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美丽中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范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美丽中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范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有序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务实举措防范垃圾收运环节污染,着力改善城市容貌,优化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夯实基础。二、整治目标及整治范围集中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柜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生活垃圾清运点等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实现箱体融合设置、建筑立面净化美观、停车秩序规范有序,垃圾清运点安全环保,持续改善城市功能品质,加快美丽宜居城市建
2、设。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整治范围为海阳路(福寿路海阳大桥)、海阳北路(海阳大桥仁寿路)、福寿路(海阳路益寿路)、中山路(碧霞路益寿路)、碧霞路(中山东路滨河路)、益寿路(中山路宁海路)等6条道路。生活垃圾清运点整治范围为东至李渔路,西至花市路,南至惠政路,北至仁寿路。三、主要任务(一)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1.加快箱体整合迁移。严控道路箱体设置规模与数量,加快整合功能相近或相似的箱体,拆除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废弃箱体,推动箱体总量减少。加快迁移符合条件的箱体进场所、进绿化,对有条件入室的箱式配电、变电设施及电信箱体,应设在建筑物内,条件成熟的可采取地埋方式;对现有架空变压器应予下地改造;道路
3、沿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围墙或办公楼体内有条件设置的,应予提供设置的便利条件和配合做好相关的迁改工作。2.推进箱体包装美化。规范新设箱体标准,统一新设箱体设置标准,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小规格尺寸。结合周边环境特色,对箱体统一进行“美化”或“隐化”处理。绿地内箱体以“隐化”为主,采用绿色迷彩涂装等措施,增加与周围环境的融入度。绿地外箱体包装“美化”,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同一条道路上的箱体外表面颜色应保持一致。(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1.拆除违法建设。认真摸排沿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形象的违法建设以及违反市容环卫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施。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等方式遏制
4、新增违建,对拆除后的建筑立面,做到即拆、即整、即美。2.规范户外广告。一是减量净化。全面落实如皋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三年整治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xx77号要求,拆除长期闲置、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不符合规划或设置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提档升级。复制推广国家户外广告试点经验做法,对中山路部分街区的店招标牌进行提档升级,推进海阳路五星电器、益寿路富华酒店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立面改造综合提升项目,充分彰显城市地域文化特色。3.规整空调外机。对破坏建筑物立面整体形象的空调外机进行移机规范,保持空调外机外观整洁和位置协调。对影响市容观瞻的空调外机,实施包装美化和整体序化,提升
5、建筑物立面景观效果。对沿街落地的空调室外机实施移机处理,对不具备上移条件的,进行美化包装。4.整修建筑外墙、围墙。整体美化、修复建筑立面,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减少临街实体围墙,透绿借景,形成道路沿线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的整体景观效果;与老小区改造项目相连相近的主次干道建筑外立面一并列入老小区改造计划予以实施。5.规范建筑附着设施。按照整齐、有序、美观的要求,整理规范晾衣架、防盗窗、遮阳棚等设施;清理和序化杂乱无章管线,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管线下地,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域,整理、归并和隐藏设置建筑外墙各类线缆。(三)停车秩序专项整治1.科学增加公共停车场所。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在医院、商场、学
6、校、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规划建设停车场,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切实满足停车需求、优化停车环境。2.加快建设智慧停车系统。交通产业集团要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打造一体化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停车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加快完善道路泊位升级改造及社会停车场数据接入,探索研发泊位查询、一键导航、车位预定、自助缴费、开具电子票据、短信平台、服务器加密防控等功能,切实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满足停车需求。扩大停车收费范围,推行停车差别化收费。3.重拳整治乱停乱放行为。重点围绕商业中心、医院学校、集贸市场、居住小区、交通枢纽等停车矛盾突出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严格整治乱停乱放、侵占盲
7、道、占压绿化、堵塞通道、私设泊位等行为。综合运用执法人员巡逻、执法巡检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严格查处外卖、快递、工程运输车、非国标车辆等各类车辆的违法停车行为,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成本。教育、金融、商务、卫健委等部门要督促学校、银行、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单位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促进相关单位(场所)周边非机动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得到显著改善。4.积极倡导绿色健康出行。加大绿色、健康出行方式宣传,倡导共享汽车、网约车、共享单车+步行的出行方式,着力化解“停车难、难停车”的现象。试行“路长制”,落实管理责任,优化停车环境,对违法停车泛滥,治理困难的路段,按照“一路一策”的方式
8、开展治理。(四)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1.规范清运点设置。一是选定点位。补充设置的清运点按照“便于运输、面积适宜、地面硬化、减少扰民、规范排放、安全环保”等要求设置。清运点设置在单位、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内部,每个小区内部设置不少于一处清运点,并全面恢复原本已建的清运点(垃圾房)用途。对未规划建设清运点(垃圾房)和未开展定时垃圾收集的小区应补充设置清运点。小区内不具备设置条件的,由社区在辖区内统筹补设;社区内无法统筹的,由街道统筹设置。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补建垃圾房,鼓励将废弃转运功能的中转站作为清运点使用,并配套接电、接水、排污、消毒、清洗、杀虫、灭鼠装置。二是确定方案。清运点可以为硬化地
9、面或垃圾房两种形式,需要补建清运点的区域应结合老小区改造、绿化改造、停车场建设等工作,也可在土地出让环节统筹考虑布设区域性大型垃圾房。点位设置由街道统筹,每个街道编制一套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后及时组织评审。三是组织建设。补建清运点的区域,要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涉及到部门职能的,市相关部门做好设施配套。及时做好群众工作,保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2.加强清运点维护。按照“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安全环保”的标准,确保清运点的垃圾桶无破损、无污渍,蚊蝇少、异味少,无乱排污、无安全隐患,规范污水排放,消除污水直排雨水井或河道等问题。3.规范清运点管理。一是落实垃圾驳运责任。小区清运点需要转驳的,要明确转驳的责任
10、主体,加强安全和环保管理,统一驳运车辆配置,防止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二是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强化监督,规范文明作业。解决作业不规范、服务态度差、车容车貌差、跑冒滴漏、违规排放渗滤液、遗撒垃圾(油污、污水)等问题。四、部门职责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根据职能分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具体分工如下:城管局:1.和行政审批局共同牵头箱体专项整治;2.负责相关违法建设拆除、户外广告整治提升、临街老旧小区和涉及查封、抵押、破产清算等权属关系复杂的建筑立面涂装以及空调外机规整美化;3.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4.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5.
11、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垃圾转运和清运点的日常管理工作;6.收集专项整治台账资料,负责迎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公安局:1.负责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整治;2.做好本系统的箱体迁址、美化整治工作;3.负责整治工作的治安、交通保障。住建局:1.负责本系统内箱体、柜体的迁址、美化工作;2.负责纳入本年度老小区改造计划的沿街建筑立面的出新工作;3.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接水、排污管网补建及验收。行政审批局:1.和城管局共同牵头箱体专项整治;2.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规划审批。金融局、商务局、卫健委、教育局等部门:负责督促所属行业做好违法建设、户外广告拆除,空调外机规整以及停车秩序规范等相关整治工作。城北街道:1.负责海阳
12、北路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2.完成如泰河至仁寿路区域的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重新启用和补建以及群众工作等整治任务。如城街道:1.做好本单位建筑立面涂装、空调外机规整美化等相关整治工作;2.完成主城区整治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重新启用和补建以及群众工作等整治任务。交通产业集团:负责智慧停车项目建设。电力、通信、燃气企业: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江苏有线、益友燃气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治要求,制定箱体、建筑物附着管线整治方案,建立相关台账,落实自查自纠。五、时间安排(一)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编排
13、整治项目,制定时间表和作战图,明确整治要求,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全面推进项目立项、开工建设。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6月至10月底)。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整治项目,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切实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21年11月至12月底)。组织项目“回头看”,梳理项目状态和工程品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检查验收,集中宣传年度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巩固整治成效。(二)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为期两年,2021年底前完成总任务量的60%以上、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14、,具体序时进度如下: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单位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工作例会、评审验收、问题会商、督查考核机制,各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治理按序推进。2.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6月)。对小区(单位)设置的生活垃圾清运点进行摸排,对需要集中整治的生活垃圾清运点位的小区(单位)形成“一点一档”。3.确定方案阶段(2021年7月-8月)。结合“便于清运、面积适宜、地面硬化、减少扰民、规范排放、安全环保”的原则,相关街道拟定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资金来源等要素,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4.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
15、月-2022年12月)。围绕生活垃圾清运点设置、管理不规范以及清运点内作业不规范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市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由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推进、数据汇总、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二)落实专项经费。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城管局负责的项目所需经费由城管局在市外生活垃圾生态补偿费中列支;其他相关单位要做好资金安排,确保资金投入到位。(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新经验、好做法,提高社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严格考核督查。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纳入部门、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街道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五)定期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将各自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整治成果(全景照片、重要节点照片、整治前、中、后对比照片)、相关信息报道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扎口后,报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