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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某房地产公司设计制度及流程【精品文档】第 15 页设计制度及流程第一章 设计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公司的要求。2职责2.1总师办及设计部负责项目设计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并控制施工图设计成果的质量。2.2设计部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对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和室内设计等实施管理。2.3总师办及设计部负责弱电、管线等专业设计的管理。2.4 总师办及设计部负责审核景观、室内设计单位,审批景观方案设计、室内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景观初步设计。2.5 总师办负责审核室内初步设计及软装设计。2.6 总经理负责确定规划
2、、建筑设计单位,审批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材质方案。2.7 规划及建筑外立面成果提请董事会确定。3流程说明 3.1 设计准备工作3.1.1根据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制订项目设计工作整体计划,计划中应明确以下内容:a)项目概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交通条件); b)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c)各设计单位的考察与选择计划;d)规划、建筑、景观、室内及各项专业设计的介入时间和出图时间节点; e)勘察工作的介入时间和完成的时间;f)地形图电子文件。3.1.2设计单位的最终确定一般采用协商方式,总师办负责组织与设计供方就设计业务的有关资料、条件、深度及价格等进行沟通和协商。采用招标的,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3、。a)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单位的选择应报公司设计部评审,公司设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b)景观设计单位的选择应报公司设计部评审,公司设计分管领导审批,并将重点项目审批结果向总经理汇报;c)室内设计单位的选择应报公司设计部评审,公司设计分管领导审批,并将重点项目审批结果向总经理汇报;d)灯光设计、幕墙设计单位的选择应报公司设计部、总师办组织评审。e)弱电、管线等专业设计单位,应报总师办组织评审。3.2 规划设计阶段视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规划设计可按以下流程单独进行,或与建筑设计合并进行。3.2.1 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根据产品策划书及项目设计整体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任务书
4、中应明确品质要求及确设计限额。规划设计任务书应报送设计部组织评审,总师办审批。3.2.2 签署规划设计委托合同3.2.2.1与设计单位洽谈合同(费用标准应参考市场惯例及集团其他同类项目),并起草设计合同,合同须重点明确各阶段设计图的出图期限、图纸数量、设计深度、施工过程配合等要求以及相应的责任条款。3.2.2.2规划设计委托合同应报送设计部评审(若对标准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了变更或未采用标准合同,还应报法律事务部评审);根据重要工作会签单及合同审批会签单流程审批。3.2.3 规划设计过程控制设计部负责监控规划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并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若景观设计在规划设计完成前已介入,设计部应及时向
5、规划设计单位反馈景观设计单位提出的评估意见,并予以跟踪落实。3.2.4 规划设计成果控制3.2.4.1 设计部组织规划设计评审、落实评审后的修改并组织修改确认。规划评审会议应邀请总经理、设计分管领导、规划设计专家组、企业发展部、营销策划部参加。3.2.4.2 规划设计的最终成果,应以设计工作会签表的形式报送集团设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3.2.4.3 设计部配合前期部与政府相关部门评审规划设计成果,并将政府批复意见传递给总经理。设计部根据政府批复意见和总经理的意见安排设计单位调整规划设计。3.3 建筑设计阶段3.3.1 建筑设计的委托建筑设计任务书与建筑设计委托合同由设计部起草,根据重要工
6、作会签单及合同审批会签单流程审批。3.3.2 建筑方案设计3.3.2.1 建筑方案设计的过程控制设计部负责监控建筑方案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并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若室内设计在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前已介入,设计部应及时向建筑方案设计单位反馈室内设计单位提出的评估意见,并予以跟踪落实。3.3.2.2 建筑方案设计的成果控制参加建筑方案设计评审会议的人员和部门包括总经理、总师办、设计部、建筑设计专家组、企业发展部、营销策划部、工程部等。3.3.3 建筑初步设计的过程控制设计部负责监控建筑初步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并组织勘察单位、专业设计单位与建筑设计单位之间的沟通。3.3.4 施工图设计3.3.4.1 施工图设
7、计的过程控制a)进行施工图设计前,设计部需向设计单位提供地质详勘报告并提出各专业设计的配合要求。b)若施工图设计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由不同设计单位协作进行,设计部应组织相关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答疑,阐述设计意图和设计理念,交代关键部位和注意节点,并对涉及建筑效果部分的施工图实施把控。3.3.4.2 施工图设计的成果控制a)设计部根据政府有关要求委托施工图的交叉审核后,配合前期部将施工图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审查和审批手续。b)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评审执行施工图设计评审规程。3.3.5 建筑外立面色彩及材质确定3.3.5.1 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项目公司按设计评审会管理规程,
8、邀请总经理、总师办领导、设计部、及建筑设计专家组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项评审。3.3.5.2 设计部要求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修改后的外立面效果图及透视图(或电脑演示图),须报总经理审批。3.3.5.3 针对屋面瓦、外墙涂料、玻璃幕墙、外墙面砖及石材的选用,由工程部组织样板施工,并报请总经理现场确定。3.4 景观设计阶段3.4.1 委托景观设计景观设计任务书与景观设计委托合同由设计部起草,总师办审核。3.4.2 景观设计过程控制设计部负责监控景观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及时组织景观设计单位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外部协作单位的沟通。 3.4.3 景观方案设计成果控制3.4.3.1 项目公司按设计评审会管理规程
9、要求,组织景观方案评审会,应邀请总经理、总师办领导、设计部、景观设计专家组、营销策划部参与。方案评审的关注要点由设计部规定。3.4.3.2 设计部落实评审后的修改并组织修改确认,景观方案设计的最终成果,应以设计工作会签表的形式报总师办审批,并以文本及光盘形式备案。3.4.4 景观初步设计成果控制景观初步设计成果评审会议应邀请工程分管领导、设计部、景观设计专家组、总工程师办公室、材料设备部及工程理部参与。景观初步设计成果由总师办领导审批。3.4.5 景观施工图设计成果控制景观施工图设计成果由设计部评审,如有需要可召集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3.5 室内设计阶段 室内设计的具体控制要求见室内设计控
10、制规程。3.6 专业设计阶段(包括灯光设计、幕墙设计、弱电设计、管线设计等)3.6.1 各专业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以保证设计的协调统一,设计部负责监控各专业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并组织不同设计单位及外部协作部门之间的沟通。3.6.2 弱电、管线等其他专业设计的合同、任务书应报总工程师办公室评审,总经理审批。其中,弱电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应参考国家相关规范,管线设计应以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及各专业设计的成果为依据。弱电、管线等其他专业设计的成果评审应邀请总工程师办公室参与,并报总工程师办公室备案。3.7 样板房和样板区设计3.7.1 设计部按设计评审会管理规程组织样板房和样板区设计评审,落实评审后的修改
11、并组织修改确认。评审会议应邀请相关部门参加。3.7.2 样板房和样板区的最终设计成果,应以设计工作会签表的形式报送总师办领导和营销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3.7.3 完成后的样板房和样板区,应组织营销策划部、材料设备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对实际效果实施评审,并邀请设计单位参与。3.8 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3.8.1 材料评审涉及新材料或进口材料的选择,应按设计评审会管理规程,配合材料设备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参加评审。3.8.2 施工监控及成果检验设计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导,设计单位应参与各阶段验收,确保设计意图的贯彻与实施。3.8.3 设计变更
12、施工过程中涉及外立面、房屋形态、重要功能等方案设计内容的重大变更,设计部须将变更的理由及变更前后的方案设计图纸报总经理汇报。3.9 设计费用的支付3.9.1 规划、建筑、室内、景观等设计合同的设计费支付,报总经理审批。3.9.2 勘察、强电、弱电、管线、灯光、等专业设计的款项支付,在合同约定内的,由总师办审批;合同外支付,由总经理审批。3.10 设计档案资料管理设计部应建立设计档案资料库,收集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的档案资料,库中应包括会议纪要、各阶段最新与动态设计成果、双方往来工作联系函件等。第二章 设计评审核会管理规程1目的通过规范项目设计评审会议流程,提高评审质量,加快信息传递和修改意见的落
13、实。2职责2.1 设计部负责设计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2.2 总师办是设计评审会议的主管部门。3流程说明 3.1 会议统筹安排3.1.1设计部应结合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加强各专业设计的衔接与评审会议的统筹安排,并以文件的形式按时上报总师办确认。3.1.2 安排评审会议的前提条件:a)已收到设计成果,并组织了内部评审,经公司负责人确认;b)上次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已经落实。3.2 会议通知与准备工作3.2.1 会议组织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与参会部门/人员进行沟通,确定议程安排后,下发正式会议通知。通知中应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会议议程及相应的时间安排等。不同主题、不同阶段的
14、评审会议,应按设计管理控制程序要求确定与会人员。3.2.2 需提交评审的设计成果,尤其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评审,应提前 3 个工作日以电子文件或纸质文本的形式送达与会人员。3.2.3 设计部应对照上阶段会议纪要,结合现场条件及政府要求,在内部形成书面的统一意见。意见中应明确哪些是原则性要求,哪些是需会议审定的倾向性要求,哪些是需设计单位作出解释的要求等。设计部内部意见及上阶段会议纪要应在评审会议前,送达总师办及总经理。3.3 会议过程3.3.1参加评审人员应认真评审设计成果,评审时应关注设计成果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设计限额和其他品质要求。3.3.2 会议结束前,由会议主持人或其他专业人员进行
15、会议小结,对会议形成的结论性、倾向性或建设性意见进行简单的总结归纳,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如时间节点、设计修改确认方式等)提出方向性意见。3.4 会议纪要的审核与备案:3.4.1 设计部负责整理会议纪要,报送有关部门。3.4.2 会议纪要须在会后 3 个工作日内送达设计单位,并得到设计单位的确认。3.5 会后的跟踪管理设计部应督促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设计成果。第三章 初步设计评审规程 1目的明确初步设计成果的评审要点,确保评审工作的有效性。2职责2.1 设计部负责初步设计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后续跟踪及政府报批工作。2.2设计部负责控制建筑、总图、景观等专业的初步设计评审过程,并
16、对评审后修改结果确认、备案。2.3总师办负责控制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等专业的初步设计评审过程,并对评审后修改结果确认、备案。2.4 各相关部门/人员应在评审前做好准备工作,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或建议。3工作流程初步设计评审应以设计评审会的形式进行,按设计评审会管理规程组织初步设计评审会。4评审内容 4.1 建筑总平面图4.1.1是否符合规划、规范及锦天公司的要求,是否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4.1.2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批示的规划设计条件(如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
17、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4.1.3项目所在地的名称、位置、场地地形、地貌等描述是否正确。4.1.4总平面布置是否因地制宜,是否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并能满足使用功能、规划要求。4.1.5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符合设计委托书的要求,有无符合要求的效果图、电子设计文本。4.2室外总图4.2.1室外总图的道路、管线等是否符合建筑总平面图、景观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室外道路和管线的接口位置和标高,与城市道路和管线及各建筑单体道路和管线是否相符4.2.2室外总图各管线排布、地下管线间竖向标高是否符合各专业管线技术要求,是否方便施工组织。
18、4.2.3人流、车流的组织是否合理,出入口、道路、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2.4室外给排水管道管径、管材、布置、坡度、埋深和标高是否满足给排水、车辆通行及其他管线布置的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和安全等要求。4.3 建筑专业4.3.1 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组团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地下面积、住宅的户型和套数、建筑层数、总高、体形系数等)是否符合要求。 4.3.2 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是否正确合理。4.3.3 功能分区、交通组织、户型设计、立面设计等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
19、求。4.3.4 主要的材料、设备的选用是否经济合理。4.3.5 建筑设计平、立、剖面图是否清晰正确。4.3.6 方案评审中提出的修改调整意见是否得到落实。4.3.7 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的工程内容是否注明。4.4 结构专业4.4.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和设防类别是否正确。4.4.2 基础选型及上部结构选型是否安全、合理、经济。 4.4.3 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是否合理。4.4.4 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是否合理。4.4.5 结构设计墙、柱、梁、板尺寸、标高是否合理,是否与建筑、水、电、暖等其它专业矛盾。4.4.6
20、结构设计图是否清晰、正确。4.5 电气专业4.5.1 建筑电气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职能部门(供电、消防、通信、公安等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及公司的设计要求。4.5.2 变配电系统的负荷等级、各类负荷容量、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电缆埋地、近远期发展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要求。变配电站的数量、容量及型式,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是否满足项目本身要求,是否合理。4.5.3 变配电间设置的具体位置及室内净高,进出线位置、设备及检修通道、各变配电间电缆连接形式、变配电间内通风及除湿的保障措施、高低压电缆路径是否合理;变配电间是否对住宅景观有不利影响,是否满足安全维护的要求。4.
21、5.4 照明系统设计是否合理,包括室内照明种类、照度标准、光源及灯具的选择、室外照明种类、照明路线的选择及敷设方式等。4.5.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等级和系统组成是否合理,消防控制室位置、大小是否满足要求,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柜(台)、线路、设备选择是否合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应急照明的电源型式、灯具配置、控制方式等是否合理。4.5.6 建筑物防雷系统、接地系统设计是否合理。4.5.7 电气工程主要管径、井道尺寸及主要设备的选择、布置等是否正确合理。4.6 给水排水专业4.6.1 给水排水设计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实际市政条件。4.6.2 给
22、水排水总平面设计是否合理,包括水管平面布置、流水方向、阀门井、消火栓井、检查井、水表井、化粪池等布置是否合理,是否与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及建筑出入口冲突,管道连接点的控制标高和位置是否合理。4.6.3 室外排水系统(排水出路、标高、排放措施等)设计是否合理。4.6.4 水质净化处理工艺和设备选型、给水、排水管材质、管径、保温材料选择、管道布置、各种井道尺寸及布置是否合理。4.7 暖通空调专业4.7.1 暖通空调初步设计是否满足有关批文、法规、标准和公司要求。4.7.2 空调系统、采暖设备、通风系统主要设施、设备的选择是否合理、采购便捷。4.7.3 暖通空调工程主要管径、保温材料选择,管道布置、井
23、道尺寸、风口设置等是否正确合理。4.8 弱电专业4.8.1 弱电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行业标准。4.8.2 监控中心位置是否合理,面积大小是否符合要求;若小区分期开发,中心又不在首期地块,则应审核监控中心的过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4.8.3楼道管道、弱电井、桥架、设备箱(间)的位置、空间及余量是否合理,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并经建筑及相关专业确认。4.8.4 室外井道管路大小及分布是否经过景观环境设计的审核。4.8.5 小区监控室、门卫室、电梯机房等设备及管理用房是否满足联网要求。4.8.6 系统的管路设计对以后设备的选型和调整是否留有空间和余地。4.9 室内设计4.9
24、.1 室内装修设计与建筑、结构、水、电、暖等专业设计是否存在矛盾,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4.9.2 方案设计阶段提出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4.9.3 室内空间处理是否舒适、美观,通风采光性能是否良好。4.9.4 室内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功能分区、交通组织是否清晰。4.9.5 材料、设备设施的选用与设计风格是否统一,材料、设备设施的品质与整体设计是否协调,经济性是否合理,采购是否便捷。4.10 景观工程4.10.1 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符合设计委托书的要求,有无符合要求的效果图、电子设计文本。4.10.2 方案评审提出的调整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各专业设计之间是否存在矛盾。4.10.3 进一步审查交通组织
25、的合理性,园路设计是否满足消防要求,与建筑出口的相互关系是否合理。4.10.4 水景结构、园林小品的基础及设备、设施的位置、标高与有关管线、窨井位置等是否有冲突。4.10.5 水景效果,如驳岸、动静等方面的处理手法等是否理想、可行。4.10.6 绿化植栽配置是否合理,品种、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排水组织是否合理,有无喷灌系统。4.10.7 综合管线、窨井盖、配电设备、弱电设备、煤气调压站、垃圾房等的景观处理是否得到综合考虑。4.10.8 总造价控制是否经济合理。第四章 施工图设计评审规1目的明确施工图的评审要点,确保评审工作的有效性,减少施工图的错、碰、漏现象。2职责2.1设计部负责组织施工图评
26、审、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并就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2.2设计部负责指导建筑专业、景观工程的施工图评审,总师办指导其他专业的施工图评审工作。2.3工程部、材料设备部协助各专业的施工图评审。3工作流程3.1公司内部评审3.1.1内部评审应侧重于功能性、经济性及设计成果对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3.1.2也可委托专家对施工图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进行重点审核。3.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工程管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要求其提供书面审图记录。审核重点是设计深度的符合性、准确性、各专业设计的协调性和施工可行性。3.3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3.
27、3.1设计部在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召开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会议;并提前一周将各单位的审图结果提交给设计单位。3.3.2 通过图纸会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存在的图纸问题和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形成纪要。3.4记录管理3.4.1项目公司内部的施工图评审记录,应作为工作过程的记录,妥善保管。3.4.2图纸会审纪要是施工图的必要补充和修正,应确保文字清晰、表达正确、措辞严谨,经参与评审各方确认后发放,并与施工图共同报送总工程师办公室备案。4评审内容 4.1总图4.1.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是否准确。4.1.2 宗地四界的测量坐标,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位置是
28、否准确,道路、水面、地面、建筑物室内外标高是否正确。4.1.3 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是否正确,间距是否满足要求。4.1.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是否正确,标高和坡度是否正确合理。4.1.5 管线综合平面图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植栽以及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场地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标高是否正确。4.2建筑专业4.2.1 建筑设计是否满足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与其他专业设计是否协调、有无冲突;防火、防水、防潮、节能、无障碍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2.2 建筑设计与方案设计是否统一,建筑立
29、面效果是否满足要求;建筑总说明是否齐全准确,内外装饰做法说明是否适用。4.2.3 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是否合理,建筑造型、构造的做法是否完整且合理可行。4.2.4 建筑平面图的轴线、尺寸标注是否正确,建筑物层高、净高是否能满足要求。4.2.5 建筑内各功能区的划分及交通组织是否合理;建筑物中重点噪声源的布置、隔声减振设计是否能满足要求。4.2.6 屋面、外墙、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是否能满足要求。4.2.7 外装饰材料是否具备成本经济性、采购便捷性和施工可行性。4.2.8 外立面线条设计是否合理,外墙空调机位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安装。4.2.9 门窗的高度、开启方式、分隔方式是否合理
30、,是否满足通风和安全要求;门窗的材质、色彩是否和立面效果协调。4.2.10 建筑节点详图与大样图是否齐全、适用并便于施工。4.3 结构专业4.3.1 结构施工图设计采用的规范和图集是否准确,设计总说明是否详尽、准确。4.3.2 结构设计与建筑设计及其他专业设计有无矛盾。4.3.3 基础的埋深、选型、布置是否合理,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了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有无保护毗邻建筑物和管线的措施。4.3.4 结构平面图和详图的轴线、尺寸、标高是否正确。4.3.5 构件的截面尺寸是否合理并满足其他专业设计的要求,各构件的空间结构关系是否合理,有无错、漏的构件设计。4.3.6 钢筋混凝土结构
31、的配筋是否正确,混凝土标号及每平方米的含钢量的合理性。4.3.7 结构设计的构造要求是否充分准确。4.3.8 各节点详图、大样图是否准确、适用,与建筑设计有无矛盾。4.3.9 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设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3.10对幕墙结构、钢结构、网架结构、索膜结构等是否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满足相关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4.4电气专业4.4.1 电气施工图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尤其是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了要求,与其他专业设计有无矛盾,是否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4.4.2 总容量及各回路的容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电线、电缆的线径及保护管管径是否合理,是否已考虑今后
32、扩容的需要。4.4.3 配电间的面积、位置、高度、预留套管及电力进线方式、配电柜设置、计量表位置等是否满足当地电力部门的要求。4.4.4 开关、插座、灯具、电表箱、配电箱、弱电箱位置的设置、分布、管线走向设置是否合理性。4.4.5 室外是否预留了接地电阻测试点,位置是否合理,高层建筑是否有防侧击雷的措施。4.4.6 强弱电井道的尺寸是否合适,检修门的位置和朝向是否合理。4.4.7 设备、管道的布局是否合理,土建预留的吊装孔洞尺寸是否能满足设备吊装的需要。4.5 给排水专业4.5.1给排水施工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图纸表达是否清晰、完整、正确;给排水系统图、平面图、大样图的表达是否一致,有无
33、相互矛盾。4.5.2 给排水管材的选择是否合理、明确。4.5.3 冷热水、消防和排水系统管道的管径、坡度、走向、检查口(井)布局是否合理、标高是否正确,与其它管线的安装位置、标高是否有矛盾,水平与垂直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5.4 管道井、水表阀门井、窨井、化糞池等位置、尺寸、数量是否合理、隐蔽和美观,是否便于操作、维护。4.5.5 冷热水供水方式的选择、容量配置、设备选型、材料选用、机房布局是否符合经济合理、先进适用的原则,设备材料的性能和品质是否符合项目的定位要求。4.5.6 建筑外立面上的雨水管设置的数量、位置是否合理,空调冷凝水排放管位置、数量的设置与空调机位、空调孔的位置是否冲突。
34、4.5.7 地下室车库内给排水系统的各种设备、管道、消防喷头、消火栓等设施的安装位置及标高与其它专业的安装是否冲突,车库的净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6 暖通空调专业4.6.1暖通空调施工图纸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与其他专业设计有无矛盾,是否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图纸表达是否清晰、完整、正确;系统图、平面图、大样图的表达内容是否一致。4.6.2 暖通空调设计参数和空调系统选择是否合理。 4.6.3 暖通空调系统的容量配置、设备选型、材料选用、机房及管线布局是否符合经济合理、先进适用的原则,设备材料的性能和品质是否符合项目的定位要求。4.6.4 各种设备进入设备机房的运输通道是否畅通,设备、管道和
35、阀门布局是否合理。4.6.5 对于采用风冷热泵或有冷却塔的空调系统,室外空调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适当,应避免因空调设备的安装对建筑立面、运行噪音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6.6 吊顶内暗装的风机盘管、空调箱、风机箱、风口、风阀和空调管线的安装位置及标高是否满足室内装修吊顶的要求。4.6.7 暖通空调风道井、管道井的尺寸是否合适,检修门的位置和朝向是否合理。4.6.8 住宅建筑的空调室外机平台尺寸是否合适,安装位置是否影响外立面效果,冷媒管道和冷凝水管安装是否便利。4.6.9 地下室车库内暖通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的各种设备、管道、风管、风阀风口等设施的安装位置及标高与其它专业的安装是否冲突,车库净高
36、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7 弱电专业4.7.1 弱电施工图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是否符合住宅项目弱电设计导则,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了要求,并经建筑及相关专业确认和相关行业部门的签证,与其他专业的施工图有无矛盾,是否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4.7.2 各弱电子系统的系统结构是否合理,弱电系统图与平面布置图是否一致,有无矛盾。4.7.3 弱电(监控)中心机房、各相关通信运营商的通信机房、弱电井的面积、位置、高度、预留套管等是否合理和满足规范要求;通信电(光)缆的进线方式、弱电(监控)中心机房内的设备布置、弱电井内的设备布置等是否合理和满足规范要求。4.7.4 电缆光缆的型号规格和
37、配比是否合理。4.7.5 电缆光缆保护管的管径或桥架规格及各子系统入户管管径是否合理,选用的管材是否符合规范或公司的要求,进建筑体管道的防水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并配有详图。4.7.6 平面上各种信息插座(如数据、语音、电视等插座)布置是否合理;户内若安装报警探测器,各种报警探测器的选型、安装位置是否合理。4.7.7 弱电箱与其他专业的箱体(如电表箱、水表箱等)位置的设置、分布是否符合规范;户内弱电箱、可视对讲户内机的位置是否合理。4.7.8 室外管井的布置是否合理。4.8 景观工程4.8.1 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和规程,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扩初设计评审提出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各专
38、业设计之间是否存在矛盾。4.8.2 各主材及设备的选定是否合理。4.8.3 硬质景观的风格、体量、室外家具、灯具的布置是否合理,园林小品的风格与整体环境是否协调,结构是否合理。4.8.4 原生植物设计有无矛盾;苗木品种是否适合本地生长,采购有无困难;苗木的色彩搭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的搭配、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的搭配是否合理;不同生长习性的植物,栽植位置是否合理。4.8.5 植物竖向层次等各个界面的配置是否丰富合理,不同季节的景观效果是否得到充分考虑,植物种(移)栽的季节和时间,喷灌能否满足绿化养护要求等。第五章 室内设计评审规程1目的通过对室内设计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室内设计的质量、进度与成本控
39、制。 2职责2.1 设计管理人员负责设计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2.2 设计部评审室内设计单位选择、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设计方案等。2.3 总师办负责审批室内设计单位选择、设计任务书等,并与总经理做必要的沟通。 2.4 总师办负责审批室内设计方案2.5 设计部控制室内软装设计成果,总师办负责室内软装设计成果的审批。3流程说明 3.1 编制室内设计任务书设计部按照标准模板组织编制室内设计任务书,任务书中除了质量要求外,还应明确设计限额。任务书经公司负责人确认后,报送总经理审批。3.2 选择室内设计单位室内设计单位的选择由设计部领导审批,并向总经理汇报重点项目的选择结果。3.3 签署室内设计委
40、托合同设计部负责与设计单位洽谈合同,并按标准文本拟订合同。合同文本应报送总师办评审(若对标准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了变更或未采用标准合同,还应报法律事务部评审)。3.4 建筑设计评估室内设计应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提前介入,以便与其它设计有机结合、协调统一。室内设计单位应在方案设计之前对建筑方案设计进行评估,由设计部将评估意传递给建筑设计单位,并将调整后的建筑方案设计反馈给室内设计单位。3.5 室内方案设计设计部负责监控室内方案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及时组织室内设计单位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各相关专业设计单位的沟通。 3.6 室内初步设计3.6.1 设计部负责监控室内初步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及时与设计公司沟通。3
41、.6.2 室内初步设计成果经公司内部评审,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3.6.3 评审记录或会议纪要以及修订后的成果应备案。 3.7 室内施工图设计3.7.1 设计部负责监控室内施工图设计的过程和进度,及时与设计公司沟通。3.7.2 室内施工图设计成果经设计部评审,设计部负责人确认后,提交总师办及总经理确认。3.7.3 设计部应结合评审意见组织装修盒子间及样板间的施工,以实地验证设计的空间尺度和真实效果。3.7.4 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每次评审的纪要,经设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以文本及光盘形式备案。3.7.5 设计部负责将室内设计施工图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获得政府批复意见,并传递给精装修管理部;设计部根据政府批复意见和精装修管理部意见安排设计单位调整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