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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中世纪的农业和生活【精品文档】第 58 页法国农民的居住方式及生活状况 中世纪乡村居住地方分布是依照两种不同的体系分布的:在南部、东部和北部的平原区域内,农户聚合成一个村落,农民每天早晨从这里出发,到距他们住宅很远的土地上耕作;居民密集成群的居住在路边的房屋里,如在城里一样。在山岳地带和西部所谓丛林区,农户是远隔独处的或聚成小村庄;农民和他们的家族散居各处,他们所耕种的土地平常是在住宅附近的地方。这种区别在我们现在这个时候仍旧存在。它使农民有不同的生活习惯。三年轮作制只能在居民聚居的地方实行。 而法国大部分农民的物质生活状况,一直到18世纪都没有改变。除
2、了南部区域有石造和瓦盖的房屋(依照地中海国家习惯),农民平常是住在矮小、潮湿、黑暗、寒冷或冒烟的茅屋里,茅屋通常是木条和烂泥筑成的,上面盖着茅草。地下是打实的泥土。一般没有烟囱,火放置在房间中央,把整个房间弄的烟雾弥漫。房屋一般只有一层,人和牲畜时常住在一处。家具只有一张桌子,几条凳子,几个制面包用木箱,全家唯一的一张床,一家人都睡在上面。 农民主要食物是粥,裸麦做的黑面包,蔬菜(种类很少变化),肥咸肉和干酪。除了过大节日,他们几乎从不吃肉,喝的差不多都是 水。农民过的是穷苦、单调和偏狭的生活,他被幽禁在他的乡村的小天地里面,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改变他的地位,没有钱也没有知识来改良他的耕作。他没有
3、学校可进,甚至没有受过宗教教育,乡下的教士几乎和他同样的无知识。他所晓得的东西全是口传得来的;他只是这样的依样画葫芦的工作。这样会使得农业技术无从提高。 与此同时,农民的负担也很沉重,他应向领主缴纳租税,这些租税是由习惯法规定的。必须替领主服劳役,也就是在领主的土地上做若干天的无偿劳动。他还必须使用主人的一切设备,但用这些东西要须付费用。还有一些其他的负担,如过桥税、地税等等。而领主则可以任意的处罚他的领地居民,并且领主把这个权利看做是他一种收入的来源。他甚至不愿费力去亲自审理案件,他把司法视作磨房一样租给承揽人。可想而知农民从这些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办事人员那里得到的是怎样的一种司法,这些司法承
4、揽人和领地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到什么程度是不难想象的。农民不仅要负担习惯法所规定的费用;领主或他的代理人还利用他们的专断权利强收额外的费用。对于领主和他的代理人的滥用职权,农民没有一种有效的对抗办法;他甚至不能向任何法庭申诉。有一位13世纪的法律学家说得很明白:“在你和你的农民之间,除了上帝没有别的法官。”而法国大部分农民的物质生活状况,一直到18世纪都没有改变。 下面是表现16世纪尼德兰(法国与西班牙之间)农民生活的一系列作品,作者是老彼得勃鲁盖尔(PieterBreughel):这是农民婚礼农民舞蹈 与同一时期明朝(海瑞、严嵩时期)的中国农村都有什么不同?尼德兰的寓言比较能够反映16世纪西欧农
5、民的生活状态。上面的带有浪漫主义性质,这幅ChildrensGames用真实记录了当时农村儿童的生活与游戏:这也是农民婚礼,在宴席上有人正在演奏音乐。农业革命 大约在800至1300年间,欧洲的气温比之前和之后都要高上几度,雨水也更少,夏天变得很长,当时能种植葡萄的地方比现在要往北300英里左右;湿地和沼泽渐渐退去,北大西洋的航海家们遭遇的冰和暴风雨也更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时期的气候变化的确促进了后来的西欧农业革命和经济发展。 从十世纪开始,耕地的面积普遍扩大。人们抽干湿地,砍伐森林,修筑堤坝防止海水灌入农田,整个欧洲的耕地面积大大增加。这个时期还提高了种植效率,开始大规模使用休耕制,并且
6、这个时期最为普及的三田轮休制,保证任何时间里都有三分之二的土地在耕种状态。有些农村甚至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实行四块、甚至五块天地的轮耕制度。最后,新型的农具和技术大量出现,使得农业产量大大提高,这些新工具包括了轮犁、水磨和风车,都在不同程度大大节省了人力。 因为农业革命的关系,欧洲的农产品产量加倍,饥荒越来越少见,并因此带来了欧洲人饮食结构的变化。豌豆和大豆、奶酪和鸡蛋,还有鱼和肉,这些食物含有更多的蛋白质和铁,这使得女性的寿命开始超过男性这一现象一直维持到今天。另外,猪肉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农民的餐桌上;兔肉是从伊比利亚引进的,在加洛林王朝晚期进入法国,在十二世纪进入英国。在中世纪中期的这个时间
7、段里,欧洲人成了世界上最喜欢吃肉的人。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越来越明确的表明,而且将继续表明:中世纪不是“停滞”与“黑暗”的同义语;近代生产力乃至近代文明,不是一个早晨突然降生的,也不是暴力所能掠夺的,而是中世纪长期孕育的结果。举世震惊的英国近代生产力源于中世纪,首先源于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农业。笔者认为,在工业革命以前,更确切些说早在16世纪及其以前,英国农业已经进入了突破性发展的第一阶段。中世纪晚期,英国农业取得明显的进步。三圃轮种制和浮动式农业的出现,农业与畜牧业进一步的结合,重犁、耕畜、水车、水力磨的普遍使用,所有这些都在一步一步改善着英国传统农业,也在一点一点夯实着社会经济起飞的基础。
8、事实上,16世纪前乃至工业革命前,英国田野上没有拖拉机、化肥等一类新的生产要素,也谈不上有什么重大发明或发现,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那一次又一次小规模而又持续不断的改良,传统生产要素不断得到完善和更新,使其逐渐崭露头角。此时英格兰已是一个农业繁荣区域,被欧洲旅行家称为“肥沃之地”(terra ferax),富饶之岛(insula praedives)。这是一幅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充满生气和巨大生产潜能的农业社会图景。粮食单位产量和总产量都在稳步增长。柯尔曼(DCColeman)指出,在14501650年间,英国的粮食总产量增长了30。不过,人口也在增长。若按米勒和哈彻的估算:英国人口从1086
9、年的110万至175万,增至1347年的500万至600万,即1114世纪中叶英国人口增长了3倍多。见米勒、哈彻:中世纪英国的乡村社会和经济变迁(EMiller, J Hatcher,Medieval England:Rural Society and Economic Change 10861348),伦敦1980年版,第2829页。人口学家不无正确的指出,人口增长受制于经济条件,同时又对经济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也就是说,判定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加入人口等社会因素,经济总量的增长不一定意味着社会储蓄率的增加,因为增长的人口可能会抵消甚至完全吞噬增长部分。因此,要科学地论证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力,
10、最可靠的途径还是考察农业劳动生产率。关于近代早期英格兰的谷物产量,迄今为止没有一套可资利用的系统数据。不过凭借保存下来的地产账簿,以及历史学家关于该问题颇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使我们获得了进行更多比较和鉴别的基础。总的看,中世纪的英国农业一直在增长。20世纪初的一篇论文里,伦纳德(RLennard)就曾勇敢挑战流行一时的地力衰竭说,指出那种认为13世纪至中世纪晚期地力每况愈下的结论是站不住的。伦纳德质疑道,如果地力衰竭,人们得到食物和原料更加困难的话,怎么来解释工业的发展,例如织布业。为什么英国的雇工的工资上扬?为什么3001500年间,农业劳动者的工资能购买的小麦越来越多?没有地力衰减的证据,恰
11、好相反,英国谷物收益率在逐世纪的攀升,15世纪以来尤其明显。学者们以往很少注意15世纪的地产案卷。13世纪的文献吸引他们的注意,因为这个世纪是人们进行估算的开端期;14世纪的文献亦吸引人,因为他们要研究黑死病和1381年起义的影响。伦纳德以若干证据表明了15世纪的增长。其一,来自坎特伯雷大教堂案卷,有肯特郡艾迪沙姆(Adisham)每英亩产量记载:小麦,12蒲式耳;大麦,16蒲式耳;燕麦,20蒲式耳。平均16蒲式耳。其二,赫特福德郡阿斯汀(Ansty)案卷记载每英亩产量为:小麦,8.258.5蒲式耳;大麦,26.526.7蒲式耳;燕麦,9.259.5蒲式耳。平均14.78蒲式耳。顿郡的威斯托(
12、Wistowe)案卷记载:大麦,23蒲式耳以上。伦纳德说,以上数据大部分均高于他本人掌握的13、14世纪英国亩产量的数据。 在收获比例一书中,斯里丘尔巴斯对13至17世纪英国小麦、裸麦、大麦、燕麦等四种混合作物收获的平均增长情况作估算如下:12001249年,1:3.7;12501499年,1:4.7;15001699年,1:7。这项估算说明,中世纪粮食产出率的增长一直比较平稳。转引自奇波拉:工业革命前的欧洲社会和经济(CMCipolla,Before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European Society and Economy,10001700),纽约197
13、6年版,第101页。巴斯估算l500年种子与收获之比已达1:7,按1英亩需2.4蒲式耳种子常规计算,可折合每英亩产16.8蒲式耳。P克里德特关于英格兰1500至1549年和1550至1599年收获比的估计分别是7.4和7.3,稍高于巴斯(克里德特:农民、领主与商业资本家(PKriedte,Peasants,Landlords and Merchant Capitalists:Europe and the World Economy,15001800),剑桥1983年版,第22页。)德马达莱娜根据巴斯的研究,估算16世纪前半叶英国和荷兰小麦平均收获比例是1:8.7,折合成亩产量就更高了(卡洛M奇
14、波拉:欧洲经济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97页。)。艾伦以16世纪遗产清单为依据,将牛津郡每英亩产量估算为:小麦15.0蒲式耳;大麦15.2蒲式耳,似属偏低些(罗伯特艾伦:从遗嘱财产清册推断产量,第123页。)。富塞尔说:“到16世纪晚期,某些高产可偶尔获得,但英格兰小麦平均亩产大概可达16蒲式耳”(富塞尔:史前至现代的农业技术(GEFussell,Farming Technique from Prehistoric to Modern Times),佛格蒙出版社1966年版,第94页。)。16世纪的英国人威廉哈里逊记载了一些个案,约为每公顷产谷物1075至1410公斤,即每市亩在
15、71.5至94公斤左右。另一项在16世纪70年代,牛津郡的库克斯汉种子与收成之比约为1:8,每公顷产谷物1075公斤1345公斤,即每市亩71.5公斤89.5公斤。这些数据都明显高出富塞尔的数据。尽管存在着或高或低的数据,每英亩16蒲式耳还是一个较为适中的估算,折合中国市制,相当于1市亩产55公斤。农民占有土地的情况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3世纪是英国庄园制经济鼎盛时期,其庄园外观上的典型特征是佃户占有地产均衡化。大多数耕作者都是领有一定数量份地的佃户,不论农奴还是自由农。进入16世纪,庄园制逐渐名存实亡,敞田制的均衡性外观不复存在:原有的公用地在消失,条田定期轮换制废止,领主自营地不断分割,代
16、之而起的是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其标志是在田地四周筑起篱笆、挖下壕沟。随着村民中占有相当比例的农业雇工队伍的形成,也随着农业劳动力向其他非农业部门的转移,留下来的农夫的经营规模提高了;而他们往往还是领主大片自营地的承租人,成为第一代租地农场主。当然,耕作者本身也在分化,他们的土地是绝对不均等的,不过就其主体而言,16世纪一个典型的耕作者,其耕作规模与13世纪相比显然是扩大了。在剑桥郡的齐平翰姆地区,1279年,一个标准佃户的地产面积是12雅兰(yardland,1雅兰相当于30英亩)。在此后的两个世纪,佃户持有地的面积逐渐增加。根据1544年的一份调查显示,当年45名佃户中,仅有6人的持有地仍维
17、持这一规模,近一半佃户持有地数量高于先前的标准地产,他们持有1雅兰或2雅兰以上,有的竞高达101英亩。还是同一地区,近一百年后即1636年时,12雅兰规模的地产完全消失,16世纪的中等地产规模(大约15至45英亩)几近完全消失,在相当一部分村庄50或50英亩以上地产规模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同时90英亩以上的佃户比例由百年前的4上升到了25。不过村民分化的趋势也越发明显,土地面积不到2英亩的佃户已上升到了13。斯普福德指出,劳动力不断从土地转移出去,而且乡村工资劳工(wage-labourers)的数量在迅速提升。可见,随着标准农夫地产规模的扩大,农业经营方式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玛格丽特斯普福德
18、:分化的共同体:1617世纪英国村民(Margaret Spufford,Contrasting Communities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剑桥1974年版,第6568、90页。)。在小农特征较为明显的莱斯特郡,16世纪初,半维格特地产的佃户已经不多,到16世纪后半期,比较典型的耕作面积是45英亩。诺福克一个庄园法庭档案,保留了1401年至1565年间公簿持有农(copyholders)死亡时留下的地产清单,达文波特(Davenport)据此分析说,15世纪中期后,土地向一部分个体农民手中集
19、中的趋势异常明显。(弗朗西斯达文波特:10861565年一个诺福克庄园的经济发展(Frances Gardiner Davenport,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a Norfolk Manor,10861565),纽约1967年版,第83页。)当然,实际情况要更加复杂。托尼考察了分散在52个庄园1600个佃户的地产情况,说明农民的土地占有大部分已失去均衡性,因地区、庄园、家庭甚至乡村工业发展不同而情况各异。关于占统治地位的持有地数量,有时差异会很大。在威尔特郡,20至35英亩土地持有者所占比例最大,达到36。在诺森伯兰,近23的佃户持有地在30至50英亩之间,只有
20、6个佃户的土地超过50英亩,同时还有10个佃户土地在2.5英亩以下。在斯坦福郡的巴顿,1556年典型的持有地是1维格特(相当于24英亩);在比肖普斯顿,1567年这里人们持有半维格特、2维格特、3维格特、4维格特和6维格特不等。在尼格顿,持有地从半维格特到2.5维格特不等。也有仍保持均等持有地的庄园,在沃什尔,自营地没有出租,“仍然握在领主手中”,同时近乎所有公簿持有农每人整整持有20英亩土地。小土地持有者到处都有,在诺福克和萨福克尤其常见。在埃沙姆,相当一批茅屋农几乎全部来自地处半郊区的某个庄园,10英亩以下的持有地占54,其中一部分仅占2英亩余,然而“幸运的是,诺福克和萨福克是羊毛工业的故
21、乡”(托尼:16世纪的农业问题(RHTawny,The Agrarian Problem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伦敦1912年版,第6367页。)也就是说这些村民丅主要依靠非农业收入。实际上小土地所有者不仅在诺福克和萨福克,在托尼的统计表中,10英亩以下的小土地者(茅屋农除外)几占佃户总数的一半,当然他们的收入大概也不再以土地为主要依托。对于某个地区什么是占统治地位的持有地数量,托尼提出了肯定的、权威性的意见,例如关于诺森伯兰,他认为“总的看,该郡16世纪一般标准持有地(regular standard holding)在30至45英亩之间”(托尼:16世纪的农业
22、问题,第64页。)但对全国的一般性估计他却相当谨慎。总而计之,16世纪占有1维格特及其以上的持有者增多,他们是典型的“庄稼人”(ploughmen),不过,也为谨慎起见,拟取20英亩为一般农户主要靠土地为生的庄稼人的持有地数量,应该说无论如何也不会失于高估。在三圃制下,实际耕种面积约15英亩,也就是说,一般农户的劳动生产率大约为240蒲式耳或者5007公斤。16世纪英国一般农户年产5吨谷物,至今仍令人刮目相看!中国史学界传统观点认为,欧洲国家由于18世纪以前经济、技术都落后于中国,因此其人民生活水平也低于中国古代社会。侯建新先生研究了15至18世纪英国农民的生活和消费水平后对此提出质疑(侯建新
23、:工业革命前英国农民的生活与消费水平,世界历史,2001(1)。)庞卓恒先生估算了中世纪英国农民生活水平后认为多数农民增产年景下可能拥有1020的剩余率。(庞卓恒:西欧封建社会延续时间较短的根本原因,历史研究,1983(1)。)也就是说英国农民的生活状况基本上是人大于出,其处境要优越于人不敷出的中国农民。19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史家罗杰斯对一个有20英亩耕地的自由佃农的生活水平作过估算。此户农民全年总收入4镑,而全年生活费用为3镑4先令9便士。其中消耗小麦4夸特(1夸特(quarter)等于8蒲式耳)于食用,共需1镑3先令;1年还用2夸特大麦制啤酒,合7先令7便士;每年吃800磅肉,共需16先令8
24、便士;用来买衣服的钱计17先令。因此,该农户每年约有1镑的盈余。(罗杰斯:英国农业与物价史第一卷,683684页,Oxford,1866。)美国学者格拉斯根据南汉普郡温切斯特主教区所属克劳莱庄园的档案材料,对13、14世纪时一个有16英亩地的中等农民和一个有5.5英亩地的贫民的生活水平进行了比较,这个中等农民在丰收年份全年收入61先令4便士,地租和牧场费5先令9便士,占其总收入的10,扣除地租和牧场费后尚余55先令7便士;贫农在一般年份的收入为19先令4便士,扣除地租和其他费用余15先令11便士。他们的日常开支主要有修葺房舍、购买农具、酒店花销、买调味品及*等。有16英亩地的中等农民还可花钱修
25、理他的犁和马车,也可为自己买新帽子,也可为妻子买件新衣服。而只有5.5英亩地的贫民则刚够支出必要的花销。(格拉斯:一个英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史,6973页,哈佛,1930。)英国学者贝内特对一个有全份份地(约2040英亩)的农民的生活状况也进行了估算,在三圃制下,农民每年耕种20英亩土地,主要为大麦、小麦、燕麦,平均单产按11.5蒲式耳计算,可得混合谷物233蒲式耳,除去种子和其他支出项目,还余153蒲式耳,除去食用部分外,农民还可售出部分粮食,收入35先令4.5便士。(贝内特:英国庄园上的生活,8595页,剑桥,1956。)中世纪时拥有5英亩以上土地的农民约占农户总数的74,他们基本能够解决生活
26、问题或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Kosminsky,EA,Studies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P228, Oxford,1956)而在14世纪以后,英国粮食生产水平有所提高,科尔曼估计在14501650年间小麦平均亩产量增加30。(Coleman,DC,The Economy of England 14501750,Oxford,1977)相对于此,14世纪时农民的抗租减租斗争十分普遍,15世纪时减租斗争达到顶点,在一些地方降幅甚至达到2040,其中比伯里庄园地租降幅高达58(Dyer,C,Lord
27、s and Peasants in a Changing Society,P284,Cambridge,1980)地租的水平普遍呈现下降趋势。欧洲农民整体的生活水平在14世纪以后有极大提高。(Dyer,C,Lords and Peasants in a Changing Society,P284,Cambridge,1980)与天朝的对比秦汉至于明清,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民承受日益严重的地租、赋役等负担,经济状况举步维艰。在正常年份,农民承担着各种各样的租税赋役,成为压在农民身上的沉重负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民负担名目多有变化,但基本上由三部分组成,即地租、徭役、人口税。西周时期,
28、农民负担有贡、赋、杂税、力役、地税等项目,两汉时期发展为租赋更三者并行的制度,农民需要承担以谷物征收的田租、按人征钱的算赋和力役劳作的更赋。以西汉为例,田租30税1,最低负担为7石谷,合700钱;徭役按董仲舒说农民每年服3个月,折钱6000钱,合谷60石;算赋360钱,口赋40钱,小计400钱,合谷4石,但考虑到口算赋在每年8月征收,正当粮食上市季节,谷贱钱贵,以石谷45钱算,实际征收时合谷8石8斗;总计一个农民要负担各种项目7580钱,合谷约75.8石,占个体农民全年收入210石的36。若考虑到年景好坏、政治状况后,则农民的负担额要占全年总收入的50左右。除此而外,农民每年剩余粮食不足110
29、石。古代农民家庭构成是“一夫挟五口”的5口之家,农民自己家庭维持生活所必须的口粮是每人每月1.5石,全家全年口粮数为90石,合钱9000钱;闾社之间各种活动用钱每家还要承担350钱,合谷35石;每年每人穿衣用钱305钱,全家用钱约1500钱,合谷15石;每年还有家庭成员因病开支。据此估计,农民家庭年正常支出总额要高出110石。即使在丰收年景,农民生活也是入不敷出。伴随土地开垦、人口增加而来的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首先农业技术得到提高和发展。在英国、意大利及法国、德国出现了不少关于农业耕作的书籍,它们或讨论种植业或讨论畜牧业,如英国有沃尔特德亨利的田庄管理、无名氏的田庄管理以及佛列
30、他等农业著作。这些著作的出现说明人们对农业生产的关注和研究以及农业生产在经验上的进步和积累。虽然它们所讨论的问题及提出的一些方法和建议在今天看来不足为道,但确实反映了西欧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发展。农业技术在中世纪盛期的发展被一些学者称为“农业革命”,主要表现为重犁的使用和马代替牛用于犁田以及三田制代替二田制。与早期的轻型耕犁不同,重犁有犁刀、犁铧和犁壁,三者结合使土地的犁耕变得更有效率。铁制的犁刀、犁铧和犁壁使土地的深耕成为可能,犁壁将犁起的土壤翻向一边也利于杀死杂草。重犁的出现使土地的形状从方形变成较为狭窄的长条形,也使十字交叉的来回犁耕土地变得没有必要。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布洛克认为在北欧条田和以
31、条田为基础的庄园出现于使用重犁的地区,重犁在形成北欧农村社会的外在特征上起了重大的作用。在那里人们集体装备八牛犁队,共同耕种插花交错的条田形成著名的开田制和共耕制。虽然我们很少看到八牛犁队的具体耕作图形,但不可否认的是重犁犁队在耕种北方湿重的黏土上有很大的优势。它也确实提高了土地的生产率。 畜力是中世纪农业的主要动力,以牛和马为主。畜力的提高得益于牛轭和马挽具的改进以及钉马掌的发明。早先多用牛轭来挽马,结果由于牛轭的肚带和颈带压迫马的胸部和喉部的静脉和气管,而使马呼吸困难,脑部供血不足,于是影响了马的潜力的发挥。新的马挽具是固定的垫肩轭具,它搁置于马的肩部,能使其自由呼吸,血流通畅。于是马的力
32、量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据当时人的证明,一个使用旧的牛轭挽具的马队仅能拉动1000磅,而使用新的马挽具则能拉动4-5倍的重量。由于马挽具的发明再加上马的耐力比牛大,于是在11世纪末的北欧平原上出现了以马代替牛用于耕种的情形。学者们一致认为马代替牛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12世纪英国的许多文献中都提到马用于犁耕土地,法国更早。但马并没有真正取代牛而成为农业耕作中的主导,更多的情形是直到13、14世纪马仍然多与牛共同组成犁队,如二牛三马的犁队,六牛二马的犁队,也有纯马组成的八马犁队但数量不多。 谷物轮种的三田制被学者称为“中世纪西方最伟大的农业发明”。二田制是一田播种一田休耕,它是西欧早期最为典型
33、的农业耕作制度。到12、13世纪三田制逐渐取代了二田制。与二田制相比,三田制不仅增加了播种面积而且还节省了畜力和人力。在三田制下土地被分成3部分,一部分播种冬季作物如冬小麦,一部分播种春季作物如燕麦、大麦或各种豆类,一部分休耕。第二年再轮着耕种和休耕。13世纪亨利德沃尔特在向人们推荐三田制时举例如下。一个犁队(六或八头公牛)在三田制下能犁耕180 英亩土地,而在二田制下则只能犁耕160英亩。试看下表: 二田制 三田制 耕地面积 160英亩 180英亩 每年播种面积 80英亩 120英亩 每年休耕面积 80英亩 60英亩 犁队犁耕面积 240英亩 240英亩 当时休耕地一般每年犁耕两次,播种地犁
34、耕一次。故二者的犁耕面积相等而播种面积不等,即付出同样的劳动二田制却没有三田制的收获大。三田制的优势也正在于此,它增加农民耕种面积约1/8,增加生产率约50%;它使农民的劳动(如犁田、播种、收获等)在一年中更为平均地分配,而不是那么集中,故增加了效率;它减少了饥荒的发生,因为它种植不同的作物为人们准备了不同的食物资源,而像燕麦等的种植则为马提供了更多的饲料,又使马的广泛使用成为可能。至于豆类的种植则使土地肥力增强,同时也提高了土地的生产率。在三田制下,施肥比较精细,能保持土壤肥力不致过早地衰竭。 英国可供农业开发利用的面积广大,有利于农业地区专门化的发展。英国地形复杂,而且各地区又有明显的差异
35、,这对农用地的分布、数量、质量及开发利用方式有着极大的影响。从气候上来说,西南部和北部高地适合畜牧业,更为干旱的密德兰低地和东部适合种植业。白垩地和石灰地丘陵适于养羊,森林和林地放牧牛群和猪群,沼泽地则放牧牛羊。早在14世纪英国便存在一定的地域分工和专业化,但其程度不能估计过高。显然,农业专业化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力。 英国养羊业发达。中世纪欧洲纺织原料主要有亚麻和羊毛,根据波斯坦的说法,欧洲生长亚麻的湿润而温凉的地区与养羊的地区明显地分开。而英国的草场终年较湿润,四季常青,白垩质的底土层,再加之含盐的空气,是理想的草场经济所在,尤其对绵羊的放养很有利。克拉潘也认为,英国适合养羊,因为“有空旷的
36、白垩地或石灰石山岗以及草地,有适合于放牧的长满了石楠属植物的荒地。”养羊不仅提供羊肉、羊皮和肥料,更重要的是提供羊毛。14世纪中叶,英国大约有8百万只羊,有些大领主如西多会专门从事羊毛生产,如其西雷丁的某地产羊群的数量超过15,000只。养羊能最大程度充分利用英国土地。在西欧大陆,马早已被用作挽畜。在这方面,英国人表现得极为保守,主要觉得牛比马更经济划算。因此在中世纪,他们始终不肯独立以马作为挽畜。在公牛不敷使用时,就以公牛和马并为挽畜,如用4头牛4匹马共同牵拽一犁,或6头牛4匹马。蒂托也认为,中世纪英格兰牛耕是最普遍的形式,从牛耕向马耕的全面过渡则根本没有可能性。这种主要用牛耕偶尔牛马并用的
37、情形,一直延续到18世纪。甚至到那时,著名的农业专家阿瑟杨仍在固守中世纪用牛耕划算的观念。不过,实际进步还是较大的。如克拉潘主张,英国“18世纪有用牛的地区,也有用马的地区,可是用马的地区占优势”。马匹牵引速度平均超过牛5%。17世纪末使用牛每天可耕地0.4公顷(约合1英亩),采用马耕数量可上升到0.5公顷0.6公顷。至18世纪末,由于犁的改进,马耕上升为0.8公顷,效率提高1倍。此外,中世纪晚期以来,由于以富裕约曼农场主为主体的商品性农业的迅速扩展,英国人在使用挽力上确立了自己的优势。据杜比估计,到15世纪时,欧洲使用挽力比中国要多出5倍(奇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第3卷,第302页。)英国学者
38、约翰克拉潘在其简明不列颠经济史一书中说:“在爱德华一世时一个盖屋顶工人的助手每天约可获得1便士,至公元1347年时他的工资仍未超过1便士。大鼠疫促使工资剧烈上升,至公元1350年他每天竟能获得2便士以上。”爱德华一世是英格兰国王,12721307年在位。英国的“盖屋顶工人”在中国就是泥瓦匠,助手通常是其妻子或徒弟。1347年是英国鼠疫即黑死病暴发的那一年。在1347年以前,英国“盖屋顶工人的助手”每天的工资大约是1便士。13001450年,英国小麦的平均价格是每夸特(quarter)6先令。1英镑为20先令,1先令为12便士。1夸特小麦重480磅,约435市斤。算下来,1便士可以买6斤小麦。
39、6斤小麦大约可以制作6磅面包,够两三个人一天的需要,“盖屋顶工人的助手”除了自己吃饱,养一个人是不成问题的。“盖屋顶工人的助手”由于技术不够,工资只有“盖屋顶工人”的1/3到1/2.1347年以后,由于黑死病使很多人死亡,劳动力严重欠缺,工资也水涨船高,增加了一倍以上。英国著名的中世纪史专家克里斯托弗戴尔(C.Dyer)总结说,在1500年左右的英国,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每天可以获得8便士的工资,而家庭食物的支出是3便士。因此,只要他们愿意劳动,他们就可以过上不算特别宽裕但还是衣食无忧的日子。 那么,中国的情况怎么样呢?相比较之下,中国直到18世纪,雇工的工资看来还赶不上中世纪的英国雇工。18
40、世纪乾隆时代的扬州是当时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大盐商们会花万两银子去建私家园林,盐商家里则要招募各类雇工为其服务,而雇工的工钱,按照当时人的说法,“不问门班厨杂楼,月工例给二钱头”,也就是一个月二钱银子的工钱。可以认为,这是包吃之后的工钱。二钱银子在当时大概可以买一斗米(约为现在15市斤)。这就是说,作为雇工他除了自己有一口饭吃之外,他甚至养不起一个人,因为明清时代一个普遍的说法是一个人吃饭每天需米一升,一个月需米三斗。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其经济权利还不如中世纪英国的“盖屋顶工人的助手”。 研究者一般认为,清代雇工工值3/4、甚至4/5以上用于饮食。清初的人说,“雇募工作,惟求一饱”;康熙五十年
41、(1711年)顺天府的一个雇工说:“我在各处佣工,所得的钱不够吃饭。”木、石、泥、篾匠,与英国的“盖屋顶工人”身份差不多,据民国四川合江县志记载,光绪元年(1875年)一天的工资仅为40文钱,而当时一升米的价格为46文(小麦价格基本相同),一天的工钱只能买约0.87升的米;到了1925年,每天的工资涨到800文钱,但米价却涨到每升1800文,一天的工钱只能买0.44升的米了,工资赶不上米价的涨速,生存状况更趋恶化。 从经济权利来看,明清时代中国平民的权利基本上没有什么增长,在灾荒、战乱时期更加恶化到不能生存的境地。那么,在人身权利方面又如何呢?中国雇工的人身权利没有保障,被雇主虐待是常见的事,
42、法律方面也缺乏保护。明代万历年间,“泰安州有一富民,奸占雇工人妻,其夫有怨言,挞之折股而死,以其妻付人领去,将尸夜弃于壑”。清代嘉庆二十年(1815年),北京有一宗室,命令“雇工家人阎三将妻阎张氏改扮男装,送入圈禁空房与之通奸”,雇工“不敢违拗,任其奸宿”。中国雇工权利之低,没有做人的任何尊严,从以上两件事例中可见一斑。雇主可以随意责罚雇工,甚至奸占其妻女。在欧洲,哪怕是在中世纪,这种情况都是绝不可能出现的。欧洲社会,在中世纪时人与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很明晰,哪怕是中世纪庄园里地位最低下的被称为农奴的人,他按照规定交租服役,一旦庄园主人越过规定,他都可以到庄园法庭去控告他。1347年黑死病暴发之
43、后由于劳动力欠缺,普通劳动者的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更是不断增长。 正是普通人的权利不断扩展,使英国走出了中世纪,完成了现代社会转型,成为一个文明的国度,也成为强盛的“日不落”帝国。相比之下,中国普通人的生活水平与权利在所谓的“康乾盛世”里都还远远比不上英国的中世纪人口的增加刺激了土地的开垦。西欧垦殖运动大约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0、11世纪前后的砍伐森林,扩大林中耕地时期。这一阶段相对比较缓和,砍伐和开垦也是时断时续的,更是地方性的。农民在自己村庄和田地的周围进行的此类蚕食性的开垦。往往将新垦的土地作为过渡地带,在缓慢的发展中逐渐纳入农村的开田制下进行耕作。虽然规模不大但仍然造成西欧地理外
44、貌的一定的改观。第二阶段是建立新的村庄时期。此时西欧的土地开垦进入最为激烈和最有成效的阶段。时间当在11501200左右,此时从事垦殖不再是农民个人的私下的行为,而是得到地方领主的支持与鼓励。很多垦殖是由领主牵头出资,农民及其他劳动者付出劳动。此类土地多位于沼泽山林或其他不适宜耕种居住的地区,所以领主往往采取一些优惠条件吸引人们来此定居。在开垦之初,领主还经常给农民提供几个月的饮食,他们与农民订立协议,给农民提供安全保障维持和平。那些无地的农民集体为领主开垦土地同时也为自己建立起新的村庄。这种开垦实际上是一种投资行为,领主出资让农民开垦土地,然后从他们帮助建立的村庄或庄园中分享各种权利,获得利
45、益,如征收各种费用,享有禁用权等。所以我们看到有时是教士僧侣出资招兵买马雇人开垦荒地,而荒地的主人则与僧侣达成协议分享新建立村庄上的各种权利;有时是贵族家庭进行投资,有时甚至是城市富有的市民出资进行投资开垦。这一阶段的开垦在德国东部最为明显和突出,主要表现为开垦森林和河流冲积地及沿海土地。在低地国家海水侵占了其土地的1/5或1/6,所以在1113世纪时,修道院、地方领主、市民和农民自行组织起筑堤和排水协会开始修建堤坝,以巨石建成坚固的“金城”抵挡海水的侵袭,围出大量的土地,并排干沼泽使之成为可耕种的粮田,新的繁庶的农场出现了。在意大利、在西班牙、在英国都有类似的行为。第三阶段是垦殖运动速度和规
46、模以及成效都相对缓慢的时期。但是土地开垦仍然在断断续续地进行,其中以德国的北部和东部持续的时间最长,一直持续到14世纪。 第二阶段是中世纪西欧农村历史的转折点,在几个世纪的土地开垦中,西欧整个地理面貌甚至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可以说西欧今天的地貌特征是在这一时期形成和固定的。为自由或财富的诱惑所吸引,成千上万的拓荒者响应僧侣、主教、君主、领主的号召,在西欧大地上烧掉丛林、砍伐森林和灌木,利斧快锄齐上,使林地变成耕地、草地、牧场。在广袤无垠的森林中,人们开垦土地建立大的村庄和农场。到处是拓荒者建立的市镇和定居点,原先森林稠密覆盖地广人稀的地区和国家,森林大部分消失了,城市和村庄出现了。看一
47、看英国的情形就可以明了,曾经是西方森林最为稠密的不列颠,除了少数残余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森林了。由于土地开垦,法兰西的诸多为森林覆盖的省份变成了今天的样子,如阿图瓦、皮卡尔迪、法兰西岛、诺曼底、香槟、上勃艮第、默兹河和孚日山区、布列塔尼、波瓦图、阿奎丹及法国的东南部都变成了草原牧场和耕地。而从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到阿尔卑斯山,从维斯杜拉河到莱茵河和孚日山,超过德国的北部、中部和西部以及奥地利瑞士的森林和荒地,我们会发现许许多多的新的农耕地出现了。 正是由于这一伟大的垦殖运动,西欧农村在1113世纪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研究证明整个西欧乡村确实发生了改变其经济地理格局的变化,与此同时在垦殖作用下,其农业生
48、产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确实13、14世纪的人们在面对肥沃的耕地、广袤的牧场、郁郁葱葱的草地时是很难认识到几个世纪前它们多是森林或荒地和半荒地。北方到处是绿油油的大麦小麦,南方则多为繁茂的葡萄园和水果园。正如法国学者布瓦松纳所言:“这种拓殖的结果,就是使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土地都得到了耕种。它有助于把一直为东方所拥有的经济霸权转移到西方各国手中,并使它们获得了史无前例的繁荣,远比罗马时代的繁荣更甚。”欧洲的第一次“农业革命”中,重犁是最重要的一大突破。罗马帝国时代只有一种轻便而应用还不普及的“浅犁”,非常原始;而从英国南部到乌拉尔山脉的欧洲北部地区是肥沃厚实的冲积平原,只有重犁才能翻耕深地。没有重犁的发明,北欧的开垦和耕作也就无从谈起。有了重犁之后,就有了庄稼精耕轮作的“三圃制”,而不再需要抛荒土地了。土地的使用效率随之提高了不少,粮食产量也随之增加。此外,中世纪磨坊的使用也节省了不少人力,除了碾磨谷物,还可以用来榨油、拉锯、加工布匹、酿造啤酒、锻打铁器。自10世纪起,西欧农业在耕作技术和生产工具上都出现了较大变革。1、三圃制耕作方式逐步扩大。较之传统的二圃制,三圃制的采用使西欧实际可耕地面积大为增加。2、重犁的普及。西欧土壤的质地一般都较粘接,以往使用的轻犁只能翻耕地层表面,效果不佳。1