大爷女儿的儿子甲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代位继承郭大爷的遗产。B项,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3条第3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女婿乙在配偶死亡后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可以多分遗产。C项,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丙与郭大爷没有扶养关系,不在继承人范围之中。DE两项,继承法第
8、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养子丁依法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因其丧失劳动能力,可在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篇 第2篇我国在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地役权具有重大意义,关于该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有利于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利,防止纠纷发生B.有利于法院合法公正地审理裁决案件,方便纠纷解决C.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D.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资源E.有利于促进国内经济建设答案:A,B,D,E解析:我国在物权法中确立了地役权,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权人行使权利,防止纠纷发生;有利于法院合法公正
9、的审理裁决案件;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促进国内经济建设;有利于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根据行政法学对行政机关的分类理论,下列各项正确的有()。A.乡政府是一般权限行政机关B.地区行署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C.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由人民政府决定,可以设立派出机构D.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人民政府E.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答案:A,B,C,D解析:一般权限的行政机关是指对管理领域内的行政事务进行一般管理的行政机关。与之相对应的是部门权限的行政机关,是指就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我国乡镇人民政府不设职能部门。一般情况下,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
10、体资格,而派出机关往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B.国家和公务员之间的关系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D.甲企业与乙企业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劳动合同及专利确权皆非平等主体间的关系,分别属于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D项为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A.所要买卖的货物B.货物的价格C.买卖合同D.交付标的物的行为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
11、的对象。其中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只是这一项法律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具体的交付标的物的行为以及支付价款的行为才是该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标的物的价格则是对合同标的物本身特征的描述。下列法律事实中,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有()。A.船工张某冒险救人而损坏了船桨B.村民赵某及时发现并且扑灭了邻居家的火灾C.警察钱某勇往直前,生擒了小偷D.消防队员孙某舍生忘死从火场救出婴儿E.台风将至,市民李某拿自家物料加固朋友的房屋答案:C,D解析: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
12、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CD两项,警察和消防队员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其行为属于履行义务,不属于无因管理。系统维护功能中,业务流程定义包括()。A.表格定义B.角色定义C.数据定义D.工作流定义E.工作时限定义答案:A,B,D解析:系统维护功能中,业务流程定义包括用户(角色)定义、表格定义、工作流定义和权限定义。老王妻子的弟弟是老王的()。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答案:B解析:如以己身为本位,己身的配偶的血亲均为姻亲。题中老王妻子的弟弟当然是老王的配偶的血亲,因此,老王妻子的弟弟是老王的配偶的血亲。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答
13、疑精华5篇 第3篇章先生是美籍华人,1999年取得美国加州大学的法律博士学位。2022年1月至2022年1月,章先生在中国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在此期间,章先生积极参与单位的职业培训。2022年,章先生顺利通过“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3年后,章先生依然供职国内。问题: 1.什么是土地登记代理人? 2.若想在我国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应满足什么条件? 3.从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看,章先生在通过考试3年后,还可以供职国内吗?在做出哪些行为的情况下,应注销登记? 4.土地登记代理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案:解析:1.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
14、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委托人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等业务,并按其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的人员。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
15、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3.(1)章先生在通过考试3年后仍可在国内供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手续。变更职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次登记,还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证明。因此,章先生只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仍然可以在国内供职。 (2)土地登记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注销登记: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脱离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岗位连续2年以上(含2年);
16、 同时在两个以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行代理业务;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4.(1)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 执行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按照规定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并根据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代理有关的资料; 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 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接受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义务: 按照执业资格规定的范围,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 根据合同约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17、,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参加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王某从垃圾场拣回一捆别人丢弃的废弃钢材,公安机关却以为王某偷窃公共财物,对其处以15日行政拘留。这一情形属于()。A.事实依据错误B.事实误会C.证据不足D.证据不确凿E.无中生有答案:A,B解析:事实依据错误的主要表现有:无中生有、事实误会、证据不确凿、证据不足。事实误会,是指行政主体错误地认定甲事实为乙事实,从而根据乙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确凿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不确凿、不可靠。证据不足,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确凿但不全面、不充分。下列各项不属于地
18、籍调查成果服务范围的是()。A.为土地管理服务B.为房地产管理服务C.为决策服务D.为人类、科技的发展服务答案:D解析:地籍调查成果服务的范围包括:为城市规划服务、为土地管理服务、为房地产管理服务、为城市各项管理事业服务、为决策服务。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土地登记工作开始向依法有序的()的方向发展。A.时效性B.法制化C.客观化D.规范化E.信息化答案:B,D,E解析: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目前,土地登记工作正向依法有序的法制化、规范化和
19、信息化的方向发展。采用三角网布设控制网的优点是()。A.图形简单B.精度较高C.有较多的检核条件D.易于发现观测中的粗差E.无须计算答案:A,B,C,D解析:采用三角网布设控制网的优点是:图形简单、精度较高、有较多的检核条件、易于发现观测中的粗差、便于计算。其缺点是:在平原地区或隐蔽地带易受障碍物的影响,布网困难较大,有时要考虑架高标。确定和区分土地权利归属的惟一标识是()。A.土地权属B.宗地号C.土地坐落D.土地权利人的名称答案:D解析:土地登记的根本目的之一是保护土地正常的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明确土地的权利状态和记录土地的权利归属是土地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土地权利人是土地权属的主体,
20、土地权利人的名称是确定和区分土地权利归属的惟一标识。下列对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正确理解是()。A.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分割转让B.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分别转让C.将一宗土地使用权分为二宗或二宗以上的,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别转让D.将一宗土地使用权分为二宗或二宗以上的,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分别转让答案: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据此规定,如果将土地使用权分割的,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一并分割。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
21、5篇 第4篇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22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22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乙承担全部责任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答案:B解析:便利店为甲、乙婚后所开,是夫妻共同财产。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经营,即用于共同经营活动需要。借款时甲、乙虽已分居,但是并未离婚,借款形成于甲、乙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对此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对该债务,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下列说法
22、不正确的是()。A.在主观条件上,意思表示必须真实B.在主体条件上,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C.在客观条件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D.在法律效果条件上,行政行为作出后能够产生一定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效果,使某种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答案:A解析:在主观条件上,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主观上有凭借行政职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且显露出达到该种效果的意思表示,无论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均不影响行政行为的成立。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 A.五B.十C.十五D.三十 答案
23、: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可能导致法人终止的有()。A.依法被撤销B.自行解散C.依法宣告破产D.法人的合并E.法人严重亏损答案:A,B,C,D解析:法人严重亏损不会导致法人的终止,只有在资不抵债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才会导致法人终止。地籍平面控制网面点坐标之间的距离每1km长度变形小于()cm时,有利于正确测定界址点的坐标、计算面积等。A.1.5B.2C
24、.2.5D.3答案:C解析:地籍平面控制网的任何两点坐标均要求长度变形小于某个限值,例如,每1km变形小于2.5cm(即相对变形小于140000)时,这有利于正确测定界址点的坐标,计算面积。土地权利的内容集中体现在土地()上。A.使用权B.所有权C.收益权D.处分权答案:B解析:在古代和近代传统经济社会中,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权利内容集中体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在使用()法进行丈量边长时,相邻界址点间距、几何条件、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必须丈量,建筑物周边长等可选择性地丈量。A.解析B.部分解析C.图解勘丈D.勘丈解析答案:C解析:地籍细部测量有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图解勘丈法三种,不同
25、的情况对宗地草图要求不同,所需勘丈的数据也不同。图解勘丈法地籍测量时相邻界址点间距、几何条件、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必须丈量,建筑物周边长等可选择性地丈量。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篇 第5篇上拐村某块土地原来属于集体土地,20世纪60年代国家在该处设立一工厂,占用了该地,但是并未办理征收手续。根据规定,该土地所有权主体是()。A.集体B.国家C.生产队D.重新办理征收手续后,归国家所有答案:B解析: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后来在事实上转归国有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其他非农民经济组织的土地,根据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为国家所有。下
26、列选项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行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B.抵押合同订立后,还须在土地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权才正式设立C.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随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不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答案:D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出资等流转遵循登记要件主义,必须进行登记方能生效。关于平面交叉使用土地的确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B.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主要用途或优先使用单位C.次要和服从使用单位可确定为他项权利D.按照各自所占的面积分别确定土地使用权E.由权利各方协商确定答案:
27、A,B,C解析: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平面交叉使用土地的,可以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主要用途或优先使用单位,次要和服从使用单位可确定为他项权利。如果当事人约定“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土地抵押权随之转让”的,未转让的部分债权()。A.消灭B.不受法律保护C.成为无担保债权D.需要重新进行土地抵押登记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随部
28、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当事人的约定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土地抵押权随之转让,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A.离婚B.夫妻一方生理死亡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D.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E.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答案:A,B,C解析: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婚姻终止的原因有二:婚姻因配偶死亡而终止,配偶死亡包括配偶一方自然死亡和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两种情况;婚姻因离婚而终止。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A.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一方的婚前财产C.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D.一方
29、的知识产权收益答案:D解析: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税务机关以某企业偷税为由,对该企业处以罚款。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偷税是根据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的反映,而主管部门的反映只是根据一封匿名信,并未作任何调查、核实,而事实上该企业偷税一说纯属子虚乌有。这一情况属于事实依据错误的主要表现中的()。A.无中生有B.事实误会C.证据不确凿D.证据不足答案:A解析:事实依据错误主要表现为四种,分别是无中生有、事实误会、证据不确凿和证据不足。无中生有,即行政主体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是不存在的。事实误会,是指行政主体错误地认定甲事实为乙事实,从而根据乙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确凿,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不确凿、不可靠。证据不足,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确凿但不全面、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