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B-SJ-00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2008第一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B-SJ-00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2008第一版).doc(1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B-SJ-00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2008第一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2008第一版)B-SJ-00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发 包 人 : 设 计 人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 传 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设 计 人: (以下简称“乙方”)
2、住 所: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 传 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规定,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设计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1.2 项目位置:1.3 项目用地:1.4 项目规模:1.5 详细内容参见设计任务书。第二条 设计依据及标准详见设计任务书。第三条 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 合同书;2. 中标函(文件
3、);3. 委托人要求及委托书;4. 投标书。第五条 设计团队5.1 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乙方人员如下:A. 项目经理(项目总协调人):B. C. D. E. F. G. H. I. 5.2 双方约定,在各阶段设计工作中,双方认定的上述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变动。乙方若有合理理由需要变动乙方人员,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甲方若有合理理由需要变动乙方人员,必须书面告知乙方,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人员更换。乙方应尽力保证人员更换后的工作交接流畅,设计思路得到有效传递。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需保证其设计团队的全体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本项目。5.3 双方约定,在各阶段节点性
4、工作汇报会议中,乙方必须有项目经理及主要设计师参加,乙方不得随意变动。乙方若有合理理由需要变动汇报人员,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临时、非正式方案汇报及设计方案交流工作会议,乙方应指派相应人员积极配合。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详见设计任务书。第七条 设计进度和成果提交7.1 设计时间进度详见设计任务书。7.2 成果提交形式及数量详见设计任务书。7.3 成果提交时间详见设计任务书。7.4 成果提交地点详见设计任务书。第八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8.1 计价方式 。8.2 设计费总额设计费总额为¥ .00(人民币 元整)。该设计费已经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所需的全
5、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合同约定数量提交甲方的图纸和资料的出图、晒图等费用,若甲方需要的图纸或资料的数量多于合同约定,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相关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除非本合同书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8.3 设计费调整方式 。8.4 设计费支付方式设计费按第 种方式支付:A.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 ,即¥ .00(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付款;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 ,即¥ .00(人民币 元整); 就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在甲方通过政府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
6、的 ,即¥ .00(人民币 元整)。 B. 。8.5 付款提示8.5.1 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8.5.2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8.5.3 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6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第九条 成本控制乙方承诺在设计中与甲方充分配合,实现设计阶段成本控制
7、目标,体现成本领先的原则。在设计的各个阶段,乙方将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共同确定设计的总成本目标和分项目标,进行整体设计优化和单项方案技术优化,并按上述要求在设计过程中提供相应的经济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修正设计概算、单项经济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以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10.1 甲方权利和义务10.1.1 甲方应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上述资料,则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可按甲方逾期的天数向后顺延。10.1.2 甲方在乙方提
8、交各个工作阶段的设计成果后应提供书面确认。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的内容和深度达不到甲方的要求,或未正确理解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而出现重大错误或遗漏,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对乙方的设计委托。10.1.3 甲方有权根据本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或实际需要,聘请其它设计单位或专业顾问配合乙方的设计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10.1.4 甲方应于文首指定联系人获得授权代表甲方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乙方提交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乙方提交的文件需由甲方确认或决策的,除必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定的以外,甲方应于接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回复送达乙方。如该文件影响乙方设计出图进度,甲方应于接到该文件
9、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10.1.5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如出现政府部门对本项目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项目停缓建的特殊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有权利拒绝向乙方支付当期设计费,不视为甲方违约。10.1.6 甲方应审慎尽责地履行本合同所规定工作,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 不限于由于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的原因)引起第三方异议、投诉、起诉、仲裁、索赔等行动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有关事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10.2 乙方权利和义务10.2.1 乙方应书面确认接收并仔细阅读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有关
10、文件,并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如发现数据错误或有疑问内容,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和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问询,否则视为乙方对上述资料和文件的内容和形式无任何异议,日后不得以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有关文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表述有误为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主张。10.2.2 乙方应于文首指定联系人获得授权代表乙方处理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甲方提供的文件需由乙方确认或回复的,除必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定的以外,乙方应按甲方具体要求的时间将书面回复送达甲方。10.2.3 乙方须确保设计成果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和当地标准、规范。10.2.4 乙方配合提供为本项
11、目宣传推广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公司介绍及过往业绩、项目主要设计师介绍及过往业绩,公司形象标识等。如该等资料涉及乙方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和不对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乙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单位将该等资料免费用于本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10.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经政府批准或甲方确认的设计成果做修改、增加或删除。10.2.6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有关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设计服务范围的内容作调整补充,对该调整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10.2.7 乙方提交的
12、设计成果已经甲方确认或经甲方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如仅限于对设计成果进行局部的调整和改动,乙方同意不另行取费;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的设计成果出现重大变更且已完成该阶段的大部分设计工作时,双方同意就修改设计费和提交成果的时间另行协商。10.2.8 乙方应审慎尽责地履行本合同所规定工作,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的原因)引起第三方异议、投诉、起诉、仲裁、索赔等行动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有关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0.2.9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供货单位。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条款11.1 甲方与乙方双方
13、参与项目的当事人均有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下列信息内容及其任何形式的载体擅自泄露给第三方:A. 本合同;B. 设计成果(包括草稿、讨论稿、修改稿、定稿等全部阶段);C. 项目设计费用;D. 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一方获悉的其它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11.2 甲方与乙方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A.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B. 不得
14、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C.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使用范围外,不得在其它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11.3 甲方与乙方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A. 已公开的信息;B. 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C.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D.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其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11.4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密义务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12.1 本合同项下委托设计成果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5、,但乙方享有署名权。12.2 如因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构成对他人的侵权及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诉讼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12.3 乙方对其完成的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的设计成果不得用于第三方设计或其它项目设计;甲方可以将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用于广告宣传和论文发表。12.4 在本项目市场推广中,甲方可以适当方式表达乙方为本项目设计单位这一信息而无需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3.1 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设计费,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每逾期1日,甲方应支付逾期应付款部分千分之三的违约金。13.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16、提交设计成果,或对于甲方或政府部门提出的设计修改和调整意见未能按规定时间修正,每逾期1日,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1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或授权给其它个人或单位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相当于已收取设计费双倍数额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13.4 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13.4.1 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不改正。13.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更换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人员或缺席各阶段节点性工作汇报会议达到 人/
17、次。13.4.3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配合甲方聘请的其它设计单位或顾问单位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不改正。13.4.4 乙方发生破产、资不抵债、停止营业、无力偿还债务或其它影响其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情形。13.5 乙方应对提交设计成果中出现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事项、错误、遗漏以及不符合成本控制的约定负责,由于此等原因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浪费的,乙方除必须从设计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甲方以及第三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全部损失。13.6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
18、设计费及支付相当于设计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13.7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甲方依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不承担除上述实际已完成工作设计费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责任。13.8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3.9 发生上述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从当期设计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如当期设计费不够扣除,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或在未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如未支付设计费不足抵扣应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利继续要求乙方支付,包括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
19、的部分或全部设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四条 不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放弃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任何单独或部份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妨碍该方将来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15.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另一方这一变更情况。15.2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
20、方法决定: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C.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D.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暴乱、罢工及其它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
21、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第十七条 完整合同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第十八条 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字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它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九条 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 可分割性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第二十一条 继承本合同
22、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第二十二条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具体可以选择如下 种方式,双方约定仲裁不适用简易程序,均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A. 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B.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第二十四条 标题
23、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第二十五条 生效及文本25.1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本解释有矛盾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 备案及鉴证本合同生效后,可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第二十七条 补充条款_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